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油画中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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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萨克森州的一栋别墅中,西风正呼呼从窗户里灌进来。
“我明明管好了窗户的,怎么又被刮开了?”
年迈管家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侧厅想去关窗。
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自从它的主人在一九八二年去世,还留在这的就只有老管家汉姆。
别墅的主人叫赫尔曼·巴尔克,熟悉二战历史的人,都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就算没听说过他本人,也肯定听说过二战期间北美的某位著名将领:巴顿。
而就连巴顿这样的名将军,在二战中都曾在赫尔曼手中吃过大亏。
可以说赫尔曼绝对是当年战场上的一员大将。
不过现在,他的住所却只有一个老管家打理。
听到动静,汉姆举着手电筒推门走进来,灯光扫过窗口时,汉姆却猛地一颤。
因为除了刮进来的雨水,他还在窗口上看到了两张脸。
不,准确的说是一张油画的脸,和一张真人的脸。
油画巧夺天工,画像中的人栩栩如生。
而另一张脸的主人,听到后汉姆进来的动静后也是快速从窗口一跃而出,化成一道黑影瞬间消失。
最熟悉这栋别墅的老管家,一眼就认出油画是别墅主人赫尔曼生前最爱的一张,可看到它被偷走后,汉姆却一点都没有追上去、或者报警的意思。
而是呆呆的站在那,嘴唇有些哆嗦。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一定是老眼昏花了,才看到抱着油画的那张女人脸,竟然和油画里那张脸一模一样!
汉姆记得很清楚,在他还年轻的时候,赫尔曼曾告诉过他,这副放在仓库里的油画,花的是他曾经交往过的女人。
不过这个女人早在战争年代就死了,也没有留下一子半女。
可现在,汉姆却看到了一个和油画中一样的女人带走了油画。
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
汉姆呆愣半响,狠狠搓了搓自己的眼睛。
窗户还在西风的吹拂下拍打着窗帘,窗帘起伏如同暗夜的幽灵——对,幽灵,我一定是看到了幽灵!
汉姆快步跑到窗前,狠狠把窗户关掉时,却发现窗台上可不就留下了一双小巧的女人皮鞋印记吗?
汉姆咕噔咽了口口水,又再次转身冲到仓库,仔细检查着里面的藏品。
那副油画,果然不见了。
“oh,my,god!我果然不是在做梦!”
汉姆这才想起来报警时,窗外五百米远的某家商场屋檐下,拉丝忒从怀里拿出了那张没被淋湿的油画,另一只手则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轰!
火机点燃油画画布,在仓库中干燥了多年的画瞬间被点燃。
火焰瞬间开始吞噬每一寸燃料,将画布上拉丝忒那张脸一点点烧光。
拉丝忒恶狠狠的咬了下牙齿:“没想到赫尔曼这臭小子,家里还藏着我当年的油画,幸好没多少人看到过,不然如果都像沈欢一样,我的身份可就暴露了。”
嗡嗡,嗡嗡。
突兀的,拉丝忒口袋里的手机响起。
是个陌生来电。
拉丝忒接起电话后,还不等说什么,那边就传来了焦急不安的声音:“神使大人,不好了!弗雷姆绿洲基地被攻破了,巨蝰组织其他人也都联系不上了!我和菲尔斯先生一块走的早,才幸免于难……”
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一大堆,意思就一个,他们被偷袭了,大败而归,而打电话的这位侥幸存活。
巨蝰组织,完蛋了。
祭祀,也不用问,没完成。
接下来对方要说的,拉丝忒已经懒得听了,直接扣掉了电话。
昏黄的路灯下,她的笑容很狰狞:“巨蝰组织果然靠不住,想要钥匙现世,果然只有血祭一条出路。不过他们准备了那么多年,也还是有收获的。陈千娇、叶朝歌吗,看来剩下的人选都在华国,那我也到该去华国的时候了。”
说罢,拉丝忒手中的油画已经燃烧到最后一角。
她高高扬起,任凭油画化成灰烬落进雨水中,被快速冲走。
年迈的路灯忽闪了下,拉丝忒几个起落,消失在了夜色中时,远在燕京城的某酒店,也迎来了清晨。
“救命!”
短促的尖叫声后,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擦了把冷汗后,才意识到她昨天下午,就乘坐军方的飞机回到了华国。
不过因为这次绑架案的特殊性,她被带回了燕京城接受调查。
在一个极其封闭的病房里,先是由军方的医生帮她全民检查了身体,随后就有专人来做了笔录。
叶朝歌也如实把所有事情都说了一遍。
包括她被当成什么祭品,服用了什么药物,也提到她见到过秦轩,还有她被营救的经过等等。
后来,军方人员怀疑她体内可能已经服用了毒液,所以提取了她的血液做专门检验,好在最后没有检测出任何异常,她才松了口气。
再之后,她就被送到了这家酒店,疲怠不已的她一夜睡到天亮。
醒来时恍惚间竟还以为她还在恐怖分子的挟持中,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得她眼眶一红时,叶朝歌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终于、终于回来了!
我自由了,我结束了持续了一周的梦魇!
深吸口气后,叶朝歌从床上爬起,顺着床头的酒店服务电话拨通了前台号码,听到这时燕京华都酒店某套间,昨晚是由两位军人帮她订好的房间后,再次松了口气。
大难不死的她,先是好好冲了个澡,又给田小雅打了个电话让她来接自己后,才躺在酒店床上翻来覆去的滚。
甚至一不小心,还噗通摔在了地上。
膝盖撞在地板上很疼,但此时连疼痛,也让叶朝歌欣喜:能切实感受到的疼痛,绝对好过那些天被束缚着自由、喝下不明药物的麻木!
对了,还有一件事。
叶朝歌忽的爬起来,喃喃自言自语:“还有救出我来的那个英雄!”
想到把她从牢房中救出的那个身影,叶朝歌又有些恍然了,无论是体型还是声音,那个人都让她想起一个人:沈欢。
所以当时在黑暗和极度恐惧中,她才会抱着对方一遍遍喊沈欢的名字。
当然了,叶总清醒后回想起,绝不会认为对方是沈欢。
沈欢是杀人啊?
救她的英雄是啥人啊?
俩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当时我竟然这么不害臊。”
叶总小俏脸有些微红:“对了,那个人的同伴,还告诉过我联系他的方式来着,好像是要登陆某个网站……回去,我一定要联系上他,好好感谢他!”
西欧,萨克森州的一栋别墅中,西风正呼呼从窗户里灌进来。
“我明明管好了窗户的,怎么又被刮开了?”
年迈管家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侧厅想去关窗。
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自从它的主人在一九八二年去世,还留在这的就只有老管家汉姆。
别墅的主人叫赫尔曼·巴尔克,熟悉二战历史的人,都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就算没听说过他本人,也肯定听说过二战期间北美的某位著名将领:巴顿。
而就连巴顿这样的名将军,在二战中都曾在赫尔曼手中吃过大亏。
可以说赫尔曼绝对是当年战场上的一员大将。
不过现在,他的住所却只有一个老管家打理。
听到动静,汉姆举着手电筒推门走进来,灯光扫过窗口时,汉姆却猛地一颤。
因为除了刮进来的雨水,他还在窗口上看到了两张脸。
不,准确的说是一张油画的脸,和一张真人的脸。
油画巧夺天工,画像中的人栩栩如生。
而另一张脸的主人,听到后汉姆进来的动静后也是快速从窗口一跃而出,化成一道黑影瞬间消失。
最熟悉这栋别墅的老管家,一眼就认出油画是别墅主人赫尔曼生前最爱的一张,可看到它被偷走后,汉姆却一点都没有追上去、或者报警的意思。
而是呆呆的站在那,嘴唇有些哆嗦。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一定是老眼昏花了,才看到抱着油画的那张女人脸,竟然和油画里那张脸一模一样!
汉姆记得很清楚,在他还年轻的时候,赫尔曼曾告诉过他,这副放在仓库里的油画,花的是他曾经交往过的女人。
不过这个女人早在战争年代就死了,也没有留下一子半女。
可现在,汉姆却看到了一个和油画中一样的女人带走了油画。
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
汉姆呆愣半响,狠狠搓了搓自己的眼睛。
窗户还在西风的吹拂下拍打着窗帘,窗帘起伏如同暗夜的幽灵——对,幽灵,我一定是看到了幽灵!
汉姆快步跑到窗前,狠狠把窗户关掉时,却发现窗台上可不就留下了一双小巧的女人皮鞋印记吗?
汉姆咕噔咽了口口水,又再次转身冲到仓库,仔细检查着里面的藏品。
那副油画,果然不见了。
“oh,my,god!我果然不是在做梦!”
汉姆这才想起来报警时,窗外五百米远的某家商场屋檐下,拉丝忒从怀里拿出了那张没被淋湿的油画,另一只手则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轰!
火机点燃油画画布,在仓库中干燥了多年的画瞬间被点燃。
火焰瞬间开始吞噬每一寸燃料,将画布上拉丝忒那张脸一点点烧光。
拉丝忒恶狠狠的咬了下牙齿:“没想到赫尔曼这臭小子,家里还藏着我当年的油画,幸好没多少人看到过,不然如果都像沈欢一样,我的身份可就暴露了。”
嗡嗡,嗡嗡。
突兀的,拉丝忒口袋里的手机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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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丝忒接起电话后,还不等说什么,那边就传来了焦急不安的声音:“神使大人,不好了!弗雷姆绿洲基地被攻破了,巨蝰组织其他人也都联系不上了!我和菲尔斯先生一块走的早,才幸免于难……”
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一大堆,意思就一个,他们被偷袭了,大败而归,而打电话的这位侥幸存活。
巨蝰组织,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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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对方要说的,拉丝忒已经懒得听了,直接扣掉了电话。
昏黄的路灯下,她的笑容很狰狞:“巨蝰组织果然靠不住,想要钥匙现世,果然只有血祭一条出路。不过他们准备了那么多年,也还是有收获的。陈千娇、叶朝歌吗,看来剩下的人选都在华国,那我也到该去华国的时候了。”
说罢,拉丝忒手中的油画已经燃烧到最后一角。
她高高扬起,任凭油画化成灰烬落进雨水中,被快速冲走。
年迈的路灯忽闪了下,拉丝忒几个起落,消失在了夜色中时,远在燕京城的某酒店,也迎来了清晨。
“救命!”
短促的尖叫声后,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擦了把冷汗后,才意识到她昨天下午,就乘坐军方的飞机回到了华国。
不过因为这次绑架案的特殊性,她被带回了燕京城接受调查。
在一个极其封闭的病房里,先是由军方的医生帮她全民检查了身体,随后就有专人来做了笔录。
叶朝歌也如实把所有事情都说了一遍。
包括她被当成什么祭品,服用了什么药物,也提到她见到过秦轩,还有她被营救的经过等等。
后来,军方人员怀疑她体内可能已经服用了毒液,所以提取了她的血液做专门检验,好在最后没有检测出任何异常,她才松了口气。
再之后,她就被送到了这家酒店,疲怠不已的她一夜睡到天亮。
醒来时恍惚间竟还以为她还在恐怖分子的挟持中,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得她眼眶一红时,叶朝歌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终于、终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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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口气后,叶朝歌从床上爬起,顺着床头的酒店服务电话拨通了前台号码,听到这时燕京华都酒店某套间,昨晚是由两位军人帮她订好的房间后,再次松了口气。
大难不死的她,先是好好冲了个澡,又给田小雅打了个电话让她来接自己后,才躺在酒店床上翻来覆去的滚。
甚至一不小心,还噗通摔在了地上。
膝盖撞在地板上很疼,但此时连疼痛,也让叶朝歌欣喜:能切实感受到的疼痛,绝对好过那些天被束缚着自由、喝下不明药物的麻木!
对了,还有一件事。
叶朝歌忽的爬起来,喃喃自言自语:“还有救出我来的那个英雄!”
想到把她从牢房中救出的那个身影,叶朝歌又有些恍然了,无论是体型还是声音,那个人都让她想起一个人:沈欢。
所以当时在黑暗和极度恐惧中,她才会抱着对方一遍遍喊沈欢的名字。
当然了,叶总清醒后回想起,绝不会认为对方是沈欢。
沈欢是杀人啊?
救她的英雄是啥人啊?
俩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当时我竟然这么不害臊。”
叶总小俏脸有些微红:“对了,那个人的同伴,还告诉过我联系他的方式来着,好像是要登陆某个网站……回去,我一定要联系上他,好好感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