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肥仔就要多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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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再见之后很可能会瞎扯的乱聊天。
林森一边泡着冻猪肉,一边看着一头猪,然后跟钱意聊天。
“大学毕业了,你准备去干什么啊?准备做什么工作?我打算继续跟你做同事。”
林森真的是决定赖定钱意了,对于他这种只担心身后事的男孩子来说,生活就是这么的快乐。
“噢,最近被爸妈赶出家门了,流浪在外只能摆摆路边摊,这样子赚点小钱,勉勉强强过日子的样子。”
“最近我摆摊,觉得当个巡查也挺好的,正儿八经的公务员,早上打卡上班就可以出来逛街,还有免费的电动车可以骑,晚上一般不用加班,还有周末双休。”
钱意在那里洗着配菜,随口聊天。
林森眼睛一亮,心中默默的下了个决定,他决定去公考,成为一名光荣的雾都巡查。
对于他这种努力到不要命的大胖子而言,公考上岸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林森确实不喜欢那些按部就班的上班工作。
再说了,要是当了巡查,也可以算是一份体面的正式工作了,以后就可以找到更多甜甜的女朋友了。
结婚?
林森还完全没有这个念头,他就是想多谈几百次恋爱而已。
虽然有了很多个甜甜的前女友,可林森没有一个是想娶回家当老婆的,他就是血统纯正的渣男。
只有做过渣男的男人,才会知道做渣男是多么的快乐。
林森就是亲身体验过,所以才会不想留在魔都,继续单身生活。
只要成功过,然后失败过,才会明白什么才能够让你真正的继续成功下去。
所以哪怕是当几年的无业游民,林森也要跟在钱意的身边,这个胖子已经4年多没有找到一个女朋友了,想起来都是泪流满面,不得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忧郁的林森用尽全身力气把50斤猪肉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当着小香猪八斤的面,怒搓猪头。
八斤暴怒,生怕这头大肥猪抢小香猪的白菜吃,埋头狂吃。
然后林森就被钱意打发去厨房烧柴火了,钱意准备用大铁锅来把大块猪肉炖熟,然后再切块爆炒,做成红烧五花肉。
清凉的井水倒了小半个铁锅,林森美滋滋的开始烧火,胖子就是喜欢跟帅哥在一起,因为没有烦恼。
比较帅的人总是会面对各种的美食邀请的,林森知道只要钱意愿意,那么他可以一年到头365天每顿饭都吃到不一样的美食,还是别人买单的。
在林森这边存在的生存问题,对于钱意而言从来就不是个问题。
出门吃饭忘了带钱,没关系,当街卖艺就可以了,一张合照10块钱,很快就可以去吃大餐了。
长得帅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突破常人的思维惯性,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神奇举动。
林森觉得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的钱意,竟然愿意放下身段去摆路边摊卖东西,这简直就是在造福全人类啊。
不就是烧火吗?
只要钱意愿意,林森可以烧一辈子。
水烧开了。
钱意把五大块猪肉全部都扔进去,煮了10分钟吧,就把这5大块猪肉都捞出来,然后把锅里的水全部都舀出来倒掉。
接下来才是正式工作。
钱意继续往锅里面放井水,5大块猪肉放回大铁锅,然后丢进去一个五香调料包,把大木盖盖上。
林森继续烧火。
保证火势旺盛以后,林森就出来和钱意一起喝茶聊天嗑瓜子。
两个人都比较喜欢吃奶油味的香瓜子,还得是那种现炒的,超市卖的那种袋装的从来不吃,就是挑食。
在网络上聊天和面对面聊天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情况。
林森就跟钱意详细介绍了,有关魔都大学还有魔都各地美女的分布情况。
然后林森还跟钱意说了自己追求好多女孩子失败的经验与教训。
“胖子,你这是在炫耀啊,我跟你一样大一个女朋友都找不到,你还跟我说你经常追女生失败,简直不要脸。”
钱意觉得林森简直是在无理取闹,想想看吧,林森在他身边的时候,女朋友可以说是如同车水马龙一般,源源不绝,从来没有断过。
这不就是去魔都了吗,人还是一样的人啊,钱意可是看多了林森各种神一样的表演,聊妹子的手段简直就是随便说句话,女孩子就特别喜欢他,特别愿意跟他在一起的样子。
怎么可能这种天生的神技换一个城市就失败了呢,这绝对是林森在忽悠他,肯定是在卖惨,真是不要脸的一个小胖子。
“我说的都是真的啊,大帅,你不知道我在魔都大学有多惨,想追哪个女孩子都追不到,不管说什么,人家都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说我这个200斤的死胖子滚一边去,不要出现在她们的视野里面,污染她们的视力。”
“喂喂喂,木头你再装逼我们就恩断义绝啦,我还不知道你啊,我又没少听你的那些前女友说你的好话,什么最喜欢长得这么结实,长得这么富态的男孩子了,圆圆胖胖的肯定是大有福气的好人家,最喜欢这种威武雄壮的男孩子的,这些不都是你那些前女友说的。”
钱意觉得林森真的是无理取闹,睁着眼睛说瞎话,真的太不要脸了,难怪是个大胖子,脸皮真的是太厚了,恐怕连轮胎都比不上林森脸皮的厚度。
林森很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林森真的觉得自己是一个诚实可爱的小胖子,从来不说谎话的,甚至是一个绝对的老实人,否则也不会被那么多的女孩子随意的玩弄,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都是为了利用他这个纯洁善良可爱的大胖子,来接近他的好兄弟好哥们,真的是太痛苦了,太痛苦了。
林森甚至都觉得如果钱意的情商能够再高一点点的话,恐怕他已经戴了无数的绿帽子了,或者说就连绿帽子都戴不上。
思考了很久,大概有钱意嗑了三个瓜子的时间,林森就翻来覆去痛苦的忏悔着说。
“我错了,我错了,我不应该吹牛的,我在魔都又谈了七八十个女朋友。”
“对嘛,这样子才对啊,做人要诚实一点,千万不能说谎的,那样子很没意思的,做兄弟的还会看不起你啊,当渣男也是你的本事啊,你就是传说中的神话海王啊。”
“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追女朋友。只是想跟我谈朋友,而不想做我的女朋友,我想想也觉得挺烦恼的,晚上都睡不着觉。”
林森听着听着嘴巴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甚至可以吞下一个鹅蛋了,他觉得眼前这个钱逼王正在闪闪发光,简直就要亮瞎他的猪眼了。
再痛苦,再黑暗的聊天也有结束的时候。
林森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承受的心理压力真的是太巨大,太恐怖了,难怪这么多年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咬牙切齿的坚持下来,继续当钱意的好朋友。
其他的可爱的男孩子都遭受不住这种激烈不断的心理打击,最后自信心失败,整个人就像是自尊被碾压了四五十次一样,丧心病狂的逃之夭夭了,再也不敢留在钱意的身边。
钱意做家常菜的厨艺还是可以的,把煮熟的5大块猪肉从锅里面捞出来,然后浸泡过凉水,再切成适当的小块。
林森继续大火热锅。
钱意专门用了白花花的猪油进去炒锅,然后是各种葱姜蒜爆炒,就放入猪肉爆炒,然后再爆炒,再爆炒,再加入猪肉汤。
中火慢炖,再放入冰糖,还有一整瓶的啤酒,钱意就觉得事情做完了,不需要有其他的工序。
如果不是林森突然想起来提醒了一下钱意,钱意还没发现自己竟然全程都没有加盐。
不经常做饭的人一般都会有一个疑惑,那就是这个菜到底熟了没有?
钱意觉得自己不需要担心,反正都已经煮熟了,怎么炒都是熟的。
钱意拿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五花肉出来,吹凉了放进嘴里。
味道怎么说呢?
好像有点淡,盐放的不够,嗯,好像汤汁收的不是很好,还要再浓稠一点,这个猪肉切的有点大块了,味道没有进到里面去。
钱意自己经常吃美食,所以对味道是很挑剔的,也能够吃得出来自己做的菜有哪些缺点。
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钱意从口袋里面握住了自己的铜葫芦,心中默念咒语。
超级美味机,厨神就是你。
美味基因波一闪而过,集中优化这一大锅红烧五花肉。
钱意拿起筷子夹起了第2块五花肉,吹了吹送进嘴里。
卧槽!
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好吃的五花肉,真的是太好吃太好吃了,连我这个大学毕业生都不知道用什么优美的形容词,只知道太好吃了,太好吃了。
“木头好了,可以关火了,米饭也已经煮好了,我们开吃吧,这一顿饭可是我的拿手招牌菜绝对让你满意的。”
美食面前朋友是什么?
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嘛。
钱意自己打了一碗白米饭,然后舀了一勺红烧肉浇上去,美滋滋的就吃起来。
林森从灶台后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体,闻了闻红烧五花肉味道,感觉也就很普通啊,没有特别的香啊。
不过毕竟是钱意这个大帅哥亲手做的,哪怕是味道很糟糕,想来那些漂亮女孩子都会微笑着,甜甜的笑着,全部都吃光了吧。
林森也去打了一碗饭,然后打了一勺五花肉。
漫不经心的林森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送进嘴里。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想做什么?
我死了!
两个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再见之后很可能会瞎扯的乱聊天。
林森一边泡着冻猪肉,一边看着一头猪,然后跟钱意聊天。
“大学毕业了,你准备去干什么啊?准备做什么工作?我打算继续跟你做同事。”
林森真的是决定赖定钱意了,对于他这种只担心身后事的男孩子来说,生活就是这么的快乐。
“噢,最近被爸妈赶出家门了,流浪在外只能摆摆路边摊,这样子赚点小钱,勉勉强强过日子的样子。”
“最近我摆摊,觉得当个巡查也挺好的,正儿八经的公务员,早上打卡上班就可以出来逛街,还有免费的电动车可以骑,晚上一般不用加班,还有周末双休。”
钱意在那里洗着配菜,随口聊天。
林森眼睛一亮,心中默默的下了个决定,他决定去公考,成为一名光荣的雾都巡查。
对于他这种努力到不要命的大胖子而言,公考上岸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林森确实不喜欢那些按部就班的上班工作。
再说了,要是当了巡查,也可以算是一份体面的正式工作了,以后就可以找到更多甜甜的女朋友了。
结婚?
林森还完全没有这个念头,他就是想多谈几百次恋爱而已。
虽然有了很多个甜甜的前女友,可林森没有一个是想娶回家当老婆的,他就是血统纯正的渣男。
只有做过渣男的男人,才会知道做渣男是多么的快乐。
林森就是亲身体验过,所以才会不想留在魔都,继续单身生活。
只要成功过,然后失败过,才会明白什么才能够让你真正的继续成功下去。
所以哪怕是当几年的无业游民,林森也要跟在钱意的身边,这个胖子已经4年多没有找到一个女朋友了,想起来都是泪流满面,不得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忧郁的林森用尽全身力气把50斤猪肉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当着小香猪八斤的面,怒搓猪头。
八斤暴怒,生怕这头大肥猪抢小香猪的白菜吃,埋头狂吃。
然后林森就被钱意打发去厨房烧柴火了,钱意准备用大铁锅来把大块猪肉炖熟,然后再切块爆炒,做成红烧五花肉。
清凉的井水倒了小半个铁锅,林森美滋滋的开始烧火,胖子就是喜欢跟帅哥在一起,因为没有烦恼。
比较帅的人总是会面对各种的美食邀请的,林森知道只要钱意愿意,那么他可以一年到头365天每顿饭都吃到不一样的美食,还是别人买单的。
在林森这边存在的生存问题,对于钱意而言从来就不是个问题。
出门吃饭忘了带钱,没关系,当街卖艺就可以了,一张合照10块钱,很快就可以去吃大餐了。
长得帅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突破常人的思维惯性,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神奇举动。
林森觉得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的钱意,竟然愿意放下身段去摆路边摊卖东西,这简直就是在造福全人类啊。
不就是烧火吗?
只要钱意愿意,林森可以烧一辈子。
水烧开了。
钱意把五大块猪肉全部都扔进去,煮了10分钟吧,就把这5大块猪肉都捞出来,然后把锅里的水全部都舀出来倒掉。
接下来才是正式工作。
钱意继续往锅里面放井水,5大块猪肉放回大铁锅,然后丢进去一个五香调料包,把大木盖盖上。
林森继续烧火。
保证火势旺盛以后,林森就出来和钱意一起喝茶聊天嗑瓜子。
两个人都比较喜欢吃奶油味的香瓜子,还得是那种现炒的,超市卖的那种袋装的从来不吃,就是挑食。
在网络上聊天和面对面聊天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情况。
林森就跟钱意详细介绍了,有关魔都大学还有魔都各地美女的分布情况。
然后林森还跟钱意说了自己追求好多女孩子失败的经验与教训。
“胖子,你这是在炫耀啊,我跟你一样大一个女朋友都找不到,你还跟我说你经常追女生失败,简直不要脸。”
钱意觉得林森简直是在无理取闹,想想看吧,林森在他身边的时候,女朋友可以说是如同车水马龙一般,源源不绝,从来没有断过。
这不就是去魔都了吗,人还是一样的人啊,钱意可是看多了林森各种神一样的表演,聊妹子的手段简直就是随便说句话,女孩子就特别喜欢他,特别愿意跟他在一起的样子。
怎么可能这种天生的神技换一个城市就失败了呢,这绝对是林森在忽悠他,肯定是在卖惨,真是不要脸的一个小胖子。
“我说的都是真的啊,大帅,你不知道我在魔都大学有多惨,想追哪个女孩子都追不到,不管说什么,人家都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说我这个200斤的死胖子滚一边去,不要出现在她们的视野里面,污染她们的视力。”
“喂喂喂,木头你再装逼我们就恩断义绝啦,我还不知道你啊,我又没少听你的那些前女友说你的好话,什么最喜欢长得这么结实,长得这么富态的男孩子了,圆圆胖胖的肯定是大有福气的好人家,最喜欢这种威武雄壮的男孩子的,这些不都是你那些前女友说的。”
钱意觉得林森真的是无理取闹,睁着眼睛说瞎话,真的太不要脸了,难怪是个大胖子,脸皮真的是太厚了,恐怕连轮胎都比不上林森脸皮的厚度。
林森很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林森真的觉得自己是一个诚实可爱的小胖子,从来不说谎话的,甚至是一个绝对的老实人,否则也不会被那么多的女孩子随意的玩弄,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都是为了利用他这个纯洁善良可爱的大胖子,来接近他的好兄弟好哥们,真的是太痛苦了,太痛苦了。
林森甚至都觉得如果钱意的情商能够再高一点点的话,恐怕他已经戴了无数的绿帽子了,或者说就连绿帽子都戴不上。
思考了很久,大概有钱意嗑了三个瓜子的时间,林森就翻来覆去痛苦的忏悔着说。
“我错了,我错了,我不应该吹牛的,我在魔都又谈了七八十个女朋友。”
“对嘛,这样子才对啊,做人要诚实一点,千万不能说谎的,那样子很没意思的,做兄弟的还会看不起你啊,当渣男也是你的本事啊,你就是传说中的神话海王啊。”
“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追女朋友。只是想跟我谈朋友,而不想做我的女朋友,我想想也觉得挺烦恼的,晚上都睡不着觉。”
林森听着听着嘴巴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甚至可以吞下一个鹅蛋了,他觉得眼前这个钱逼王正在闪闪发光,简直就要亮瞎他的猪眼了。
再痛苦,再黑暗的聊天也有结束的时候。
林森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承受的心理压力真的是太巨大,太恐怖了,难怪这么多年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咬牙切齿的坚持下来,继续当钱意的好朋友。
其他的可爱的男孩子都遭受不住这种激烈不断的心理打击,最后自信心失败,整个人就像是自尊被碾压了四五十次一样,丧心病狂的逃之夭夭了,再也不敢留在钱意的身边。
钱意做家常菜的厨艺还是可以的,把煮熟的5大块猪肉从锅里面捞出来,然后浸泡过凉水,再切成适当的小块。
林森继续大火热锅。
钱意专门用了白花花的猪油进去炒锅,然后是各种葱姜蒜爆炒,就放入猪肉爆炒,然后再爆炒,再爆炒,再加入猪肉汤。
中火慢炖,再放入冰糖,还有一整瓶的啤酒,钱意就觉得事情做完了,不需要有其他的工序。
如果不是林森突然想起来提醒了一下钱意,钱意还没发现自己竟然全程都没有加盐。
不经常做饭的人一般都会有一个疑惑,那就是这个菜到底熟了没有?
钱意觉得自己不需要担心,反正都已经煮熟了,怎么炒都是熟的。
钱意拿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五花肉出来,吹凉了放进嘴里。
味道怎么说呢?
好像有点淡,盐放的不够,嗯,好像汤汁收的不是很好,还要再浓稠一点,这个猪肉切的有点大块了,味道没有进到里面去。
钱意自己经常吃美食,所以对味道是很挑剔的,也能够吃得出来自己做的菜有哪些缺点。
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钱意从口袋里面握住了自己的铜葫芦,心中默念咒语。
超级美味机,厨神就是你。
美味基因波一闪而过,集中优化这一大锅红烧五花肉。
钱意拿起筷子夹起了第2块五花肉,吹了吹送进嘴里。
卧槽!
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好吃的五花肉,真的是太好吃太好吃了,连我这个大学毕业生都不知道用什么优美的形容词,只知道太好吃了,太好吃了。
“木头好了,可以关火了,米饭也已经煮好了,我们开吃吧,这一顿饭可是我的拿手招牌菜绝对让你满意的。”
美食面前朋友是什么?
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嘛。
钱意自己打了一碗白米饭,然后舀了一勺红烧肉浇上去,美滋滋的就吃起来。
林森从灶台后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体,闻了闻红烧五花肉味道,感觉也就很普通啊,没有特别的香啊。
不过毕竟是钱意这个大帅哥亲手做的,哪怕是味道很糟糕,想来那些漂亮女孩子都会微笑着,甜甜的笑着,全部都吃光了吧。
林森也去打了一碗饭,然后打了一勺五花肉。
漫不经心的林森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送进嘴里。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想做什么?
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