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叹无奈 错失旧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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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众书友要求,对博焕外貌稍做了修改^_^
林小妖依然不语,只是睁大眼睛望着他,不明白这个盗匪头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兰勇见小妖没说话,也不勉求,继续强笑着说道:“你不愿说也罢,反正我们的缘分也已经到头了,唉,不知怎么搞的,见着你我总觉得象见到了故人。就这么把你送走,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了……”
一想到今天就要送走这像极了楚丝丝的女孩,兰勇心头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这些年躺在刀尖上的舔血生涯,使他忘记了很多事情,直到见到林小妖,往事的滴滴点点才再次爬上心头,心头再也不复平静,功名、利禄、烟花酒楼、楚丝丝、小梅、包括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皇上……
不过,兰勇心里也明白,眼前这个女孩,和当年的楚丝丝一样,对于他来说,是属于可望而不可及的。想当年他也是不敢拿正眼看一下楚丝丝的,更不要说与她的目光相遇,他害怕从此会丢了七魂六魄,再也找寻不回来。事实证明,一个姿色远逊于楚丝丝的宫女小梅,只由着那几分相似的眼神,就已经拿走了他的半条命及他的后半生,想想也真是红顔祸水。
因此,虽对着一个超凡脱俗的美丽女子,是男人的都想收归己有,但兰勇也清楚的知道,这天下并不是所有你遇到的美女都可以碰得起的,现下情形,怎样利用她的美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才是当务之急的事情。段三爷已经联系上了沙夯将军,传话过来,沙将军要亲自见见这个被他们称作是绝色的女子,才肯续谈往后的合作事宜。所以出卖这个美女,虽也有点于心不忍,但也是迫于形势,也许她将来也可以找到一个能够配得上她的人也说不定呢。兰勇这样安慰自己,同时他也祈祷苍天,不要怪他这样子亵渎这个美得令人心碎的女孩。
在那个时候,不管是在战争还是和平年代,美女与珍宝一样,都变成了人类为了自己达到一定目的的交易工具,绝色的美女也就等同于稀世的珍宝,献于有权有势的人,就可以换回自己的愿望。这似乎成了一条永远不变的真理。
林小妖也从来没有想过,她糊里糊涂的就这么成了别人进献的贡品了。这一刻,她无法想象她将来的命运会是什么……
为了在出关的时候,不让守城的士兵发现,林小妖的手脚被盗匪们重新捆绑起来,蒙了双眼,封了嘴巴,放入了马车的夹层中,一路晃晃悠悠的经阳石关出关。她当然也不会想到,她历尽千辛万苦想要会的情郞罗仕云亦已到了阳石关,而他们,就这样的擦肩而过……
***
红土城因着它周围方园几十里的红土环绕而命名。它本来也是南朝的一个原本固若金汤重镇,只可惜被北狄英尔王花了一年功夫,历经十八次大战,终于攻克下来,但北狄国也因此大伤元气,无力继续南挺,所以英尔王博焕便下令他的四十万大军住扎在红土城外三十里,重整军队,以恢复士气。他自己则另率五万亲兵,住在红土城原来的提督府。
这英尔王博焕年约三十,具有典型狼族人特征,身材高大魁梧,脸上线条分明,梁宽鼻挺,双目深眍,行动就如豹子般敏捷,武艺高强,骁勇善战,而且对军事谋略从小喜好。十二岁的时候就独自率领一支五百人的精兵强将,力挑西北三大部落足有二万人之众,被他父王封为战神,可以说北狄现在一半以上的江山都是他打下的,一个十足的战斗狂人,在他的生命里,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但是他也不是蛮打,他非常狡猾,为达目的经常不择手段。前些年,他和他兄长博奕为了尽快笼络各部落来统一北狄国,便积极与各部落联姻,因此,他已娶了二房妃子,都是北狄举足轻重的大部落王之女,正妃匡氏,侧妃裴氏。但他常年在外征战,所以也不常回家,二房妃子都尚未有子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蔑视女人,甚至在他的字典里根本没有女人这个词。在他眼里女人就是一件工具,生理需要的工具,和肚子饿了要吃饭,天气凉了要加衣服一样的道理。他精力旺盛,性欲也极强,对于他来说,那是他动物的本能,只有完全的发泄,第二天才会有更好的战斗力。
这日黄昏,博焕一身猎装刚从城外狩猎回府,便有下人来报,沙夯大将军正在前堂等候,遂至前堂。
这沙夯将军是博焕身边的左右手,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比博焕小二岁,跟着博焕征战有数十年,生得也是一样的雄壮挺拔,只是面目稍白点,更俊俏些。当下他见了英尔王,行过礼后,两人说说笑笑谈论着今天狩猎的战况。
稍后,博焕切入正题问道:“沙夯,现下和南瑞方面的人接触的怎么样了?”
“禀王爷,侧反阳石关城守白怀义的事情进行的不顺利,南瑞国的增兵现已抵阳石关,由桓维为帅,新中榜的武状元罗仕云为先锋官,估计有二三十万之众,所以他们的胆气也壮了起来,此事……恐怕一时间办不下来。”沙夯正色道。
博焕颔首沉思了一会,说道:“不行就算了,反正我们早晚都会与他们一战。还有与那边其它地方组织联络得怎么样了?那颗流落民间的火龙涎珠有没有找到?”
“还没有找到,末将已经重金悬赏了,同进也派出高手去南瑞皇宫偷另一颗了,估计不久以后也会有消息的。”沙夯顿了顿,继续说道:“叶明山一带绿林好汉兰勇,末将以前和王爷提起过的,他曾在南瑞王身边当过五品近身侍卫,这次也派人来表过态度了,愿意被我们招安,为我们效力。”
“喔?那好,替我传话给他,让他继续招兵买马,壮大队伍,必要的话,我们也可以资助于他,我要让他们成为南朝的一颗钉子……”博焕鹰目中射出一丝杀气,旋又立即消逝。
应众书友要求,对博焕外貌稍做了修改^_^
林小妖依然不语,只是睁大眼睛望着他,不明白这个盗匪头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兰勇见小妖没说话,也不勉求,继续强笑着说道:“你不愿说也罢,反正我们的缘分也已经到头了,唉,不知怎么搞的,见着你我总觉得象见到了故人。就这么把你送走,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了……”
一想到今天就要送走这像极了楚丝丝的女孩,兰勇心头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这些年躺在刀尖上的舔血生涯,使他忘记了很多事情,直到见到林小妖,往事的滴滴点点才再次爬上心头,心头再也不复平静,功名、利禄、烟花酒楼、楚丝丝、小梅、包括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皇上……
不过,兰勇心里也明白,眼前这个女孩,和当年的楚丝丝一样,对于他来说,是属于可望而不可及的。想当年他也是不敢拿正眼看一下楚丝丝的,更不要说与她的目光相遇,他害怕从此会丢了七魂六魄,再也找寻不回来。事实证明,一个姿色远逊于楚丝丝的宫女小梅,只由着那几分相似的眼神,就已经拿走了他的半条命及他的后半生,想想也真是红顔祸水。
因此,虽对着一个超凡脱俗的美丽女子,是男人的都想收归己有,但兰勇也清楚的知道,这天下并不是所有你遇到的美女都可以碰得起的,现下情形,怎样利用她的美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才是当务之急的事情。段三爷已经联系上了沙夯将军,传话过来,沙将军要亲自见见这个被他们称作是绝色的女子,才肯续谈往后的合作事宜。所以出卖这个美女,虽也有点于心不忍,但也是迫于形势,也许她将来也可以找到一个能够配得上她的人也说不定呢。兰勇这样安慰自己,同时他也祈祷苍天,不要怪他这样子亵渎这个美得令人心碎的女孩。
在那个时候,不管是在战争还是和平年代,美女与珍宝一样,都变成了人类为了自己达到一定目的的交易工具,绝色的美女也就等同于稀世的珍宝,献于有权有势的人,就可以换回自己的愿望。这似乎成了一条永远不变的真理。
林小妖也从来没有想过,她糊里糊涂的就这么成了别人进献的贡品了。这一刻,她无法想象她将来的命运会是什么……
为了在出关的时候,不让守城的士兵发现,林小妖的手脚被盗匪们重新捆绑起来,蒙了双眼,封了嘴巴,放入了马车的夹层中,一路晃晃悠悠的经阳石关出关。她当然也不会想到,她历尽千辛万苦想要会的情郞罗仕云亦已到了阳石关,而他们,就这样的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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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城因着它周围方园几十里的红土环绕而命名。它本来也是南朝的一个原本固若金汤重镇,只可惜被北狄英尔王花了一年功夫,历经十八次大战,终于攻克下来,但北狄国也因此大伤元气,无力继续南挺,所以英尔王博焕便下令他的四十万大军住扎在红土城外三十里,重整军队,以恢复士气。他自己则另率五万亲兵,住在红土城原来的提督府。
这英尔王博焕年约三十,具有典型狼族人特征,身材高大魁梧,脸上线条分明,梁宽鼻挺,双目深眍,行动就如豹子般敏捷,武艺高强,骁勇善战,而且对军事谋略从小喜好。十二岁的时候就独自率领一支五百人的精兵强将,力挑西北三大部落足有二万人之众,被他父王封为战神,可以说北狄现在一半以上的江山都是他打下的,一个十足的战斗狂人,在他的生命里,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但是他也不是蛮打,他非常狡猾,为达目的经常不择手段。前些年,他和他兄长博奕为了尽快笼络各部落来统一北狄国,便积极与各部落联姻,因此,他已娶了二房妃子,都是北狄举足轻重的大部落王之女,正妃匡氏,侧妃裴氏。但他常年在外征战,所以也不常回家,二房妃子都尚未有子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蔑视女人,甚至在他的字典里根本没有女人这个词。在他眼里女人就是一件工具,生理需要的工具,和肚子饿了要吃饭,天气凉了要加衣服一样的道理。他精力旺盛,性欲也极强,对于他来说,那是他动物的本能,只有完全的发泄,第二天才会有更好的战斗力。
这日黄昏,博焕一身猎装刚从城外狩猎回府,便有下人来报,沙夯大将军正在前堂等候,遂至前堂。
这沙夯将军是博焕身边的左右手,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比博焕小二岁,跟着博焕征战有数十年,生得也是一样的雄壮挺拔,只是面目稍白点,更俊俏些。当下他见了英尔王,行过礼后,两人说说笑笑谈论着今天狩猎的战况。
稍后,博焕切入正题问道:“沙夯,现下和南瑞方面的人接触的怎么样了?”
“禀王爷,侧反阳石关城守白怀义的事情进行的不顺利,南瑞国的增兵现已抵阳石关,由桓维为帅,新中榜的武状元罗仕云为先锋官,估计有二三十万之众,所以他们的胆气也壮了起来,此事……恐怕一时间办不下来。”沙夯正色道。
博焕颔首沉思了一会,说道:“不行就算了,反正我们早晚都会与他们一战。还有与那边其它地方组织联络得怎么样了?那颗流落民间的火龙涎珠有没有找到?”
“还没有找到,末将已经重金悬赏了,同进也派出高手去南瑞皇宫偷另一颗了,估计不久以后也会有消息的。”沙夯顿了顿,继续说道:“叶明山一带绿林好汉兰勇,末将以前和王爷提起过的,他曾在南瑞王身边当过五品近身侍卫,这次也派人来表过态度了,愿意被我们招安,为我们效力。”
“喔?那好,替我传话给他,让他继续招兵买马,壮大队伍,必要的话,我们也可以资助于他,我要让他们成为南朝的一颗钉子……”博焕鹰目中射出一丝杀气,旋又立即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