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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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国吗?“林广问未央道。
“为什么?“
“为了你给我的那个盒饭,为了回来找你,报你的一饭之恩。“他说。
“那你做我男朋友,是为了报恩吗?就像古代小说中被救之后就以身相许吗?“未央调侃道。
“是啊,以后就让我永远守在你身边吧!“
未央是第一次到新加坡,也是第一次出国,她不太喜欢乱跑,尤其是一个人,没有什么安全感。虽然她也很羡慕和佩服那些可以说走就走一个人背包走天涯的女中豪杰,可她自己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她胆小、怕生、不识路,所以她以前走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大都了。
林广和未央是月底最后一天到的,他特别比跟林姗姗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两天回去,就是要带未央去一些地方,去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这是我的学校!”林广带未央一起,沿着他过去生活过的足迹又走了一遍,这一次他心里是幸福而满足的,因为有她在身边。
“这是我打工的地方!”他到这边没几年就开始自己打工挣钱养自己了,在来这边的第三年他就没有再接受养父母的资助了。
他们一路走了很多地方,他的成长的经历其实是非常简单的,读书、打工,打工、读书。未央侧着头看他,那样遗世独立而好看的面孔,喜欢他的女孩子应该很多。
“你没有交女朋友吗?”未央问。
“我读初中的时候喜欢了一个女孩子,她长得特别漂亮,坐我的前排。我们在一起交往了一周,那是我的初恋,也算是早恋吧!”
未央并没有半点的吃醋,倒是来了兴致,说,“没想到你还挺早熟的嘛!”想想她自己读书的时候,小学、中学、大学,所有的空余时间几乎都是在书店或图书馆过的,一有时间就去看书去了,想想现在还有点后悔当时怎么没有交个男朋友呢,她的青春岁月全是一张张的书页,显得即单调又乏味。
“那你怎么只谈了一周?”
“唉!被女孩的妈妈知道了,女孩和我誓死反抗,要争取爱情的自由!可女孩被她妈妈关起来了,两个人见不了面!我每天去她家楼下看她,学各种小动物叫做为与她的信号。”
“那后来呢?”
“后来,那女孩太喜欢我了,她妈妈没办法就给她转学了!她转走了以后,我还抑郁了好长一段时间!”林广说道。
“初恋啊!”未央想,真是挺好的,如果真有穿越时光的机器,她也想回到那时的青春年少,谈一场那时少年不滋味为赋新词强愁那样的恋爱。
“那那个女孩呢?”未央问,“她现在还在新加坡吗?你要不要去看看她?“
“她啊!早不在新加坡了,她早去了美国,很早就结了婚。可前几年,她离婚了,还带了个小孩来找我,说让我娶她。”
“那挺好的呀!你娶了她连孩子都有了,你不就赚了吗?”未央说着道。
“是啊,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当时我真的是有想过要娶她,娶了她我老婆孩子都有了。”
“那你又怎么没娶她?”
“不是我没有娶她,我们是说好了去结婚的,可她妈始终不待见我,在我们结婚之前把她带走了。”
“那真是可惜了!那她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还是回美国了,又嫁了一个美国人,现在过得挺好的!”
“那如果她再离婚,再回来找你呢?你还同意吗?”未央问道,其实她知道也感受到林广对他的心意,但
她总是对事物持一些怀疑的态度,总是要提出一些问题来做为印证和考验。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会答应。”他看着未央,又怎么不明白她的那点心思呢,她的多疑跟敏感不正跟他一样吗?他说道,“现在肯定不会答应了!”
“为什么现在就不会答应了?”
“因为现在有你啊!从见你的那一刻开始,就只有你了!”
月初,在林姗姗跟林广约定的日子,他带着未央一起去了林爸林妈开的餐馆。这家餐馆已经开了很多年了,周围的左邻四舍都是认识林广的,见了他也都在跟他打招呼,见他牵着一位女孩子,都是笑嘻嘻地说道,“带女朋友回来啦!”
林广也是一面与他们打招呼与面点头回应,未央平日也是不太喜欢人际交往的,也不太喜欢被人从头到脚的打量,可她还是努力地露出自己最温和的笑容。
“哥,你怎么把她带来了!”林姗姗的语气几乎是要哭了,脸色比吞了一只苍蝇还要难看,她还恨恨地盯着未央,未央觉得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她已经被杀死了。
不一会儿,林爸林妈也出来了,他们都是五十多岁的样子,头发略有花白,林爸是那种典型的笑脸迎人的餐馆老板,林妈一看就是家里管事的女主人。
他们出来看到未央,林妈的眼睛落在林广与未央紧紧握在一起的那一双手上,再不清楚情况的人一看也知道他们俩的关系,林妈又看了眼林姗姗,皱了皱眉头。
“回来了!“林爸林妈向林广问道,两人却似乎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忽略掉未央的存在,好像她的存在让他们觉得有一些心虚、不自在和尴尬。
林姗姗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这次她是骗了他们,但她也是没有办法,她觉得她是太喜欢她哥了,她的目的就是要跟她哥在一起,其他的她什么都不想管。
林爸林妈在看到未央那一刻起,他们就什么都明白了。但他们也知道,是他们的女儿骗了他们,林姗姗跟他们说的时候,他们也是有些不相信,但想着也许可以逼一逼,毕竟他还是欠着他们家的养育之恩。
林姗姗看着罗未央那一刻就恨得牙痒痒,没想到他哥会带她一起回新加坡,这下她原本的计划就有可能被她给搞砸了。但她是决不会放弃的。
“爸妈,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女朋友,未央!“林广向养父母介绍道。
“叔叔、阿姨好!“未央赶紧把从大都带的一些特产拿了出来,林爸林妈的脸色也是有些奇怪。
“好,好,你们先坐一会儿,我们先去给你们弄点吃的!“两人说完赶紧离开了,走时把林姗姗拉着一起走了。
“姗姗,你哥不是有女朋友了吗?你怎么说他答应了要婚事,还要先订婚呢!“林妈不想责怪自己的女儿,可她总得了解清楚。
“哥是要娶我的!爸,妈,哥只是暂时被迷惑了而已,你们知道他之前也交了很多女朋友的,都不是认真的!“林姗姗着急道,”只要过了明天!只要过了明天,哥一定会娶我的,到时所有亲朋邻里都过来了,哥想反悔也不行的!“
林爸重重叹口气,这件事难办了,这可关系到他们家的面子,在这里做生意的都是认识些亲戚朋友,他们是最重面子的,面子比命还重要。可现在显然林广还不知道呢。
“好了,你就别管了,姗姗说得对,过了明天他不同意也得同意,他还欠着我们家呢!我们不收养他,现在还不知道在那里当乞丐呢!他欠的,该他还了!“林妈说道。
“明天,是你们爸的生日,这多么年他也没过过一次生日,明天我们准备大做一次。亲朋邻里都请过来了,姗姗和林广就负责接一下!”
吃饭时,林妈终于提起这次他们回来的目的,林姗姗说,“好啊,你们放心交给我和哥吧!”
是的,只要放心交给她,她一定可以做到的,在那么多人的见证下,哥一定会感动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国吗?“林广问未央道。
“为什么?“
“为了你给我的那个盒饭,为了回来找你,报你的一饭之恩。“他说。
“那你做我男朋友,是为了报恩吗?就像古代小说中被救之后就以身相许吗?“未央调侃道。
“是啊,以后就让我永远守在你身边吧!“
未央是第一次到新加坡,也是第一次出国,她不太喜欢乱跑,尤其是一个人,没有什么安全感。虽然她也很羡慕和佩服那些可以说走就走一个人背包走天涯的女中豪杰,可她自己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她胆小、怕生、不识路,所以她以前走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大都了。
林广和未央是月底最后一天到的,他特别比跟林姗姗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两天回去,就是要带未央去一些地方,去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这是我的学校!”林广带未央一起,沿着他过去生活过的足迹又走了一遍,这一次他心里是幸福而满足的,因为有她在身边。
“这是我打工的地方!”他到这边没几年就开始自己打工挣钱养自己了,在来这边的第三年他就没有再接受养父母的资助了。
他们一路走了很多地方,他的成长的经历其实是非常简单的,读书、打工,打工、读书。未央侧着头看他,那样遗世独立而好看的面孔,喜欢他的女孩子应该很多。
“你没有交女朋友吗?”未央问。
“我读初中的时候喜欢了一个女孩子,她长得特别漂亮,坐我的前排。我们在一起交往了一周,那是我的初恋,也算是早恋吧!”
未央并没有半点的吃醋,倒是来了兴致,说,“没想到你还挺早熟的嘛!”想想她自己读书的时候,小学、中学、大学,所有的空余时间几乎都是在书店或图书馆过的,一有时间就去看书去了,想想现在还有点后悔当时怎么没有交个男朋友呢,她的青春岁月全是一张张的书页,显得即单调又乏味。
“那你怎么只谈了一周?”
“唉!被女孩的妈妈知道了,女孩和我誓死反抗,要争取爱情的自由!可女孩被她妈妈关起来了,两个人见不了面!我每天去她家楼下看她,学各种小动物叫做为与她的信号。”
“那后来呢?”
“后来,那女孩太喜欢我了,她妈妈没办法就给她转学了!她转走了以后,我还抑郁了好长一段时间!”林广说道。
“初恋啊!”未央想,真是挺好的,如果真有穿越时光的机器,她也想回到那时的青春年少,谈一场那时少年不滋味为赋新词强愁那样的恋爱。
“那那个女孩呢?”未央问,“她现在还在新加坡吗?你要不要去看看她?“
“她啊!早不在新加坡了,她早去了美国,很早就结了婚。可前几年,她离婚了,还带了个小孩来找我,说让我娶她。”
“那挺好的呀!你娶了她连孩子都有了,你不就赚了吗?”未央说着道。
“是啊,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当时我真的是有想过要娶她,娶了她我老婆孩子都有了。”
“那你又怎么没娶她?”
“不是我没有娶她,我们是说好了去结婚的,可她妈始终不待见我,在我们结婚之前把她带走了。”
“那真是可惜了!那她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还是回美国了,又嫁了一个美国人,现在过得挺好的!”
“那如果她再离婚,再回来找你呢?你还同意吗?”未央问道,其实她知道也感受到林广对他的心意,但
她总是对事物持一些怀疑的态度,总是要提出一些问题来做为印证和考验。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会答应。”他看着未央,又怎么不明白她的那点心思呢,她的多疑跟敏感不正跟他一样吗?他说道,“现在肯定不会答应了!”
“为什么现在就不会答应了?”
“因为现在有你啊!从见你的那一刻开始,就只有你了!”
月初,在林姗姗跟林广约定的日子,他带着未央一起去了林爸林妈开的餐馆。这家餐馆已经开了很多年了,周围的左邻四舍都是认识林广的,见了他也都在跟他打招呼,见他牵着一位女孩子,都是笑嘻嘻地说道,“带女朋友回来啦!”
林广也是一面与他们打招呼与面点头回应,未央平日也是不太喜欢人际交往的,也不太喜欢被人从头到脚的打量,可她还是努力地露出自己最温和的笑容。
“哥,你怎么把她带来了!”林姗姗的语气几乎是要哭了,脸色比吞了一只苍蝇还要难看,她还恨恨地盯着未央,未央觉得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她已经被杀死了。
不一会儿,林爸林妈也出来了,他们都是五十多岁的样子,头发略有花白,林爸是那种典型的笑脸迎人的餐馆老板,林妈一看就是家里管事的女主人。
他们出来看到未央,林妈的眼睛落在林广与未央紧紧握在一起的那一双手上,再不清楚情况的人一看也知道他们俩的关系,林妈又看了眼林姗姗,皱了皱眉头。
“回来了!“林爸林妈向林广问道,两人却似乎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忽略掉未央的存在,好像她的存在让他们觉得有一些心虚、不自在和尴尬。
林姗姗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这次她是骗了他们,但她也是没有办法,她觉得她是太喜欢她哥了,她的目的就是要跟她哥在一起,其他的她什么都不想管。
林爸林妈在看到未央那一刻起,他们就什么都明白了。但他们也知道,是他们的女儿骗了他们,林姗姗跟他们说的时候,他们也是有些不相信,但想着也许可以逼一逼,毕竟他还是欠着他们家的养育之恩。
林姗姗看着罗未央那一刻就恨得牙痒痒,没想到他哥会带她一起回新加坡,这下她原本的计划就有可能被她给搞砸了。但她是决不会放弃的。
“爸妈,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女朋友,未央!“林广向养父母介绍道。
“叔叔、阿姨好!“未央赶紧把从大都带的一些特产拿了出来,林爸林妈的脸色也是有些奇怪。
“好,好,你们先坐一会儿,我们先去给你们弄点吃的!“两人说完赶紧离开了,走时把林姗姗拉着一起走了。
“姗姗,你哥不是有女朋友了吗?你怎么说他答应了要婚事,还要先订婚呢!“林妈不想责怪自己的女儿,可她总得了解清楚。
“哥是要娶我的!爸,妈,哥只是暂时被迷惑了而已,你们知道他之前也交了很多女朋友的,都不是认真的!“林姗姗着急道,”只要过了明天!只要过了明天,哥一定会娶我的,到时所有亲朋邻里都过来了,哥想反悔也不行的!“
林爸重重叹口气,这件事难办了,这可关系到他们家的面子,在这里做生意的都是认识些亲戚朋友,他们是最重面子的,面子比命还重要。可现在显然林广还不知道呢。
“好了,你就别管了,姗姗说得对,过了明天他不同意也得同意,他还欠着我们家呢!我们不收养他,现在还不知道在那里当乞丐呢!他欠的,该他还了!“林妈说道。
“明天,是你们爸的生日,这多么年他也没过过一次生日,明天我们准备大做一次。亲朋邻里都请过来了,姗姗和林广就负责接一下!”
吃饭时,林妈终于提起这次他们回来的目的,林姗姗说,“好啊,你们放心交给我和哥吧!”
是的,只要放心交给她,她一定可以做到的,在那么多人的见证下,哥一定会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