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心寄离欢粉的罗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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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陀罗两个字从沈欢嘴里说出来时,整条走廊的气氛,都似乎凝固了。
半响,罗丝才故作轻松的笑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沈欢转头背向她,看着走廊尽头的巨大窗户。
这里已经是江岭科技的最高层。
再往上,就是天台阁楼。
而站在这里,就能将外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沈欢淡定的站在窗户前,把整个后背都暴露在罗丝眼前,淡淡的说:“这层楼正在计划改造成新能源项目的研究室,不过由于项目还没有执行,所以一直没人。不过各种这里的建筑材料都是最高级的,隔音效果极佳。”
沈欢头也不回,声音却如幽灵诱惑着罗丝:“所以在这动手,谁都不会打扰到我们。”
罗丝,右眼皮在跳。
她不知道,华国有句俗话叫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不过就算知道,她也不会明白,沈欢这样做就是在试探她。
她只知道对方后门敞开,所有的破绽都暴露在她面前。
似乎只要她想,就能随时用几十种方法,把对方干掉几十次。
但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对对方下杀手,免得横生意外。
毕竟,她的目标另有其人。
感受到身体越来越焦灼的发出“我需要离欢粉”的信号后,罗丝暗中掐了自己一把,冷静下来笑道:“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你不方便带路,能把叶总的办公室位置告诉我吗?我可以自己去。”
瞧,她多有礼貌。
沈欢舔了下嘴唇,终于回过头来,死死盯着她的眼睛说:“为了八百万的悬赏金,花魁会就赶赴华国,来杀一个乡镇企业家,这笔生意真的很划算。”
罗丝嘴角微微一抽,脸上却装作茫然的叹了口气:“先生,如果您是在开我的玩笑,抱歉,我没那么多时间,先走了。”
说着,罗丝就转身朝电梯走去。
可她的手,却不老实!
在听到沈欢提到赏金后,罗丝终于确认,她的行踪完全暴露了。
就在昨天早上,猎杀者平台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悬赏目标:凉城叶朝歌。
相比平台上其他目标,叶朝歌的资料显得太普通,既不是华尔街的金融巨鳄,也不是欧美某国家的国家要员。就像沈欢所说,叶朝歌只是个乡镇企业家。
那她凭什么要价八百万,还是美金?
罗丝作为花魁会的职业杀手,在收到命令后毫不犹豫的接下了悬赏,并且第二天就赶来了华国。
经过一天的观察,罗丝也没发现叶朝歌周围有什么保护势力。
所以她选择了今天动手。
借着谈生意的机会,只要她能和叶朝歌单独相处,那她就有数十种方法置叶朝歌于死地,还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要知道花魁会培养出的杀手,个个都是精英!
可她很倒霉,竟然还没接近叶朝歌就被人识破了。
而且罗丝也判断出识破她的这个男人,不简单。
所以在转头离开的瞬间,她藏在怀里的手,倏地动了,一把掏出了手枪,拉开保险、对准沈欢、扣下扳机,一气呵成。
杀人灭口。
既然沈欢知道了她的行踪,那他只能死!
但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沈欢。子弹的确打出去了,钻出消音枪膛时,发出噗的一声脆响。
可子弹却没有打中沈欢,而是狠狠打烂了后面的窗户。
沈欢呢?
他去哪了?
罗丝心中蓦地一惊时,听到了左侧响起的呼呼风声。
她忙调转枪口,却已经来不及了,沈欢的左手已经掐住了她的咽喉,右手按着她的手腕,更是狠狠一拧。
就跟老鹰抓小鸡似的,沈欢三下五除二就把她的手机踢到了远处,又把她按在了地上。
“呃啊!”
吃痛下,罗丝忍不住痛叫,沈欢却一把箍紧了她的咽喉,不让她出声。
接着,沈欢更是粗暴的拽掉她围在脖子上的丝巾,又一把扯开了她的上衣。
这下,罗丝惊恐坏了:难道对方在解决我之前,还想先劫个色?
罗丝身材相当棒,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皮肤也很紧致,绝对是美人胚子——如果不是她因为吸食离欢粉过多,最近又因为没货,而全身出现了浮肿现象,他非得在几个姑娘面前露一手。
但现在,他只想问出几个关键的问题,看着罗丝身上的红斑,笑的很阴森:“告诉我,你和巨蝰组织是什么关系?!”
巨蝰?
罗丝咬牙:“我和巨蝰组织可没关系,小子,我劝你不要轻易动我,不然你也会染上我的皮肤病的!知道了就赶紧放手!”
她的华国语突然流畅了。
沈欢耸了耸鼻尖,笑呵呵的说:“皮肤病,你是说亚巴顿病毒?看来你身体出现这种状况,果然是因为那种东西!”
“什么亚巴顿病毒,我不知道,我只是皮肤癣而已!”
罗丝眼睛有些发红,咬牙冷喝:“松开我!”
“好啊。”
沈欢这次竟然很听话,乖乖放开了她。
罗丝愣了下,但随即就趴了起来,警惕的看向沈欢:“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沈欢语气懒散,手伸进口袋,拿出来时却多了一个小玻璃瓶,淡淡的问:“这东西,我也有,所以你想干什么,我很清楚。”
看到玻璃瓶中的白色粉末后,罗丝眼中出现一丝狂热:“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罗丝的反应让沈欢有些奇怪,追问:“你很需要它?”
“不。”
罗丝快速摇头否定,同时也赶紧拉上了拉链啊,丝巾啥的。
但她的眼珠子,却时刻死死盯着玻璃瓶。
沈欢拿玻璃瓶的手举起来的时候,她还会跟过去看。
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还说不需要——沈欢心里嗤笑一声,换了种说法:“既然你不需要,巧了,这东西我也不需要,丢了算了。”
说完,沈欢直接转身,走到破碎的窗口前,把玻璃小瓶,往外一丢。
小瓶飞了出去,罗丝感觉自己的心儿也跟着飞了出去:那可是——
一股怎么也压不住的怒火,从罗丝心眼里冒出。
而此时,沈欢正像之前那样,背对着罗丝,面对窗户。
和之前一样,所有的破绽都暴露在罗丝面前。她忍不住了,用尽全身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沈欢身后,反手从怀里拔出冰锥,对准沈欢的后心窝狠狠一刺。
冰锥尖锐无比,钻开骨头都轻而易举。
罗丝甚至已经能想象到,沈欢被刺穿心脏后鲜血开花的画面了。
他必须用血,偿还丢掉的离欢粉!
可她还是天真了。
上一次她偷袭不成,这次就能成了吗?
冰锥刺到一半,沈欢转身了,然后用比她更快的速度扣住她的手腕,掰朝向她自己的咽喉,然后狠狠一压!
尖锐的冰锥,立马就刺破了罗丝咽喉的皮肤,却没有完全刺下。
沈欢留下了她的命,再次喝问:“我再问一遍,你和巨蝰组织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会想要离欢粉?!”
曼陀罗两个字从沈欢嘴里说出来时,整条走廊的气氛,都似乎凝固了。
半响,罗丝才故作轻松的笑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沈欢转头背向她,看着走廊尽头的巨大窗户。
这里已经是江岭科技的最高层。
再往上,就是天台阁楼。
而站在这里,就能将外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沈欢淡定的站在窗户前,把整个后背都暴露在罗丝眼前,淡淡的说:“这层楼正在计划改造成新能源项目的研究室,不过由于项目还没有执行,所以一直没人。不过各种这里的建筑材料都是最高级的,隔音效果极佳。”
沈欢头也不回,声音却如幽灵诱惑着罗丝:“所以在这动手,谁都不会打扰到我们。”
罗丝,右眼皮在跳。
她不知道,华国有句俗话叫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不过就算知道,她也不会明白,沈欢这样做就是在试探她。
她只知道对方后门敞开,所有的破绽都暴露在她面前。
似乎只要她想,就能随时用几十种方法,把对方干掉几十次。
但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对对方下杀手,免得横生意外。
毕竟,她的目标另有其人。
感受到身体越来越焦灼的发出“我需要离欢粉”的信号后,罗丝暗中掐了自己一把,冷静下来笑道:“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你不方便带路,能把叶总的办公室位置告诉我吗?我可以自己去。”
瞧,她多有礼貌。
沈欢舔了下嘴唇,终于回过头来,死死盯着她的眼睛说:“为了八百万的悬赏金,花魁会就赶赴华国,来杀一个乡镇企业家,这笔生意真的很划算。”
罗丝嘴角微微一抽,脸上却装作茫然的叹了口气:“先生,如果您是在开我的玩笑,抱歉,我没那么多时间,先走了。”
说着,罗丝就转身朝电梯走去。
可她的手,却不老实!
在听到沈欢提到赏金后,罗丝终于确认,她的行踪完全暴露了。
就在昨天早上,猎杀者平台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悬赏目标:凉城叶朝歌。
相比平台上其他目标,叶朝歌的资料显得太普通,既不是华尔街的金融巨鳄,也不是欧美某国家的国家要员。就像沈欢所说,叶朝歌只是个乡镇企业家。
那她凭什么要价八百万,还是美金?
罗丝作为花魁会的职业杀手,在收到命令后毫不犹豫的接下了悬赏,并且第二天就赶来了华国。
经过一天的观察,罗丝也没发现叶朝歌周围有什么保护势力。
所以她选择了今天动手。
借着谈生意的机会,只要她能和叶朝歌单独相处,那她就有数十种方法置叶朝歌于死地,还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要知道花魁会培养出的杀手,个个都是精英!
可她很倒霉,竟然还没接近叶朝歌就被人识破了。
而且罗丝也判断出识破她的这个男人,不简单。
所以在转头离开的瞬间,她藏在怀里的手,倏地动了,一把掏出了手枪,拉开保险、对准沈欢、扣下扳机,一气呵成。
杀人灭口。
既然沈欢知道了她的行踪,那他只能死!
但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沈欢。子弹的确打出去了,钻出消音枪膛时,发出噗的一声脆响。
可子弹却没有打中沈欢,而是狠狠打烂了后面的窗户。
沈欢呢?
他去哪了?
罗丝心中蓦地一惊时,听到了左侧响起的呼呼风声。
她忙调转枪口,却已经来不及了,沈欢的左手已经掐住了她的咽喉,右手按着她的手腕,更是狠狠一拧。
就跟老鹰抓小鸡似的,沈欢三下五除二就把她的手机踢到了远处,又把她按在了地上。
“呃啊!”
吃痛下,罗丝忍不住痛叫,沈欢却一把箍紧了她的咽喉,不让她出声。
接着,沈欢更是粗暴的拽掉她围在脖子上的丝巾,又一把扯开了她的上衣。
这下,罗丝惊恐坏了:难道对方在解决我之前,还想先劫个色?
罗丝身材相当棒,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皮肤也很紧致,绝对是美人胚子——如果不是她因为吸食离欢粉过多,最近又因为没货,而全身出现了浮肿现象,他非得在几个姑娘面前露一手。
但现在,他只想问出几个关键的问题,看着罗丝身上的红斑,笑的很阴森:“告诉我,你和巨蝰组织是什么关系?!”
巨蝰?
罗丝咬牙:“我和巨蝰组织可没关系,小子,我劝你不要轻易动我,不然你也会染上我的皮肤病的!知道了就赶紧放手!”
她的华国语突然流畅了。
沈欢耸了耸鼻尖,笑呵呵的说:“皮肤病,你是说亚巴顿病毒?看来你身体出现这种状况,果然是因为那种东西!”
“什么亚巴顿病毒,我不知道,我只是皮肤癣而已!”
罗丝眼睛有些发红,咬牙冷喝:“松开我!”
“好啊。”
沈欢这次竟然很听话,乖乖放开了她。
罗丝愣了下,但随即就趴了起来,警惕的看向沈欢:“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沈欢语气懒散,手伸进口袋,拿出来时却多了一个小玻璃瓶,淡淡的问:“这东西,我也有,所以你想干什么,我很清楚。”
看到玻璃瓶中的白色粉末后,罗丝眼中出现一丝狂热:“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罗丝的反应让沈欢有些奇怪,追问:“你很需要它?”
“不。”
罗丝快速摇头否定,同时也赶紧拉上了拉链啊,丝巾啥的。
但她的眼珠子,却时刻死死盯着玻璃瓶。
沈欢拿玻璃瓶的手举起来的时候,她还会跟过去看。
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还说不需要——沈欢心里嗤笑一声,换了种说法:“既然你不需要,巧了,这东西我也不需要,丢了算了。”
说完,沈欢直接转身,走到破碎的窗口前,把玻璃小瓶,往外一丢。
小瓶飞了出去,罗丝感觉自己的心儿也跟着飞了出去:那可是——
一股怎么也压不住的怒火,从罗丝心眼里冒出。
而此时,沈欢正像之前那样,背对着罗丝,面对窗户。
和之前一样,所有的破绽都暴露在罗丝面前。她忍不住了,用尽全身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沈欢身后,反手从怀里拔出冰锥,对准沈欢的后心窝狠狠一刺。
冰锥尖锐无比,钻开骨头都轻而易举。
罗丝甚至已经能想象到,沈欢被刺穿心脏后鲜血开花的画面了。
他必须用血,偿还丢掉的离欢粉!
可她还是天真了。
上一次她偷袭不成,这次就能成了吗?
冰锥刺到一半,沈欢转身了,然后用比她更快的速度扣住她的手腕,掰朝向她自己的咽喉,然后狠狠一压!
尖锐的冰锥,立马就刺破了罗丝咽喉的皮肤,却没有完全刺下。
沈欢留下了她的命,再次喝问:“我再问一遍,你和巨蝰组织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会想要离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