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沈欢叶朝歌 > 第3章 必须离婚

第3章 必须离婚

作者:豪门第一杀神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你非要逼死我们娘俩才甘心吗?叶建丰,当初你要是舍得反对,老爷子怎么可能让朝歌和沈欢结婚?!”

    楚妍的低吼无比刺耳,划破了黑夜的寂静。

    一旁还有叶建丰唯唯诺诺的应答声:“老婆,那可是咱爸的遗嘱,我怎么忍心拒绝?”

    “那你就把朝歌往绝路上推?沈欢那个废物,凭什么……”

    楚妍怒气冲冲的吼到这,门被推开了,某个不识趣的女婿,走了进来,拐杖哒哒的敲在地板上,很刺耳。

    客厅中,面对面坐在沙发上的楚妍和叶建丰,还有坐在板凳上的叶朝歌,都看了过来。

    叶建丰赶紧站了起来,有些尴尬的问:“你回来了,刚刚我们说的,你都听见了?”

    沈欢点了点头。

    叶建丰赶紧说:“我们刚刚开玩笑的……”

    他话音未落,就被楚妍打断,她恶狠狠瞪着沈欢吼道:“谁跟他开玩笑!?沈欢,你必须和朝歌离婚,协议我都拟定好了,你过来签字!”

    叶建丰赚了攥了攥拳头,声音稍微强势了些:“老婆,爸离世前特意叮嘱过我,要把朝歌托付给沈欢,现在让他们离婚,这不是违背他老人家的遗愿吗?咱妈也不答应啊!”

    提到叶老太太,楚妍眼眶一红,委屈的抹了把眼泪:“你爸的遗愿重要,朝歌的幸福就不重要了吗?就为了让朝歌继承你们的破企业,你家那些亲戚,明里暗里给朝歌下了多少绊子,她受了多少委屈?!”

    叶家规模很大。

    但真正的核心企业却只有江岭科技。

    叶朝歌是家里的长女,自幼才华横溢,深受老爷子喜爱。所以三年前留学毕业回来后,理所当然的进了江岭科技担任总裁。

    三年来,在她的带领下江岭科技节节生长,市值不断拔高。

    可叶家其他人却没有因此高兴,反而是不满,因为随着市值增加,叶朝歌在江岭科技的股权,也在增多。

    这,自然引起了叶家其他人的眼红。

    像沈欢今晚遇到的叶帆和叶堂,就是二叔伯和三叔伯家里的孩子。他们也都眼热叶朝歌的股份和地位,梦想着能有一天取而代之。

    所以这些年来,他们时不时会给叶朝歌下绊子。

    很多时候,叶朝歌不仅要面对来自商业竞争的压力,还要承受亲人带来的压力。

    这几年来,叶朝歌不知道多少次都累到回家倒头就睡,饭都来不及吃。

    父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此时楚妍提起,叶建丰也面露难色。

    他知道,当初老爷子找来一个入赘的女婿,就是为了让叶朝歌留在叶家,好操持家事。

    女儿这些年来有多累,他最清楚。

    可沈欢呢,一点也分担不了这个压力。

    叶建丰也心疼女儿,叹了口气:“哎,咱妈……”

    这次,不等他说完,楚妍就打断了,气呼呼的说:“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凌家鸣拿江岭科技的股份逼朝歌,难道你就眼睁睁女儿被逼到绝路?”

    凌家鸣?

    沈欢琢磨着这个名字,就听楚妍继续说:“反正朝歌结婚这件事,外人没人知道。只要沈欢在离婚协议上签个字,朝歌就能顺理成章的嫁到凌家。那欠款也就一笔勾销了!”

    原来如此。

    听楚妍这样说,沈欢明白了什么。

    他曾偶然叶朝歌说过,为了研发项目,她曾以个人名义向凌家鸣贷款八千万。

    可项目却因意外破产了。

    如今到了还款期限,叶朝歌还不上贷款,凌家鸣只给了她两个选择:要么,用江岭科技股份抵债。

    要么,嫁给他,债务自然一笔勾销。

    反正他对叶朝歌也没什么感情,如果她执意要离婚,沈欢不会拒绝。

    想到这,沈欢刚想开口,叶朝歌却叶朝歌咬了下嘴唇说:“我不会和沈欢离婚的。”

    “什么?”

    楚妍楞住,呆呆看向女儿。

    叶朝歌深吸口气,说:“妈,就算沈欢再不堪,我不会和他离婚的。奶奶身体也不好,我不想让她伤心。”

    “那债务怎么办?”

    楚妍失声道:“那可是一笔天文数字,值江岭科技四成股份啊。你不嫁给凌家鸣,咱们可就完了!”

    “妈,嫁给凌家鸣,我就完了!他是个伪君子,玩过的女人,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我欠他的八千万,也是他在合同上做了手脚!”

    叶朝歌咬牙切齿的说:“和凌家鸣相比,沈欢起码很老实。”

    老实有什么用?

    沈欢心里不屑的想着,懒得看这场家庭闹剧了,住着拐杖朝最偏僻角落的小房间走去。

    没人理他。

    毕竟他废物了这么久,还真能指望他帮上忙?

    “那可怎么办呢,难道只能眼睁睁把江岭科技的四成股份,交给他?”

    楚妍要愁哭了,她可以想象,一旦叶朝歌丢掉四成股份,叶家立马会赶她下位。

    到时候,她们娘俩在叶家的地位恐怕会一落千丈。

    怎么办?

    沈欢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进了自己十平不到的卧室后,他就丢掉了拐杖,腿脚很利索的走到床边,坐下。

    他腿上的伤早就好了。

    拄拐,只是不想再被人认出。

    毕竟知道他曾经真实身份的人,绝不会相信天下无敌的龙渊杀神,会变成瘸子。

    同时,这根拐杖也像警笛一样,随时提醒沈欢:任何人,都可能背叛你!

    怀着这股怨恨,沈欢才一直“瘸”着。

    但,今晚龙渊找到他,请他回去主持大局后,沈欢突然释怀了:那些过去的,都让他过去吧。

    放下拐杖,关上灯,沈欢刚躺下打算睡觉,一股危机感忽的直逼心头。

    接着,沈欢整个人就如同鱼跃出水般,腾的从床上弹起时,就见他躺着心窝处的床垫上,多了一把竖起的雪亮寒刀!

    刀,是从床下刺穿床垫的。

    床下,有杀手!

    判断出这些也不过眨眼功夫,床下就亮起一朵迸放的火花。

    接着,抽鞭子一般的消音手枪声响起时,一颗子弹已经在黑暗中划着幽蓝的光,直取沈欢的脑袋。

    仅凭对方的反应开枪的速度,沈欢就能判定来者在杀手中,也是高手。

    如果被暗杀的不是沈欢,是任何一位哪怕是军人出身,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活下来。

    可惜,他是沈欢。

    看到火花亮起的时候,沈欢就猛地一个拧身,用极快的速度在墙上狠狠一跺脚,身体随之借力落地,躲开子弹的同时,他也和床下那双眼睛四目相对。

    对方立马调转枪口,可沈欢又怎会给他开枪的机会?

    房间就这么大,对方已经触手可及,沈欢也快速伸手,然后:咔!

    瘆人的骨裂声响起,对方握着枪的手腕,已被掰断,沈欢更是在他哀嚎出声前,捂住了他的嘴:“回答我的问题,或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