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五十五章 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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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很大,纵横交错的胡同犹如卢沟桥的狮子——数不清。
马三住在金鱼胡同。
这里住着的都是些老京,好些都是几代人都一直居住在这里的,从胡同口到胡同尾,基本哪一家住了什么人,彼此都是心中有数的。
哪家男人添了白发,哪家女人掉了门牙,哪家添小子,哪家生了闺女儿,哪家媳妇俏,哪家男人嗓门儿大,都一清二楚。
马三家就是其中一家。
住在这里,有点风吹草动邻居都知道,马三又是个警觉的人,所以想要在这里抓住马三并带走,相当有难度。
秦琥一行人十来个,哪怕全都穿着便衣,可是面孔却生,一古脑儿涌进胡同肯定十分打眼,一定会惊动马三。
所以老安隔着两条街就把十人打散了,还做了些乔装打扮,扮成收破烂的骑着破旧的三轮车从隔壁一条街就开始吆喝:“收破烂喽,收破烂来...废铜烂铁旧纸箱,烂电视烂收音机....书本报纸.....酒瓶子.......”
扮成卖麦芽糖的小贩则是背着个筐子,左手拿了个小铁锤,右手拿了块长方形的小铁板,边敲边喊:“麦牙糖嘞,又香又甜麦芽糖嘞,谁要买?”
扮成磨菜的则扛着一个长凳,凳上架着磨刀石,边走街串巷边喊:“磨菜刀嘞磨剪刀,磨菜刀嘞磨剪刀……”
还有的人就直接扮成抄着夹生首都话的宝岛客人,一边谈论一边向街坊邻居打听原来住在这胡同里的某某某。
标准的海峡两岸多年不见要一家亲的节奏。
公安局里有这条胡同所有人的户籍资料,来寻亲的人寻的往往是早就死了的人,剩下的全是些小年轻,寻亲的人一来就报出人家长辈名,一副知根知底的模样,边比划边描述长相,追忆往昔,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惹得不少家里真有宝岛亲戚的人都感同身受,热泪盈眶。
秦琥一行十人顺利进入胡同,因为布置得当,暂时还没引起胡同里这些住家户们的怀疑。
马三家在胡同中间位置,是一间占地大半亩的小院。
马三儿这会正窝在家里的新打的沙发上喝酒,沙发前的茶几子上摆了一碟花生米,一盘卤猪耳朵,一盘酱牛肉。
“刚送到的汾酒,又香又冽,喝多了也不上头,吴哥,来,我先敬您一杯,感谢您这么多年一直照看着我马三儿,让我马三儿跟着挣了不老少。”穿着深棕色皮夹克,长着一对吊梢眉的马三儿毕恭毕敬地冲着对面沙发上的帅气青年举杯道。
坐在对面的青年约莫三十来岁,黑发浓密,肤色白净,高鼻鹿眼,身上穿着一袭笔挺,做工考究的西装,系着一条暗红条纹的领带,显得他衣冠楚楚气宇轩然。
他面前的几子上放着一个小小巧巧的瓷白酒杯,里面顶多能倒五钱酒。
杯里现在是满的。
青年慢条斯理地端起酒杯,马三儿伸长手臂把自己的酒杯递到青年面前,主动碰了一下,说了句我先干为尽之后就一口把自己杯里的酒倒进了嘴里。
青年端着瓷白色的小酒杯慢慢往自己嘴边送,一块劳力士金表从袖口滑了出来。
“这味道我不太喜欢,我更喜欢伏特加调配的鸡尾酒。”青年只浅浅尝了一口就把杯子放下了。
外面传来磨菜刀磨剪刀的吆喝声。
青年突地抬头,“今天的小贩怎么这么多?”
首都很大,纵横交错的胡同犹如卢沟桥的狮子——数不清。
马三住在金鱼胡同。
这里住着的都是些老京,好些都是几代人都一直居住在这里的,从胡同口到胡同尾,基本哪一家住了什么人,彼此都是心中有数的。
哪家男人添了白发,哪家女人掉了门牙,哪家添小子,哪家生了闺女儿,哪家媳妇俏,哪家男人嗓门儿大,都一清二楚。
马三家就是其中一家。
住在这里,有点风吹草动邻居都知道,马三又是个警觉的人,所以想要在这里抓住马三并带走,相当有难度。
秦琥一行人十来个,哪怕全都穿着便衣,可是面孔却生,一古脑儿涌进胡同肯定十分打眼,一定会惊动马三。
所以老安隔着两条街就把十人打散了,还做了些乔装打扮,扮成收破烂的骑着破旧的三轮车从隔壁一条街就开始吆喝:“收破烂喽,收破烂来...废铜烂铁旧纸箱,烂电视烂收音机....书本报纸.....酒瓶子.......”
扮成卖麦芽糖的小贩则是背着个筐子,左手拿了个小铁锤,右手拿了块长方形的小铁板,边敲边喊:“麦牙糖嘞,又香又甜麦芽糖嘞,谁要买?”
扮成磨菜的则扛着一个长凳,凳上架着磨刀石,边走街串巷边喊:“磨菜刀嘞磨剪刀,磨菜刀嘞磨剪刀……”
还有的人就直接扮成抄着夹生首都话的宝岛客人,一边谈论一边向街坊邻居打听原来住在这胡同里的某某某。
标准的海峡两岸多年不见要一家亲的节奏。
公安局里有这条胡同所有人的户籍资料,来寻亲的人寻的往往是早就死了的人,剩下的全是些小年轻,寻亲的人一来就报出人家长辈名,一副知根知底的模样,边比划边描述长相,追忆往昔,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惹得不少家里真有宝岛亲戚的人都感同身受,热泪盈眶。
秦琥一行十人顺利进入胡同,因为布置得当,暂时还没引起胡同里这些住家户们的怀疑。
马三家在胡同中间位置,是一间占地大半亩的小院。
马三儿这会正窝在家里的新打的沙发上喝酒,沙发前的茶几子上摆了一碟花生米,一盘卤猪耳朵,一盘酱牛肉。
“刚送到的汾酒,又香又冽,喝多了也不上头,吴哥,来,我先敬您一杯,感谢您这么多年一直照看着我马三儿,让我马三儿跟着挣了不老少。”穿着深棕色皮夹克,长着一对吊梢眉的马三儿毕恭毕敬地冲着对面沙发上的帅气青年举杯道。
坐在对面的青年约莫三十来岁,黑发浓密,肤色白净,高鼻鹿眼,身上穿着一袭笔挺,做工考究的西装,系着一条暗红条纹的领带,显得他衣冠楚楚气宇轩然。
他面前的几子上放着一个小小巧巧的瓷白酒杯,里面顶多能倒五钱酒。
杯里现在是满的。
青年慢条斯理地端起酒杯,马三儿伸长手臂把自己的酒杯递到青年面前,主动碰了一下,说了句我先干为尽之后就一口把自己杯里的酒倒进了嘴里。
青年端着瓷白色的小酒杯慢慢往自己嘴边送,一块劳力士金表从袖口滑了出来。
“这味道我不太喜欢,我更喜欢伏特加调配的鸡尾酒。”青年只浅浅尝了一口就把杯子放下了。
外面传来磨菜刀磨剪刀的吆喝声。
青年突地抬头,“今天的小贩怎么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