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胡不归语录
推荐阅读: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重生民国娇小姐、奋斗1981、神医狂妃:邪王,甜甜宠、毒妻难逃:仙尊,太强势!、冥婚,弃妇娘亲之家有三宝、舌尖上的大宋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你怎么一个人在烤肉?早晨风大,风寒加重了该怎么办?”陈旭厉声责备道。
“大人昨日说想吃烤肉,我就去山上抓了两只野鸡。”郭芷茜委屈的回答道,晶莹的眼眶里就要落在泪水。
“这两只野鸡是你抓来的?”陈旭疑惑的看着面前这柔弱的小姑娘。
郭芷茜点了点头,不敢正对陈旭的目光。
野鸡可比家养的鸡灵敏,甚至可以腾空翱翔。
要抓住野鸡,除了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外,还要有方法跟耐心。
从郭芷茜那漆黑的眼圈来看,必定是收了一晚上无疑。
陈旭真想抽自己两巴掌,就不该说请她吃烤鸡。
说来也怪,但凡是陈旭的话,这姑娘都会当真,甚至不顾生命危险的去帮他完成。
若是陈旭言明要去莲花宫救人,只怕她也会义无反顾的冲在最前面。
前提是她有找到莲花宫的本事。
“果然又发烧了,真是麻烦。”陈旭摸着郭芷茜的额头,无奈的摇摇头。
没有过分的职责,而是关切的去熬草药。
“郡马爷,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胡不归急切的问道。
“不着急,先吃了早饭再说。”陈旭指着烤架上的烤鸡说道。
胡不归可是无肉不欢的主,这几天都没怎么吃肉,胃里的馋虫直闹腾,猛虎扑食一般的冲向烤鸡。
“烤鸡,竟然是烤鸡!呵呵呵,还是郡马爷体恤下属。”胡不归满嘴的口水流了出来,双手捧着一只烤鸡啃个不停。
不多时,一只烤鸡只剩下骨头,胡不归的脸上都是有光,还不忘甜甜手指头。
“嘿嘿,吃完了。”胡不归挠了挠头笑道,这才想起来没给陈旭剩点。
“吃完了就休息会儿吧。”陈旭一边熬药一边说道。
“难道还不出发吗?”胡不归有些着急。
他之所以吃的这般迅猛,可不是因为嘴馋,而是想节省时间,尽快救出罗昭兰。
“先不走了,郭芷茜风寒加重了,是为了给你抓这只野鸡才加重的。”陈旭淡淡的说道。
“给我抓野鸡?”胡不归一时头大。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既然吃了郭芷茜的烤鸡,就不能抛下她不管。
然而,这野鸡真的是给胡不归抓的吗?
他有种被人套路的感觉,早知如此,就不应该吃这只烤鸡。
“如果有点良心,就去看看人家姑娘,送上关心的话。”陈旭趁热打铁道。
胡不归竟是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真就去郭芷茜身边说了一些安慰的话。
“你以后就是俺老胡的妹子,今晚老胡上山去给你抓野鸡!”
标准的大老粗语录,胡不归被陈旭轻而易举的骗到。
郭芷茜受宠若惊,一个劲的想从床上爬起来,最后都被胡不归摁住。
事实证明,即便她的体格不差,也绝对不如胡不归劲大。
说实话,他的到来令郭芷茜感到奇怪。
虽说胡不归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终究不如陈旭暖心,不应该平白无故的说这番话。
总之,多一个人关心也是好事,郭芷茜内心暖意盎然。
没有胡不归的喋喋不休,其他士兵也不敢主动提及出发的事。
一整天时间,悄无声息的流逝。
为了阻止郭芷茜夜里上山,陈旭专门派兵在她的帐外把守。
郭芷茜似乎也看出陈旭有些生气,乖乖的躺在床上养伤。
次日清晨,郭芷茜已然给陈旭备好了早餐。
“又是晚上煮的粥?”见到郭芷茜的瞬间,陈旭整个人都不好了,大声对着帐外喊道:“是谁让她晚上出来的,还不来领罪!”
帐外的几名士兵吓得双腿发软,他们还是第一次感受到陈旭的怒意,战战兢兢的回答道:“回禀大将军,郭姑娘是天亮之后才给您煮的粥。”
“胡说,淘米、生火、煮粥最起码需要一个时辰,这才刚刚天亮,她绝对是黎明之前出帐的!”陈旭盛怒难消,做错了事情不打紧,他最讨厌故意骗他的人。
“可此时已经日上三竿了……”帐外的士兵轻声嘟囔道。
“日上三竿?我看你们就是嘴硬,我的生物钟可准得很,每到日出必醒!如果现在是日上三竿的话,我……”陈旭怒气冲冲的走出帐外,顿时被明媚的阳光给俘获。
抬头仰面,双臂舒展道:“我就、就好好晒晒太阳,恩……舒服!”
生物钟?不存在的,最起码在陈旭身上是不存在的。
如果真让他睡到自然醒,很可能是第三天早晨。
装逼的话说说也就罢了,反正陈旭自己不当真。
陈旭不得不佩服郭芷茜的体质,即便是风寒加重,也能在一晚上之内好起来,不愧是普通百姓出身,比那些矫揉造作的小姐姐强很多。
经过两天的休整,士兵们俱是精神抖擞,英姿勃发,就连战马都迫不及待的想狂奔一程。
虽说临近中午才开始出发,但还是赶在日落之前狂奔了一百里路。
一百里之后,陈旭仍然能在地上找到江默留下的标记,也再次坚定了他的判断。
莲花宫就在黄山的莲花峰上,或者是在莲花峰附近。
总之,要么莲花宫因莲花峰而起,要么莲花峰因莲花宫而来。
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内,大军一直都处于狂奔状态,每天都保证百里的速度。
这五天内,郭芷茜没有再次生病,也没有继续给陈旭添麻烦。
沿路中,郭芷茜也曾打过野兔,抓过野鸡,但都有陈旭陪着,不至于浪费一晚上时间。
陈旭惊奇的发现,这小姑娘不及体格好,而且非常聪明,每天的收获,竟然不比他少。
“嘻嘻,大人比我少抓了一只野鸡。”漆黑的夜色下,郭芷茜蹲坐在篝火旁边,脸上的笑靥如花。
“但我多抓了一只大雁。”陈旭从身后掏出一只大雁,洋洋自得的说道。
他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竟然会因为比一个小姑娘多抓了一只大雁而开心。
不仅是因为童心未泯,更是因为享受这份最质朴的快乐。
“哼,大人肯定用了遂发手枪。”郭芷茜撅着小嘴不满意的说道。
陈旭老脸一红,没有否认。
跟一个小姑娘比拼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更别说还用上最强的武器。
“明日午时,应该能够抵达徽州。”陈旭轻声说道。
“哦,是吗?这么快吗?”郭芷茜失落的应了一声,脸上还是努力的挤出一个微笑。
“你怎么一个人在烤肉?早晨风大,风寒加重了该怎么办?”陈旭厉声责备道。
“大人昨日说想吃烤肉,我就去山上抓了两只野鸡。”郭芷茜委屈的回答道,晶莹的眼眶里就要落在泪水。
“这两只野鸡是你抓来的?”陈旭疑惑的看着面前这柔弱的小姑娘。
郭芷茜点了点头,不敢正对陈旭的目光。
野鸡可比家养的鸡灵敏,甚至可以腾空翱翔。
要抓住野鸡,除了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外,还要有方法跟耐心。
从郭芷茜那漆黑的眼圈来看,必定是收了一晚上无疑。
陈旭真想抽自己两巴掌,就不该说请她吃烤鸡。
说来也怪,但凡是陈旭的话,这姑娘都会当真,甚至不顾生命危险的去帮他完成。
若是陈旭言明要去莲花宫救人,只怕她也会义无反顾的冲在最前面。
前提是她有找到莲花宫的本事。
“果然又发烧了,真是麻烦。”陈旭摸着郭芷茜的额头,无奈的摇摇头。
没有过分的职责,而是关切的去熬草药。
“郡马爷,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胡不归急切的问道。
“不着急,先吃了早饭再说。”陈旭指着烤架上的烤鸡说道。
胡不归可是无肉不欢的主,这几天都没怎么吃肉,胃里的馋虫直闹腾,猛虎扑食一般的冲向烤鸡。
“烤鸡,竟然是烤鸡!呵呵呵,还是郡马爷体恤下属。”胡不归满嘴的口水流了出来,双手捧着一只烤鸡啃个不停。
不多时,一只烤鸡只剩下骨头,胡不归的脸上都是有光,还不忘甜甜手指头。
“嘿嘿,吃完了。”胡不归挠了挠头笑道,这才想起来没给陈旭剩点。
“吃完了就休息会儿吧。”陈旭一边熬药一边说道。
“难道还不出发吗?”胡不归有些着急。
他之所以吃的这般迅猛,可不是因为嘴馋,而是想节省时间,尽快救出罗昭兰。
“先不走了,郭芷茜风寒加重了,是为了给你抓这只野鸡才加重的。”陈旭淡淡的说道。
“给我抓野鸡?”胡不归一时头大。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既然吃了郭芷茜的烤鸡,就不能抛下她不管。
然而,这野鸡真的是给胡不归抓的吗?
他有种被人套路的感觉,早知如此,就不应该吃这只烤鸡。
“如果有点良心,就去看看人家姑娘,送上关心的话。”陈旭趁热打铁道。
胡不归竟是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真就去郭芷茜身边说了一些安慰的话。
“你以后就是俺老胡的妹子,今晚老胡上山去给你抓野鸡!”
标准的大老粗语录,胡不归被陈旭轻而易举的骗到。
郭芷茜受宠若惊,一个劲的想从床上爬起来,最后都被胡不归摁住。
事实证明,即便她的体格不差,也绝对不如胡不归劲大。
说实话,他的到来令郭芷茜感到奇怪。
虽说胡不归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终究不如陈旭暖心,不应该平白无故的说这番话。
总之,多一个人关心也是好事,郭芷茜内心暖意盎然。
没有胡不归的喋喋不休,其他士兵也不敢主动提及出发的事。
一整天时间,悄无声息的流逝。
为了阻止郭芷茜夜里上山,陈旭专门派兵在她的帐外把守。
郭芷茜似乎也看出陈旭有些生气,乖乖的躺在床上养伤。
次日清晨,郭芷茜已然给陈旭备好了早餐。
“又是晚上煮的粥?”见到郭芷茜的瞬间,陈旭整个人都不好了,大声对着帐外喊道:“是谁让她晚上出来的,还不来领罪!”
帐外的几名士兵吓得双腿发软,他们还是第一次感受到陈旭的怒意,战战兢兢的回答道:“回禀大将军,郭姑娘是天亮之后才给您煮的粥。”
“胡说,淘米、生火、煮粥最起码需要一个时辰,这才刚刚天亮,她绝对是黎明之前出帐的!”陈旭盛怒难消,做错了事情不打紧,他最讨厌故意骗他的人。
“可此时已经日上三竿了……”帐外的士兵轻声嘟囔道。
“日上三竿?我看你们就是嘴硬,我的生物钟可准得很,每到日出必醒!如果现在是日上三竿的话,我……”陈旭怒气冲冲的走出帐外,顿时被明媚的阳光给俘获。
抬头仰面,双臂舒展道:“我就、就好好晒晒太阳,恩……舒服!”
生物钟?不存在的,最起码在陈旭身上是不存在的。
如果真让他睡到自然醒,很可能是第三天早晨。
装逼的话说说也就罢了,反正陈旭自己不当真。
陈旭不得不佩服郭芷茜的体质,即便是风寒加重,也能在一晚上之内好起来,不愧是普通百姓出身,比那些矫揉造作的小姐姐强很多。
经过两天的休整,士兵们俱是精神抖擞,英姿勃发,就连战马都迫不及待的想狂奔一程。
虽说临近中午才开始出发,但还是赶在日落之前狂奔了一百里路。
一百里之后,陈旭仍然能在地上找到江默留下的标记,也再次坚定了他的判断。
莲花宫就在黄山的莲花峰上,或者是在莲花峰附近。
总之,要么莲花宫因莲花峰而起,要么莲花峰因莲花宫而来。
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内,大军一直都处于狂奔状态,每天都保证百里的速度。
这五天内,郭芷茜没有再次生病,也没有继续给陈旭添麻烦。
沿路中,郭芷茜也曾打过野兔,抓过野鸡,但都有陈旭陪着,不至于浪费一晚上时间。
陈旭惊奇的发现,这小姑娘不及体格好,而且非常聪明,每天的收获,竟然不比他少。
“嘻嘻,大人比我少抓了一只野鸡。”漆黑的夜色下,郭芷茜蹲坐在篝火旁边,脸上的笑靥如花。
“但我多抓了一只大雁。”陈旭从身后掏出一只大雁,洋洋自得的说道。
他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竟然会因为比一个小姑娘多抓了一只大雁而开心。
不仅是因为童心未泯,更是因为享受这份最质朴的快乐。
“哼,大人肯定用了遂发手枪。”郭芷茜撅着小嘴不满意的说道。
陈旭老脸一红,没有否认。
跟一个小姑娘比拼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更别说还用上最强的武器。
“明日午时,应该能够抵达徽州。”陈旭轻声说道。
“哦,是吗?这么快吗?”郭芷茜失落的应了一声,脸上还是努力的挤出一个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