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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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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已经半个小时,邵华的父母一直在病床前守着,老者坐在一旁闭目养神,虽然已经是大半夜,但老者看起来依然精神抖擞。

    于修没有离开站在门口,观望着里面的情况,他想亲眼看到邵华苏醒,不为别的,他就想知道这么简单的方法如何生效。

    病床上,邵华的眉头似乎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平静许多。

    醒了?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于修敏锐的捕捉到,邵华的手指似乎动了一下,动作很轻微,就连近在咫尺的邵华父母都没有发现。

    过了一会儿,邵华的手指再次轻微颤动,这次的幅度比上次大了许多,立刻被邵华的母亲察觉到。

    “小华!小华!”

    邵华的母亲激动地呼喊着儿子的名字。

    邵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脑袋有些昏沉,他极力晃动脑袋,这才感觉清醒一些。

    映入眼帘的是老爸老妈欣喜的目光,还有一旁的三爷爷慈祥地看着他,在这一刻,他似乎又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老爸!老妈!你们怎么来了?”收起内心的一丝触动,邵华重新恢复吊儿郎当的样子。

    “我这怎么到医院来了?”

    看清周围的情况,邵华这才注意到自己并不在自己五百平的大床上,而是在医院的病床上

    身上的疼痛和缠着的绷带让他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在医院。

    “我就说嘛,老爸老妈两个大忙人怎么今天能有空一块回来看我!”

    邵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随后摆摆手,和父母说道:

    “我这不用你们操心,你们看也没死,是不是?还是生意要紧,公司离不开你们,赶紧回去的好!”

    “对了,老爸,我那车可能废了,估计还得让您破费再买一辆喽!”

    儿子表现地毫不在意的样子,邵华的父亲沉默不语,而邵华的母亲红了眼眶,偷偷抹起眼泪,在外界看来的商业女强人,此刻也只是一个亏欠儿子的母亲。

    “三爷爷,我朋友从外地买来几瓶好酒,改天给您带上一瓶!”邵华转头笑着和老者说道。

    “那我可就等着喽。”

    老者同样笑着抹了一把胡子,同时提醒邵华:

    “小华,那个救你得人,你可要好好感谢人家。”

    “救我得人?”邵华有些茫然,他并不知道后来的事情。

    ……

    还是那条熟悉的小巷子,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街上很难再看到人影,就连平常喜欢站在门口招手的大姐姐也早早媳了灯。

    于修回到小区,很安静。

    楼道里弥漫着一股腐朽的味道,出租屋的房门虚掩着,门锁早就坏了。

    打开房门,于修掏出钥匙打开自己房间的房门。

    房间里还是走时的样子,只是空气中散发着一股发霉的味道。

    于修环视一周,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垃圾桶里的食物残渣,他走的时候忘记收拾。

    还有一个不太妙的消息,房间的窗户并没有关严,留有两指宽的缝隙。

    大半个月的风吹日晒,房间里已经落上一层厚厚的灰尘。

    “得!”

    于修无奈,看来今天晚上就是躺着休息一会儿估计也别想了。

    话说他现在基本上不需要睡觉,忙活一天只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就已足够缓解疲劳。

    晚上就算躺在床上也只能干瞪眼,睡了二十多年,这突然不用睡觉还真的不太习惯。

    “呼!”

    于修从角落拎出行礼箱,吹了吹上面的尘土,似乎觉得不太干净,又用毛巾蘸些水将行礼箱里里外外擦拭一遍。

    要带走的东西并不多,自己以前的二手笔记本电脑要带走,他搜集几年的资源可都在里面存着。

    衣服被褥什么的,现在有钱,直接丢掉再买新的。

    平常自己买的一些小玩意也要带走,像是闹钟小台灯之类的,都是自己比较喜欢的,这些可以带回去放在自己老家的屋子。

    最后要带走的就是桌子上摆着的十几本书籍。

    读书可以修身养性,提升一个人的内涵底蕴,虽说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长得不帅直接pass。

    长得帅,读书可以锦上添花;长得丑,那就丑得文艺点儿吧!

    于修将书一本本抽出,挨个用干纸巾擦掉上面的尘土,放进行礼箱内。

    当然并不是所有书都要带走,像是《金瓶》那啥之类的。

    收拾完,时间不过四点,深秋季节,要将近七点天才会亮。

    时间还早,码会儿字。

    作为一个专业的码农,嗯,之前曾经是,于修还没有完全脱离每天码字的习惯,以前码字是为了混口饭吃,现在纯粹是为了完成曾经的封神梦。

    眼下的这本书《我有万能修改器》已经接近尾声,以前成绩时好时坏,票票少的可怜,好在修改之后达到鼎盛,在书站上也能排得上号。

    新书同样没有落下,有前书奠定的基础,必定封神。

    盛夏的清晨如同朝气蓬勃的青年,一道金光跃然而出,划破黎明前的黑暗。

    而深秋的早上就像是经过岁月洗礼的中年,不再活力十足,只剩下乏味平淡。

    窗外的天空由漆黑一点一点变成深蓝,深蓝过后,才能看到淡白色光亮。

    窗户玻璃上,布满一层细密的水珠,外面的温度比屋内寒冷许多。

    哈!

    于修将电脑合上,习惯性打了一个哈欠。

    以前他可是经常通宵码字。

    因为晚上更加安静,脑子不再接触来自外界众多的繁杂信息,会更加清醒,思绪更加清晰,是码字的好时候。

    当然熬夜多了,容易,秃!

    简单洗涑后,于修拉着行礼箱,最后再看一眼自己曾经住过两年的出租屋,将房门关上。

    虽说天才刚刚亮,街道上已经有行人来来往往,大都是上班族或者学生,他们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衣,或骑着电动车,或挤着公交车。

    于修将行礼箱放进车里,自己空着手来到最近一家早餐店。

    早餐店里,人很多,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几个大妈忙得不可开交,嗓门一个比一个大,隔着老远都能听到。

    于修原本还想拼个桌,这种街边早餐店大家也不会介意,但没办法,人实在太多,屋内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外面的四人桌最少也都围了六个人。

    “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