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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带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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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编辑打来电话,让我写一篇电影影评。

    “影评?这个我哪会写啊?人家都是专业的,轮得着我写吗?”我有点为难。

    编辑道:“哎呀公司要做专题,找不到闲人了,你就别推了。”

    话意思就我最闲呗?“......我试试吧,什么电影啊?”

    “经典之作,《Titanic》。”

    这电影几年前看过一遍,说实话那时候不太喜欢,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第一次见面,说了几句话,就爱的死去活来了?给我的感觉非常不真实。

    那如果是现在的我呢?有了他之后的我,会不会有不同的看法。

    于是我抱起电脑,拿到他面前。他正坐在沙发上擦墨镜,疑惑的看着我。

    “你看过吗?”

    “没印象了。”他道。

    那太好了,正好陪我看。我把电脑摆在茶几上,抱来一颗西瓜,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

    看了一会儿,他突然笑起来,指着Rose说:“我发现,你的体型跟她挺像啊。”

    我看了看自己,是被他喂得圆了不少,一敲他的头:“啧,别打岔。”

    他把我往怀里拽了拽,笑道:“有点儿肉挺好的,狗才喜欢骨头呢。”

    我窃笑,这话老娘爱听。

    当Rose看到那个贵族小女孩听妈妈的教导规规矩矩铺好餐巾的时候,她似乎觉醒了,决定抛弃贵族的身份,追求自由,追求爱情。我也一下明白了她为何能突然接受Jack ,并且不顾一切,因为她终于遇到一个和她心意相通的人,能把她从压抑中解救出来。

    我心头一震,看了看身边的他。他也看着我,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微笑着摩挲我的脸。

    她被救起,别人问她姓名,她既平淡,又坚定:“Dawson. Rose Dawson.”给自己冠上Jack的姓,在那段转瞬即逝,已然沉没大海的故事里嫁给了他。这是最令我动容的一幕,不由泪目。

    他看着我,抽了一张纸巾递给我:“冒鼻涕泡儿了。”

    我知道他是想逗我笑,所以毁了氛围。我把纸巾甩开,搂过他的脖子,眼泪蹭了他一脸。

    他一边嫌弃的用纸巾擦脸,一边道:“怎么着,想嫁人啊?”

    我翻白眼:“只怕我想嫁,人家还不想娶呢。”

    他故作惊讶:“谁这么大胆子啊?说,爷帮你揍他。”

    我刚想动手锤他,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看了看来电显示,脸色一变,就起身去接电话。我连忙趁着情绪,写了一篇两百多字的影评发给编辑。不一会儿她回我一个大拇指表情,这就算是交差了。

    十分钟后他进来,坐在我身边。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想了想说:“明天我要出去一趟。”

    我心里咯噔一声,他的表情绝不只是出去这么简单,看来又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

    “带我一起去,我们说好了的。”

    他笑了笑,伸手搂我:“你在家等我回来。”

    我推开他的手,严肃道:“我一定要去。”他想说什么,我打断他:“去了我保证听你的话,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不给你添乱。”

    他低头想了想,说好。

    我怕他趁我不注意偷偷溜了,便把他的刀塞在衣服里抱了一天,他笑我:“你以为我只有这一件武器啊?放心吧,我带你去。”

    晚上睡觉我一直死死抱着他的手臂,半夜,他手臂动了动,我一下惊醒了,问他要干嘛,他道:“麻了。”

    我笑了笑,翻到他另一侧,抱住他另一条胳膊。黑暗中,听见他无奈的叹气。

    早上醒来,他起床收拾东西,不知道装了些什么,正好一个背包。我不知道该带什么,想问他,又怕他嫌我麻烦,于是就像旅游一样,洗发水洗面奶,换洗的衣服裤子摆了一床,很快就得用箱子才能装下了。

    他过来看我正在纠结,哭笑不得:“这不是去旅游,可没地方给你洗头,衣服穿一身带一身就行了,鞋子最好穿不容易湿的。”

    我乖乖照做,也收了一个背包。看他穿一身黑,我也穿一身黑,就当是情侣装了。

    他开了将近五个小时车,带我到了山东淄博市境内。我以为要进市区,没想到他继续开,到了一个叫太河镇的地方,我看到路牌,这里有个云明山风景区。

    “现在没时间玩儿了,忙完了如果你想来,我再陪你。”他道。

    绕过景区,往后山走,越来越偏僻,两旁都是参天大树,密林丛生,路也越来越崎岖。

    忽然前面出现一道小溪,溪上有一座石桥。路到这里就断了,旁边还停着一辆车,车牌也是京字。

    我们下车,背上行李。他牵住我的手,微笑着说:“接下来就都要走路了,累了我可不背你。”

    “切,谁要你背。”

    他拉着我过了桥,沿着一条小路往山的深处走。既然有路,说明里面一定有人居住。这里树林茂密,种类繁多,鸟鸣阵阵。树枝间常有活物跳动,看不清是什么。

    我确实缺乏运动,上坡路走了半小时,就开始喘。他停下来,看了看手机:“快到了。”

    他问我要不要休息,我摆摆手:“不是快到了嘛,那就一鼓作气吧。”

    转过一个弯,前面隐约出现几间古朴的民房,应该是个村子。这里居民不多,放眼望去也就十几家,隐藏在这深山老林里,与世隔绝,有点桃花源的意味。

    路口靠墙站着一个正在抽烟的少年,看他的打扮,又是耳钉又是项链的,肯定不是村里的人。

    “黑爷。”见我们过来,少年礼貌的一点头,又看看我,“哟,黑爷,这位是?”说着看到他牵着我的手,就嘿嘿嘿的笑起来。

    他一拍少年的头:“笑什么笑,叫姐姐。”

    “姐姐!”少年向我飞了个礼,我冲他笑笑。

    “其他人呢?”他问那个少年。

    “已经在里面了,我是出来接您的,呃...接你们。”少年不好意思的偷瞄了我一眼。

    我们跟着他穿过村子,往村后一条斜向上的小路走,看来目的地还在更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