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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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箱子打开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又被骗了,被骗的彻彻底底,让我感觉自己跟傻二没什么两样,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石箱子,而是一口棺材,里面躺着的,是一具死尸。
但当我看清箱子里面的情况后,心头的怒火转而被惊诧惶恐难以置信的心绪又压了下去,这不是一具普通的死尸,而是一具蜜人——
棺材中满是半液半固的蜂蜜,表面已经起了一层白霜,不过还是能闻到呛鼻的蜂蜜味道,在蜂蜜中,斜躺着一具没穿衣服的尸骸,上半身躺在蜂蜜表面,下半身浸入在蜂蜜中,尸体已经被酿成了尸干,皱巴巴的蜡黄色的肉皮贴在骨头上,死尸的头尽管只剩下一层皮包骨,却已经能从面部平坦的肌肉看出死人走得很祥和。和我想得一样,那尸体的五官七窍都插入了玉栓,嘴巴里塞着一个,鼻孔中各一个,耳朵孔里也一边一个,最可怖的是死者的眼珠被挖出来,仍旧塞上了玉栓。
傻二只看了一眼死人,险些被吓死过去,一串青鼻涕当即从鼻孔中蹿出,傻二低声惊呼,他望向我,看我盯着蜜人出神,不敢说话,只是朝我靠了靠。
这东西叫做蜜人,想不到能在这种地方见到,简直可以说是稀世珍宝了,《南村辍耕录》有记载,回纥地区有个七八十岁的老人,资源奉献自己,不吃粮食,只吃蜂蜜,甚至连洗澡都是用蜂蜜,几个月下来,连大小便都是蜂蜜,等到他死了,就用石棺装殓,仍然在棺材中盛满蜂蜜并且密封棺盖,写好了封存日期便下葬,等到一百年过后,启封,就制成了蜜饯,凡是人骨折损,或者肢体损伤,都可以吃一小块蜜人的肉,伤势立马就好了,及时在回纥地区,这种东西也不多的,那里称之为木乃伊。
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段记载,竟然被药圣李时珍记录到国药圣典《本草纲目》当中,其人部第五十二卷——人之一——木乃伊芳中这么写道:
按陶九成《辍耕录》云:天方国有人年七八十岁,愿舍身济众者,绝不饮食,唯澡身啖蜜,经月便溺皆蜜。既死,国人敛以石棺,仍满用蜜浸之,镌年月于棺,瘗之。俟百年后起封,则成蜜剂,遇人折伤肢体,服少许立愈。虽彼中亦不多得,亦谓之蜜人。
李时珍有没有服用过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自己时来运转了,这简直比任何宝藏都珍贵钱百万倍,简直是稀世珍宝价值连城,这种东西,甚至不能拿出手去,一旦出手,必为国宝级珍品,私自倒卖少说也得判个几十年,而且一具死尸我也难以运出去。
不过既然蜜人就在眼前,何不试试他那传说中的神奇疗效——万一真能包治百病,我何不将他的肉都刮下来带走——
这一切都是我在臆想,这具蜜人着实让人恶心,我基本上没有看他,只是望着傻二在心里胡思乱想,当我眼神回到那具尸体身上时,那副“尊容”瞬间打消了我的一切念头,别说吃他的肉了,就是碰他一下也得连做十天噩梦。
不过如果真的把这珍贵的蜜人放在这儿不管,我岂不是白来一趟了。
我心中正待纠结时,傻二忽然说自己站不住,一个踉跄便蹲坐在地上,我忙扶住他,心想这傻小子怕就怕呗,不过这么大人了还能被一具死尸给吓到腿软么?
“傻二,你怎么啦?不会是别吓的吧?”我问道。“不是,爷,我滴忒找麻(我的腿特别麻)。”傻二摸着自己被黑蝎子蛰到的腿,满脸痛苦地道,我望着他,却才发现他那张脸竟变得如此可怕,眼球上爬满了血丝,连眼白也跟着一阵阵泛红。傻二的厚嘴唇苍白得好像扑了面粉似的,两颊深深地凹进去,已经完全没有人样子了,傻二一说话,便露出了他那渗血的一口白牙,不过现在已经变成红色了。
傻二觉得自己口腔内又咸又腥,在地上吐了一口吐沫,竟然是一口老血。傻二惊恐地望着我,口中含糊道:“爷——爷——我怎么咧——我快死咧昂——”
傻二紧紧抓着我的胳膊,我能感觉到他全身在不受控制地颤抖,这是傻二生平第二次最接近死亡的时刻——
我不知道傻二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蝎毒又发作了?我口中也紧张得发干,咽了口吐沫安慰傻二道:“没事儿,傻二,你别怕,我给你看看,你别怕,你死不了的,没事。”
我伸手掀开傻二的裤腿,露出了黑黢黢的脚踝,那不是肤色黑,而是黑色的毒素,染了乒乓球大小,毒素顺着血管传遍全身,皮肤下每一条血管都被染成黑色,好似一张网将傻二的腿网住,我忙解开傻二的上衣,包括他胸膛上,爬满了黑色的血丝网,看上去令人作呕,我表情难堪,忙给傻二盖上衣服,口中慌道:“傻二,傻二,不要看,你没事的,你没事——”
我越是紧张,傻二也知道情况不对,非要看自己的胸口有什么,他的力气比我大得多,狠狠地扯开我的手,打开自己的上衣,低头望去,他粗声吼叫一声,压抑的心情再难以控制,坐在地上抽起风来,难以抑制,他这一激动,血气上涌,血液循环加快,毒素传递得更快,转眼间,黑色的血管从领口下爬上傻二的脖子,包围了傻二的脖颈,然后迅速占领傻二的脸庞,傻二如同一个即将变异的怪物一样,高声怪叫,嘴角淌下血红色的涎液,躁动不安。
我猛然想到那具蜜人,或许能解傻二的毒,我虽然不能确定,但这是眼下唯一能救傻二的方法了。不管灵不灵都要尝试一下。
我骑上傻二的大腿,用尽力气扯了傻二一个响亮的耳光,但他此刻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般,于是我扬手连在他脸上扯了四五个响亮的耳光,逼他看着我,我揪着他的衣领道:
“傻二,你他妈还想不想活!你听不听我的话!如果你想活命,就去吃一口那具死人的肉!快!”
当箱子打开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又被骗了,被骗的彻彻底底,让我感觉自己跟傻二没什么两样,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石箱子,而是一口棺材,里面躺着的,是一具死尸。
但当我看清箱子里面的情况后,心头的怒火转而被惊诧惶恐难以置信的心绪又压了下去,这不是一具普通的死尸,而是一具蜜人——
棺材中满是半液半固的蜂蜜,表面已经起了一层白霜,不过还是能闻到呛鼻的蜂蜜味道,在蜂蜜中,斜躺着一具没穿衣服的尸骸,上半身躺在蜂蜜表面,下半身浸入在蜂蜜中,尸体已经被酿成了尸干,皱巴巴的蜡黄色的肉皮贴在骨头上,死尸的头尽管只剩下一层皮包骨,却已经能从面部平坦的肌肉看出死人走得很祥和。和我想得一样,那尸体的五官七窍都插入了玉栓,嘴巴里塞着一个,鼻孔中各一个,耳朵孔里也一边一个,最可怖的是死者的眼珠被挖出来,仍旧塞上了玉栓。
傻二只看了一眼死人,险些被吓死过去,一串青鼻涕当即从鼻孔中蹿出,傻二低声惊呼,他望向我,看我盯着蜜人出神,不敢说话,只是朝我靠了靠。
这东西叫做蜜人,想不到能在这种地方见到,简直可以说是稀世珍宝了,《南村辍耕录》有记载,回纥地区有个七八十岁的老人,资源奉献自己,不吃粮食,只吃蜂蜜,甚至连洗澡都是用蜂蜜,几个月下来,连大小便都是蜂蜜,等到他死了,就用石棺装殓,仍然在棺材中盛满蜂蜜并且密封棺盖,写好了封存日期便下葬,等到一百年过后,启封,就制成了蜜饯,凡是人骨折损,或者肢体损伤,都可以吃一小块蜜人的肉,伤势立马就好了,及时在回纥地区,这种东西也不多的,那里称之为木乃伊。
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段记载,竟然被药圣李时珍记录到国药圣典《本草纲目》当中,其人部第五十二卷——人之一——木乃伊芳中这么写道:
按陶九成《辍耕录》云:天方国有人年七八十岁,愿舍身济众者,绝不饮食,唯澡身啖蜜,经月便溺皆蜜。既死,国人敛以石棺,仍满用蜜浸之,镌年月于棺,瘗之。俟百年后起封,则成蜜剂,遇人折伤肢体,服少许立愈。虽彼中亦不多得,亦谓之蜜人。
李时珍有没有服用过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自己时来运转了,这简直比任何宝藏都珍贵钱百万倍,简直是稀世珍宝价值连城,这种东西,甚至不能拿出手去,一旦出手,必为国宝级珍品,私自倒卖少说也得判个几十年,而且一具死尸我也难以运出去。
不过既然蜜人就在眼前,何不试试他那传说中的神奇疗效——万一真能包治百病,我何不将他的肉都刮下来带走——
这一切都是我在臆想,这具蜜人着实让人恶心,我基本上没有看他,只是望着傻二在心里胡思乱想,当我眼神回到那具尸体身上时,那副“尊容”瞬间打消了我的一切念头,别说吃他的肉了,就是碰他一下也得连做十天噩梦。
不过如果真的把这珍贵的蜜人放在这儿不管,我岂不是白来一趟了。
我心中正待纠结时,傻二忽然说自己站不住,一个踉跄便蹲坐在地上,我忙扶住他,心想这傻小子怕就怕呗,不过这么大人了还能被一具死尸给吓到腿软么?
“傻二,你怎么啦?不会是别吓的吧?”我问道。“不是,爷,我滴忒找麻(我的腿特别麻)。”傻二摸着自己被黑蝎子蛰到的腿,满脸痛苦地道,我望着他,却才发现他那张脸竟变得如此可怕,眼球上爬满了血丝,连眼白也跟着一阵阵泛红。傻二的厚嘴唇苍白得好像扑了面粉似的,两颊深深地凹进去,已经完全没有人样子了,傻二一说话,便露出了他那渗血的一口白牙,不过现在已经变成红色了。
傻二觉得自己口腔内又咸又腥,在地上吐了一口吐沫,竟然是一口老血。傻二惊恐地望着我,口中含糊道:“爷——爷——我怎么咧——我快死咧昂——”
傻二紧紧抓着我的胳膊,我能感觉到他全身在不受控制地颤抖,这是傻二生平第二次最接近死亡的时刻——
我不知道傻二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蝎毒又发作了?我口中也紧张得发干,咽了口吐沫安慰傻二道:“没事儿,傻二,你别怕,我给你看看,你别怕,你死不了的,没事。”
我伸手掀开傻二的裤腿,露出了黑黢黢的脚踝,那不是肤色黑,而是黑色的毒素,染了乒乓球大小,毒素顺着血管传遍全身,皮肤下每一条血管都被染成黑色,好似一张网将傻二的腿网住,我忙解开傻二的上衣,包括他胸膛上,爬满了黑色的血丝网,看上去令人作呕,我表情难堪,忙给傻二盖上衣服,口中慌道:“傻二,傻二,不要看,你没事的,你没事——”
我越是紧张,傻二也知道情况不对,非要看自己的胸口有什么,他的力气比我大得多,狠狠地扯开我的手,打开自己的上衣,低头望去,他粗声吼叫一声,压抑的心情再难以控制,坐在地上抽起风来,难以抑制,他这一激动,血气上涌,血液循环加快,毒素传递得更快,转眼间,黑色的血管从领口下爬上傻二的脖子,包围了傻二的脖颈,然后迅速占领傻二的脸庞,傻二如同一个即将变异的怪物一样,高声怪叫,嘴角淌下血红色的涎液,躁动不安。
我猛然想到那具蜜人,或许能解傻二的毒,我虽然不能确定,但这是眼下唯一能救傻二的方法了。不管灵不灵都要尝试一下。
我骑上傻二的大腿,用尽力气扯了傻二一个响亮的耳光,但他此刻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般,于是我扬手连在他脸上扯了四五个响亮的耳光,逼他看着我,我揪着他的衣领道:
“傻二,你他妈还想不想活!你听不听我的话!如果你想活命,就去吃一口那具死人的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