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沙漠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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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
沈欢乘坐私人飞机到达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城市时,沙尘正在卷起。
就好像天空在和沙漠做那种事一样,掀起的沙浪无比疯狂。
蒙着防沙面罩,沈欢急匆匆的走出了机场大厅。
第一感受到的,就是热。
凉城气温已经很低了,但这里却充斥着酷暑,太阳毒辣的像是要把所有人都烤熟。
沈欢打了个车去往某客运站时,接到了安谷的电话。
安谷没有参与这次营救,他在国内负责凉透联系了:“老朋友们已经去红海了,他们还有闲心泡妞喝红酒呢。”
“毕竟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叶朝歌的行踪。”
沈欢打断了安谷的话:“再有两个小时,我就能到客运站,然后转去库河里村。没什么事就先挂了。”
沈欢说完,根本不给安谷再说话的机会,就匆匆扣掉了电话。
安谷这货嘴里没有半句正经话。
因为参与不上营救,所以一路上他已经给沈欢打了个七八个电话了。
迎着沙尘,很快出租车就来到了客运站,沈欢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再睁开眼时又到了库河里村。
库河里村很荒芜,整个人村子也见不到几个人。
客车停下的时候,只有一辆越野车在接人。
沈欢背着包走过去,越野车车窗立马落下,一个中年男人露出脸来,用夹生的汉语问:“你就是沈欢?”
这是个黑人,长着一嘴络腮胡,穿着很常见的北非服装。
沈欢点点头:“是我。”
络腮胡上下扫了沈欢一眼,又对比了下手机照片,点头说:“上车。”
沈欢开门上车,两人顺着公路向北方疾驰而去。
来到这里,路两侧就没有任何建筑和绿色能阻挡沙尘了。
所以他们几乎就是在能见度很低的沙尘中前进。
在这种天气下开车,要求开车的人技术一定要高超,如果叶小妞在旁边,一定会很没见识的惊叹络腮胡的好技术。
可沈欢却啥也不说,闭上眼继续闭目养神。
开车的络腮胡仿佛也变成了哑巴,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这一跑,一整个下午就过去了。
在这种公路上开车,速度根本快不起来,一直到天海,他们才勉强从从主干道上驶下来,顺着凹凸不平的小路,来到一个带着点绿色的小村庄。
这竟然是个小型绿洲。
村庄的名字按照汉语的叫法,得翻译成大漠中心。
不过这点小村庄,明显配不上这个称号。
村庄也,一共就二十多个房子,撑破天也就几十口人。如果放在华国,这点人口连村都称不上,但在一望无际的大漠中,能找到这种规模的村子已经是奇迹了。
越野车在村落里左拐右拐了几下后,停在了一栋木头房子前。
房子有两层,而且粉刷过油漆,一看就和村里其他房子不同。
房子外面还挂着用英语写的商铺名称,叫日不落商铺。
这地方,就是村庄的商铺,每个月,都会有货车从成立赶来给商铺送货,这也是村庄和外面唯一的交流渠道。
下了越野车,俩人就推门走了进去。
商铺里面里面不算大,摆着几张桌子和一个吧台。
沈欢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有人在喝酒。
看到络腮胡带人进来,都是抬头大笑:“大胡子你这次怎么来的这样早?咦,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是谁?”
沈欢一个黄皮肤,在一群黑人身边的确算细皮嫩肉了。
“他是我一个朋友,等会我们再好好喝一杯。我先去找老板娘。”
络腮胡随意的笑了笑,带着沈欢直接走到里间门口,推开木门:“老板娘!”
门帘后面,就是酒店老板休息的卧室。
一个头发自然卷的白皮肤女人,正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把猎枪在擦油,听到络腮胡进来,连头都没抬起来的问:“来了?”
络腮胡点点头,示意沈欢进来后才说:“就他自己,明天一早出发,钱都给好了,够你把这间屋子拆了重新盖一遍。”
大生意。
听到钱后,老板才抬起头看向沈欢。
沈欢也才有机会看清她的脸:老板意外的年纪不大,一头金色长发,给她蒙上了一层别样的美。
而且浑身带着一股大漠女人才有的粗狂气质。
很漂亮。
“以前,外面那些人,也喜欢这样看我。”
老板注视着沈欢的眼睛:“但现在,他们都不敢了。”
“为什么?”
沈欢顺着往下问。
老板淡淡的说:“因为他们有十个人,被我打断了胳膊,希望你不是第十一个。”
“绝对不会。”
沈欢淡淡的笑:“我对你没兴趣,而且你也没可能打断我的任何一根胳膊。我来这,不是找麻烦的,是找你们帮忙的,所以你们可以对我更信任些。”
老板深深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外面柜台上有食物,你可以随意吃点东西,然后去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四点钟就会出发。”
沈欢也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看向四周。
很普通的房间,只有一张桌,两张椅子和一个柜子。
络腮胡率先转身,离开商店了。
老板把猎枪放在桌子后,把油罐收起来,又从一旁柜子里拿来一个茶壶和一个杯子。
壶,是年代很久远的华国瓷器。
杯子也是,不过早就缺口了,里面也发黄了。
不过在这种地方,能有这些东西已经挺不错了。
接着,老板就再次坐下,把茶壶和杯子往前一推:“喝水吗?”
“我自己来。”
沈欢点点头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随口喝下。
老板深深看了他一眼:“看上去细皮嫩肉的,你倒是不嫌弃,和其他华国游客不一样。”
这里也算沙漠绿洲,而且不远处就要尼罗河景点,所以偶尔会有华国游客来。
没办法,华国人口实在太多了。
沈欢又给自己倒了杯,问:“怎么个不一样法?”
“其他华国人看到杯子后,都下不去嘴,要求换杯子。”
老板快速说:“他们有钱,不过也太娇惯了些。我当然没有多余的杯子给他们,所以他们就会哀声哉道,说我们是穷乡僻壤。”
“因为你们确实是穷乡僻壤,而他们是来旅游的。”
沈欢淡淡的说:“他们花了一分钱,就要一分货,可我不用,因为我不是来享受,而是来做事的。”
“危险吗?”
老板问。
“起码你的那把猎枪,不够用。”
沈欢耸耸肩说完,站起来是,老板娘也没再说什么而是看向楼梯,说:“二楼,有客房,如果你累了就进去休息,所有用度,你可以随意取用。”
沈欢不再说什么,踩着吱呀作响的木板上楼。
二楼客房的电灯还是那种老式灯泡,散发着昏黄的灯光,墙边放着一张破床。
床上有个旧被窝,靠着窗户,沙子打在窗户上,噼啪作响。
好歹不漏风。
沈欢伸了个懒腰走了进去,房间里还有矿泉水啊,方便面等食物,也不知道过没过期。
也没客气什么,沈欢走进去后就坐在了床边,烧了一壶热水。
他胃口很好,过期了也不会拉肚子。
现在最重要的填饱肚子,保持状态养精蓄锐,因为明天开始,真正的沙漠之行就要开始了。
狂风!
沈欢乘坐私人飞机到达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城市时,沙尘正在卷起。
就好像天空在和沙漠做那种事一样,掀起的沙浪无比疯狂。
蒙着防沙面罩,沈欢急匆匆的走出了机场大厅。
第一感受到的,就是热。
凉城气温已经很低了,但这里却充斥着酷暑,太阳毒辣的像是要把所有人都烤熟。
沈欢打了个车去往某客运站时,接到了安谷的电话。
安谷没有参与这次营救,他在国内负责凉透联系了:“老朋友们已经去红海了,他们还有闲心泡妞喝红酒呢。”
“毕竟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叶朝歌的行踪。”
沈欢打断了安谷的话:“再有两个小时,我就能到客运站,然后转去库河里村。没什么事就先挂了。”
沈欢说完,根本不给安谷再说话的机会,就匆匆扣掉了电话。
安谷这货嘴里没有半句正经话。
因为参与不上营救,所以一路上他已经给沈欢打了个七八个电话了。
迎着沙尘,很快出租车就来到了客运站,沈欢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再睁开眼时又到了库河里村。
库河里村很荒芜,整个人村子也见不到几个人。
客车停下的时候,只有一辆越野车在接人。
沈欢背着包走过去,越野车车窗立马落下,一个中年男人露出脸来,用夹生的汉语问:“你就是沈欢?”
这是个黑人,长着一嘴络腮胡,穿着很常见的北非服装。
沈欢点点头:“是我。”
络腮胡上下扫了沈欢一眼,又对比了下手机照片,点头说:“上车。”
沈欢开门上车,两人顺着公路向北方疾驰而去。
来到这里,路两侧就没有任何建筑和绿色能阻挡沙尘了。
所以他们几乎就是在能见度很低的沙尘中前进。
在这种天气下开车,要求开车的人技术一定要高超,如果叶小妞在旁边,一定会很没见识的惊叹络腮胡的好技术。
可沈欢却啥也不说,闭上眼继续闭目养神。
开车的络腮胡仿佛也变成了哑巴,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这一跑,一整个下午就过去了。
在这种公路上开车,速度根本快不起来,一直到天海,他们才勉强从从主干道上驶下来,顺着凹凸不平的小路,来到一个带着点绿色的小村庄。
这竟然是个小型绿洲。
村庄的名字按照汉语的叫法,得翻译成大漠中心。
不过这点小村庄,明显配不上这个称号。
村庄也,一共就二十多个房子,撑破天也就几十口人。如果放在华国,这点人口连村都称不上,但在一望无际的大漠中,能找到这种规模的村子已经是奇迹了。
越野车在村落里左拐右拐了几下后,停在了一栋木头房子前。
房子有两层,而且粉刷过油漆,一看就和村里其他房子不同。
房子外面还挂着用英语写的商铺名称,叫日不落商铺。
这地方,就是村庄的商铺,每个月,都会有货车从成立赶来给商铺送货,这也是村庄和外面唯一的交流渠道。
下了越野车,俩人就推门走了进去。
商铺里面里面不算大,摆着几张桌子和一个吧台。
沈欢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有人在喝酒。
看到络腮胡带人进来,都是抬头大笑:“大胡子你这次怎么来的这样早?咦,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是谁?”
沈欢一个黄皮肤,在一群黑人身边的确算细皮嫩肉了。
“他是我一个朋友,等会我们再好好喝一杯。我先去找老板娘。”
络腮胡随意的笑了笑,带着沈欢直接走到里间门口,推开木门:“老板娘!”
门帘后面,就是酒店老板休息的卧室。
一个头发自然卷的白皮肤女人,正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把猎枪在擦油,听到络腮胡进来,连头都没抬起来的问:“来了?”
络腮胡点点头,示意沈欢进来后才说:“就他自己,明天一早出发,钱都给好了,够你把这间屋子拆了重新盖一遍。”
大生意。
听到钱后,老板才抬起头看向沈欢。
沈欢也才有机会看清她的脸:老板意外的年纪不大,一头金色长发,给她蒙上了一层别样的美。
而且浑身带着一股大漠女人才有的粗狂气质。
很漂亮。
“以前,外面那些人,也喜欢这样看我。”
老板注视着沈欢的眼睛:“但现在,他们都不敢了。”
“为什么?”
沈欢顺着往下问。
老板淡淡的说:“因为他们有十个人,被我打断了胳膊,希望你不是第十一个。”
“绝对不会。”
沈欢淡淡的笑:“我对你没兴趣,而且你也没可能打断我的任何一根胳膊。我来这,不是找麻烦的,是找你们帮忙的,所以你们可以对我更信任些。”
老板深深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外面柜台上有食物,你可以随意吃点东西,然后去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四点钟就会出发。”
沈欢也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看向四周。
很普通的房间,只有一张桌,两张椅子和一个柜子。
络腮胡率先转身,离开商店了。
老板把猎枪放在桌子后,把油罐收起来,又从一旁柜子里拿来一个茶壶和一个杯子。
壶,是年代很久远的华国瓷器。
杯子也是,不过早就缺口了,里面也发黄了。
不过在这种地方,能有这些东西已经挺不错了。
接着,老板就再次坐下,把茶壶和杯子往前一推:“喝水吗?”
“我自己来。”
沈欢点点头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随口喝下。
老板深深看了他一眼:“看上去细皮嫩肉的,你倒是不嫌弃,和其他华国游客不一样。”
这里也算沙漠绿洲,而且不远处就要尼罗河景点,所以偶尔会有华国游客来。
没办法,华国人口实在太多了。
沈欢又给自己倒了杯,问:“怎么个不一样法?”
“其他华国人看到杯子后,都下不去嘴,要求换杯子。”
老板快速说:“他们有钱,不过也太娇惯了些。我当然没有多余的杯子给他们,所以他们就会哀声哉道,说我们是穷乡僻壤。”
“因为你们确实是穷乡僻壤,而他们是来旅游的。”
沈欢淡淡的说:“他们花了一分钱,就要一分货,可我不用,因为我不是来享受,而是来做事的。”
“危险吗?”
老板问。
“起码你的那把猎枪,不够用。”
沈欢耸耸肩说完,站起来是,老板娘也没再说什么而是看向楼梯,说:“二楼,有客房,如果你累了就进去休息,所有用度,你可以随意取用。”
沈欢不再说什么,踩着吱呀作响的木板上楼。
二楼客房的电灯还是那种老式灯泡,散发着昏黄的灯光,墙边放着一张破床。
床上有个旧被窝,靠着窗户,沙子打在窗户上,噼啪作响。
好歹不漏风。
沈欢伸了个懒腰走了进去,房间里还有矿泉水啊,方便面等食物,也不知道过没过期。
也没客气什么,沈欢走进去后就坐在了床边,烧了一壶热水。
他胃口很好,过期了也不会拉肚子。
现在最重要的填饱肚子,保持状态养精蓄锐,因为明天开始,真正的沙漠之行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