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那年夏天,有你真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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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的词章,浓浓的不舍,烽火难传,青鸟难送,笔墨难书。时光流逝,转眼就过了期末。
时间折断了柳枝,却折不断绵长的爱意。5月28日的不舍,朝朝暮暮的两情相悦,一份痴迷、一份柔情。
如风景入画,一季夏雨,陌上花开,那份痴情泛滥着从流年的初见一直蔓延,蔓延到下一季的春暖花开,即使重来一遍,我对你的爱依然热烈似火,绽满青春。
少年的爱如形随影,随溪水流淌,与白云一起畅游天空,飞过山河的樊篱。
在平仄押韵的诗词里,在记忆的那抹月色里,藏着道不尽的情意。
我将对她的似水柔情,埋藏在为她折叠好的一枚戒指、一颗红心、一份情书里,我把对她的爱放飞于天空,让她在遥远的地方也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在高一的最后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和顾涛、张子晨等许多男同学们在整理书籍和考场。
与此同时,面临着离别的到来,我的心中五味杂陈,虽然这是第二次经历,但是我觉得我对她的思念有过之而不及。好不容易再次和她相处到了那个地步,我真的非常不舍,我害怕暑假过来,一切都会改变,变得陌生,变得疏远,
于是,我对她的爱和不舍就在这快要离别的瞬间彻底绽放!
像记忆中那样,我一边整理考场,一边看着吴倾雨,每一眼都饱含深情,似乎是想要把她的身影深深地印在自己的脑海,以便在思念的时候可以看一眼。
我们在人群中站着,中间来来往往经过很多人,但是仍然挡不住我们满怀笑意的深情对视。
就那样站着,四目相对,传达着对方强烈的不舍。
看着对面正在微笑着看自己的那个女孩,我的那颗心又一次跳了起来,十分沉重,我真的好舍不得她啊,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柳永的雨霖铃写到:——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
——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自古以来,离别之愁绪都牵动着一个又一个人的心,这种劫很少有人可以摆脱。
青春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我喜欢你,而你也恰巧喜欢我。我们不用太多的话语,仅仅通过双眼就能够传递满心的爱意与留恋。
执笔流年,岁月总会眷顾拥有同一颗心的少年少女。
表面很平静,心却在对他敲打着思念和留恋,你是谁的青梅竹马,又会是谁的余生年华。
离别时才发现我对你动了心,注入了情,强烈的不舍撞击着心中最后的一道防线。
我不想就这样,因为我害怕这一次错过就不会再有明天,我害怕还没来得及改变就已经到了尽头。
放学回家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给她发了信息,也就问问到家没有,和其他的一些事情。
夜晚的星空最值得留恋,城市的喧嚣衬托着心灵的孤单,我心中的那个女孩是那么的美好,耀眼如白昼,灿烂如星河。
一碗简单的胡辣汤拉开了我和她恋爱的序幕。
晚上,还在外面玩耍、吃饭的我收到了吴倾雨的一条信息。
“昨天吃完午饭回来的时候,你瞪我一眼,把我吓得英语考试都考不好了”吴倾雨发信息说道。
正在路上走的我看到了她发的信息,想到了自己考试中吃饭的时候犯的那个错误:我本来和她一起吃饭的,可她看到了一个男生朋友就站在了他那里吃饭,所以我就很不开心,于是,把这种情绪都藏在了看她时候的眼睛里。明明自己已经经历了一遍,为什么还会做呢?
反应了一会儿,我连忙回复说:“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就是你看到那个男生后,就不来我这里吃饭了,心里很难受。”
“我就是吃醋!而且好几罐子呢!”
“我可以补偿你!你想要什么?”
过了一会儿,吴倾雨回复道:“哼!明天早上陪我去喝胡辣汤!”
“好,明天什么时候?”听了没有丝毫变化、似曾相识的那句话,我高兴的回复说。
“八点吧,你家在哪里?”吴倾雨问我。
我给她发了家里的位置,然后约定在一所小学门口见面。
那一晚,注定是我最激动、最开心的一晚。
第二天,天色刚刚范明,我就起床了。
刷牙、洗脸、洗头,找了一件又一件衣服,对着镜子换了一次又一次。那一刻,作为一个男子汉的我变成了一个比女人还墨迹的假男人。
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以自己最好的一面去见自己喜欢的人,害怕她嫌弃,所以必须精心打扮。
但是换来换去,我还是觉得最平常的才是最好的,如果她喜欢自己,也肯定是自己在学校里的样子。
你要永远记得那个肯为你花时间和精力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在一生中很少遇见。
我下楼后,来到了那所学校门口,看到了一身洁白如雪的吴倾雨。
今天她很不一样,比之前的任何时候都要漂亮。一身白色的长裙,犹如仙女下凡,还是那双迷人的双眼,那个活泼的马尾辫。唯一不同的是那张被染红的双唇,看看起来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莲花。
看到第一次在外面见到的吴倾雨,虽然已经看到过,但是那种小鹿乱撞的感觉仍然是那么强烈。我记得我对她说过,自己想要看她穿裙子和化妆的样子,那个样子的她一定很美。
其实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我想要娶你。因为在我看来穿的裙子是婚纱,化的妆也是结婚时化的那一种。
其实,吴倾雨也为这次约会精心准备了好久,否则她也不会穿成如我说过的那样来见我,后来我也没有想过,是回来的时候才慢慢的想通。
“上车,我们去哪里吃啊?”看着也是穿着白色外套、充满青春朝气的我缓缓地走过来,吴倾雨开口问我说。
“只要和你一起,哪里都行!”
“就顺着这条路找找吧!”我指着那天离我们很近的那条路,开口说道。
她听了,看了看没有车,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骑着车就闯了过去。
“闯红灯多危险啊!要是有警察非得罚你的钱!”我担心的对她说。
“我开车你放心!”吴倾雨很有自信的说道。
最后我们找了好几家,因为已经八点多了,所以只有一家还开着门。
刚下车,她就把车钥匙递给了我,拿着钥匙我走了进去,给老板报了两碗胡辣汤和一些油条,就和她一起找座位坐了下来。
我们边吃边说着话,其乐融融,很想两口子。
那天的一碗胡辣汤是我喝过最好喝的一碗,虽然并不是很美味,但是却意义非凡。
失恋后,在一次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我给朋友们讲起了我们相识的故事。讲完后,一位朋友异想天开的为我们的爱情起了一个名字——一碗胡辣汤的爱情。
窈窕的词章,浓浓的不舍,烽火难传,青鸟难送,笔墨难书。时光流逝,转眼就过了期末。
时间折断了柳枝,却折不断绵长的爱意。5月28日的不舍,朝朝暮暮的两情相悦,一份痴迷、一份柔情。
如风景入画,一季夏雨,陌上花开,那份痴情泛滥着从流年的初见一直蔓延,蔓延到下一季的春暖花开,即使重来一遍,我对你的爱依然热烈似火,绽满青春。
少年的爱如形随影,随溪水流淌,与白云一起畅游天空,飞过山河的樊篱。
在平仄押韵的诗词里,在记忆的那抹月色里,藏着道不尽的情意。
我将对她的似水柔情,埋藏在为她折叠好的一枚戒指、一颗红心、一份情书里,我把对她的爱放飞于天空,让她在遥远的地方也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在高一的最后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和顾涛、张子晨等许多男同学们在整理书籍和考场。
与此同时,面临着离别的到来,我的心中五味杂陈,虽然这是第二次经历,但是我觉得我对她的思念有过之而不及。好不容易再次和她相处到了那个地步,我真的非常不舍,我害怕暑假过来,一切都会改变,变得陌生,变得疏远,
于是,我对她的爱和不舍就在这快要离别的瞬间彻底绽放!
像记忆中那样,我一边整理考场,一边看着吴倾雨,每一眼都饱含深情,似乎是想要把她的身影深深地印在自己的脑海,以便在思念的时候可以看一眼。
我们在人群中站着,中间来来往往经过很多人,但是仍然挡不住我们满怀笑意的深情对视。
就那样站着,四目相对,传达着对方强烈的不舍。
看着对面正在微笑着看自己的那个女孩,我的那颗心又一次跳了起来,十分沉重,我真的好舍不得她啊,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柳永的雨霖铃写到:——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
——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自古以来,离别之愁绪都牵动着一个又一个人的心,这种劫很少有人可以摆脱。
青春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我喜欢你,而你也恰巧喜欢我。我们不用太多的话语,仅仅通过双眼就能够传递满心的爱意与留恋。
执笔流年,岁月总会眷顾拥有同一颗心的少年少女。
表面很平静,心却在对他敲打着思念和留恋,你是谁的青梅竹马,又会是谁的余生年华。
离别时才发现我对你动了心,注入了情,强烈的不舍撞击着心中最后的一道防线。
我不想就这样,因为我害怕这一次错过就不会再有明天,我害怕还没来得及改变就已经到了尽头。
放学回家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给她发了信息,也就问问到家没有,和其他的一些事情。
夜晚的星空最值得留恋,城市的喧嚣衬托着心灵的孤单,我心中的那个女孩是那么的美好,耀眼如白昼,灿烂如星河。
一碗简单的胡辣汤拉开了我和她恋爱的序幕。
晚上,还在外面玩耍、吃饭的我收到了吴倾雨的一条信息。
“昨天吃完午饭回来的时候,你瞪我一眼,把我吓得英语考试都考不好了”吴倾雨发信息说道。
正在路上走的我看到了她发的信息,想到了自己考试中吃饭的时候犯的那个错误:我本来和她一起吃饭的,可她看到了一个男生朋友就站在了他那里吃饭,所以我就很不开心,于是,把这种情绪都藏在了看她时候的眼睛里。明明自己已经经历了一遍,为什么还会做呢?
反应了一会儿,我连忙回复说:“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就是你看到那个男生后,就不来我这里吃饭了,心里很难受。”
“我就是吃醋!而且好几罐子呢!”
“我可以补偿你!你想要什么?”
过了一会儿,吴倾雨回复道:“哼!明天早上陪我去喝胡辣汤!”
“好,明天什么时候?”听了没有丝毫变化、似曾相识的那句话,我高兴的回复说。
“八点吧,你家在哪里?”吴倾雨问我。
我给她发了家里的位置,然后约定在一所小学门口见面。
那一晚,注定是我最激动、最开心的一晚。
第二天,天色刚刚范明,我就起床了。
刷牙、洗脸、洗头,找了一件又一件衣服,对着镜子换了一次又一次。那一刻,作为一个男子汉的我变成了一个比女人还墨迹的假男人。
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以自己最好的一面去见自己喜欢的人,害怕她嫌弃,所以必须精心打扮。
但是换来换去,我还是觉得最平常的才是最好的,如果她喜欢自己,也肯定是自己在学校里的样子。
你要永远记得那个肯为你花时间和精力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在一生中很少遇见。
我下楼后,来到了那所学校门口,看到了一身洁白如雪的吴倾雨。
今天她很不一样,比之前的任何时候都要漂亮。一身白色的长裙,犹如仙女下凡,还是那双迷人的双眼,那个活泼的马尾辫。唯一不同的是那张被染红的双唇,看看起来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莲花。
看到第一次在外面见到的吴倾雨,虽然已经看到过,但是那种小鹿乱撞的感觉仍然是那么强烈。我记得我对她说过,自己想要看她穿裙子和化妆的样子,那个样子的她一定很美。
其实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我想要娶你。因为在我看来穿的裙子是婚纱,化的妆也是结婚时化的那一种。
其实,吴倾雨也为这次约会精心准备了好久,否则她也不会穿成如我说过的那样来见我,后来我也没有想过,是回来的时候才慢慢的想通。
“上车,我们去哪里吃啊?”看着也是穿着白色外套、充满青春朝气的我缓缓地走过来,吴倾雨开口问我说。
“只要和你一起,哪里都行!”
“就顺着这条路找找吧!”我指着那天离我们很近的那条路,开口说道。
她听了,看了看没有车,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骑着车就闯了过去。
“闯红灯多危险啊!要是有警察非得罚你的钱!”我担心的对她说。
“我开车你放心!”吴倾雨很有自信的说道。
最后我们找了好几家,因为已经八点多了,所以只有一家还开着门。
刚下车,她就把车钥匙递给了我,拿着钥匙我走了进去,给老板报了两碗胡辣汤和一些油条,就和她一起找座位坐了下来。
我们边吃边说着话,其乐融融,很想两口子。
那天的一碗胡辣汤是我喝过最好喝的一碗,虽然并不是很美味,但是却意义非凡。
失恋后,在一次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我给朋友们讲起了我们相识的故事。讲完后,一位朋友异想天开的为我们的爱情起了一个名字——一碗胡辣汤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