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传说中的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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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轩的眸子充满了血丝,双腿也在不停颤抖。
他在怕。
黑衣人说出的,是连秦家也保不住他的秘密!他,怎么知道的?!
相比他来说,黑衣人的语气仍旧不紧不慢:“坐下。”
秦轩根本冷静不下来,急促的踩在茶几上,越过红酒杯,朝黑衣人抓去。
明明在对方面前,秦轩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公子,但巨大的压力,已经盖过了他的理智,拽着对方的衣领,嘶吼:“我不知道什么军火,也不知道什么境外势力!尼玛的,把你知道的所有事,都给我忘掉,不然,我一定会宰了你全家!!”
“回答错误。”
黑衣人幽幽的说:“你的半条命,我收下了。”
黑衣人的每个字,都是那样冰冷没有感情,让暴躁失态的秦轩一下就僵在了原地,踉跄后退:“你、你想做什么——”
话音未落,秦轩的手就被黑衣人抓住,重重一个过肩摔。
秦轩只感觉天旋地转间,脑袋就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再接着,他右手手臂,就传来了巨大的疼痛,瘆人的骨裂声,也在房间中咔嚓响起。
“啊!!”
秦轩痛苦的尖叫声中,黑衣人再次抬脚,对准了他另一只手臂,落下:咔!
又是一声脆响后,森森骨刺穿透血肉,暴露在空气中。
房间里的血腥味,登时压过了红酒香。
秦轩,翻了个白眼,痛晕过去。
这次黑衣人很善良,没有泼醒让他继续痛苦,而是从茶几上拿起手术刀,拖着他快要断掉的手腕,走到洗手间里,打开了日光灯。
把秦轩丢在灯光下后,黑衣人举起手术大,细细摩挲着刀锋。
如果把黑衣人的外套、口罩换成白色,现在的他,就好像要为病人动手术的医生。
随后,黑衣人慢慢蹲下,对准秦轩后背的脊柱,落刀——
花城大酒店的总统套间,隔音效果很好。
饶是如此,站在门口的谢峰,也听到了房间里的惨叫。
谢峰心肝一颤。
他也是历经百战的战士,见过太多血腥的场面,但这次受伤的毕竟是秦轩。
所以听到惨叫后,谢峰苦笑:“看来这次回去,我的工作要保不住了。”
他是秦老爷子的贴身保镖,这次是秦轩再三跟老爷子哀求,他才跟来凉城的。
他的职责,就是保护秦轩。
可谁让对方太厉害,他也没啥办法呢?
何况秦轩干的某些事,也的确不怎么样,有辱大将之后的名声。
“算了,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钱,该退伍回家,盖个房子,娶个老婆了。”
想到着,房间门打开了。
谢峰刚扭头看去,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混着酒香扑面而来,熏的他眼睛眯起时,黑衣人沙哑的声音响起:“进来收拾收拾,带着你的大少,滚。”
被人贬低挑衅,谢峰脸色没有丝毫变化,点点头走了进去,就见一道血迹从客厅一路延伸到洗手间。
洗手间门口灯光亮着,秦轩的脚丫子露在外面。
谢峰走进去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好狠。”
“已经留手了。”
黑衣人淡淡的说。
谢峰知道他没说谎,黑衣人说要秦轩半条命,就不会多收一点:秦轩双手手腕骨折,今后就算能修复,也会残留很大的后遗症,最要命的还是脊柱上的刀痕。
谢峰眼力很好,能看出黑衣人用手术刀,精准的刺破秦轩的脊柱,对立面的脊髓造成了损伤。
脊髓中,有神经。
一旦伤到神经,秦轩的下半身,十有八九就要瘫痪了。
秦轩不至于死,但将来手上再无缚鸡之力,下半身也再也离不开轮椅。
谢峰扭头深深看了黑衣人一眼,走到客厅柜子前,提着医疗箱走进洗手间,给秦轩止血包扎。
十几分钟后,他背着秦轩走了出来。
黑衣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谢峰门口,突然转身看着黑衣人,问:“山海组数年前,曾出现过一名年轻的天才战士,战功赫赫,代号青龙,是当时山海组的中坚人物。”
黑衣人背对着他,似乎摘下了口罩,点上了一根烟。
看着若隐若现的烟头红点,谢峰继续说:“但后来,青龙因为违抗军令,论罪当斩时,突然失踪。有传言,他逃去了国外,但仍旧心系祖国,一手建立了最神秘的杀手组织龙渊,还下令所有杀手不准对华国人轻易出手……”
说到这,吸烟的黑衣人停住的动作,缓缓说:“你话,太多了。”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谢峰又问:“你,是不是沈欢?”
噌!
黑暗中倏地一道寒光亮起,一把手术刀,被黑衣人电闪般甩出,擦着谢峰的发梢飞过,笃的一声钉在门框上。
谢峰额头冒出冷汗,转身就走:“秦少,输得不亏。”
砰的一声,房门关上时,外面亮起了一道闪电,照亮了叼着烟头的黑衣人。
不是沈欢,又是谁?
“本来只想给秦轩一个教训,没想到扯出来这么大的秘密。”
沈欢啧啧笑了声,起身伸了个懒腰,看向卧室:“忘忧粉半年内,不能给同一个人喂食两次,否则就会失去效用,变成普通的安眠药,希望她能做个好梦。”
叶朝歌可没做啥好梦。
梦中秦轩的魔爪,正在伸向无辜的她时,窗外传来一声震撼的惊雷:轰隆!
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
雷鸣落下,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有大雨淋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声音。
叶朝歌抬手,搓了搓睡懵了的脸。
“原来我只是睡着了,我竟然梦到,我去酒店被秦轩欺负……”
话说一半,叶朝歌就愣住了。
她闻到了房间里特殊的薰衣草香。
她的房间里,可没有这种香味,叶朝歌向四周看去,才蓦地发现:这不是酒店又是哪?
一瞬间,昏睡前所有的记忆都涌了上来。
她记得在她来酒店赴谢峰的约,谁知道进酒店后,却发现是秦轩。
秦轩告诉她,他针对江岭科技,就是因为沈欢,和陈千娇不清不楚。
所以秦轩,逼迫她来献身。
想到这,叶朝歌体内凭生出一股力气,支撑着身子坐起,一边检查自己的身体,一边咬牙问候沈欢:“都怪这个混蛋!”
她身上的衣服还完好,甚至高跟鞋都没脱。
这证明睡着期间,她没被人侵犯
“看来,是那个黑衣人保护了我。”
叶朝歌茫然的眨眨眼,心中升起无数个疑惑:他是谁?他为啥要保护我?
而当这些疑惑都解释不清时,她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回家后说什么也要和沈欢离婚。
不然,鬼知道他又能闯出什么祸来?!
秦轩的眸子充满了血丝,双腿也在不停颤抖。
他在怕。
黑衣人说出的,是连秦家也保不住他的秘密!他,怎么知道的?!
相比他来说,黑衣人的语气仍旧不紧不慢:“坐下。”
秦轩根本冷静不下来,急促的踩在茶几上,越过红酒杯,朝黑衣人抓去。
明明在对方面前,秦轩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公子,但巨大的压力,已经盖过了他的理智,拽着对方的衣领,嘶吼:“我不知道什么军火,也不知道什么境外势力!尼玛的,把你知道的所有事,都给我忘掉,不然,我一定会宰了你全家!!”
“回答错误。”
黑衣人幽幽的说:“你的半条命,我收下了。”
黑衣人的每个字,都是那样冰冷没有感情,让暴躁失态的秦轩一下就僵在了原地,踉跄后退:“你、你想做什么——”
话音未落,秦轩的手就被黑衣人抓住,重重一个过肩摔。
秦轩只感觉天旋地转间,脑袋就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再接着,他右手手臂,就传来了巨大的疼痛,瘆人的骨裂声,也在房间中咔嚓响起。
“啊!!”
秦轩痛苦的尖叫声中,黑衣人再次抬脚,对准了他另一只手臂,落下:咔!
又是一声脆响后,森森骨刺穿透血肉,暴露在空气中。
房间里的血腥味,登时压过了红酒香。
秦轩,翻了个白眼,痛晕过去。
这次黑衣人很善良,没有泼醒让他继续痛苦,而是从茶几上拿起手术刀,拖着他快要断掉的手腕,走到洗手间里,打开了日光灯。
把秦轩丢在灯光下后,黑衣人举起手术大,细细摩挲着刀锋。
如果把黑衣人的外套、口罩换成白色,现在的他,就好像要为病人动手术的医生。
随后,黑衣人慢慢蹲下,对准秦轩后背的脊柱,落刀——
花城大酒店的总统套间,隔音效果很好。
饶是如此,站在门口的谢峰,也听到了房间里的惨叫。
谢峰心肝一颤。
他也是历经百战的战士,见过太多血腥的场面,但这次受伤的毕竟是秦轩。
所以听到惨叫后,谢峰苦笑:“看来这次回去,我的工作要保不住了。”
他是秦老爷子的贴身保镖,这次是秦轩再三跟老爷子哀求,他才跟来凉城的。
他的职责,就是保护秦轩。
可谁让对方太厉害,他也没啥办法呢?
何况秦轩干的某些事,也的确不怎么样,有辱大将之后的名声。
“算了,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钱,该退伍回家,盖个房子,娶个老婆了。”
想到着,房间门打开了。
谢峰刚扭头看去,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混着酒香扑面而来,熏的他眼睛眯起时,黑衣人沙哑的声音响起:“进来收拾收拾,带着你的大少,滚。”
被人贬低挑衅,谢峰脸色没有丝毫变化,点点头走了进去,就见一道血迹从客厅一路延伸到洗手间。
洗手间门口灯光亮着,秦轩的脚丫子露在外面。
谢峰走进去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好狠。”
“已经留手了。”
黑衣人淡淡的说。
谢峰知道他没说谎,黑衣人说要秦轩半条命,就不会多收一点:秦轩双手手腕骨折,今后就算能修复,也会残留很大的后遗症,最要命的还是脊柱上的刀痕。
谢峰眼力很好,能看出黑衣人用手术刀,精准的刺破秦轩的脊柱,对立面的脊髓造成了损伤。
脊髓中,有神经。
一旦伤到神经,秦轩的下半身,十有八九就要瘫痪了。
秦轩不至于死,但将来手上再无缚鸡之力,下半身也再也离不开轮椅。
谢峰扭头深深看了黑衣人一眼,走到客厅柜子前,提着医疗箱走进洗手间,给秦轩止血包扎。
十几分钟后,他背着秦轩走了出来。
黑衣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谢峰门口,突然转身看着黑衣人,问:“山海组数年前,曾出现过一名年轻的天才战士,战功赫赫,代号青龙,是当时山海组的中坚人物。”
黑衣人背对着他,似乎摘下了口罩,点上了一根烟。
看着若隐若现的烟头红点,谢峰继续说:“但后来,青龙因为违抗军令,论罪当斩时,突然失踪。有传言,他逃去了国外,但仍旧心系祖国,一手建立了最神秘的杀手组织龙渊,还下令所有杀手不准对华国人轻易出手……”
说到这,吸烟的黑衣人停住的动作,缓缓说:“你话,太多了。”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谢峰又问:“你,是不是沈欢?”
噌!
黑暗中倏地一道寒光亮起,一把手术刀,被黑衣人电闪般甩出,擦着谢峰的发梢飞过,笃的一声钉在门框上。
谢峰额头冒出冷汗,转身就走:“秦少,输得不亏。”
砰的一声,房门关上时,外面亮起了一道闪电,照亮了叼着烟头的黑衣人。
不是沈欢,又是谁?
“本来只想给秦轩一个教训,没想到扯出来这么大的秘密。”
沈欢啧啧笑了声,起身伸了个懒腰,看向卧室:“忘忧粉半年内,不能给同一个人喂食两次,否则就会失去效用,变成普通的安眠药,希望她能做个好梦。”
叶朝歌可没做啥好梦。
梦中秦轩的魔爪,正在伸向无辜的她时,窗外传来一声震撼的惊雷:轰隆!
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
雷鸣落下,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有大雨淋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声音。
叶朝歌抬手,搓了搓睡懵了的脸。
“原来我只是睡着了,我竟然梦到,我去酒店被秦轩欺负……”
话说一半,叶朝歌就愣住了。
她闻到了房间里特殊的薰衣草香。
她的房间里,可没有这种香味,叶朝歌向四周看去,才蓦地发现:这不是酒店又是哪?
一瞬间,昏睡前所有的记忆都涌了上来。
她记得在她来酒店赴谢峰的约,谁知道进酒店后,却发现是秦轩。
秦轩告诉她,他针对江岭科技,就是因为沈欢,和陈千娇不清不楚。
所以秦轩,逼迫她来献身。
想到这,叶朝歌体内凭生出一股力气,支撑着身子坐起,一边检查自己的身体,一边咬牙问候沈欢:“都怪这个混蛋!”
她身上的衣服还完好,甚至高跟鞋都没脱。
这证明睡着期间,她没被人侵犯
“看来,是那个黑衣人保护了我。”
叶朝歌茫然的眨眨眼,心中升起无数个疑惑:他是谁?他为啥要保护我?
而当这些疑惑都解释不清时,她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回家后说什么也要和沈欢离婚。
不然,鬼知道他又能闯出什么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