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当成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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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日清晨四点钟,一位渔民在收网时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根据调查,死者是被凶杀,年龄约在三十岁上下……”
看着电视早间新闻中,泡发了的尸体,叶朝歌有些恶心的吃不下饭。
这还是电视台好心打了马赛克呢,不然真看到尸体的全貌,叶朝歌一定会想起之前自己的残忍经历,恶心到一天都没啥好心情了。
老太太也看到了新闻,叹了口气:“凉城怎么现在这样不太平了?”
叶朝歌强笑一声安慰道:“奶奶,其实世界上哪里都会有危险发生,咱们国内已经算是治安好的了。”
“呵呵,你说的也对。”
老太太笑道:“我和那位雪莉总裁在夏威夷岛的时候,就听说有杀手呢。”
不止,杀手还绑架了我妈呢。
叶朝歌心里叹了口气,知道这件事他爸妈应该没有告诉过老太太。
眼看气氛有些低沉,叶朝歌换了个话题:“奶奶,您在给我讲讲爷爷之前创业的故事呗?小时候你都不给我讲的,说我听不懂,现在我长大了,一定得向他老人家好好学习学习。”
“老头子有什么好学习。”
老太太摇了摇头,不过脸上却有了笑容,回忆着说:“你爷爷二十多岁,就想着创业了。最开始是跟你毕爷爷一块合作,承包做水产养殖。朝歌,你还记得你毕爷爷吗?”
“怎么不记得,他小时候过年还送了我一个大娃娃的呢。”
叶朝歌笑呵呵的说:“对了奶奶,毕爷爷后来去哪了,我怎么就没再听说过呢?”
“你毕爷爷啊。”
老太太眨了眨眼,回忆着说:“二十五年前,你毕爷爷就出国做生意了。他还拉拢了一大帮人呢,当时也想拉着你爷爷来着,结果你爷爷非要在凉城,说这里是唐天子赐给咱们叶家的土地……”
很快,老太太就陷入了回忆中。
一边慈祥笑着,一边跟叶朝歌说着当年的故事。
故事其实没有多励志,对叶朝歌经营公司也谈不上啥帮助。毕竟当年的市场环境和现在相比那完全是换了一副天地,叶朝歌主动让奶奶说起这个,其实就是希望奶奶能开心一些。
陷入回忆中的老太太,笑容最真挚。
叶朝歌能让老太太开心的法子,不多,她实在不太懂该怎么讨好老人家。
不像沈欢。
那家伙好像几句话,就能逗得老太太咯咯笑。
想到沈欢,叶朝歌又有些犯愁了。
老太太开始催他们要孩子了,他们上哪搞个孩子去呢?
难不成,她真要给沈欢生一个?
想到生孩子,叶朝歌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听说,生孩子是天底下最痛的事了。如果有可能,她才不要生孩子呢,哪怕是剖腹产呢?
肚子被剖开,医生从里面抱出一个皱皱巴巴的小孩。
女的,五官就像她一些。
男的,五官就像沈欢——
啪!!
叶朝歌忽的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正说到创业之初有多艰难的老太太,猛地愣了下:“朝歌,你怎么了?”
“没、没事,听入迷了,情不自禁!”
叶朝歌忙解释着,脸却通红:我刚刚再想什么呢,就算生了男孩子,也不可能和沈欢那个混蛋像的!
鼓了鼓嘴角,叶朝歌拿起一根水果黄瓜,把它想象成了沈某人,咬得吱嘎作响。
她虽然在昨晚意识到过去两年有些对不起沈欢,但距离喜欢上他、给他生孩子啥的,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不过那个混蛋,也不是真的天不怕地不怕嘛。
昨晚本小姐说要和他同床,就吓得他落荒而逃了不是吗?
想到这,叶朝歌又忍不住咯咯一笑。
看的一旁的老太太莫名其妙的:这孩子咋了?一会扇自己耳光,一会又笑呵呵的?难道精神出问题了?
不行,得跟欢娃儿说一声,让他抽时间带着朝歌去看看病——
沈欢可不知道,老太太正在怀疑她孙女出现了精神疾病。
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举双手赞成老太太:叶小妞,就是个蛇精病,总是动不动的发神经。
不过现在他要去见另一个脑袋不太好使的女人。
王芙。
王芙为了一份虚无缥缈的安全感,心甘情愿把自己奉献上,成了沈欢的女人。
这事搞得沈欢很头疼。
虽然事前他认定这是一笔交易,不会对王芙的感情负责。
但他又不是鸭子,岂会做拔那啥无情的事?
尽心尽力棒棒她吧,毕竟,我还欠陈千娇一些人情呢。
沈欢叹了口气,起床洗漱,整理发型。
镜子里的小白脸,还是很帅气的。
怪不得最近接连有桃花运,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对他自荐枕席。
收拾好东西,去楼下退完房间后,沈欢就打算先去店里看看啥情况的。
只是刚出门,一辆女式丰田车就吱嘎停在了他身边,露出一张娇俏的脸蛋来。王芙比之前见到时更水灵了,这时因为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女人。
“这么快?”
沈欢一愣,接着笑道:“芙姐,你不会一大早就在等我了吧?”
“没有很久。”
王芙声音很轻,打开了车门:“上车吧,她从昨晚就开始等你了。”
“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沈欢耸了耸肩,开门坐在了副驾驶上:“老人家年纪应该也不小了,从昨晚开始等身体吃得消吗?”
“很多吃不消的事,她都吃了很多年了。”
王芙轻声说着,启动了车子,一边问:“沈欢,你觉得千娇她,怎么样?”
“很漂亮,很红。”
沈欢笑呵呵的说:“跟我这个摆地摊的,那可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又在开玩笑了。”
王芙叹了口气,抿了下嘴唇,又问:“那、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你很好。”
沈欢声音不冷不热的,平静的说出了这三个字。
他的语气让王芙心里一颤。
她年纪虽然比沈欢大,但说到底也是个女人。她也有女人该有的柔弱内心,再把自己交给一个男人后,也想再次见面时,得到那个男人的温柔对待。
可沈欢却——
王芙忍不住的扭头看了沈欢一眼。
却见沈欢也正看着她,满脸都是柔和的笑:“芙姐,你放心,我会把你的事当成我自己的事去办的。”
一下子,王芙眼前就湿润了。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在秦轩这等大势力下战战兢兢多年,王芙早就见识过了世间的残酷。
所以她也很坚强,很少有什么事能让她哭出来。
但沈欢的一句话,却让她没忍住,赶紧擦了把眼睛。
也就是这一松手,方向盘一个大摆,车头也猛地往旁边撞去,好在王芙及时再次握住了车把,归正了车头。
沈欢惊出了一身虚汗,擦了下额头苦笑道:“芙姐,你还是看着点路吧,别今天事情没办成,咱俩再当场化蝶了。”
“据悉,今日清晨四点钟,一位渔民在收网时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根据调查,死者是被凶杀,年龄约在三十岁上下……”
看着电视早间新闻中,泡发了的尸体,叶朝歌有些恶心的吃不下饭。
这还是电视台好心打了马赛克呢,不然真看到尸体的全貌,叶朝歌一定会想起之前自己的残忍经历,恶心到一天都没啥好心情了。
老太太也看到了新闻,叹了口气:“凉城怎么现在这样不太平了?”
叶朝歌强笑一声安慰道:“奶奶,其实世界上哪里都会有危险发生,咱们国内已经算是治安好的了。”
“呵呵,你说的也对。”
老太太笑道:“我和那位雪莉总裁在夏威夷岛的时候,就听说有杀手呢。”
不止,杀手还绑架了我妈呢。
叶朝歌心里叹了口气,知道这件事他爸妈应该没有告诉过老太太。
眼看气氛有些低沉,叶朝歌换了个话题:“奶奶,您在给我讲讲爷爷之前创业的故事呗?小时候你都不给我讲的,说我听不懂,现在我长大了,一定得向他老人家好好学习学习。”
“老头子有什么好学习。”
老太太摇了摇头,不过脸上却有了笑容,回忆着说:“你爷爷二十多岁,就想着创业了。最开始是跟你毕爷爷一块合作,承包做水产养殖。朝歌,你还记得你毕爷爷吗?”
“怎么不记得,他小时候过年还送了我一个大娃娃的呢。”
叶朝歌笑呵呵的说:“对了奶奶,毕爷爷后来去哪了,我怎么就没再听说过呢?”
“你毕爷爷啊。”
老太太眨了眨眼,回忆着说:“二十五年前,你毕爷爷就出国做生意了。他还拉拢了一大帮人呢,当时也想拉着你爷爷来着,结果你爷爷非要在凉城,说这里是唐天子赐给咱们叶家的土地……”
很快,老太太就陷入了回忆中。
一边慈祥笑着,一边跟叶朝歌说着当年的故事。
故事其实没有多励志,对叶朝歌经营公司也谈不上啥帮助。毕竟当年的市场环境和现在相比那完全是换了一副天地,叶朝歌主动让奶奶说起这个,其实就是希望奶奶能开心一些。
陷入回忆中的老太太,笑容最真挚。
叶朝歌能让老太太开心的法子,不多,她实在不太懂该怎么讨好老人家。
不像沈欢。
那家伙好像几句话,就能逗得老太太咯咯笑。
想到沈欢,叶朝歌又有些犯愁了。
老太太开始催他们要孩子了,他们上哪搞个孩子去呢?
难不成,她真要给沈欢生一个?
想到生孩子,叶朝歌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听说,生孩子是天底下最痛的事了。如果有可能,她才不要生孩子呢,哪怕是剖腹产呢?
肚子被剖开,医生从里面抱出一个皱皱巴巴的小孩。
女的,五官就像她一些。
男的,五官就像沈欢——
啪!!
叶朝歌忽的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正说到创业之初有多艰难的老太太,猛地愣了下:“朝歌,你怎么了?”
“没、没事,听入迷了,情不自禁!”
叶朝歌忙解释着,脸却通红:我刚刚再想什么呢,就算生了男孩子,也不可能和沈欢那个混蛋像的!
鼓了鼓嘴角,叶朝歌拿起一根水果黄瓜,把它想象成了沈某人,咬得吱嘎作响。
她虽然在昨晚意识到过去两年有些对不起沈欢,但距离喜欢上他、给他生孩子啥的,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不过那个混蛋,也不是真的天不怕地不怕嘛。
昨晚本小姐说要和他同床,就吓得他落荒而逃了不是吗?
想到这,叶朝歌又忍不住咯咯一笑。
看的一旁的老太太莫名其妙的:这孩子咋了?一会扇自己耳光,一会又笑呵呵的?难道精神出问题了?
不行,得跟欢娃儿说一声,让他抽时间带着朝歌去看看病——
沈欢可不知道,老太太正在怀疑她孙女出现了精神疾病。
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举双手赞成老太太:叶小妞,就是个蛇精病,总是动不动的发神经。
不过现在他要去见另一个脑袋不太好使的女人。
王芙。
王芙为了一份虚无缥缈的安全感,心甘情愿把自己奉献上,成了沈欢的女人。
这事搞得沈欢很头疼。
虽然事前他认定这是一笔交易,不会对王芙的感情负责。
但他又不是鸭子,岂会做拔那啥无情的事?
尽心尽力棒棒她吧,毕竟,我还欠陈千娇一些人情呢。
沈欢叹了口气,起床洗漱,整理发型。
镜子里的小白脸,还是很帅气的。
怪不得最近接连有桃花运,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对他自荐枕席。
收拾好东西,去楼下退完房间后,沈欢就打算先去店里看看啥情况的。
只是刚出门,一辆女式丰田车就吱嘎停在了他身边,露出一张娇俏的脸蛋来。王芙比之前见到时更水灵了,这时因为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女人。
“这么快?”
沈欢一愣,接着笑道:“芙姐,你不会一大早就在等我了吧?”
“没有很久。”
王芙声音很轻,打开了车门:“上车吧,她从昨晚就开始等你了。”
“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沈欢耸了耸肩,开门坐在了副驾驶上:“老人家年纪应该也不小了,从昨晚开始等身体吃得消吗?”
“很多吃不消的事,她都吃了很多年了。”
王芙轻声说着,启动了车子,一边问:“沈欢,你觉得千娇她,怎么样?”
“很漂亮,很红。”
沈欢笑呵呵的说:“跟我这个摆地摊的,那可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又在开玩笑了。”
王芙叹了口气,抿了下嘴唇,又问:“那、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你很好。”
沈欢声音不冷不热的,平静的说出了这三个字。
他的语气让王芙心里一颤。
她年纪虽然比沈欢大,但说到底也是个女人。她也有女人该有的柔弱内心,再把自己交给一个男人后,也想再次见面时,得到那个男人的温柔对待。
可沈欢却——
王芙忍不住的扭头看了沈欢一眼。
却见沈欢也正看着她,满脸都是柔和的笑:“芙姐,你放心,我会把你的事当成我自己的事去办的。”
一下子,王芙眼前就湿润了。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在秦轩这等大势力下战战兢兢多年,王芙早就见识过了世间的残酷。
所以她也很坚强,很少有什么事能让她哭出来。
但沈欢的一句话,却让她没忍住,赶紧擦了把眼睛。
也就是这一松手,方向盘一个大摆,车头也猛地往旁边撞去,好在王芙及时再次握住了车把,归正了车头。
沈欢惊出了一身虚汗,擦了下额头苦笑道:“芙姐,你还是看着点路吧,别今天事情没办成,咱俩再当场化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