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最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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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简单,越难。
就好比厨师只用豆腐一种材料,造船工只用锤子和钉子,很难玩出花样……
因为局限性,明摆在了那里。
但,大道至简!
是有局限性,是有难度,不过,人心是无限的。
出色的厨师,能用一碗什么都不放的白粥,征服他的食客。
诺亚方舟,也是用锤子和钉子,再加诺亚的恒心,制造出来的。
所以……没什么是不可能!
萧逸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贝多芬所创的‘献给爱丽丝’很简单很简单,但在评委们的耳朵里,却是很难很难的歌曲。
毕竟,大伙都听腻了,甚至是很多人的启蒙音乐。
所谓珠玉在前,连钢琴大师的弹奏,都听过无数遍,你一个无名小卒,能弹得更好?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呃!
不对。
他这是什么情况?
简单的添加了几个音符,就把‘献给爱丽丝’的情感,升华了一个档次?
听着曲子,听众们仿佛听到了一个故事。
从暗恋到明恋,从双恋到失恋,蜿蜒曲折,荡气回肠。
孤独和悲怜,到不再孤独和悲怜,无数情感在变幻,在起伏……
过程中,听众们的脑海里,似乎跳出了一个单纯而活泼的少女,少女很美丽,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邻家女孩,却无论男的女的,都无法提起半点亵渎的心思。
她就像记忆里,最美好的一道风景,让人舒心,让人怀念。
曲终,少女的形象,渐渐从人们的脑海里消失,只留下淡淡的忧伤。
仿佛少女,渐行,渐远……
安静,安静,整个体育馆,似乎睡着了。
是睡着,而不是死寂,因为心跳声,整齐划一的呼吸声,让人感受到一股别样的宁静。
像在享受,全场观众,仍沉溺在那个美丽的画面之中,不愿醒来。
就连吴哲希都不能例外。
因为他的脑海里,也出现了一个少女形象,刘天仙的少女形象。
从小就和刘天仙青梅竹马的他,一直偷偷的暗恋着刘天仙,一直视刘天仙为禁脔,乃至今日,他把这段感情,扭曲成近乎畸形的占有欲。
呼!
这时,弹奏完的萧逸,从座位站起,轻吐一口气。
为了弹好这首曲子,他差不多用尽了全力。
当然,萧逸是不可能用尽全力的,否则钢琴就会发出白光,横扫全场。
总的来的,萧逸已经使出仙音神律的人间力量了,再多的话,就会变得‘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反正,萧逸可不想,自己被当作白老鼠研究。
十八岁就能弹出,七八十岁,世界钢琴大师的水准?
恐怕连头发,指甲,都要剪下来慢慢研究。
……
当萧逸站起,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传遍舞台,听众们终于回过神,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唯一没有鼓掌的是吴哲希,此时他的目瞪口呆,像见了鬼似的。
“怎,怎么可能!”
吴哲希的脸上全是不可置信,不相信这么美丽的曲子,居然由萧逸的手弹出。
“不可能,这不可能!对了,不是因为他,是因为那个女的!那个女的,才是高手!”
竭斯底里的吴哲希决定自欺欺人,把那首献给爱丽丝的功劳,全部归于甄一发。
“白痴。”
萧逸也懒得跟他争辩,转过身,就返回了后台。
对他来说,能进决赛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他没一点兴趣。
瞧得双眼失明的甄一发,小媳妇一般,挽着萧逸返回后台,吴哲希的脸色越发阴沉。
其实,甄一发挽着萧逸,是很正常的事情,总不能让甄一发,一路瞎摸的离开舞台。
返回后台后,所有人都用敬佩的目光,看向甄一发与萧逸。
在他们眼里,甄一发与萧逸,是最有潜力的冠军候选,唯有吴哲希,能稍微争一争。
没错,只是稍微。
吴哲希的实力虽然不错,但能进入复赛的选手,都不是傻子,都有不错的钢琴底蕴。
吴哲希与萧逸甄一发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就好像一个是武林高手,一个是武林神话,武林至尊……后者一根手指,就能把前者捏死。
很快,预选结束。
所有脱颖而出的钢琴选手,再次走到舞台,接受观众们的欢呼。
吴哲希冷哼一声,神色傲然,一马当先的走到最前面,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成绩最好的人。
其余选手与萧逸也懒得和他争,毕竟这又不是跑步比赛,跑得快算赢。
吴哲希的小迷妹,依然疯狂,依然尖叫声不断,这让他多少找回了点自信。
然而,等萧逸与甄一发,跟观众们挥手打招呼时,整个体育馆爆发出响彻云霄的狂吼,甚至还有人高呼,喊他们再弹一次。
吴哲希脸都绿了,因为他看见,欢呼的人群中,包括了支持他的小迷妹。
“可恶!”
吴哲希捏紧了拳头,恨不得一拳把萧逸的脑袋打爆。
没了萧逸,他就是这场复赛,最耀眼的明星!
等等,我还有机会,今天还有其他比赛,我一定是今天,最耀眼的!
谢幕结束,吴哲希没有离开体育馆,而是重新返回舞台,参加小提琴比赛。
虽然之前,他并没有参加小提琴的初赛,但凭借关系,他轻松就可以跳过那一步。
“糟糕,小提琴也是双人赛,我没有队友配合!”
吴哲希突然发现,与自己配合的钢琴手,并不会弹小提琴。
小提琴比赛与钢琴比赛一样,必须是两人组合。
“你好,你能把搭档借给我吗?我给你钱,十万,够不够?”
吴哲希急了,无论如何,他都想把场子找回来。
“神经病!”
只可惜,哪怕吴哲希出到五十万,也没有人愿意,成为他的搭档。
不是人们不愿意,而是没人是傻子。
报名的时候,早把名字定好了,而且他们的曲子都很需要默契,很需要日复一日的练习。
突然换搭档,百分百会输。
因为小提琴不像钢琴,一个人拉得再快,也不可能拉出两把琴的效果。
更关键是,小提琴的圈子很小,名声臭了,小提琴生涯,基本算是完蛋了,除非打算一辈子自娱自乐,不打算出名。
越简单,越难。
就好比厨师只用豆腐一种材料,造船工只用锤子和钉子,很难玩出花样……
因为局限性,明摆在了那里。
但,大道至简!
是有局限性,是有难度,不过,人心是无限的。
出色的厨师,能用一碗什么都不放的白粥,征服他的食客。
诺亚方舟,也是用锤子和钉子,再加诺亚的恒心,制造出来的。
所以……没什么是不可能!
萧逸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贝多芬所创的‘献给爱丽丝’很简单很简单,但在评委们的耳朵里,却是很难很难的歌曲。
毕竟,大伙都听腻了,甚至是很多人的启蒙音乐。
所谓珠玉在前,连钢琴大师的弹奏,都听过无数遍,你一个无名小卒,能弹得更好?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呃!
不对。
他这是什么情况?
简单的添加了几个音符,就把‘献给爱丽丝’的情感,升华了一个档次?
听着曲子,听众们仿佛听到了一个故事。
从暗恋到明恋,从双恋到失恋,蜿蜒曲折,荡气回肠。
孤独和悲怜,到不再孤独和悲怜,无数情感在变幻,在起伏……
过程中,听众们的脑海里,似乎跳出了一个单纯而活泼的少女,少女很美丽,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邻家女孩,却无论男的女的,都无法提起半点亵渎的心思。
她就像记忆里,最美好的一道风景,让人舒心,让人怀念。
曲终,少女的形象,渐渐从人们的脑海里消失,只留下淡淡的忧伤。
仿佛少女,渐行,渐远……
安静,安静,整个体育馆,似乎睡着了。
是睡着,而不是死寂,因为心跳声,整齐划一的呼吸声,让人感受到一股别样的宁静。
像在享受,全场观众,仍沉溺在那个美丽的画面之中,不愿醒来。
就连吴哲希都不能例外。
因为他的脑海里,也出现了一个少女形象,刘天仙的少女形象。
从小就和刘天仙青梅竹马的他,一直偷偷的暗恋着刘天仙,一直视刘天仙为禁脔,乃至今日,他把这段感情,扭曲成近乎畸形的占有欲。
呼!
这时,弹奏完的萧逸,从座位站起,轻吐一口气。
为了弹好这首曲子,他差不多用尽了全力。
当然,萧逸是不可能用尽全力的,否则钢琴就会发出白光,横扫全场。
总的来的,萧逸已经使出仙音神律的人间力量了,再多的话,就会变得‘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反正,萧逸可不想,自己被当作白老鼠研究。
十八岁就能弹出,七八十岁,世界钢琴大师的水准?
恐怕连头发,指甲,都要剪下来慢慢研究。
……
当萧逸站起,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传遍舞台,听众们终于回过神,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唯一没有鼓掌的是吴哲希,此时他的目瞪口呆,像见了鬼似的。
“怎,怎么可能!”
吴哲希的脸上全是不可置信,不相信这么美丽的曲子,居然由萧逸的手弹出。
“不可能,这不可能!对了,不是因为他,是因为那个女的!那个女的,才是高手!”
竭斯底里的吴哲希决定自欺欺人,把那首献给爱丽丝的功劳,全部归于甄一发。
“白痴。”
萧逸也懒得跟他争辩,转过身,就返回了后台。
对他来说,能进决赛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他没一点兴趣。
瞧得双眼失明的甄一发,小媳妇一般,挽着萧逸返回后台,吴哲希的脸色越发阴沉。
其实,甄一发挽着萧逸,是很正常的事情,总不能让甄一发,一路瞎摸的离开舞台。
返回后台后,所有人都用敬佩的目光,看向甄一发与萧逸。
在他们眼里,甄一发与萧逸,是最有潜力的冠军候选,唯有吴哲希,能稍微争一争。
没错,只是稍微。
吴哲希的实力虽然不错,但能进入复赛的选手,都不是傻子,都有不错的钢琴底蕴。
吴哲希与萧逸甄一发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就好像一个是武林高手,一个是武林神话,武林至尊……后者一根手指,就能把前者捏死。
很快,预选结束。
所有脱颖而出的钢琴选手,再次走到舞台,接受观众们的欢呼。
吴哲希冷哼一声,神色傲然,一马当先的走到最前面,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成绩最好的人。
其余选手与萧逸也懒得和他争,毕竟这又不是跑步比赛,跑得快算赢。
吴哲希的小迷妹,依然疯狂,依然尖叫声不断,这让他多少找回了点自信。
然而,等萧逸与甄一发,跟观众们挥手打招呼时,整个体育馆爆发出响彻云霄的狂吼,甚至还有人高呼,喊他们再弹一次。
吴哲希脸都绿了,因为他看见,欢呼的人群中,包括了支持他的小迷妹。
“可恶!”
吴哲希捏紧了拳头,恨不得一拳把萧逸的脑袋打爆。
没了萧逸,他就是这场复赛,最耀眼的明星!
等等,我还有机会,今天还有其他比赛,我一定是今天,最耀眼的!
谢幕结束,吴哲希没有离开体育馆,而是重新返回舞台,参加小提琴比赛。
虽然之前,他并没有参加小提琴的初赛,但凭借关系,他轻松就可以跳过那一步。
“糟糕,小提琴也是双人赛,我没有队友配合!”
吴哲希突然发现,与自己配合的钢琴手,并不会弹小提琴。
小提琴比赛与钢琴比赛一样,必须是两人组合。
“你好,你能把搭档借给我吗?我给你钱,十万,够不够?”
吴哲希急了,无论如何,他都想把场子找回来。
“神经病!”
只可惜,哪怕吴哲希出到五十万,也没有人愿意,成为他的搭档。
不是人们不愿意,而是没人是傻子。
报名的时候,早把名字定好了,而且他们的曲子都很需要默契,很需要日复一日的练习。
突然换搭档,百分百会输。
因为小提琴不像钢琴,一个人拉得再快,也不可能拉出两把琴的效果。
更关键是,小提琴的圈子很小,名声臭了,小提琴生涯,基本算是完蛋了,除非打算一辈子自娱自乐,不打算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