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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章 风云千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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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楠的眼光倒是好,这个名为“启点中文网”的小说网站,是这个世界华夏最大的网络小说连载网站。

    这也同样意味着竞争压力是最大的,刘轩前身也曾在这个网站上连载过小说,可甚至连签约都做不到,竞争压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刘轩开始在“启点网”排行榜上找出几本仔细研究起来,他看得很快,一目十行,一个小时后,刘轩嘴角终于扬起了笑容。

    “真没想到,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竟然还处于野蛮生长的初期阶段,真是天助我也。”

    这个时期的读者牙口不是一般的好,什么小说都能读得进去,不像他前世所处的世界,网络小说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所谓的黄金三章就连刚入圈的萌新都能讲得头头是道。

    就拿排行榜第三的那本玄幻文来说,绿帽、送女、背叛,一个毒点不落,这文要是放在前世非得给读者喷出翔来不成。

    排第七那本更加夸张,全篇苦大仇深,主角开篇死爹妈,接着克死师父,门派被灭门。中间一段当刘轩看到主角掉落悬崖发现神功秘籍时,以为爽点终于要来了,主角要开始复仇。这样一来,倒也还算是合格。

    可那作者的骚操作直接闪瞎了刘轩的眼睛,神功大成回归的主角去找反派报复的时候,发现曾经青梅竹马的小师妹竟然已经大了肚子。

    肚子里怀着的正是反派的骨肉,原来当年正是小师妹的里应外合,才导致宗门这么快被灭。

    得知真相的主角最后自杀了。

    你没看错,他自杀了。

    这是什么脑回路才会写出这样的文来。

    所幸并非排行榜上所有书都是这种虐主文,宁休看了网站内所有分类频道的头部书后,发现仙侠频道竟然这个世界的小众冷门频道。

    经过一番了解,他发现不仅是启点中文网,其他小说网站同样是这种情况。

    他仔细分析了一下,这才发现症结所在,这个世界所有仙侠文写得都太“仙”了,给人那种飘在云端的感觉,让人体会不到半点代入感。

    所有小说都是讲究代入感的,就连绿帽文也不例外,无论是代入苦主、黄毛,抑或是直接代入女主,它总是有自己的受众在的。

    而这个世界的修仙文读起来就像是修仙科普读物一般,好似是在教你如何修仙,讲的云里雾里的,这能火才怪了。

    完全就背离了小说的核心,讲故事这一初衷。

    经过一番仔细研究后,刘轩心中终于有了底气。

    在前世曾有一个叫做拉德威尔的作家,在他所写的《异类》一书中指出“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并非天资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1万小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世界级大师的必要条件。”

    这就是著名的一万小时定律,可许多人常常误解了它的意思,人生的进化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从平凡到卓越,不仅仅是一万个小时的简单堆砌,更需要大量坚苦卓绝的刻意练习。

    而且即便你如此做了,人家拉德维尔已经讲得很清楚了1万小时的锤炼只是从平凡到卓越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当然,努力也许会说谎,但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

    七年扑街生涯,刘轩起码把文笔给打磨出来,倒不是说达到了前世中原四青的地步,可如今的他已能够用最精准直白的语言将脑海中的场景画面给描述出来。

    单文笔这一项,即便放在中层精品作者之中也属于比较能打的那一类。

    可一本小说,比文笔更重要的是故事,其次是人物,脑洞设定。

    而这些更加看重天赋。

    故事好,人物能够让人记住,脑洞清奇,即便文笔差一些,同样能火,反之则不行。

    可如今前世海量阅读完美弥补了刘轩的缺点。

    经过全网搜索,确定这个世界没有前世那些经典作品后,他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凡人修仙传——所有扑街心中白月光。

    四十万字签约,历经六个月上架,最终一朝逆天改命。

    “扑街逆袭”的典范,所有不愿放弃的扑街都曾想象过自己笔下的作品就是下一本凡人,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忘语从来就不是一个扑街。

    这是所有修仙文绕不开的一座大山,凡人流开山之作,再加上传奇经历的光环加成,这一本书早已被无数扑街掰开揉碎研究了个遍。

    刘轩同样是那扑街大军中的一员,不知曾在多少个无人知晓的深夜研究过这书,说记得小说原文有些离谱夸张,可用自己精炼的语言重新将这个故事展现出来对他而言算不上太难。

    闭上眼睛,好好回想凡人前期的故事情节,自信喷涌而出。

    刘轩打开word,思索了一番,敲下了第一行字。

    “二愣子睁大着眼睛,直直望着茅草和烂泥糊成的黑屋顶,身上盖着的旧棉被,已呈深黄色,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上头还若有若无的散发着淡淡的霉味。”

    码下这段文字,刘轩嘴角微微上扬。

    二愣子你这个时候怕是想不到日后的自己将会成为天南第一剑修、灵界第一大乘、仙界第一至尊。

    就像是如今的刘轩,看了一眼窗外,蓝天白云,气温有些高,在电脑上码出这一段话的他,也只以为这只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他码字速度很快,无他,唯手熟耳。

    对于网文写作者,码字速度一般会经历由慢变快,然后又由快变慢,最终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速度的过程。

    那些做枪写冲量的除外,再牛的大触速度也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因为他们同样需要考虑故事情节。

    即便是写冲量的,故事再垃圾,那也是故事。

    而如今的刘轩,这些都不再是问题,因为他脑海里已经有了完整故事。

    那么剩下的就是真正展现手速的时候了。

    刘轩双手交叉活动了一番手指,然后,十指飞快敲击了起来。

    像极了弹奏八度版野蜂飞舞钢琴家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