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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从头到尾都在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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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笙冷笑着对老邹和赵明,歪了歪头:“动手!”

    两人齐齐掏出了枪,对准了那个男人。

    男人一见形势不利,连忙飞起两脚,踢掉了他们手上的枪。

    反身向书桌那里飞扑过去,想从窗口跳出去逃走。

    高笙在他扑上书桌的时候,便飞快的拔出了枪上膛。

    啪啪!

    利落的两声,果断的扣动扳机,打爆了那男人的头。

    血肉横飞!

    那人半个身子趴在书桌上,咽气了。

    第一次亲眼见到杀人,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吴萌翡站在那里几乎要尿了,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吊在嗓子眼下不来,连大气都不敢出。

    “拖走!”

    把枪放在茶几上,高笙神清气闲的端过水果盘,捻起一块苹果大快朵颐。

    仿佛他刚才是在练枪法,而不是才杀过人。

    老邹与赵明拖着男人的尸体出了书房。

    张妈立刻领着水桶进来,利落的将书房里收拾了一遍,然后悄悄退了出去。

    高笙斜坐在沙发上,一只脚翘在沙发柄上,没个正形。

    笑得像勾引良家少女的不良青年一样,朝着她勾了勾手指。

    吴萌翡的魂还没归位,但是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在叫她,她又不敢不过去,只好“飘”到他面前。

    还没开口说话,就看见他举了一块,滴着血红汁水的西瓜到她面前。

    “挺甜的,来一块?”

    “呕……哇……”

    看到血红的西瓜汁,联想到刚才的那人的脑袋,吴萌翡再也没忍住。

    一低头,吐在了高笙的身上。

    “……”

    高笙的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散发着酸臭气的污秽之物,英俊的脸成了紫青一片。

    “爷,处理好……了……”

    老邹忽然推开书房的门,见到这诡异的一幕,两只脚开始很自觉的往后退。

    他想逃离书房,免得被爷灭口。

    虽然这是千年奇观,但,还是小命要紧1

    可惜,天不遂人愿,高笙开口叫住了他。

    “老邹!”

    “我晚上眼神不好,什么也没看见!”

    老邹发誓他的眼神真的可以,很不好的。

    “送她回百乐门。”

    高笙将手里的西瓜,嫌弃的扔回了水果盘里,沉着脸站了起来,开始脱衣服。

    吴萌翡和老邹同时愣在那里。

    老邹心里想:爷好不容易看上了一个姑娘,带了回来,什么都没做就送回去,会不会太浪费了一点?

    吴萌翡想的却是,难道他连文件也不要了?

    高笙飞快的脱下衣服,露出精壮雪白的身子,见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不觉挺了挺了胸膛。

    露出他的八块腹肌,骄傲的问道:“怎么,看上爷了?舍不得走了?”

    话音一落,就见一阵小旋风卷起,书房的门瞬间打开,又瞬间关上。

    吴萌翡头也不回,走的无影无踪。

    高笙:“……”

    老邹在高笙那凉的几乎能冻死人的眼神中,摸了摸鼻子,赶紧从书房退了出来。

    抱着自己的包袱坐在车上,吴萌翡百思不得其解。

    这人把自己带回来,什么都没问,就吃了顿饭,写了首诗,就这样……送她回去了?

    为毛她的心里还有点贱嗖嗖的失落感?

    暗暗在心里给了自己两巴掌以后,吴萌翡堆起笑容,问前面正在开车的老邹。

    “那个……邹先生……你们高先生,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忘在我这里?”

    老邹一边开着车,一边看了一眼后照镜,冷笑道:“吴小姐,东西,在我把包袱还给你的时候就已经拿走了,要不然,你今晚吃的,可就不是饭了。”

    吴萌翡了然。

    怪不得一上车,她的包袱是从前面扔过来的呢。

    想想却又是一阵后怕。

    幸亏她出来的时候,把这东西随身带着了。

    不然听听他刚才说的,吃的不是饭,那吃的是什么?

    不是吃生活,就是吃枪子儿了。(吃生活,方言:挨打、挨揍。)

    冷汗淋漓的吴萌翡,抖着脚从车上下来。

    一只脚,刚踏进歌舞升平的百乐门里,还没来得及感慨,自己今天的死里逃生,就听到一声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哎呦,看看这是谁回来了?大家快过来看看呀!

    都来拜见一下未来跺跺脚上海滩都要抖三抖的高夫人。”

    吴萌翡皱眉。

    一抬眼,原来是那天见过的一起排练的那群姑娘中,长相身材都最出挑的姑娘。

    叫什么名字她都不知道,这女人就这样阴阳怪气的讽刺起她来了。

    好大的醋劲!

    高笙又不是谁的谁,犯得着这么酸溜溜的吗?

    神经病!

    “麻烦让一让!”

    看也不看她一眼,吴萌翡径自往里走去。

    一只疯狗对着她叫,难道她就该叫回去吗?

    不行!没素质!

    这可不是她21世纪的新女性该做的事情,尤其还是为了男人争风吃醋这种没格调的事情。

    可惜,疯狗却并不想放过她。

    “我不让又怎么样?”

    疯狗穿着一件鲜红的金丝锦缎旗袍,将她修长姣好的身材显示的一览无余,双手抱在丰满的胸前,带着身后几个女人一起,堵住了她的去路。

    吴萌翡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忽然转过身,对着门外喊了一嗓子:“高先生,你快来啊,他们不让我进去!”

    疯狗顿时激动起来:“什么,高先生也来了?在哪里在哪里?”

    说着在身后那群同样花痴的女人的簇拥下,一起踩着高跟鞋跑了出去。

    “切~花痴!胸大无脑!”

    吴萌翡鄙视的看着她们的背影,抛了抛手里的包袱得意洋洋的走了进去。

    一进门,便被阿三拉倒一边。

    “原来是你啊!吓死我了!”

    她一边拍着心口,一边埋怨的看向阿三。

    阿三笑得有些腼腆:“小姑娘,哦不,高夫人,你去高先生那里,高先生可有提起过我?”

    “呸!什么高夫人?你也跟着那些没见识的女人瞎叫?”

    吴萌翡无语至极。

    “他干嘛要跟我提起你啊?”

    阿三顿时就不高兴了,拉长着脸:“因为是我找到你的啊!”

    “什么意思?”

    “不然你以为,你怎么会前脚到百乐门,后脚高先生就来了?”

    阿三向看怪物一样上下看着吴萌翡,鄙视的说道。

    吴萌翡如梦初醒。

    怪不得她前脚到家,后脚阿三便来要债。

    那两个贱人把她推出来抵债,阿三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然后刚到百乐门,高笙就来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他一手布好的局啊!”

    “那是,高先生要在上海滩找个人,那不是毛毛雨啊!”(毛毛雨,方言:小意思)

    阿三一脸崇拜的说道。

    吴萌翡顿时背上汗毛竖立。

    敢情,她从遇见他那一刻起,从头到尾就在局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