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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伪装

作者:豪门第一杀神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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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雷姆绿洲,在当地的传说中,是沙漠诞生的地方。

    很久很久之前,撒哈拉还没有被沙漠包围,大部分地区是冲积平原。

    但因为当地的人们不断屠戮野兽,将野兽追杀殆尽,最终惹怒了天神。

    天神找到一个山谷,将整片北非的水源和绿色,集中到了这里,瞬间,大陆上河流消失了,土地变得干旱。

    而那个山谷,也被叫做了火焰的源头。

    它就是弗雷姆绿洲。

    如今,这个绿洲正吸引着请求各地的财阀,像闻着肉的狗一样,找来。

    而帕瓦他们带着任务,要做的就是变成“狗”的一员,混入其中。

    “妈的,杀手虽然也不高档,但起码不赚黑心钱。”

    帕瓦换上西装后,不舒服的活动了两下肩膀,看向一向很少说话的赤那:“嗯,不错,还挺像的。”

    在伊丽莎白的化妆技术下,赤那已经和风信子财团的大少诺里克,有七八分相似了。

    他也很无语:“为什么是我?”

    “因为只有你和诺里克的体型最接近,赤那,你必须担任这个角色,不然我们没法混进他们的聚会中。”

    一边说着,伊丽莎白收起粉饼,左右端详了他一会,满意的点点头:“嗯,不错,差不多了。你把嘴角向下弯一点,下巴抬起来些,要有中拿鼻孔看人的感觉……对,就是这样,现在你就是如假包换的诺里克。”

    “记住了,我现在就是诺里克,最大的特征就是有钱,装比。”

    赤那难得语速很快,还拿了根雪茄抽了口,人模人样的。

    伊丽莎白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是这样,明天入场,你也要保持这种装比如风的气质。”

    赤那很别扭的点点头,转身看向厢货车地板上,被扒到只剩条裤衩的诺里克本人。

    他身上捆着麻绳,嘴上塞着麻布,整个人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他的七名手下,也分成三组被打晕捆结实了,丢在车厢角落。

    帕瓦看他难受的样子,笑了笑拽掉了他嘴里的麻布。

    诺里克立马愤怒的怒吼:“你们假扮成我的样子想干什么!你们知不知我是什么人!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们就算逃到天涯海角,风信子财团也不会放过——”

    啪!

    一记耳光打断了诺里克的话。

    一旁的帕瓦拍了下手,冷冷的说:“如果你的小脑仁里只有威胁的话,那以后你就再也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霍的,诺里克不敢做声了。

    一旁的斯萝丝,则满脸都是不耐烦的样子:“他已经没用了,留着也是祸患,干掉的了。”

    说着,斯萝丝跟变戏法似的手腕一翻,一把手枪就出现在了手里。

    她哗的拉开保险,怼在了诺里克脑门上。

    诺里克吓得一个哆嗦,赶紧说:“不要!你们想要什么,我可以给你们,钱?还是离欢粉?我这还有一小瓶呢,只要你们给我留一点……”

    离欢粉?

    帕瓦在他衣服里搜索了一番,果然找到了一个透明玻璃瓶,里面装着白色粉末,帕瓦揭开闻了下后,就皱起了眉:“模样倒是很像龙渊的忘忧散,但味道不太一样。”

    几人齐齐看向诺里克:“老实交代,你和巨蝰组织交易多久了?”

    命都在人家手里,诺里克哪敢说谎?

    原来巨蝰组织找上他,已经是三年前了。

    诺里克把离欢粉当成金三角来的新型兴奋剂服用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每年,他都需要大量的离欢粉,不然就会像毒瘾爆发那么难受。

    和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每年巨蝰组织也会召集他们这些“客户”,来弗雷姆绿洲参加一次拍卖。

    不过往年都是几个客户前来,今年是头一次来这么多人。

    今天他来,为了获得更多份额,直接带来了他在东南亚的一家橡胶园地契,价值也得有几千万美金了。

    “我账户里还准备了三千万美金,参与竞拍。”

    诺里克怏怏的说:“每笔交易巨蝰组织都会抽取百分之十的场地费,所以我的卖出的橡胶园,加上买进的东西,加起来要交的场地费都得有一千多万美金左右。”

    这还只是诺里克一个人的交易额。

    现场足有上百客户,每个客户都能给巨蝰组织贡献这么多的话,他们组织得多有钱?

    几人想想,都感觉有些头皮发麻。

    “妈的,老子做十年的任务,也赚不到百分之一。”

    帕瓦忍不住骂:“怪不得都说资本家才是最大的吸血鬼,你们这些有钱人,可真够奢侈的。”

    诺里克还想说什么,帕瓦已经不给他机会了,一记手刀砍在他脖颈上,他就软软的趴在了地上。

    伊丽莎白走过来,扒开诺里克手掌用机器扫描了一会。

    随后才说:“这次拍卖会的交易不是现金也不是刷卡,而是直接从各大财阀的账户里直接转账交易。诺里克用指纹付款的,到时候在你手上伪造指纹就可以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

    外面陆陆续续赶来的车辆,也越来越少。

    而就在山谷中,一座看起来很普通的木房子中,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正在和某人通话。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能认出这个年轻人男人就是菲尔斯。

    他,就是乘坐武装直升机提前进入绿洲的贵客。

    这所看起来很普通的木房子,也是贵宾才能居住。

    里面内置了现代化城市里的一切家具,别看是木头的,但舒适程度得堪比五星酒店。但菲尔斯脸上却没有多少笑容,冲着电话声音低沉的说:“宋老师,谈崩了,巨蝰组织没有跟华国沟通,交换人质的想法。”

    电话似乎早就预料到一般,闷声说:“从他们劫走叶朝歌到现在,我们已经和他多次沟通,始终无果。所以会谈崩,也在预料之中,提高筹码。”

    “提高到多少?”

    菲尔斯试着问。

    电话那头的宋老师缓缓的说:“华国三分之一的份额,可以让给他们,只要他们同意和华国交换人质。叶朝歌对他们重要,对我们也很重要,错过她,要找到下一个,难。跟他们继续谈判,我们的利益关系是一致的。”

    “三分之一的华国份额……”

    念叨着这个数字,菲尔斯皱起了眉头,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是,我会再找他们联系的。”

    “不用,他们会来找你的。”

    宋老师淡淡的说。

    果然话音刚落,木门就响起了敲门声,菲尔斯四下看去,没找到房间里的监听设备。但如果没有监听设备,对方怎么会知道他有谈判的意向,立刻拜访呢?

    宋老师那边扣掉电话后,菲尔斯整理了下衣领站起,露出绅士的笑容打开木门,外面,巨蝰组织的领袖,那个头戴羽蛇神方巾的中年男人正笑吟吟的看着他:“听说菲尔斯先生,似乎有什么话想跟我们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