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绿洲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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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小队。
成为杀手后,以沈欢为中心的杀手团队最初的名字,就是这个。
安谷,就是青龙小队继沈欢之后第二个成员。
沈欢曾经和这群兄弟们一起征战数十次任务,相处时间可能不够久,但在战场上能把彼此后背托付的他们,绝对是最好的朋友。
也最信任彼此。
这样的兄弟们,是什么时候走散的呢?
大概就是他点头,同意将南依建议,成立龙渊的那一刻。
身负仇恨的沈欢点头后,在将南依的领头下开始扩大小队规模,什么人啊鬼啊的都扩充进了队伍。
队伍,成了组织。
而组织,必然人鱼混杂。
其他的组织还好管理,杀手们,可是世界上最疯狂的一批人,管理他们,难如登天。
即使将南依杀伐果断,对每个成员都很严格,但想要从根本上征服每个杀手,必须要有一个至高的目标。
比如:成为世界第一杀手组织。
有了目标,的确很容易让大家心拧成一股绳,可为此必须要做的,就是:不断的接下杀手任务,扩大龙渊的声誉。
当时的沈欢,完全就是甩手掌柜,把管理的事情都交给将南依和顾凌霄了。
毕竟他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干掉那些坑杀山海组兄弟们的敌人。
等他完成这一目的,回头再看变成龙渊的青龙小组,熟悉的伙伴已经基本都走光了。
平日最不正经,但和沈欢认识最早的安谷走了。
精通黑客技术,但信奉“能不做的事情就不做”懒人主义的斯萝丝走了。
曾徒手搏杀河马,人称草原霸王龙的帕瓦走了,当初性格最直爽的就是他,在走的前一夜,狠狠跟沈欢打了一架——他输了。
还有水鬼赤那,他也是来自草原,外蒙高原的羊奶养育了他,鬼知道他是从哪学了一身堪比人鱼的水下功夫。
还有精通枪械的伊丽莎白……
这群老朋友,很快就能再见了。
外面沙尘终于停下,沈欢看着窗外皎洁的天空,叹了口气。
老友相聚,安谷是来不了了,不过这次沙漠之行的行程,却都是他安排的。包括找到络腮胡男人、安排越野车和找到这家店。
至于安谷那种商业大亨,是怎么能从这种小村庄找到关系的,沈欢不知道,也懒得管。
即使曾经各奔东西,他们也都是兄弟。
兄弟之间,只需要信任。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吃饱喝足,调整好最好的状态。
吃了一桶泡面,有喝了几杯热水后,沈欢就躺在床上裹着脏兮兮的被子,快速入睡。
常年在战场上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快速入睡窍门,就是为了在大战前夕能保持充足的精力,沈欢睡得也很死。
但在凌晨,他还是醒了过来。
因为隔音效果并不好的隔壁,传来了女人高亢叫声。那绝对是做那种事时,才会有的声音。
叫声持续了半个小时都没结束,也不知道隔壁做的有多火热。
来时也睡了一路的沈欢,听得耳根子发茧,抬脚下了床。
穿了件大衣后,沈欢叼着根烟下楼,走出了小商铺。
沙漠的晚上很冷,白天能有三十多度,晚上却快要降到零度,在这个温度下,香烟升起的白雾很明显。
头顶没有云彩遮挡,偌大星空看的清清楚楚。
越空旷,越寂静。
正是因此,沈欢突然听到村庄外,绿洲湖泊的方向似乎有人说话的声音。
闲着也是闲着,沈欢走出村庄看了过去,就见湖边的树林中有人点起了篝火,一辆沙地越野车停在旁边。
这群人大约三四个,有黑有白,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
本来沈欢对他们也没兴趣,就想走时忽的听一个人猛地叫了声:“不行,我们必须赶在神使大人前到!”
“你小点声!”
有人呵斥了一句,他们立马就停止议论,四下看来:“别被人看到乐——”
话音一滞,他们都看到了沈欢。
毕竟沈欢就正大光明的站在十几米的地方,他们单纯是以为深夜安全,才没顾及周围。
眼见有人,其中一个霍的抬起一把步枪,对准了沈欢:“谁?!”
沈欢也没想着隐藏自己,把烟头一吐:“咳,我是村里人。”
“村里?村里会有亚洲人?!”
那人冷喝,接着,举步枪的家伙就从草丛中跳了出来,把枪管怼在了沈欢脑门上,冷喝:“我们的谈话,你听到了多少?”
“没听到啥啊,要不你跟我细讲讲。”
沈欢笑着,缓缓问:“比如神使……是什么?”
“还敢说你没听到,该死的家伙!”
这人大怒,就想狠狠扣下扳机爆掉沈欢的脑袋。但不等扣下扳机,枪声就响了:砰!
声音很大,篝火那边的同伴们纷纷冷笑:“老威朗,别忘了把亚洲小子的尸体拖过来——”
话音未落,他们就僵住了。
因为他们看到端着步枪的老威朗竟然直挺挺的倒下了,胸口还多了个大洞。
而本该被干掉的沈欢,却还站在那不急不缓的抽着烟。
开枪的根本不是老威朗,而是站在沈欢影子里的一个女人。她举着油亮的猎枪,眼睛在夜里微微发亮,像极了豹子。
吐出口烟雾,沈欢看向女人:“老板,你怎么出来了?”
“我再不出来,你就该被爆头了。”
女人正是商铺老板,她穿着厚厚的棉服,说完这句话后就调转枪口,朝篝火方向砰的又是一枪。
以猎枪的射程,子弹到了篝火处早就失去了准头。
但篝火旁那群人还是吓得快速闪躲,藏到了车和树后,也都开始哗啦啦的拿枪。
老板当然也不会傻乎乎站在原地,就地一个翻滚躲在了一块石头后,朝沈欢招手:“快躲起来,他们还有枪。”
“不用。”
沈欢吐掉烟头,忽的动了。
如脱兔,直冲篝火旁。
再接着,惨叫声响起:“啊!我、我的手!!”
有人受伤了。
哒哒、哒哒!
又有人开枪了,而且枪声很激烈,老板从石头后面探出,就接着篝火的光看到那边枪火闪烁。
她脸都绿了:这次的客人,绝对是智力有问题,怎么敢冲枪阵呢?他死了不要紧,老娘的生意怎么办?
“不行,他不能死!”
明知道沈欢十有八九活不成了,老板还是抱着猎枪冲了出去,想趁着他们集火沈欢时靠近。
但刚跑到一半,篝火后就再次出现了人影:满脸血迹的沈欢,拖着一个被砍断手的白皮肤男人,从草丛中走出来后,像丢破鞋一样朝沙地一丢。
男人在惨叫,沈欢在笑,蹲在他旁边问:“来,说说,你们的神使是什么人?”
青龙小队。
成为杀手后,以沈欢为中心的杀手团队最初的名字,就是这个。
安谷,就是青龙小队继沈欢之后第二个成员。
沈欢曾经和这群兄弟们一起征战数十次任务,相处时间可能不够久,但在战场上能把彼此后背托付的他们,绝对是最好的朋友。
也最信任彼此。
这样的兄弟们,是什么时候走散的呢?
大概就是他点头,同意将南依建议,成立龙渊的那一刻。
身负仇恨的沈欢点头后,在将南依的领头下开始扩大小队规模,什么人啊鬼啊的都扩充进了队伍。
队伍,成了组织。
而组织,必然人鱼混杂。
其他的组织还好管理,杀手们,可是世界上最疯狂的一批人,管理他们,难如登天。
即使将南依杀伐果断,对每个成员都很严格,但想要从根本上征服每个杀手,必须要有一个至高的目标。
比如:成为世界第一杀手组织。
有了目标,的确很容易让大家心拧成一股绳,可为此必须要做的,就是:不断的接下杀手任务,扩大龙渊的声誉。
当时的沈欢,完全就是甩手掌柜,把管理的事情都交给将南依和顾凌霄了。
毕竟他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干掉那些坑杀山海组兄弟们的敌人。
等他完成这一目的,回头再看变成龙渊的青龙小组,熟悉的伙伴已经基本都走光了。
平日最不正经,但和沈欢认识最早的安谷走了。
精通黑客技术,但信奉“能不做的事情就不做”懒人主义的斯萝丝走了。
曾徒手搏杀河马,人称草原霸王龙的帕瓦走了,当初性格最直爽的就是他,在走的前一夜,狠狠跟沈欢打了一架——他输了。
还有水鬼赤那,他也是来自草原,外蒙高原的羊奶养育了他,鬼知道他是从哪学了一身堪比人鱼的水下功夫。
还有精通枪械的伊丽莎白……
这群老朋友,很快就能再见了。
外面沙尘终于停下,沈欢看着窗外皎洁的天空,叹了口气。
老友相聚,安谷是来不了了,不过这次沙漠之行的行程,却都是他安排的。包括找到络腮胡男人、安排越野车和找到这家店。
至于安谷那种商业大亨,是怎么能从这种小村庄找到关系的,沈欢不知道,也懒得管。
即使曾经各奔东西,他们也都是兄弟。
兄弟之间,只需要信任。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吃饱喝足,调整好最好的状态。
吃了一桶泡面,有喝了几杯热水后,沈欢就躺在床上裹着脏兮兮的被子,快速入睡。
常年在战场上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快速入睡窍门,就是为了在大战前夕能保持充足的精力,沈欢睡得也很死。
但在凌晨,他还是醒了过来。
因为隔音效果并不好的隔壁,传来了女人高亢叫声。那绝对是做那种事时,才会有的声音。
叫声持续了半个小时都没结束,也不知道隔壁做的有多火热。
来时也睡了一路的沈欢,听得耳根子发茧,抬脚下了床。
穿了件大衣后,沈欢叼着根烟下楼,走出了小商铺。
沙漠的晚上很冷,白天能有三十多度,晚上却快要降到零度,在这个温度下,香烟升起的白雾很明显。
头顶没有云彩遮挡,偌大星空看的清清楚楚。
越空旷,越寂静。
正是因此,沈欢突然听到村庄外,绿洲湖泊的方向似乎有人说话的声音。
闲着也是闲着,沈欢走出村庄看了过去,就见湖边的树林中有人点起了篝火,一辆沙地越野车停在旁边。
这群人大约三四个,有黑有白,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
本来沈欢对他们也没兴趣,就想走时忽的听一个人猛地叫了声:“不行,我们必须赶在神使大人前到!”
“你小点声!”
有人呵斥了一句,他们立马就停止议论,四下看来:“别被人看到乐——”
话音一滞,他们都看到了沈欢。
毕竟沈欢就正大光明的站在十几米的地方,他们单纯是以为深夜安全,才没顾及周围。
眼见有人,其中一个霍的抬起一把步枪,对准了沈欢:“谁?!”
沈欢也没想着隐藏自己,把烟头一吐:“咳,我是村里人。”
“村里?村里会有亚洲人?!”
那人冷喝,接着,举步枪的家伙就从草丛中跳了出来,把枪管怼在了沈欢脑门上,冷喝:“我们的谈话,你听到了多少?”
“没听到啥啊,要不你跟我细讲讲。”
沈欢笑着,缓缓问:“比如神使……是什么?”
“还敢说你没听到,该死的家伙!”
这人大怒,就想狠狠扣下扳机爆掉沈欢的脑袋。但不等扣下扳机,枪声就响了:砰!
声音很大,篝火那边的同伴们纷纷冷笑:“老威朗,别忘了把亚洲小子的尸体拖过来——”
话音未落,他们就僵住了。
因为他们看到端着步枪的老威朗竟然直挺挺的倒下了,胸口还多了个大洞。
而本该被干掉的沈欢,却还站在那不急不缓的抽着烟。
开枪的根本不是老威朗,而是站在沈欢影子里的一个女人。她举着油亮的猎枪,眼睛在夜里微微发亮,像极了豹子。
吐出口烟雾,沈欢看向女人:“老板,你怎么出来了?”
“我再不出来,你就该被爆头了。”
女人正是商铺老板,她穿着厚厚的棉服,说完这句话后就调转枪口,朝篝火方向砰的又是一枪。
以猎枪的射程,子弹到了篝火处早就失去了准头。
但篝火旁那群人还是吓得快速闪躲,藏到了车和树后,也都开始哗啦啦的拿枪。
老板当然也不会傻乎乎站在原地,就地一个翻滚躲在了一块石头后,朝沈欢招手:“快躲起来,他们还有枪。”
“不用。”
沈欢吐掉烟头,忽的动了。
如脱兔,直冲篝火旁。
再接着,惨叫声响起:“啊!我、我的手!!”
有人受伤了。
哒哒、哒哒!
又有人开枪了,而且枪声很激烈,老板从石头后面探出,就接着篝火的光看到那边枪火闪烁。
她脸都绿了:这次的客人,绝对是智力有问题,怎么敢冲枪阵呢?他死了不要紧,老娘的生意怎么办?
“不行,他不能死!”
明知道沈欢十有八九活不成了,老板还是抱着猎枪冲了出去,想趁着他们集火沈欢时靠近。
但刚跑到一半,篝火后就再次出现了人影:满脸血迹的沈欢,拖着一个被砍断手的白皮肤男人,从草丛中走出来后,像丢破鞋一样朝沙地一丢。
男人在惨叫,沈欢在笑,蹲在他旁边问:“来,说说,你们的神使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