第十二章 望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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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元很伤心,很失落。
别看他今年才十四岁,但他的个子却已经比陈乐还要高了一头有余,村上人都说,这一点从他爷爷到他爹再到他,简直一模一样,不过跟黄先生的高大瘦削不同,他自小贪吃,长得远较寻常胖子还要更胖,远远看去,简直一座肉山。
一般情况下遇到像他这种体魄的人,哪怕好汉也要下意识地让三分。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威武的大胖子,此刻却蹲在刘恒他们的院子里,像个小孩子一样地低了头,一脸的委屈,拿根小棍狠狠地怼蚂蚁。
事实上,十四岁,已经可以不算是孩子了。
往日里每次跑到刘恒他们这边来玩,总是他最高兴的时候。
他生下来就没见过爹,到他五岁的时候,爹死在异乡的消息传回来,没过三个月,他娘又一病死了,他从小就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爷爷待他很是严苛,他性子又老实,别看块头大、力气大,却老是被人欺负,总之过得不大舒展。
一直到两年前刘恒兄妹四人搬来,他的生活才一下子多彩斑斓了起来。
不管是整日跟他一起念书的小刘章,还是喜欢把他呼来喝去的三丫,都是他的好朋友,能说会道天生乐观又脾气暴烈的陈乐,是他眼里胆大包天的大英雄。至于刘恒,在他看来,是最可以放心去依赖,也近乎无所不能的大哥哥。
而现在,他们似乎要走了。
三姐姐陈雉说,望云山那地方,离这边有足足一千多里地,至少要走半个月到二十天,才能走到呢。
所以别管谁支使他、跟他说话,他都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三丫特意跑过来跟他说:“我们大黄爱吃鱼,但你要喂它鱼的话,就一定要把大刺都剥出来,不然它会卡喉咙的,知道吗?”
他低了头不吭声,噘着嘴。
后来大黄在他身边蹲下。
它还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它只是见到从中午起几个主人就不断地在院子里走动、归拢东西,他似乎觉得自己应该兴奋,但又隐隐约约地察觉到有一些不对劲,所以便只是哈赤着舌头,看着院子里忙忙碌碌的人。
然后刘恒过来了。
黄大元终于抬起头来,委屈得了不得的样子,说:“哥,我也想跟你们去!”
刘恒也跟他一样蹲下,但块头连他一半都不到。
他想了想,说:“黄先生今年都五十二岁啦,大元,你不能离开他!”
黄大元闻言低下头去。
刘恒看着他,笑了笑,伸出手去摸摸他的脑袋,说:“听话大元,你想想,你要是跟着我们一走,只留你爷爷奶奶在家,你让他们还怎么活?”
黄大元的脑袋垂得更低了。
刘恒又拍拍他的肩膀,笑着道:“如果我们没那个资质,自然不必多说,我们肯定会回来的,只是托你照顾家里几天。倘若我们侥幸能够留下的话,那等我们站稳脚跟了,你以后还可以去啊,对不对?”
黄大元抬头看着他,擦了擦眼泪,问:“真的?”
刘恒笑了,“当然真的。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眼角还带着泪花,大块头黄大元忽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摇了摇头,“没有。”
刘恒笑起来,说:“照顾好大黄。”
黄大元重重点头,“哎!你放心,我吃啥让它吃啥!”
刘恒笑笑,站起身来。
其实她知道的,大元是个特别聪明的人,而且难得的是,他个子那么大、块头那么大,力气又那么大,有的是欺负人的本钱,但他却天性善良,从不欺负人。
这样一个人,又是从小跟在黄先生身边读书长大,他怎么可能不懂得自己必须要留在家里为爷爷奶奶尽孝的道理呢。
…………
要到望云山去走一趟,是很容易就下定决心的事情。
但即便那道人并不曾哄人,他那封飞走的信也真能飞到望云山那位叫洪丘道人的人手里去,他给刘恒他们几个的,也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仙门人人向往,但也人人都知道,要加入仙门,却是很讲究天赋的。即便能交得起考试的钱,或者像刘恒他们这样因为有人推荐而拿到入场券,要真的被人选中,却也并非易事。更绝不是一定会成的事。
所以,要离开家乡赶到一千三百里之外的望云山去的事情,在刘恒的叮嘱下,兄妹几个都不曾声张。
可即便如此,天将黑时,还是有不少平常相处甚是和睦的邻里跑来,有人给端过来一碗煮熟的鸡蛋,有人给带来了十几张三合面的饼子,有人给带过来几双刚编好的草鞋,还有人干脆给送来了几十个钱,说是穷家富路,留着路上备急用。
本来小兄妹几个只是兴奋中带着几分对小院子和当下生活的不舍,这一下,却忽然就绷不住了。
小刘章第一个哭出来,紧接着三丫也红了眼眶。
当夜,兄妹四个再次几乎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起来,关上院门,刘恒亲手给一脸懵懂的大黄系上链子,然后把绳头交给早早就等在门口的黄大元。
不少人在村口送。
大黄试图跟着兄妹四个走,又被黄大元勒绳子带住,有点懵。
兄妹四个逐个的向乡邻们道谢,然后便踏着微薄的晨曦离了村口,上了大路。
大黄似乎开始回过味来,忽然狂吠且挣扎起来。
黄大元紧紧地抱住它。
兄妹几个都不忍心回头看。
直到走出百十步时,刘恒回头看,能看到村口众人身后多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这一刻,他竟是忍不住忽然想:“也许那道人是骗我的呢?”
然而终究,他们还是走得远了。
割舍下自己珍爱的一切,朝圣一般的,去往一千三百里地之外的一处陌生地方,去试图抓住自己生命中一个弥足珍贵的机会。
只因为想要出人头地。
只因为不想一辈子受人欺负。
也正是心中的这个念头,支撑着他们踏上并不安生的陌路,支撑着他们一路风餐露宿,支撑着他们一路小心翼翼。
并最终让他们在徒步走了二十多天之后,终于看到了远处那一大片云雾缥缈的连绵群山。
指路的当地乡人指着其中最高耸挺拔的那一座,脸上交织着骄傲又失落的神情,说:“那就是望云山!”
黄大元很伤心,很失落。
别看他今年才十四岁,但他的个子却已经比陈乐还要高了一头有余,村上人都说,这一点从他爷爷到他爹再到他,简直一模一样,不过跟黄先生的高大瘦削不同,他自小贪吃,长得远较寻常胖子还要更胖,远远看去,简直一座肉山。
一般情况下遇到像他这种体魄的人,哪怕好汉也要下意识地让三分。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威武的大胖子,此刻却蹲在刘恒他们的院子里,像个小孩子一样地低了头,一脸的委屈,拿根小棍狠狠地怼蚂蚁。
事实上,十四岁,已经可以不算是孩子了。
往日里每次跑到刘恒他们这边来玩,总是他最高兴的时候。
他生下来就没见过爹,到他五岁的时候,爹死在异乡的消息传回来,没过三个月,他娘又一病死了,他从小就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爷爷待他很是严苛,他性子又老实,别看块头大、力气大,却老是被人欺负,总之过得不大舒展。
一直到两年前刘恒兄妹四人搬来,他的生活才一下子多彩斑斓了起来。
不管是整日跟他一起念书的小刘章,还是喜欢把他呼来喝去的三丫,都是他的好朋友,能说会道天生乐观又脾气暴烈的陈乐,是他眼里胆大包天的大英雄。至于刘恒,在他看来,是最可以放心去依赖,也近乎无所不能的大哥哥。
而现在,他们似乎要走了。
三姐姐陈雉说,望云山那地方,离这边有足足一千多里地,至少要走半个月到二十天,才能走到呢。
所以别管谁支使他、跟他说话,他都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三丫特意跑过来跟他说:“我们大黄爱吃鱼,但你要喂它鱼的话,就一定要把大刺都剥出来,不然它会卡喉咙的,知道吗?”
他低了头不吭声,噘着嘴。
后来大黄在他身边蹲下。
它还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它只是见到从中午起几个主人就不断地在院子里走动、归拢东西,他似乎觉得自己应该兴奋,但又隐隐约约地察觉到有一些不对劲,所以便只是哈赤着舌头,看着院子里忙忙碌碌的人。
然后刘恒过来了。
黄大元终于抬起头来,委屈得了不得的样子,说:“哥,我也想跟你们去!”
刘恒也跟他一样蹲下,但块头连他一半都不到。
他想了想,说:“黄先生今年都五十二岁啦,大元,你不能离开他!”
黄大元闻言低下头去。
刘恒看着他,笑了笑,伸出手去摸摸他的脑袋,说:“听话大元,你想想,你要是跟着我们一走,只留你爷爷奶奶在家,你让他们还怎么活?”
黄大元的脑袋垂得更低了。
刘恒又拍拍他的肩膀,笑着道:“如果我们没那个资质,自然不必多说,我们肯定会回来的,只是托你照顾家里几天。倘若我们侥幸能够留下的话,那等我们站稳脚跟了,你以后还可以去啊,对不对?”
黄大元抬头看着他,擦了擦眼泪,问:“真的?”
刘恒笑了,“当然真的。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眼角还带着泪花,大块头黄大元忽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摇了摇头,“没有。”
刘恒笑起来,说:“照顾好大黄。”
黄大元重重点头,“哎!你放心,我吃啥让它吃啥!”
刘恒笑笑,站起身来。
其实她知道的,大元是个特别聪明的人,而且难得的是,他个子那么大、块头那么大,力气又那么大,有的是欺负人的本钱,但他却天性善良,从不欺负人。
这样一个人,又是从小跟在黄先生身边读书长大,他怎么可能不懂得自己必须要留在家里为爷爷奶奶尽孝的道理呢。
…………
要到望云山去走一趟,是很容易就下定决心的事情。
但即便那道人并不曾哄人,他那封飞走的信也真能飞到望云山那位叫洪丘道人的人手里去,他给刘恒他们几个的,也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仙门人人向往,但也人人都知道,要加入仙门,却是很讲究天赋的。即便能交得起考试的钱,或者像刘恒他们这样因为有人推荐而拿到入场券,要真的被人选中,却也并非易事。更绝不是一定会成的事。
所以,要离开家乡赶到一千三百里之外的望云山去的事情,在刘恒的叮嘱下,兄妹几个都不曾声张。
可即便如此,天将黑时,还是有不少平常相处甚是和睦的邻里跑来,有人给端过来一碗煮熟的鸡蛋,有人给带来了十几张三合面的饼子,有人给带过来几双刚编好的草鞋,还有人干脆给送来了几十个钱,说是穷家富路,留着路上备急用。
本来小兄妹几个只是兴奋中带着几分对小院子和当下生活的不舍,这一下,却忽然就绷不住了。
小刘章第一个哭出来,紧接着三丫也红了眼眶。
当夜,兄妹四个再次几乎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起来,关上院门,刘恒亲手给一脸懵懂的大黄系上链子,然后把绳头交给早早就等在门口的黄大元。
不少人在村口送。
大黄试图跟着兄妹四个走,又被黄大元勒绳子带住,有点懵。
兄妹四个逐个的向乡邻们道谢,然后便踏着微薄的晨曦离了村口,上了大路。
大黄似乎开始回过味来,忽然狂吠且挣扎起来。
黄大元紧紧地抱住它。
兄妹几个都不忍心回头看。
直到走出百十步时,刘恒回头看,能看到村口众人身后多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这一刻,他竟是忍不住忽然想:“也许那道人是骗我的呢?”
然而终究,他们还是走得远了。
割舍下自己珍爱的一切,朝圣一般的,去往一千三百里地之外的一处陌生地方,去试图抓住自己生命中一个弥足珍贵的机会。
只因为想要出人头地。
只因为不想一辈子受人欺负。
也正是心中的这个念头,支撑着他们踏上并不安生的陌路,支撑着他们一路风餐露宿,支撑着他们一路小心翼翼。
并最终让他们在徒步走了二十多天之后,终于看到了远处那一大片云雾缥缈的连绵群山。
指路的当地乡人指着其中最高耸挺拔的那一座,脸上交织着骄傲又失落的神情,说:“那就是望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