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忽雷神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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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写的真艰难了,删改了好几次,眨眼都十一点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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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酒席过后,陆云微微有些醉意,苏伦身在官场,阅历广博,言谈举止自然要比他这个毛头小子要圆滑的多,从头到尾滴水不漏,而且旁敲侧击,不断的想要知道陆云现在处境,已经将来的志向,颇有点儿考察的意思。
陆云对这件麻烦事并不那么上心在意,所以说起话来真三分假三分再藏三分,也算能勉强应付。
苏伦阅人无数,陆云对他女儿有救命之恩,他是真心感激的。但是若要陆云做他的女婿,心中却跟苏晴一样百般不愿。
他的祖父是当朝二品,父亲是太子东宫教授,将来若是太子收拢龙气,登基龙帝,他的父亲有从龙之功,必然权势大盛,而他也必定飞黄腾达,青云直上。
这砚城城守的职位,在他来说,就是走走过场,积攒资历而已。苏晴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心目的乘龙快婿,门当户对是最起码的,至少也应是世家子弟,不论是人品、名望还是最重要的修为,必须是一等一的。
这几点对于陆云来说,一条也不沾边。人品需要时间考量,至于名望,能指望一个小小砚城能有多大的名望,还有修士最重要的修为。
他才炼肉一重啊。
苏伦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吐血,二十多岁才炼肉一重,不用说这资质必定差的要命,要知道苏晴都已经马上练魂三境了,整整超出他两个境界,要是让同僚知晓,背地里得嘲笑死他。
好吧,为了救女儿的命,作为父母就算厚着脸皮也只能认了。可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陆云他来历不明!
苏伦暗地里派人调查过,只知道陆云是一个多月前出现在砚城,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线索。这原也不算太奇怪,要知道很多隐世修士或者宗门,经常会有弟子学艺之后,下山游历,入世修行。
可是陆云显然不属于此类,他的修为实在太低了,低的连苏府的护院都比不上,哪个隐世宗门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放这样水货弟子出来修行。
来历这个问题很重要,尤其是现在龙气崩散,新帝将立的时候,万一陆云的身份有问题,那么就意味着天大的麻烦。
还有一个比较靠谱的小道消息说,陆云连字儿都不会写……
苏伦很失望,很蛋疼,悲伤逆流成河,陆云在他的心目中定位十分准确——山村野夫,如果非要加两个褒义词的话,那就是有点儿小聪明有点儿小机缘的山村野夫。
掌上明珠搭配山村野夫,就跟鲍鱼龙虾搭配芥菜疙瘩一样,苏伦只要稍微一想象,就有点儿要昏倒的感觉。
不过他的城府很深,在宴席之上,自然是笑意盈盈,连连夸赞陆云年少有为。酒足饭饱,陆云临走的时候,他还特意送了陆云一匹万里神驹。
九洲神驹,据传是仙庭天马血裔,可日行万里,横越十丈悬崖,甚至还有以神驹开宗立派的绝尘宗,擅长驾驭神驹冲锋陷阵。
更为神奇的是,这神驹有灵性,可以自我修行,修到极点,即可踏云飞翔,一蹄子能蹬碎一座山峰,那绝尘宗宗主便有这样一匹可以横扫锻体四境以下修士的神驹,翔跃之间,奔雷掣电,是以名为——赤电。
这神驹就是赤电的后代,马高九尺,双目幽蓝,鬃毛如墨,奇骏神异,鬣至膝尾垂于地,股有旋毛若闪电状,奔驰如电穿梭,可日行万里之遥,跨悬崖沟涧如履平地,其全力一击,可破炼肉三重修士护身罡气,号曰:忽雷。
忽雷神驹血统纯正,父为绝尘宗十名马之首赤电,母为十名马探花惊帆,最为难得是此神驹年三岁,修为已经赶上乃父,隐有青出于蓝的势头。
这神驹得来也十分不易,乃是绝尘宗宗主为老太爷贺寿所赠合理,苏伦十分喜爱,在老太爷面前扮足了乖孙子才要过来的。
如此难得,苏伦何以如此大方的送给陆云?其一自然是陆云对苏晴有救命之恩,苏伦虽然有些看不起他,但性格其实非常的正直,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但光是这个理由,显然非常牵强,以他的家世,换成另外一件宝物即可。
这就要说到其二了,这忽雷神驹神则神矣,但是有一个非常古怪的毛病,爱喝酒。要是酒瘾上来喝不到酒,就开始发脾气,两三个护院都对付不了。
而且它的酒量也十分惊人,喝起来都是拿缸来算的,而且还非常的挑剔,非灵酒佳酿,宁可渴死也不沾半滴。
这神驹讨要回来,苏伦前前后后也才骑过三次,每次骑之前还得好酒好菜,跟伺候大爷一样,要是人家高兴了,才会托着人跑上两圈,要是不高兴,那就非常干脆,非常直接——化身卧槽泥马,动都不动弹。
总之,苏伦对这匹马是又爱又恨,养了三年,家里的酒窖早就搬空了,要么花灵石去买,要么就求助于好友,开销非常之大,苏母为了此事已经埋怨的他耳朵茧子都出来了。
他本就打算过些日子,把这神驹给老太爷送回去,可是酒宴之中,得知陆云开了家酒坊,心中才忽然一动,想起了这匹比大爷还大爷的神驹。
他将这匹忽雷神驹送给陆云,其实还抱着另一个隐秘的目的,就是想瞧瞧陆云究竟能不能伺候了这匹神驹,要是过了没两天就灰头土脸的给他送回来,那就说明陆云的身家能力确实不怎么样。
他心中几乎有八九分的底气,断定陆云会给他送回来的,到时候再换给他其他的宝贝便可。
陆云哪知道苏伦有这么深的心机,作为一个志向成为风【骚】少侠,有一匹狂拽酷炫的坐骑,到时候把妹泡妞才有面子。
而且听苏伦介绍完,更是心花怒放,这忽雷神驹简直就是骏马中的兰博基尼啊。
至于苏伦笑着提醒他这神驹喜爱喝酒,还得喝好酒的时候,陆云就更加的放心了,家里可是开酒坊的,别说喝酒,就是泡澡也没问题。
从护院的手中接过缰绳,陆云眼中的喜爱毫不掩饰,再看看陪伴自己来的灰毛老驴,简直就跟开着兰博基尼,再看夏利一个感觉。
苏伦也笑眯眯的望着陆云,心中暗道,小子,你现在的表情跟我当时差不多,就你那破酒坊,能有什么好酒?估计过不了两天,就得哭丧着脸给我送回来。
这忽雷神驹的性子有些高傲,一直高高的昂着脑袋,陆云走近他,想要伸手摸摸它的脑袋,却被他一歪头躲过去,重重的打了个响鼻,似乎非常不屑。
苏伦及一众幕僚都憋着笑,这忽雷神驹已经两天没喝酒了,正耍小性子,陆云炼肉一重,在它面前,连一蹄子都扛不住,今天能不能顺利骑走都成问题。
陆云倒不以为意,神驹嘛,有点儿个性才好,要是温吞吞的像白开水一样,反而没有一丝了。
“嘿,马兄。”陆云笑呵呵凑过去道:“听说你爱喝酒?”
马高九尺,居高临下,一双幽蓝眼睛乜了他一眼,又是重重一个响鼻。
“还真是巧了,我也爱喝酒。”正更加刺激了陆云的征服欲,灵机一动,缓缓吟道:“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马兄,今天我做东,请你喝个够,咱们一醉方休,如何?”
忽雷好似听懂了一般,幽蓝眼睛才开始正视着陆云。
陆云趁机摸上他的脑袋,眨眼笑道:“机会难得,过时不候。”
可以明显看见忽雷的喉咙咕噜一下咽了口口水,然后缓缓的放低姿态,及地的尾巴朝着肚腹唰唰摆动两下,好像在示意他赶紧上来。
陆云哈哈一笑,翻身上马,冲着苏伦拱拱手,由衷感谢道:“多谢城守大人送马。”
苏伦及一众幕僚目瞪口呆,尤其是陆云出口的那首诗,听起来韵味十足,意境颇为不凡。他的幕僚中也有饱学鸿儒,却从未听过这首诗。
苏伦愣了一下,才干笑道:“喜欢就好。”
“那多谢了,天色也不早了,晚辈告辞。”陆云早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试试兰博基尼的赶脚了。
当然,作为一个念旧的人,陆云那匹灰毛老驴倒也没有就这么丢在大街上,而是托了苏府护院,明日送到城东十里桃源酒坊即可。
他骑马还不算太熟练,刚控稳缰绳,说了句城东十里,这忽雷神驹早就**难耐了,一个‘驾’字还没出口,就凤翅电掣起来,而且根本不走寻常路,遇上民房,竟然一跃而过,直线出城。
原地只留下神色不定的苏伦,他不是不识字儿么,居然会作诗?
出了城门,根本不用陆云指挥,忽雷一路奔向桃源酒坊,陆云大吃好几惊,感情这还自带导航系统,果然是神马啊。
夜风刮的衣衫猎猎作响,陆云只觉得耳边呼呼作响,如同腾云驾雾一般,比什么跑车还要过瘾,忍不住想起了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谣:
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挑战美女波【霸】。
对酒当歌,摸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粘滑。
啊……啊……啊……
——PS——关于爱喝酒的马,纯属借鉴【秦叔宝所乘马,号“忽雷驳”,尝饮以酒,每于月明中试,能竖越三领黑毡。及胡公卒,嘶鸣不食而死。】
这章写的真艰难了,删改了好几次,眨眼都十一点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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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对这件麻烦事并不那么上心在意,所以说起话来真三分假三分再藏三分,也算能勉强应付。
苏伦阅人无数,陆云对他女儿有救命之恩,他是真心感激的。但是若要陆云做他的女婿,心中却跟苏晴一样百般不愿。
他的祖父是当朝二品,父亲是太子东宫教授,将来若是太子收拢龙气,登基龙帝,他的父亲有从龙之功,必然权势大盛,而他也必定飞黄腾达,青云直上。
这砚城城守的职位,在他来说,就是走走过场,积攒资历而已。苏晴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心目的乘龙快婿,门当户对是最起码的,至少也应是世家子弟,不论是人品、名望还是最重要的修为,必须是一等一的。
这几点对于陆云来说,一条也不沾边。人品需要时间考量,至于名望,能指望一个小小砚城能有多大的名望,还有修士最重要的修为。
他才炼肉一重啊。
苏伦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吐血,二十多岁才炼肉一重,不用说这资质必定差的要命,要知道苏晴都已经马上练魂三境了,整整超出他两个境界,要是让同僚知晓,背地里得嘲笑死他。
好吧,为了救女儿的命,作为父母就算厚着脸皮也只能认了。可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陆云他来历不明!
苏伦暗地里派人调查过,只知道陆云是一个多月前出现在砚城,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线索。这原也不算太奇怪,要知道很多隐世修士或者宗门,经常会有弟子学艺之后,下山游历,入世修行。
可是陆云显然不属于此类,他的修为实在太低了,低的连苏府的护院都比不上,哪个隐世宗门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放这样水货弟子出来修行。
来历这个问题很重要,尤其是现在龙气崩散,新帝将立的时候,万一陆云的身份有问题,那么就意味着天大的麻烦。
还有一个比较靠谱的小道消息说,陆云连字儿都不会写……
苏伦很失望,很蛋疼,悲伤逆流成河,陆云在他的心目中定位十分准确——山村野夫,如果非要加两个褒义词的话,那就是有点儿小聪明有点儿小机缘的山村野夫。
掌上明珠搭配山村野夫,就跟鲍鱼龙虾搭配芥菜疙瘩一样,苏伦只要稍微一想象,就有点儿要昏倒的感觉。
不过他的城府很深,在宴席之上,自然是笑意盈盈,连连夸赞陆云年少有为。酒足饭饱,陆云临走的时候,他还特意送了陆云一匹万里神驹。
九洲神驹,据传是仙庭天马血裔,可日行万里,横越十丈悬崖,甚至还有以神驹开宗立派的绝尘宗,擅长驾驭神驹冲锋陷阵。
更为神奇的是,这神驹有灵性,可以自我修行,修到极点,即可踏云飞翔,一蹄子能蹬碎一座山峰,那绝尘宗宗主便有这样一匹可以横扫锻体四境以下修士的神驹,翔跃之间,奔雷掣电,是以名为——赤电。
这神驹就是赤电的后代,马高九尺,双目幽蓝,鬃毛如墨,奇骏神异,鬣至膝尾垂于地,股有旋毛若闪电状,奔驰如电穿梭,可日行万里之遥,跨悬崖沟涧如履平地,其全力一击,可破炼肉三重修士护身罡气,号曰:忽雷。
忽雷神驹血统纯正,父为绝尘宗十名马之首赤电,母为十名马探花惊帆,最为难得是此神驹年三岁,修为已经赶上乃父,隐有青出于蓝的势头。
这神驹得来也十分不易,乃是绝尘宗宗主为老太爷贺寿所赠合理,苏伦十分喜爱,在老太爷面前扮足了乖孙子才要过来的。
如此难得,苏伦何以如此大方的送给陆云?其一自然是陆云对苏晴有救命之恩,苏伦虽然有些看不起他,但性格其实非常的正直,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但光是这个理由,显然非常牵强,以他的家世,换成另外一件宝物即可。
这就要说到其二了,这忽雷神驹神则神矣,但是有一个非常古怪的毛病,爱喝酒。要是酒瘾上来喝不到酒,就开始发脾气,两三个护院都对付不了。
而且它的酒量也十分惊人,喝起来都是拿缸来算的,而且还非常的挑剔,非灵酒佳酿,宁可渴死也不沾半滴。
这神驹讨要回来,苏伦前前后后也才骑过三次,每次骑之前还得好酒好菜,跟伺候大爷一样,要是人家高兴了,才会托着人跑上两圈,要是不高兴,那就非常干脆,非常直接——化身卧槽泥马,动都不动弹。
总之,苏伦对这匹马是又爱又恨,养了三年,家里的酒窖早就搬空了,要么花灵石去买,要么就求助于好友,开销非常之大,苏母为了此事已经埋怨的他耳朵茧子都出来了。
他本就打算过些日子,把这神驹给老太爷送回去,可是酒宴之中,得知陆云开了家酒坊,心中才忽然一动,想起了这匹比大爷还大爷的神驹。
他将这匹忽雷神驹送给陆云,其实还抱着另一个隐秘的目的,就是想瞧瞧陆云究竟能不能伺候了这匹神驹,要是过了没两天就灰头土脸的给他送回来,那就说明陆云的身家能力确实不怎么样。
他心中几乎有八九分的底气,断定陆云会给他送回来的,到时候再换给他其他的宝贝便可。
陆云哪知道苏伦有这么深的心机,作为一个志向成为风【骚】少侠,有一匹狂拽酷炫的坐骑,到时候把妹泡妞才有面子。
而且听苏伦介绍完,更是心花怒放,这忽雷神驹简直就是骏马中的兰博基尼啊。
至于苏伦笑着提醒他这神驹喜爱喝酒,还得喝好酒的时候,陆云就更加的放心了,家里可是开酒坊的,别说喝酒,就是泡澡也没问题。
从护院的手中接过缰绳,陆云眼中的喜爱毫不掩饰,再看看陪伴自己来的灰毛老驴,简直就跟开着兰博基尼,再看夏利一个感觉。
苏伦也笑眯眯的望着陆云,心中暗道,小子,你现在的表情跟我当时差不多,就你那破酒坊,能有什么好酒?估计过不了两天,就得哭丧着脸给我送回来。
这忽雷神驹的性子有些高傲,一直高高的昂着脑袋,陆云走近他,想要伸手摸摸它的脑袋,却被他一歪头躲过去,重重的打了个响鼻,似乎非常不屑。
苏伦及一众幕僚都憋着笑,这忽雷神驹已经两天没喝酒了,正耍小性子,陆云炼肉一重,在它面前,连一蹄子都扛不住,今天能不能顺利骑走都成问题。
陆云倒不以为意,神驹嘛,有点儿个性才好,要是温吞吞的像白开水一样,反而没有一丝了。
“嘿,马兄。”陆云笑呵呵凑过去道:“听说你爱喝酒?”
马高九尺,居高临下,一双幽蓝眼睛乜了他一眼,又是重重一个响鼻。
“还真是巧了,我也爱喝酒。”正更加刺激了陆云的征服欲,灵机一动,缓缓吟道:“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马兄,今天我做东,请你喝个够,咱们一醉方休,如何?”
忽雷好似听懂了一般,幽蓝眼睛才开始正视着陆云。
陆云趁机摸上他的脑袋,眨眼笑道:“机会难得,过时不候。”
可以明显看见忽雷的喉咙咕噜一下咽了口口水,然后缓缓的放低姿态,及地的尾巴朝着肚腹唰唰摆动两下,好像在示意他赶紧上来。
陆云哈哈一笑,翻身上马,冲着苏伦拱拱手,由衷感谢道:“多谢城守大人送马。”
苏伦及一众幕僚目瞪口呆,尤其是陆云出口的那首诗,听起来韵味十足,意境颇为不凡。他的幕僚中也有饱学鸿儒,却从未听过这首诗。
苏伦愣了一下,才干笑道:“喜欢就好。”
“那多谢了,天色也不早了,晚辈告辞。”陆云早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试试兰博基尼的赶脚了。
当然,作为一个念旧的人,陆云那匹灰毛老驴倒也没有就这么丢在大街上,而是托了苏府护院,明日送到城东十里桃源酒坊即可。
他骑马还不算太熟练,刚控稳缰绳,说了句城东十里,这忽雷神驹早就**难耐了,一个‘驾’字还没出口,就凤翅电掣起来,而且根本不走寻常路,遇上民房,竟然一跃而过,直线出城。
原地只留下神色不定的苏伦,他不是不识字儿么,居然会作诗?
出了城门,根本不用陆云指挥,忽雷一路奔向桃源酒坊,陆云大吃好几惊,感情这还自带导航系统,果然是神马啊。
夜风刮的衣衫猎猎作响,陆云只觉得耳边呼呼作响,如同腾云驾雾一般,比什么跑车还要过瘾,忍不住想起了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谣:
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挑战美女波【霸】。
对酒当歌,摸出心中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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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
——PS——关于爱喝酒的马,纯属借鉴【秦叔宝所乘马,号“忽雷驳”,尝饮以酒,每于月明中试,能竖越三领黑毡。及胡公卒,嘶鸣不食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