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林惜音要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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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将来来临的大战,陈旭决心好好整顿军纪,没错,他打了胡不归,理由不祥。
胡不归甘愿受罚,心里有逼数。
陈旭用一天的时间了解这支对付的情况,虽说在徽州府的时候损失了两千人,却没影响太多实力。
相反,两个月来,应天府内的强弩源源不断的被运送来。
这支队伍已经有五千人装备了强弩,堪称整个越国的王牌军队。
陈旭并不满意,弩弓再强,仍旧是冷兵器,他要的是火炮,可以炸穿地球的武器。
很不幸,汇文书院那边没有传来好消息,火药仍在研发之中。
他知道研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便是一支素质极高的专业团队也需要时间,况且是这些半路出家的二手科学家。
但是大战在即,他没时间等下去。
“看样子教育真的要从娃娃抓起。”陈旭摇摇头道,决定此战过后,彻底改变越国的教育。
到时候将会涌现出一大批科学家,纵然不能让越国进入网络时代,也能进入蒸汽时代。
什么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全都弱爆了,统统不是我大亚朝的对手。
有句话不用程咬金教他,一个字,就是干!
一天之后,陈旭带领大军反回应天府。
想到莲花宫数以千计的外门弟子,宁国府跟徽州府的沆瀣一气,以及隐藏在暗的神秘敌人,陈旭感觉自己被包围了一样。
做梦都能吓醒的那种。
天目山至应天府的路上,到处都是风景,陈旭却没时间欣赏,反倒是加快了行军速度。
这天晚上,应天府的斥候匆忙赶来。
“胡将军,大事不好了。”
胡不归正在打鼾,一骨碌从床上蹦起来,衣服都没穿就冲了出去。
“何事?莫非应天府的敌人动手了?”
斥候摇摇头道:“跟大战无关,是大将军的娘子要嫁人了。”
“大将军的娘子要嫁人了?”胡不归有些蒙圈。
他数不清这短短的几个字内有多少问题,或者说有多大的信息量。
首先,既然是大将军的娘子为何还要嫁人?这不合伦理纲常。
其次,大将军的女人都敢碰,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最后,到底是大将军的哪一位娘子?单是应天府似乎就有两位。
“什么?公主要嫁人了?”胡不归不仅不生气,甚至笑出了声。
他可是侯爵府的人,想着罗昭兰的利益。
若沐嫣然嫁给别人,便没人能撼动罗昭兰的地位。
“嫁人好啊,嫁人妙啊,我这就回去禀报侯爵大人,让他多给些贺礼钱。”胡不归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不停的笑着。
斥候的脑袋跟个拨浪鼓一样不停的摇:“不是公主,是林家大小姐。”
“林惜音?她怎么会嫁人呢?”胡不归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
他对林惜音的印象还不错,况且林惜音身份卑微,抢不了罗昭兰的地位,这算是个坏消息。
“这个笨女人,就不能学聪明点吗?”陈旭二话不说,骑着一匹骏马飞奔而去。
“咦那人是谁?怎么感觉跟大将军有些相像?”斥候疑惑的问道。
他听说了陈旭失踪的消息,所以才把林惜音这事告诉胡不归,希望他能出面帮忙。
“笨蛋,那就是大将军,还不跟过去好生保护。”胡不归立刻指派了上百名精锐跟随。
陈旭走了,他就是主帅,总不能抛下这八千名弟兄不管。
只可惜,这一百名所谓的精锐,简直是废物,很快被陈旭甩在后面。
“不是说大将军是个文官吗?为何骑术如此了得?”
紧追不舍的士兵气喘吁吁的问道,还以为活见了鬼。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呐。”另一人回答道。
“那要怎么办?”
“用得着程咬金教你?”
无奈之下,这一百名士兵继续追击而去。
“对了,林大小姐何时举行婚礼?”胡不归继续问道。
“就在明日,若大将军速度快的话,估计能赶上闹洞房。”斥候回答道。
“我闹你大爷!”胡不归一脚将他踹飞,瞎说什么大实话。
郡马爷是爱闹洞房的人吗?他喜欢入洞房!
抱歉胡不归仍停留在陈旭没有跟罗昭兰圆房的认知上,这话包含鄙视的意味。
驾驾驾!
急奔的马蹄踩在路边的花草上,溅起一滩滩新泥。
江南水乡的夏季阴雨连绵,即便是宽敞的官道,也有些泥泞。
扑通!
战马突然失蹄,倒在地上,连同陈旭也一起在泥水中打滚。
“什么破路,老子要把越国的官道全都变成沥青路。”陈旭暗暗发誓。
战马摔得很重,不停的在地上哀嚎,想来是没力气再驮着他狂奔。
此地距离应天府还有三百里路,纵然是狂奔的战马也需要好几个时辰。
“好伙计又要靠你们了。”陈旭拍打着双腿。
想到数百里路,终究是有些发软,他只希望天亮之后路面能干爽起来,也能重新找匹骏马。
若是众目睽睽之下跑回应天府,岂不要被别人笑掉大牙,那什么在林惜音的未婚夫面前装逼。
就算把键盘给作者,也写不出很好的打脸剧情。
骑着白马的才是王子,只会跑的那是奴隶昆仑。
体内的小宇宙还是爆发了,陈旭如同火箭般的向前奔窜。
后面的百名护卫没等追上,就发现陈旭一溜烟的跑掉,不由的感叹道:“大将军这是换坐骑了?为何比兔子跑的还快?”
“想来是骑着一只母狗,也只有狗才能比兔子跑的更快。”
士兵们你一句我一嘴的议论道,总之,没人以为这是陈旭自己的速度。
一整夜之间,陈旭不眠不休,硬生生跑了一百多里,一缕阳光升起来的时候,那疲惫的身体又充满了干劲,就跟个小牛犊子一样。
“大叔,有马吗?”经过一处村落的时候,陈旭实在累了,喝一瓶东鹏特饮都不管用的那种。
“什么?你没吃饭?”老翁大声问道。
“好吧,算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我是说,有马吗?”陈旭一字一句的大声喊道。
“哦,你想睡觉!”老翁点点头回应道,就仿佛洞晓天机一样兴奋。
“算了,就这头小毛驴了。”陈旭最终妥协了,直接从老翁手中抢过小毛驴,还留下了一百两银子。
“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一顿饭就要吃一头驴,我要回家多养几头,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再来吃。”老翁整张脸贴在银票上,嗅着上面的香气。
想到将来来临的大战,陈旭决心好好整顿军纪,没错,他打了胡不归,理由不祥。
胡不归甘愿受罚,心里有逼数。
陈旭用一天的时间了解这支对付的情况,虽说在徽州府的时候损失了两千人,却没影响太多实力。
相反,两个月来,应天府内的强弩源源不断的被运送来。
这支队伍已经有五千人装备了强弩,堪称整个越国的王牌军队。
陈旭并不满意,弩弓再强,仍旧是冷兵器,他要的是火炮,可以炸穿地球的武器。
很不幸,汇文书院那边没有传来好消息,火药仍在研发之中。
他知道研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便是一支素质极高的专业团队也需要时间,况且是这些半路出家的二手科学家。
但是大战在即,他没时间等下去。
“看样子教育真的要从娃娃抓起。”陈旭摇摇头道,决定此战过后,彻底改变越国的教育。
到时候将会涌现出一大批科学家,纵然不能让越国进入网络时代,也能进入蒸汽时代。
什么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全都弱爆了,统统不是我大亚朝的对手。
有句话不用程咬金教他,一个字,就是干!
一天之后,陈旭带领大军反回应天府。
想到莲花宫数以千计的外门弟子,宁国府跟徽州府的沆瀣一气,以及隐藏在暗的神秘敌人,陈旭感觉自己被包围了一样。
做梦都能吓醒的那种。
天目山至应天府的路上,到处都是风景,陈旭却没时间欣赏,反倒是加快了行军速度。
这天晚上,应天府的斥候匆忙赶来。
“胡将军,大事不好了。”
胡不归正在打鼾,一骨碌从床上蹦起来,衣服都没穿就冲了出去。
“何事?莫非应天府的敌人动手了?”
斥候摇摇头道:“跟大战无关,是大将军的娘子要嫁人了。”
“大将军的娘子要嫁人了?”胡不归有些蒙圈。
他数不清这短短的几个字内有多少问题,或者说有多大的信息量。
首先,既然是大将军的娘子为何还要嫁人?这不合伦理纲常。
其次,大将军的女人都敢碰,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最后,到底是大将军的哪一位娘子?单是应天府似乎就有两位。
“什么?公主要嫁人了?”胡不归不仅不生气,甚至笑出了声。
他可是侯爵府的人,想着罗昭兰的利益。
若沐嫣然嫁给别人,便没人能撼动罗昭兰的地位。
“嫁人好啊,嫁人妙啊,我这就回去禀报侯爵大人,让他多给些贺礼钱。”胡不归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不停的笑着。
斥候的脑袋跟个拨浪鼓一样不停的摇:“不是公主,是林家大小姐。”
“林惜音?她怎么会嫁人呢?”胡不归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
他对林惜音的印象还不错,况且林惜音身份卑微,抢不了罗昭兰的地位,这算是个坏消息。
“这个笨女人,就不能学聪明点吗?”陈旭二话不说,骑着一匹骏马飞奔而去。
“咦那人是谁?怎么感觉跟大将军有些相像?”斥候疑惑的问道。
他听说了陈旭失踪的消息,所以才把林惜音这事告诉胡不归,希望他能出面帮忙。
“笨蛋,那就是大将军,还不跟过去好生保护。”胡不归立刻指派了上百名精锐跟随。
陈旭走了,他就是主帅,总不能抛下这八千名弟兄不管。
只可惜,这一百名所谓的精锐,简直是废物,很快被陈旭甩在后面。
“不是说大将军是个文官吗?为何骑术如此了得?”
紧追不舍的士兵气喘吁吁的问道,还以为活见了鬼。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呐。”另一人回答道。
“那要怎么办?”
“用得着程咬金教你?”
无奈之下,这一百名士兵继续追击而去。
“对了,林大小姐何时举行婚礼?”胡不归继续问道。
“就在明日,若大将军速度快的话,估计能赶上闹洞房。”斥候回答道。
“我闹你大爷!”胡不归一脚将他踹飞,瞎说什么大实话。
郡马爷是爱闹洞房的人吗?他喜欢入洞房!
抱歉胡不归仍停留在陈旭没有跟罗昭兰圆房的认知上,这话包含鄙视的意味。
驾驾驾!
急奔的马蹄踩在路边的花草上,溅起一滩滩新泥。
江南水乡的夏季阴雨连绵,即便是宽敞的官道,也有些泥泞。
扑通!
战马突然失蹄,倒在地上,连同陈旭也一起在泥水中打滚。
“什么破路,老子要把越国的官道全都变成沥青路。”陈旭暗暗发誓。
战马摔得很重,不停的在地上哀嚎,想来是没力气再驮着他狂奔。
此地距离应天府还有三百里路,纵然是狂奔的战马也需要好几个时辰。
“好伙计又要靠你们了。”陈旭拍打着双腿。
想到数百里路,终究是有些发软,他只希望天亮之后路面能干爽起来,也能重新找匹骏马。
若是众目睽睽之下跑回应天府,岂不要被别人笑掉大牙,那什么在林惜音的未婚夫面前装逼。
就算把键盘给作者,也写不出很好的打脸剧情。
骑着白马的才是王子,只会跑的那是奴隶昆仑。
体内的小宇宙还是爆发了,陈旭如同火箭般的向前奔窜。
后面的百名护卫没等追上,就发现陈旭一溜烟的跑掉,不由的感叹道:“大将军这是换坐骑了?为何比兔子跑的还快?”
“想来是骑着一只母狗,也只有狗才能比兔子跑的更快。”
士兵们你一句我一嘴的议论道,总之,没人以为这是陈旭自己的速度。
一整夜之间,陈旭不眠不休,硬生生跑了一百多里,一缕阳光升起来的时候,那疲惫的身体又充满了干劲,就跟个小牛犊子一样。
“大叔,有马吗?”经过一处村落的时候,陈旭实在累了,喝一瓶东鹏特饮都不管用的那种。
“什么?你没吃饭?”老翁大声问道。
“好吧,算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我是说,有马吗?”陈旭一字一句的大声喊道。
“哦,你想睡觉!”老翁点点头回应道,就仿佛洞晓天机一样兴奋。
“算了,就这头小毛驴了。”陈旭最终妥协了,直接从老翁手中抢过小毛驴,还留下了一百两银子。
“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一顿饭就要吃一头驴,我要回家多养几头,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再来吃。”老翁整张脸贴在银票上,嗅着上面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