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节:雄关漫道真无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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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的洪流,终将把这个世界的一切湮灭,无论你在这个世界上多么强大,最后也只是一坯黄土,在某个时空的角落里,被遗忘。
我不怕被遗忘,因为如我这样的小人物,在历史的洪流中,只能算是逛一回。洪流无法记住我,可是我记住了自己,记住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件大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历程。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那个夜晚,我鬼使神差地想要去办一件大事,我在烛光下为我要办的大事作准备,我兴奋得满脸通红,我在铜镜里看到了自己如铜铃般的眼睛,泛着比铜镜还醒目的光芒。铜镜反射着的灯光,明亮且柔和,这样的夜,这样的时刻,除了我的房间,应该再也没有了灯光。
我把时间定在凌晨时分,因为这个时间段人的睡眠是最沉的,无疑,这会增加我成功的机率。线月在天边,告诉我现在是午夜时分,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悠哉悠哉。
我不急不慢地穿上了一套黑色紧身服装,这样更利于行动,我在脚上套上一双黑色靴子,并且把靴子到膝盖的部位用黑色的布认认真真地缠绕了一圈。然后,我试着用黑布围住自己的脸,只留下一双骨碌碌转的大眼睛。然后我对着镜子,做了一副鬼脸,虽然镜子模模糊糊的,照得不是特别清晰,可是我分明看到镜子里的那双大眼睛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我慢条斯理地把围在脸上的黑布取下来,小心翼翼的放进上衣口袋里,拿出刻刀,端坐在一张破旧的方桌前,陷入了沉思。
你肯定要问了:你去办一件什么大事呀,还有心情如此慢条斯理地梳妆打扮,未了,还一个劲地照镜子?我干嘛没有心情,我的心情好得很,因为不管我成功与否,我的美人都会知道。我要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她,为了她,我什么都可以付出,甚至献出生命。更让我兴奋的是,很可能,我会因为她,而名垂青史或者遗臭万年。英雄救美历朝历代都有人歌颂,毕竟这个世界,有谁不喜欢美女呢?所以我会名垂青史
何况,我只是一介小民,众所周知,小民为了出名常不择手段,更何况,我还有一个能够让人为之扼腕叹息的理由,那个理由你们都已滥熟于心了,那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当然,我更希望刺杀成功,我成为名噪一时的英雄,而不是一个让人同情的为了美人而被五马分尸的小丑。
可是那天晚上我非常背运,你也知道了,那天晚上的结局是:我行刺将军失败,我被捕了。
说出来你也许都不会相信,我行刺的人是当时越国的上将军——范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星星满天,上弦月已幽幽暗暗地远遁在山水深处,那里,比星星和月亮更幽远。这样的夜,美梦总是如期而至,它让每一个身心疲惫的人都无限放松和舒坦。
蜡烛在风中飘摇着,昏暗的光影似乎也在飘摇。我蹲着身子,悄悄接近将军的床,剑一出鞘,只见寒光一闪,紧接着“咣当”一声,他已打落了我的剑……
“有刺客!”飞翼楼下传来一声惊呼,与此同时,杂乱的脚步声成片,噼里啪啦从楼下传到楼上。副将李飞按剑站在范蠡的卧房门前,紧张而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将军安好?”
没想到范蠡就在门后,倒是吓了他们一大跳,“把火把伸过来。”
火把照亮将军房间的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将军一条腿骑在刺客的肩膀上,刺客的双手被反扣在后背,他躺倒在地上,不服气地作垂死挣扎,口里呜呜有声。
将军松开手,站直身子,从兵士手里接过火把,举到正迅速从地上爬起来的刺客的面前照了照,不由大吃一惊,“林一男,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你对我有恩吗?”
“你杀得了我吗?”
林一男气呼呼地回复他,一副理直气壮慷慨赴死的样子,“那又怎样,我反正没打算活着回去了。西施是我妹妹,我不想她去伏侍吴王,可是她说就算是为了将军也非去不可,如果将军死了,她还会为了谁去吴国呢。”
“你以为她不想去就可以不去么?”范蠡生气地皱了一下眉头,摆摆手让兵士放开他,“真是愚蠢至极。现在就算是公主都要为了国家和异域的王子或者君主通婚以达成和亲,何况你们这样的寻常百姓?”
“……”林一男无语了,怒目而视着在场的所有官兵,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便”的桀骜不驯的样子。
范蠡见他双手还是被士兵死死地反扣着,再次摆了摆手,“放开他,让他回去吧。”
李飞咦了一声,匪夷所思地问了一句,“将军的意思是放了他,不追究了?”
“是的。”范蠡简短地回答,然后对林一男说,“记住:不要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忧。”
林一男显然不大相信,“将军真的放我走?”
范蠡抬眼看他一眼,不耐烦地再次皱起了眉头,“难道你想我处罚你?”见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你还不想走?刺杀将军,你知道你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吗?”
“五马分尸。”站在林一男旁边的一快嘴领班说。林一男白了他一眼,显然他也知道,如果认真追究起来,他面临的是怎样的重罚。
“你妹妹是为了国家而去吴国,这是作为一个越国人应尽的职责,而你……”范蠡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林一男,你是一个血气男儿,而且也懂得武功并且功夫不错,你应该思量怎样为国出力,而不是如此小孩子气,为了一己之私来暗杀本将军。本将军岂是你所能暗杀得到的,如果那样,我岂不早死了?”
“原来我不是第一个暗杀将军的人。”林一男裂开嘴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真是井底之蛙,还异想天开想刺杀将军,想想我们越国,有几个人是将军的对手?”李飞不服气地白了他一眼,“你快走吧,还在这里啰嗦什么。”
林一男捡起被将军打落在地上的剑,拱手作了一个揖,又把被将军揭去的黑布围在脸上,“谢将军不杀之恩,他日定当报答。”话音刚落,他从一扇开着的窗户里跳了出去,动作快得让士兵们瞠目结舌。
“将军也不问问是谁指使他来的,就这么放他走。”李飞低声说,“我觉得你应该惩罚他。”
“你看他的面容,稚气得象个孩子,年龄也应该18岁不到。他只是仗着自己的花拳绣腿,爱妹妹心切,一时冲动而已,真正他也没想杀我,他一进门,我就躲到床底下去了,他把刀对着我的枕头,只是一个劲地问我要西施,并不存心要结果我的性命。凭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能杀得了我?”
“可是……”李飞还想说什么,范蠡打断了他,“不要再多说了,如果我是西施的哥哥,我也会这么做,虽然这是愚蠢的行为。情到深处,人都会失去正确的判断能力,这也是人之常情。”
……
整个事情的经过好象富于戏剧性,你肯定会认为我是在撒谎或者我是一个傻子。首先,我得告诉你,我没有撒谎,你也不要认为我是一个傻子,我最多就是一个相思病患者或者花痴。当然,一个男人,当他如醉如痴地爱一个女人时,他的智商据说有可能归于零。可是现在,我即不是相思病患者也不是花痴,我的智商处于最高峰值,我把什么都想到了,我留了一封信给心爱的美人,是的,我要让她知道我有多么爱她,还有许许多多她所不知道的秘密。(请原谅我的年幼无知,我根本就不知道情为何物。后来知道了,那不是爱而是义气或者说是为了自己家人所作出的选择。)
因为没有墨,我只能用刀刻字了。信很快刻好了,就几句豪言壮语,我用一块石头压在所刻的字上面,我想,她肯定会看到方桌上面有了改变从而看到我写给她的信。当然,她所不知道的秘密,不在信里,我早放在了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有她知道,是在床底下的一个洞里,我和西施很久以前就挖好了的,那是我们贮存钱币的地方。真的,我忘了告诉你,我穷酸得有点不好意思,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旧方桌,一张木板床,更要命的是,现在连刻字的竹简也没有,所以,信只能刻在方桌的桌面上。你肯定会觉得奇怪,穷,还偌大的房间?是的,我是一个没落的贵族,这房子,因为太大,一时间没人买得起,所以还是本公子唯一的私有财产。
信刻好后,已然无所事事,我坐在床头想:我的成功率有多少,如果我失败了,我要怎样做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当然,我能减少的损失就是:我不能一言不发就被对方砍杀了,我要声明我的立场,还有,最后,我要见见我的美人。见她前,我会整理好衣冠,我会睁大那双她曾经一不小心夸奖过的眼睛,就那样定定地看着她,然后,任凭他们怎样结果我的性命,我都要毫无畏惧,视死如归,显示出我的男人气概,而且,一定要血溅当场,这样的死法,才对得起我的满腔热血。
最后,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居然毫发无伤地回家了,我的满腔热血依然在我狭小的血管里汩汩流淌着,而没有如我所想象的那样,洒遍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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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洪流,终将把这个世界的一切湮灭,无论你在这个世界上多么强大,最后也只是一坯黄土,在某个时空的角落里,被遗忘。
我不怕被遗忘,因为如我这样的小人物,在历史的洪流中,只能算是逛一回。洪流无法记住我,可是我记住了自己,记住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件大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历程。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那个夜晚,我鬼使神差地想要去办一件大事,我在烛光下为我要办的大事作准备,我兴奋得满脸通红,我在铜镜里看到了自己如铜铃般的眼睛,泛着比铜镜还醒目的光芒。铜镜反射着的灯光,明亮且柔和,这样的夜,这样的时刻,除了我的房间,应该再也没有了灯光。
我把时间定在凌晨时分,因为这个时间段人的睡眠是最沉的,无疑,这会增加我成功的机率。线月在天边,告诉我现在是午夜时分,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悠哉悠哉。
我不急不慢地穿上了一套黑色紧身服装,这样更利于行动,我在脚上套上一双黑色靴子,并且把靴子到膝盖的部位用黑色的布认认真真地缠绕了一圈。然后,我试着用黑布围住自己的脸,只留下一双骨碌碌转的大眼睛。然后我对着镜子,做了一副鬼脸,虽然镜子模模糊糊的,照得不是特别清晰,可是我分明看到镜子里的那双大眼睛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我慢条斯理地把围在脸上的黑布取下来,小心翼翼的放进上衣口袋里,拿出刻刀,端坐在一张破旧的方桌前,陷入了沉思。
你肯定要问了:你去办一件什么大事呀,还有心情如此慢条斯理地梳妆打扮,未了,还一个劲地照镜子?我干嘛没有心情,我的心情好得很,因为不管我成功与否,我的美人都会知道。我要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她,为了她,我什么都可以付出,甚至献出生命。更让我兴奋的是,很可能,我会因为她,而名垂青史或者遗臭万年。英雄救美历朝历代都有人歌颂,毕竟这个世界,有谁不喜欢美女呢?所以我会名垂青史
何况,我只是一介小民,众所周知,小民为了出名常不择手段,更何况,我还有一个能够让人为之扼腕叹息的理由,那个理由你们都已滥熟于心了,那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当然,我更希望刺杀成功,我成为名噪一时的英雄,而不是一个让人同情的为了美人而被五马分尸的小丑。
可是那天晚上我非常背运,你也知道了,那天晚上的结局是:我行刺将军失败,我被捕了。
说出来你也许都不会相信,我行刺的人是当时越国的上将军——范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星星满天,上弦月已幽幽暗暗地远遁在山水深处,那里,比星星和月亮更幽远。这样的夜,美梦总是如期而至,它让每一个身心疲惫的人都无限放松和舒坦。
蜡烛在风中飘摇着,昏暗的光影似乎也在飘摇。我蹲着身子,悄悄接近将军的床,剑一出鞘,只见寒光一闪,紧接着“咣当”一声,他已打落了我的剑……
“有刺客!”飞翼楼下传来一声惊呼,与此同时,杂乱的脚步声成片,噼里啪啦从楼下传到楼上。副将李飞按剑站在范蠡的卧房门前,紧张而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将军安好?”
没想到范蠡就在门后,倒是吓了他们一大跳,“把火把伸过来。”
火把照亮将军房间的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将军一条腿骑在刺客的肩膀上,刺客的双手被反扣在后背,他躺倒在地上,不服气地作垂死挣扎,口里呜呜有声。
将军松开手,站直身子,从兵士手里接过火把,举到正迅速从地上爬起来的刺客的面前照了照,不由大吃一惊,“林一男,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你对我有恩吗?”
“你杀得了我吗?”
林一男气呼呼地回复他,一副理直气壮慷慨赴死的样子,“那又怎样,我反正没打算活着回去了。西施是我妹妹,我不想她去伏侍吴王,可是她说就算是为了将军也非去不可,如果将军死了,她还会为了谁去吴国呢。”
“你以为她不想去就可以不去么?”范蠡生气地皱了一下眉头,摆摆手让兵士放开他,“真是愚蠢至极。现在就算是公主都要为了国家和异域的王子或者君主通婚以达成和亲,何况你们这样的寻常百姓?”
“……”林一男无语了,怒目而视着在场的所有官兵,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便”的桀骜不驯的样子。
范蠡见他双手还是被士兵死死地反扣着,再次摆了摆手,“放开他,让他回去吧。”
李飞咦了一声,匪夷所思地问了一句,“将军的意思是放了他,不追究了?”
“是的。”范蠡简短地回答,然后对林一男说,“记住:不要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忧。”
林一男显然不大相信,“将军真的放我走?”
范蠡抬眼看他一眼,不耐烦地再次皱起了眉头,“难道你想我处罚你?”见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你还不想走?刺杀将军,你知道你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吗?”
“五马分尸。”站在林一男旁边的一快嘴领班说。林一男白了他一眼,显然他也知道,如果认真追究起来,他面临的是怎样的重罚。
“你妹妹是为了国家而去吴国,这是作为一个越国人应尽的职责,而你……”范蠡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林一男,你是一个血气男儿,而且也懂得武功并且功夫不错,你应该思量怎样为国出力,而不是如此小孩子气,为了一己之私来暗杀本将军。本将军岂是你所能暗杀得到的,如果那样,我岂不早死了?”
“原来我不是第一个暗杀将军的人。”林一男裂开嘴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真是井底之蛙,还异想天开想刺杀将军,想想我们越国,有几个人是将军的对手?”李飞不服气地白了他一眼,“你快走吧,还在这里啰嗦什么。”
林一男捡起被将军打落在地上的剑,拱手作了一个揖,又把被将军揭去的黑布围在脸上,“谢将军不杀之恩,他日定当报答。”话音刚落,他从一扇开着的窗户里跳了出去,动作快得让士兵们瞠目结舌。
“将军也不问问是谁指使他来的,就这么放他走。”李飞低声说,“我觉得你应该惩罚他。”
“你看他的面容,稚气得象个孩子,年龄也应该18岁不到。他只是仗着自己的花拳绣腿,爱妹妹心切,一时冲动而已,真正他也没想杀我,他一进门,我就躲到床底下去了,他把刀对着我的枕头,只是一个劲地问我要西施,并不存心要结果我的性命。凭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能杀得了我?”
“可是……”李飞还想说什么,范蠡打断了他,“不要再多说了,如果我是西施的哥哥,我也会这么做,虽然这是愚蠢的行为。情到深处,人都会失去正确的判断能力,这也是人之常情。”
……
整个事情的经过好象富于戏剧性,你肯定会认为我是在撒谎或者我是一个傻子。首先,我得告诉你,我没有撒谎,你也不要认为我是一个傻子,我最多就是一个相思病患者或者花痴。当然,一个男人,当他如醉如痴地爱一个女人时,他的智商据说有可能归于零。可是现在,我即不是相思病患者也不是花痴,我的智商处于最高峰值,我把什么都想到了,我留了一封信给心爱的美人,是的,我要让她知道我有多么爱她,还有许许多多她所不知道的秘密。(请原谅我的年幼无知,我根本就不知道情为何物。后来知道了,那不是爱而是义气或者说是为了自己家人所作出的选择。)
因为没有墨,我只能用刀刻字了。信很快刻好了,就几句豪言壮语,我用一块石头压在所刻的字上面,我想,她肯定会看到方桌上面有了改变从而看到我写给她的信。当然,她所不知道的秘密,不在信里,我早放在了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有她知道,是在床底下的一个洞里,我和西施很久以前就挖好了的,那是我们贮存钱币的地方。真的,我忘了告诉你,我穷酸得有点不好意思,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旧方桌,一张木板床,更要命的是,现在连刻字的竹简也没有,所以,信只能刻在方桌的桌面上。你肯定会觉得奇怪,穷,还偌大的房间?是的,我是一个没落的贵族,这房子,因为太大,一时间没人买得起,所以还是本公子唯一的私有财产。
信刻好后,已然无所事事,我坐在床头想:我的成功率有多少,如果我失败了,我要怎样做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当然,我能减少的损失就是:我不能一言不发就被对方砍杀了,我要声明我的立场,还有,最后,我要见见我的美人。见她前,我会整理好衣冠,我会睁大那双她曾经一不小心夸奖过的眼睛,就那样定定地看着她,然后,任凭他们怎样结果我的性命,我都要毫无畏惧,视死如归,显示出我的男人气概,而且,一定要血溅当场,这样的死法,才对得起我的满腔热血。
最后,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居然毫发无伤地回家了,我的满腔热血依然在我狭小的血管里汩汩流淌着,而没有如我所想象的那样,洒遍神州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