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零章 大鸳鸯簪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想在若离的饭桌上坐到‘食不言’,那是非常困难的。莫家兄妹即便是再不想说话,对着这样一桌新奇的美味也充满了疑问。
若离一边回答着莫风连珠炮一样的问题,然后一手轻轻端起粉红色的蛋奶布丁放在莫婉跟前。冲她微微一笑,继而转头又去跟莫风讨论小块蜜汁炙烤香辣嫩牛的做法去了。
莫婉呆呆地接过粉红色的蛋奶布丁,看着光滑而充满弹性的布丁,心中哀叹一声:这样心细如尘的姑娘,自己怎么就讨厌不起来呢!?
若离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地收买了这三个人的胃,在不断给大家介绍菜品的情况下,还要偶尔努力给莫风抛去两个媚眼,足足花了近两个时辰,才将这顿午膳吃完。
莫家三人酒足饭饱,又提出要一起去街市上走走。
若离看看时辰不早,也担心万一盯梢的人察觉踏歌的目的,再反身转回来。于是觉得不如带这三人出去走走也好。
安阳城热闹的商郡市集,可以说走上一天也走不完。四人乘坐马车来到街口,变改换步行。
若离今日穿得可是正经小姐的衣裙,所以还是按照南边的大家规矩,用白色的面纱将自己遮去了半张脸孔。而莫婉虽然长相娇柔虚弱,但却并不在意这个,大摇大摆地与若离并肩而行。
四人皆是俊男美女,一旦下了马车自然是万众瞩目。尤其是行在前头的两位姑娘,当真是春花秋月各有千秋。再加上莫家兄弟两人与他们并没有并行,只是远远地跟着。所以一时间多少狂浪的目光都放肆地席卷而来。更有直勾勾看着姑娘,连走路都忘记了的。
若离心中感叹,果然女人还是要成群才更有杀伤力呢。她自己独自出来,就没有这么多人注意到她。当然这也跟莫婉的张扬十分有关。
莫婉看惯了北疆的市集,对于安阳城的世界怎么看都看不够。而若离又是她心中一直想要模仿和超越的对象,所以今天她一定要仔细学习若离的品味!
“若离。发簪你喜欢什么样的?”莫婉在一家首饰店面里已经挑花了眼。左手拿一只绿宝镶金的,右手抓一只牡丹抱珠的。眼中还恋恋不舍地看着柜台上被她挑选出的几只各有不同的发簪。眼中透着一丝小狡猾,故意询问若离的意思。
若离一直觉得莫婉对她有着一种莫名的目的性,但几次接触下来,又发现莫婉心思单纯对她并无恶意。
若离有心试探她,便指着一只很老气的足金大鸳鸯簪对莫婉说道:“那个好看!”
那足金大鸳鸯簪样式老派不说。整个一大坨黄澄澄的金鸳鸯上,居然还用不知什么涂料涂了红嘴绿羽。当真是若离见过最丑的发簪,而且没有之一。
只见若离的话音刚落,莫婉就像个小炮弹一样冲到那发簪面前。小心翼翼地用手拿起来。放在发髻旁边比划了一下,歪着头做甜美一笑状:“原来你喜欢这样的,我倒是从来没有试过,难怪……”
莫婉张口就要叫老板为她把这只大鸳鸯簪包起来,那寻到宝贝的满足眼神丝毫不带作伪。吓得若离赶忙承认是自己看错了,之后再也不敢跟她玩笑,很是认真地为她挑选了一只看起来轻灵烂漫的水绿琉璃栀子花簪。
莫婉拿着水绿琉璃栀子花簪,觉得果真好看。可还是恋恋不舍地看向那红绿相间的大鸳鸯。若离只好叫来莫风莫云做评判。
莫风莫云则早就不耐烦了。莫风实在无聊,于是从自己动手从货架上取下一只银质的男子发簪当做飞镖一样向莫云刺去。而莫云每每都是面无表情地接住,然后再递还给他。于是莫风则不甘心地再丢出去……看得首饰铺子的老板好生心痛。
两人听见若离的召唤立刻停手。让老板很是感激地看了若离一眼。
“你们且看看,这两只簪哪只更好?”若离手上拿着栀子花簪,而莫婉赶紧拿起那大鸳鸯簪。两人将手伸到双生兄弟面前。让他们看仔细。
莫云对于这种恶作剧一般的比较表示无语,看了一眼就走开了。莫风则是指着妹子手上的鸳鸯,狂笑不止道:“莫婉儿!你这是要去给谁家做媒婆吗?”
莫婉被自己家哥哥好一通嘲笑,冤枉至极:“这个也是若离相中的啊!”
莫家兄弟二人一同摇头,不信!
莫婉可怜巴巴地看着若离,若离赶紧自己套腰包又给她选了几条香丝缎带做为礼物。莫婉这才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
看着莫婉这样的性子,若离更加过意不去。之后无论是莫婉要买什么,若离都尽心尽力地帮她参考,这才算是缓解了自己刚才胡乱试探的愧疚之心。
白日商郡上一派繁荣。凡是有店面的地方没有一家门庭冷落的。若离正被莫婉拉着走进一家胭脂铺子,却在进门之前看见了一个精瘦矮小的男人。正将手伸进一个老者的口袋里。
许是建元国民风颇善,所以一般街面上少有发生这种事情。所以一时也没有人察觉。可若离这种前世自带上街防偷机能的人,却一眼就看出那是一个摸银子的小偷!
若离上街总是习惯性的暗中按住自己的荷包和袖带。还有像她这样身份的小姐,一般贼人也不敢轻易摸到她身上来。而那个老者就不一样了。
只见他一手牵着个小孙儿,一肩上挽着个包袱。穿着打扮都像是个乡下人前来寻亲之类的。这种人往往带了一身的家当银子,然后又无反抗能力。即便最后被抓住了,这外来的乡下人无权无势也不能将小偷怎么样!
若离本不是那爱管闲事之人,可看那老者老迈,孙儿有年幼。如果自己不管,就算走掉了了以后也难免总会惦记这桩事情最后结局如何。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亲手给它划上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结局!
“住手!”若离甩开莫婉,飞速朝那小偷奔过去,“把你手中的钱袋交出来!”(未完待续)
ps:贵女三百章了,非常非常感谢一直支持贵女的书友。可以说没有你们的支持就没有这本书的成绩。小白表示一定会更加努力,将本书写得更好看。深深谢过了。
想在若离的饭桌上坐到‘食不言’,那是非常困难的。莫家兄妹即便是再不想说话,对着这样一桌新奇的美味也充满了疑问。
若离一边回答着莫风连珠炮一样的问题,然后一手轻轻端起粉红色的蛋奶布丁放在莫婉跟前。冲她微微一笑,继而转头又去跟莫风讨论小块蜜汁炙烤香辣嫩牛的做法去了。
莫婉呆呆地接过粉红色的蛋奶布丁,看着光滑而充满弹性的布丁,心中哀叹一声:这样心细如尘的姑娘,自己怎么就讨厌不起来呢!?
若离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地收买了这三个人的胃,在不断给大家介绍菜品的情况下,还要偶尔努力给莫风抛去两个媚眼,足足花了近两个时辰,才将这顿午膳吃完。
莫家三人酒足饭饱,又提出要一起去街市上走走。
若离看看时辰不早,也担心万一盯梢的人察觉踏歌的目的,再反身转回来。于是觉得不如带这三人出去走走也好。
安阳城热闹的商郡市集,可以说走上一天也走不完。四人乘坐马车来到街口,变改换步行。
若离今日穿得可是正经小姐的衣裙,所以还是按照南边的大家规矩,用白色的面纱将自己遮去了半张脸孔。而莫婉虽然长相娇柔虚弱,但却并不在意这个,大摇大摆地与若离并肩而行。
四人皆是俊男美女,一旦下了马车自然是万众瞩目。尤其是行在前头的两位姑娘,当真是春花秋月各有千秋。再加上莫家兄弟两人与他们并没有并行,只是远远地跟着。所以一时间多少狂浪的目光都放肆地席卷而来。更有直勾勾看着姑娘,连走路都忘记了的。
若离心中感叹,果然女人还是要成群才更有杀伤力呢。她自己独自出来,就没有这么多人注意到她。当然这也跟莫婉的张扬十分有关。
莫婉看惯了北疆的市集,对于安阳城的世界怎么看都看不够。而若离又是她心中一直想要模仿和超越的对象,所以今天她一定要仔细学习若离的品味!
“若离。发簪你喜欢什么样的?”莫婉在一家首饰店面里已经挑花了眼。左手拿一只绿宝镶金的,右手抓一只牡丹抱珠的。眼中还恋恋不舍地看着柜台上被她挑选出的几只各有不同的发簪。眼中透着一丝小狡猾,故意询问若离的意思。
若离一直觉得莫婉对她有着一种莫名的目的性,但几次接触下来,又发现莫婉心思单纯对她并无恶意。
若离有心试探她,便指着一只很老气的足金大鸳鸯簪对莫婉说道:“那个好看!”
那足金大鸳鸯簪样式老派不说。整个一大坨黄澄澄的金鸳鸯上,居然还用不知什么涂料涂了红嘴绿羽。当真是若离见过最丑的发簪,而且没有之一。
只见若离的话音刚落,莫婉就像个小炮弹一样冲到那发簪面前。小心翼翼地用手拿起来。放在发髻旁边比划了一下,歪着头做甜美一笑状:“原来你喜欢这样的,我倒是从来没有试过,难怪……”
莫婉张口就要叫老板为她把这只大鸳鸯簪包起来,那寻到宝贝的满足眼神丝毫不带作伪。吓得若离赶忙承认是自己看错了,之后再也不敢跟她玩笑,很是认真地为她挑选了一只看起来轻灵烂漫的水绿琉璃栀子花簪。
莫婉拿着水绿琉璃栀子花簪,觉得果真好看。可还是恋恋不舍地看向那红绿相间的大鸳鸯。若离只好叫来莫风莫云做评判。
莫风莫云则早就不耐烦了。莫风实在无聊,于是从自己动手从货架上取下一只银质的男子发簪当做飞镖一样向莫云刺去。而莫云每每都是面无表情地接住,然后再递还给他。于是莫风则不甘心地再丢出去……看得首饰铺子的老板好生心痛。
两人听见若离的召唤立刻停手。让老板很是感激地看了若离一眼。
“你们且看看,这两只簪哪只更好?”若离手上拿着栀子花簪,而莫婉赶紧拿起那大鸳鸯簪。两人将手伸到双生兄弟面前。让他们看仔细。
莫云对于这种恶作剧一般的比较表示无语,看了一眼就走开了。莫风则是指着妹子手上的鸳鸯,狂笑不止道:“莫婉儿!你这是要去给谁家做媒婆吗?”
莫婉被自己家哥哥好一通嘲笑,冤枉至极:“这个也是若离相中的啊!”
莫家兄弟二人一同摇头,不信!
莫婉可怜巴巴地看着若离,若离赶紧自己套腰包又给她选了几条香丝缎带做为礼物。莫婉这才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
看着莫婉这样的性子,若离更加过意不去。之后无论是莫婉要买什么,若离都尽心尽力地帮她参考,这才算是缓解了自己刚才胡乱试探的愧疚之心。
白日商郡上一派繁荣。凡是有店面的地方没有一家门庭冷落的。若离正被莫婉拉着走进一家胭脂铺子,却在进门之前看见了一个精瘦矮小的男人。正将手伸进一个老者的口袋里。
许是建元国民风颇善,所以一般街面上少有发生这种事情。所以一时也没有人察觉。可若离这种前世自带上街防偷机能的人,却一眼就看出那是一个摸银子的小偷!
若离上街总是习惯性的暗中按住自己的荷包和袖带。还有像她这样身份的小姐,一般贼人也不敢轻易摸到她身上来。而那个老者就不一样了。
只见他一手牵着个小孙儿,一肩上挽着个包袱。穿着打扮都像是个乡下人前来寻亲之类的。这种人往往带了一身的家当银子,然后又无反抗能力。即便最后被抓住了,这外来的乡下人无权无势也不能将小偷怎么样!
若离本不是那爱管闲事之人,可看那老者老迈,孙儿有年幼。如果自己不管,就算走掉了了以后也难免总会惦记这桩事情最后结局如何。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亲手给它划上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结局!
“住手!”若离甩开莫婉,飞速朝那小偷奔过去,“把你手中的钱袋交出来!”(未完待续)
ps:贵女三百章了,非常非常感谢一直支持贵女的书友。可以说没有你们的支持就没有这本书的成绩。小白表示一定会更加努力,将本书写得更好看。深深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