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荒郊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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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胡说,他不是这样的人。”
戚灵儿咬了咬嘴唇,声音却是低不可闻。
“小姐怎么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奴婢常听人讲,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表面上对咱们好,说不定暗地里藏着什么坏心思呢。再说这人也太不讲究了,沐浴的时候居然不关门,害得小姐被惊扰。他就是该骂!”
“那天晚上下了那么大的雨,人家好心叫我们同住,反倒落了埋怨真是冤死了。”
戚灵儿叹了一声道:“方才在书院你是没看到,有个县令的儿子大放厥词,辱骂爹爹豢养私兵,拥兵自重被陈朋友卖了个狗血喷头。他骂的有理有据还不带脏字,真的是太有水平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坏人呢?至于方才的事肯定是个意外。”
谁知桃春却梗着脖子道:“小姐,这就更可疑了。那厮不过就是个行商,怎么可能懂这么多朝廷层面的事情?再说骂人,骂人不吐脏字可是读书人的专长啊......呀,这么一想这厮不会是个读书人吧,商人脑子里除了想着赚钱还是赚钱,怎么会想要去嵩阳书院观瞻?”
戚灵儿笑骂道:“我便说了一句,你瞧瞧你说了多少?谁说商人就不能读书不能有见识了?这年头的儒商可是不少。”
戚灵儿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桃春便是再傻也听出来自家小姐对这个陈义有好感,吐了吐舌头不再多说。
“一会你把饭菜送过去,这一路上多亏了陈朋友照料,别让人家以为咱不懂礼数。”
“才不去呢!”
“桃春,你要是再这样不听话便回家去吧。我一个人也能去荆州。”
戚灵儿这话可是大杀器,桃春一听立刻吓得失了魂。
“别,小姐可别赶我走。这时候回了家没小姐在身边护着,奴婢还不得被老爷和夫人命人活活打死。”
戚灵儿身子往前一探,在桃春眉心那么一点道:“那还不快去。”
“唔”
桃春吐了吐舌头道:“奴婢知道了。”
......
......
宁修泡了半个时辰的桶浴,觉得身子的疲乏消了不少。
他将身子擦净换了件新衣裳便要出去买些酒菜吃。刚一开门就差点和迎面而来的桃春撞了个满怀。
“啊!”
小书童手里端着酒食差点打翻,连连责怪道:“沐浴不关门也就罢了,出门也不喊一声。”
宁修闻言心头腾地升起一股怒火。
泥人尚且有三分气性,宁修又不是欠了他们主仆钱怎么被怼来怼去。
“呵呵,你这小童好不讲道理。这屋子是我住的,我自己出门还要喊一声吗?”
“你!”
桃春把托盘往前一送道:“我说不过你。这是我家公子送给你的,快拿去吃吧。”
宁修却是一把推开,冷冷道:“不必了。我自己有钱,自己买了吃。”
说罢便挤开桃春找店家买吃食去了。
唉,这年头真的是好人没好报。他好心让陶家主仆同行,谁知却惹了这些麻烦,等到了荆州还是分道扬镳的好。
“店家给我切一斤酱羊肉,来一盘芸豆,再来一壶黄酒。”
宁修心情烦躁只得用暴力饮食法缓解,没有什么烦恼是一顿大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得嘞,客官且稍等。”
酱羊肉和芸豆都是现成的,酒就更不用说了。
看的出来这家客栈的生意并不算好,盼到三个住店吃饭的客人自然得好好招待着。
不一会的工夫店家便将宁修要的酒食配好,放在一个托盘里端了出来。
“客官,这是您点的酒菜,挂在账上就好,等退房的时候一起结。”
宁修点了点头,端着酒菜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想不到这小客栈还挺人性化,连挂账服务都有,不错不错。
回到屋中掩上门,宁修便坐到桌前开始吃晚饭。
他将黄酒倒入酒杯,浅浅酌了一口。恩,虽然比不上绍兴黄酒,但在这等荒村野地也已经很不错了。
还别说这家的芸豆很有特色,酱羊肉味道也很正配着一壶美酒倒也是十分的享受。
宁修饿了一天,风卷残云的将酒菜吃完,连打了几个饱嗝。
酒足饭饱又无事可做,宁修便倒头睡下。
刚合上眼没多久他就觉得身子有些不适,双眼模糊,浑身燥热,气血上涌。
不应该啊,他刚刚泡了个澡又吃了酒菜按理说应该十分安逸才对,怎么身体会有这么反常的反应,难道是这酒菜有问题?
想到这里宁修便冒出一阵冷汗。在这荒郊野地只有一间客栈,黑店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他们若真的是遇到黑店,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在酒菜里下药可就糟糕了。
宁修站起身来趁着药效没有完全发作连忙走到挂包裹的架子旁从中取出一只匕首来。
以往他都是把匕首放在靴子里的,但刚刚沐浴便把匕首先放到了包裹中。
拿到了匕首宁修心中稍定,万一店家真的冲进来他至少也有一丝还手之力。
唉,想不到投宿遇到黑店这种狗血事情都能让他遇到。
当初他读水浒传看到武松和两个差役被孙二娘药倒时可是捧腹大笑,当个笑话看的。
狗血,太狗血了。
好在这药似乎只是让身子燥热,气血上涌,不似蒙汗药能让人昏睡过去。
既然要演就要演的像一些,宁修索性倒在床上装睡,等待反击的机会。
若是宁修一直不‘倒’,那店家恼羞成怒带人持刀硬来可就麻烦了。
至于陶凌、陶春主仆二人,宁修是无暇多顾了。他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只有等一个机会制住店家才有机会活命。
他只能祈祷陶家主仆没有吃那酒菜,以陶凌的拳脚功夫只要保持清醒,对付几个小毛贼还是不成问题的。
宁修将匕首握在右手,掩上被子假寐,心中则是砰砰直跳。
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怎么那店家还不下手?
......
......
ps:那个,说一下女主的问题。写网文嘛重口难调。不管老坤写成啥样总有人不喜欢。老坤只能做到用心去写,反正我是很喜欢女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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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胡说,他不是这样的人。”
戚灵儿咬了咬嘴唇,声音却是低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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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下了那么大的雨,人家好心叫我们同住,反倒落了埋怨真是冤死了。”
戚灵儿叹了一声道:“方才在书院你是没看到,有个县令的儿子大放厥词,辱骂爹爹豢养私兵,拥兵自重被陈朋友卖了个狗血喷头。他骂的有理有据还不带脏字,真的是太有水平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坏人呢?至于方才的事肯定是个意外。”
谁知桃春却梗着脖子道:“小姐,这就更可疑了。那厮不过就是个行商,怎么可能懂这么多朝廷层面的事情?再说骂人,骂人不吐脏字可是读书人的专长啊......呀,这么一想这厮不会是个读书人吧,商人脑子里除了想着赚钱还是赚钱,怎么会想要去嵩阳书院观瞻?”
戚灵儿笑骂道:“我便说了一句,你瞧瞧你说了多少?谁说商人就不能读书不能有见识了?这年头的儒商可是不少。”
戚灵儿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桃春便是再傻也听出来自家小姐对这个陈义有好感,吐了吐舌头不再多说。
“一会你把饭菜送过去,这一路上多亏了陈朋友照料,别让人家以为咱不懂礼数。”
“才不去呢!”
“桃春,你要是再这样不听话便回家去吧。我一个人也能去荆州。”
戚灵儿这话可是大杀器,桃春一听立刻吓得失了魂。
“别,小姐可别赶我走。这时候回了家没小姐在身边护着,奴婢还不得被老爷和夫人命人活活打死。”
戚灵儿身子往前一探,在桃春眉心那么一点道:“那还不快去。”
“唔”
桃春吐了吐舌头道:“奴婢知道了。”
......
......
宁修泡了半个时辰的桶浴,觉得身子的疲乏消了不少。
他将身子擦净换了件新衣裳便要出去买些酒菜吃。刚一开门就差点和迎面而来的桃春撞了个满怀。
“啊!”
小书童手里端着酒食差点打翻,连连责怪道:“沐浴不关门也就罢了,出门也不喊一声。”
宁修闻言心头腾地升起一股怒火。
泥人尚且有三分气性,宁修又不是欠了他们主仆钱怎么被怼来怼去。
“呵呵,你这小童好不讲道理。这屋子是我住的,我自己出门还要喊一声吗?”
“你!”
桃春把托盘往前一送道:“我说不过你。这是我家公子送给你的,快拿去吃吧。”
宁修却是一把推开,冷冷道:“不必了。我自己有钱,自己买了吃。”
说罢便挤开桃春找店家买吃食去了。
唉,这年头真的是好人没好报。他好心让陶家主仆同行,谁知却惹了这些麻烦,等到了荆州还是分道扬镳的好。
“店家给我切一斤酱羊肉,来一盘芸豆,再来一壶黄酒。”
宁修心情烦躁只得用暴力饮食法缓解,没有什么烦恼是一顿大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得嘞,客官且稍等。”
酱羊肉和芸豆都是现成的,酒就更不用说了。
看的出来这家客栈的生意并不算好,盼到三个住店吃饭的客人自然得好好招待着。
不一会的工夫店家便将宁修要的酒食配好,放在一个托盘里端了出来。
“客官,这是您点的酒菜,挂在账上就好,等退房的时候一起结。”
宁修点了点头,端着酒菜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想不到这小客栈还挺人性化,连挂账服务都有,不错不错。
回到屋中掩上门,宁修便坐到桌前开始吃晚饭。
他将黄酒倒入酒杯,浅浅酌了一口。恩,虽然比不上绍兴黄酒,但在这等荒村野地也已经很不错了。
还别说这家的芸豆很有特色,酱羊肉味道也很正配着一壶美酒倒也是十分的享受。
宁修饿了一天,风卷残云的将酒菜吃完,连打了几个饱嗝。
酒足饭饱又无事可做,宁修便倒头睡下。
刚合上眼没多久他就觉得身子有些不适,双眼模糊,浑身燥热,气血上涌。
不应该啊,他刚刚泡了个澡又吃了酒菜按理说应该十分安逸才对,怎么身体会有这么反常的反应,难道是这酒菜有问题?
想到这里宁修便冒出一阵冷汗。在这荒郊野地只有一间客栈,黑店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他们若真的是遇到黑店,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在酒菜里下药可就糟糕了。
宁修站起身来趁着药效没有完全发作连忙走到挂包裹的架子旁从中取出一只匕首来。
以往他都是把匕首放在靴子里的,但刚刚沐浴便把匕首先放到了包裹中。
拿到了匕首宁修心中稍定,万一店家真的冲进来他至少也有一丝还手之力。
唉,想不到投宿遇到黑店这种狗血事情都能让他遇到。
当初他读水浒传看到武松和两个差役被孙二娘药倒时可是捧腹大笑,当个笑话看的。
狗血,太狗血了。
好在这药似乎只是让身子燥热,气血上涌,不似蒙汗药能让人昏睡过去。
既然要演就要演的像一些,宁修索性倒在床上装睡,等待反击的机会。
若是宁修一直不‘倒’,那店家恼羞成怒带人持刀硬来可就麻烦了。
至于陶凌、陶春主仆二人,宁修是无暇多顾了。他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只有等一个机会制住店家才有机会活命。
他只能祈祷陶家主仆没有吃那酒菜,以陶凌的拳脚功夫只要保持清醒,对付几个小毛贼还是不成问题的。
宁修将匕首握在右手,掩上被子假寐,心中则是砰砰直跳。
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怎么那店家还不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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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那个,说一下女主的问题。写网文嘛重口难调。不管老坤写成啥样总有人不喜欢。老坤只能做到用心去写,反正我是很喜欢女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