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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大王叫我来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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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农村修个仙

    繁华散尽,一点儿也不落寞。

    有了叶斐这个小魔王,整座大宅都是欢声笑语。

    和母亲一样,叶斐作为先天无垢体孕育的‘灵胎’,他也感受到了天地灵气的不凡。

    呼吸了天地灵气之后,他就像干瘪的轮胎充满了气,也像干涸的土地迎来了甘霖,由外到内,全身每个细胞都得到灵气的滋润,本来就与常人迥异的‘灵童’,变化更大了。

    肉身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活力,体表也氤氲着一股子若有若无的‘灵气’,甚至,在锁灵大阵中,他能像鱼儿在水里那样,自由自在地游荡。

    换言之,在灵气浓度足够的时候,叶斐可以肆意飞翔。

    当然,他不能像父亲那样,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飞翔。但在灵气中随意悬浮,飞行,这也足够让人震撼了。

    “我会飞啦,我成了大鸟啦……”叶斐挥舞着双臂,学着鸟儿振翅飞行的姿势,在院子上空自由翱翔。

    激动地小脸发红。

    “小宝好棒,小宝好厉害!”家人们纷纷给他鼓掌。

    有了长辈的鼓励,叶斐就更起劲了,以各种创意十足的飞行姿势在院子上空表演。

    “儿子好像比我还要厉害。”兰默农一边笑着鼓掌,一边和叶修说道。

    “这就是‘先天无垢体’的妙处,孕育灵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所以咱们要多生几个娃,不能浪费了你的好基因。”叶修微笑道。

    “那你想生几个嘛……”兰默农俏脸微红。

    “像这样的娃,再给我来一打!”

    嘎。

    兰默农吓得往后退了数步,捂着胸口,愕然地望着叶修。

    生12个!夫君大人你是认真的吗?

    “我很认真,”叶修仿佛能感应到她心中所想,“优秀的基因,就是应该多传承。到时候咱们打造一个大大的家族,比坐拥50万亿美金的罗斯柴尔德家族还要伟大!”

    见叶修脸庞上发着光,兰默农点了点头,嗫嚅着说道:“我……尽力吧……”

    “你此前的养胎速度就比常人快得多,如今吸足了灵气,并且筑基成功,恐怕速度比此前更快,也许两三个月就可养成一胎,还不排除一胎多子的可能性,12个孩子,也许三年就能搞定!”叶修笑道。

    “那夫君大人可要勤勉一点了。”兰默农羞红着脸说道。

    “我你就不用担心了,江湖人称‘勥烎菿奣’!”

    “这是什么意思?”兰默农一头雾水。

    这四个字的读音比较拗口,更不是什么成语,连博学多闻的兰仙子都不曾听说过。

    “这个……不可描述,我写出来你可能秒懂。”

    叶修拿根树枝,在池塘边的沙地上写出这四个字。

    兰默农毕竟也是过来人了,看完果然秒懂。

    这哪里是四个字嘛,明明是八个字!

    “你讨不讨厌……讨不讨厌……”一顿少女萌萌拳是少不了的。

    泡妞的最高境界,就是泡老婆。

    叶上仙乐在其中,个中妙趣,不足与外人道也。

    和兰默农一样,叶修借助神识传功,将修仙的基础知识和修炼法门,灌注到了叶斐的脑海中。

    先天灵体,必然要踏上修仙这一条路。而且无论是修炼速度还是未来的成长潜力,都远超普通人。甚至比单系灵根的容九还要厉害。

    叶修现在已经在展望了,也许不远的将来,他真的能凭借强悍的繁殖能力,硬生生打造出地球上最强大的修仙家族。

    坐拥兰仙子这样的‘养胎小能手’,为什么不呢?

    当然,他在地球的小情人之中,大多数都是凡人,她们以后肯定会怀孕生娃,而这些娃也不一定人人都天赋绝佳。

    那就不妨分工合作,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道路。

    适合经商的,就进入家族企业出一份力;适合从政的,就考公务员去从政;适合文学艺术体育的,那就各按自己的兴趣成长。

    叶修不会干涉,只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

    现在这个时代,哪个人不是在拼爹?

    那就不妨做世界上最强大的爹,让孩子在拼爹的道路上,无可匹敌。

    人们说武者的时候,常常说即便在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云云。但那只是一种调侃。而叶斐这小子,是真的从娘胎里就开始修炼的。

    当然,并不是说在娘胎里真的在修炼,而是娘胎为他塑造了基础。养成‘先天灵体’,抵得上别人苦修数十年。这才刚一个月大,经灵气滋润后,同样也筑基了。

    在叶修刚回家的那两天,也帮助炼气巅峰的叶远志夫妇筑基了,今天兰默农和叶斐筑基成功之后,叶家全员筑基,没有一个拉胯的。

    除了传授功法,武学,法术,符咒之法,叶修还给儿子灌输了文化知识,否则他只是个文盲,无法理解那些高深的天地奥义。

    叶修觉得,目前人类的学习方式比较原始。每个人出生以后,都要遵循前人的脚步,重新再接受教育。本身就只有几十年的寿命,还要浪费三分之一的时间重复父母所做的事情。

    真正有效率的学习,应该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孩子出生以后,或者通过基因传承,或者通过科技手段灌输,让孩子在短时间内就掌握父母掌握的全部文化知识,之后漫长的人生,就可以探索更有价值的东西,形成更高级的知识。然后他再把这些知识传给自己的后人。如此循环往复。这样递增式的传递,才能避免浪费大量时间做重复的事情,也会加速人类文明的进步。

    当然,以目前地球的科技水平,还做不到这种事。

    但叶修可以做到。

    归元境人仙的神识凝练而强大,他完全可以通过‘神识传功’的方式,将自己掌握的文化知识灌注到儿子脑海中。

    这样他此后的人生,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有价值的事情。

    果然,接受叶修的知识‘灌注’之后,叶斐本就灵气四溢的大眼睛,多了一份明悟。

    这些知识,全部都深深地刻在脑海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理解地更深刻。

    需要的,也只是经历了。

    叶修同样给了他一枚须弥戒指,一柄上品法宝级别的法剑,剑名“金璧”,通体金光闪耀,自有一股子堂皇之气。

    另外还有‘平安珏’,以及各种灵符若干。

    他现在年纪还小,‘飞碟’就暂不赠送了。

    叶修已经传了他‘蜀山御剑诀’,真想飞的话,可以御剑飞行。

    除了叶修本人修习的是‘浩然正气决’,容九修习的是‘神木御剑诀’,叶家的其他人,修习的都是‘蜀山御剑诀’。

    包括叶远志夫妇筑基过后,叶修也给了他们法剑,传授了‘蜀山御剑诀’。盖因在华夏的修仙序列中,说到剑修,蜀山称第二,还没有人敢称第一。

    要传,自然是传最好的。

    灵气枯竭,蜀山剑派消失之后,叶家估计是‘蜀山剑修’最正宗的传承了。

    凡尔赛,不讲武德和耗子尾汁,一犬两鸟,仰望着半空中自由翱翔的小主人,眼神很是复杂。

    “我有预感,咱们的苦日子来临了。”不讲武德苦着脸。

    “此话怎讲?”

    “看不出来吗?小主人是个小魔星啊。说不定,咱们以后都得成为他的坐骑。”

    “不能够不能够!我对你忠贞不渝,只给你骑!”母鹦鹉耗子尾汁斩钉截铁地。

    “老婆,你对我真好!我保证以后只骑你!”

    不讲武德无比真诚地表忠心。

    心里面嘀咕,我倒是想骑其他母鹦鹉,特么地体型不匹配啊。

    我一米五,别人15厘米,怎么骑?

    凡尔赛在两只鹦鹉之间看来看去,心想还是我好,东篱村漂亮的小母狗,任我驰骋。你们只能在彼此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

    世上最悲催的事情不是出轨,而是你想出轨,却找不到匹配的型号。

    “那只大鸟,你叫什么名字?”这时,叶斐一个人玩够了,终于看到了那一犬二鸟。

    他站在空中,霸气地指了指母鹦鹉,问道。

    “回小主人,我叫耗子尾汁。”

    “上来,让我骑骑看。”

    “好叻。”耗子尾汁很狗腿地飞了上去,撅起了自己屁股。

    “你撅屁股做什么?把身子趴低。”叶斐命令道。

    “是。”耗子尾汁急忙收起屁股,趴低了身体。

    草率了。

    都是被不讲武德那个流氓鸟害的,它一说要骑,老娘就忍不住撅屁股。

    忘记了小主人说的‘骑’和流氓鸟不讲武德说的‘骑’,不是一个意思。

    叶斐骑在耗子尾汁背上,在院子里飞了几圈,有坐骑的感觉,真是不错。

    “背叛!这是很严重滴背叛!”不讲武德悲愤地望着陪小主人嬉戏的老婆,内心有一吨的老槽要吐。

    说好的忠贞不渝呢?说好的只让我骑呢?

    现在这算怎么回事?

    不讲武德45度角仰望天空,生怕眼泪会留下来。

    “小主人,你骑我吧,我力气大,飞得比较远。”不讲武德很想大叫一声“放开那个婆娘,让我来”。但还是选择了更婉转地表达。

    毕竟是小主人,不能造次。

    万一被主人抛弃了,无人包养,它这么大的块头,到哪儿觅食去?

    “你长得丑,我就喜欢骑好看的。”叶斐明确表示拒绝。

    不讲武德内牛满面。

    瞧瞧,说的这叫人话吗?

    谁不想骑好看的啊?

    不对,他这是说我丑吗?笑话!你以人类审美的标准来衡量一只鹦鹉?那我还觉得你丑呢。我们鹦鹉以羽毛为美,你有毛吗?

    不讲武德觉得小主人太不讲武德。

    远不如主人格局宏大。

    主人就能get到他作为雄性鹦鹉的英姿!

    “主人,”不讲武德飞到叶修肩膀上,哭诉道:“你看小主人他,欺负鸟。”

    “他没说错啊,你的确挺丑的。”叶修笑吟吟地说道。

    “噗”,不讲武德一口老血险些喷出来。

    好吧,你们上阵父子兵,一丘之貉。

    友尽。

    见不讲武德一副落寞的表情,叶修撮唇唿哨一声,远处一道白影闪过,疏忽间就进了院子。

    是白蛟!

    此时的白蛟,相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化龙的迹象愈发明显。

    头顶的鹿角已经初具规模,脸部也变得长了不少,而且口旁有须髯。身上的鳞片也覆盖地差不多了。

    四只龙爪,原来只是四个包,现在也都从身体里鼓了出来,长成了爪子的形状。

    有点神话传说中龙的样子了。

    反正,无论怎么看,它都不再像一条蛇。

    假以时日,当适合的机缘到来时,小白遇风化龙,遨游九霄的场面,应该不会太远了。

    叶修用神识和小白交流,告诉它已经划好了结界,只要不出结界的范围,外人就看不到它。

    小白高兴得不得了,瞬间就恢复了真身,由半尺长的小白龙,变回身长数十丈,威风凛凛的蛟龙!

    “哇哇!这是龙吗?”叶斐立刻就对耗子尾汁不感兴趣了,一个飞跃,骑在了白蛟的背上。

    他虽然从来没见过龙,但叶修灌注给他的知识中,包含着龙的所有信息,所以叶斐一眼就能认出来。

    “严格来讲,它还没有完全化龙,你可以认为这是一条幼龙。”叶修笑道。

    “幼龙也是龙!”叶斐笑容满面,问道:“它叫什么名字?”

    “它叫小白。”

    “好好!从今以后,小白就是我的好朋友。”叶斐摸了摸小白的后颈,而小白也回头,喜悦地和他眼神交流。

    小白在灵气大阵中呼风唤雨,早已灵智大开,它知道小主人是主人的心肝宝贝,自然会尽力去伺候。

    如果没有主人提供的海量灵气,它怎么可能会进化地这么快?

    “走着,小白,咱们去巡山。”叶斐满面兴奋。

    小白欢快地颔首,载着小主人,一道白光闪过,瞬间升上了半空,往五陵山的方向飞去。

    “大王叫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做晚餐……”从叶斐口中,传回了欢快的歌声。

    “这样没事吧?”兰默农下意识地问道。

    “没事,我在外面设了结界,他们飞不出去,外界的人也看不到他俩。”叶修宽慰道。

    “这样就好,”兰默农唇边绽放了一抹美丽的笑容,“原来它就是小白,我们俩的姻缘,还真要感谢它哩。”

    “那是,我帮它完成遇风化龙的梦想,也算是报答吧。”

    兰默农牵着叶修的手,默默地望着小白消失的方向。

    人生际遇之离奇,莫过于此。

    耗子尾汁灰溜溜地飞回树枝上,落在不讲武德身边。

    “哼,现在终于知道我好了。”不讲武德悻悻道。

    “吃醋啦?”

    “不是吃醋,而是失望!我们虽然是宠物,但要有风骨!别主人随手一招,你就一副狗腿相!你看我,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这时,叶修招了招手,喊道:“不讲武德,你过来……”

    “好叻!”不讲武德一脸贱兮兮,很狗腿地飞了过去。

    “草!”耗子尾汁翻了翻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