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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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不到半个小时,阿曲回来了,提着一只大雁,还有叫不出名的野菜。
阿曲让我们用野菜煮汤,说煮出来的汤特别鲜美。
然后他熟练地将大雁拔毛,开膛剖肚,打理干净之后,用粗壮的树枝穿着,架在火上翻烤。
阿曲从兜里摸出几颗奇怪的绿色果子,看上去长得跟青果有些类似,他将果子碾碎,里面流出乳白色的汁水,然后把汁水均匀地涂抹在大雁上面,很快就有奇异的香味飘荡出来,跟肉香混合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
藏人喜欢吃烧烤食物,所以他们的烧烤手艺很不错,大雁肉烤得外酥里嫩,表皮泛着油光,晶亮亮的油珠子滋滋滴落在火里。
阿曲摸出随身携带的藏刀,将大雁切割开来:“尝尝,咱们这里有名的美味!”
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也是饿坏了,抓起一块大雁肉,用力咬了一口,肉香满溢,那味道幸福得几乎让我流下眼泪,每一个味蕾都在颤动,香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这个时候,野菜汤也煮好了,香飘四溢,咬一口大雁肉,再喝一口野菜汤,那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必须得说,这是出发寻找黄河源头以来,我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
吃完饭,时间还早,也没有什么睡意,大家就围着火堆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我懒得说话,嘴里叼着一根野草,双手枕在脑后,抬头仰望星空。
这里的星空很美,是那种只有在电视上看见的梦幻星空,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满天繁星”,密密麻麻的星星布满苍穹,如同无数闪烁的眼睛。在这数不清的星星里面,有七个星星最是耀眼,那是北斗七星。
耳畔传来阿曲的声音:“星宿海自古以来有个传说,‘七星连珠、巨龟驮碑’!”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曹骏问。
阿曲说:“传说中当天上的北斗七星连成一条线的时候,黄河之源就会浮现出一只驮着石碑的巨龟!”
曹骏说:“真的假的?你有见到过吗?”
阿曲摇摇头:“没有见过,我们族人是不允许去黄河源头的,黄河源头被我们族人视为禁区!我把你们送出这片星宿海,我就得回去了!”
“为什么不能去黄河之源?”曹骏问。
阿曲说:“听老祖宗说,黄河的源头是地狱之门,去了就会进入地狱,再也不能回来!”
曹骏轻轻摇晃着白纸扇:“地狱之门?呵呵,有趣!有人去过吗?是不是真的没有回来?”
阿曲说:“大多数族人都遵守老祖宗立下的规矩,但总有那么几个不守规矩的人,几乎偷着去了黄河源头的人,都没能活着回来!”
阿曲拨弄了两下篝火堆,霍地抬起头来:“啊哈,对了,我只知道有一个人回来过!”
“那人怎么说?”曹骏问。
“那人?”阿曲叹了口气:“那人回来之后就疯了,什么都说不出来,谁也不知道他在黄河源头发生了什么事情,黄河源头显得更加神秘,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偷着去了!”
“疯了?!”曹骏收起白纸扇,若有所思。
阿曲掏出藏刀,在石头上嚓嚓磨着刀:“还是说说星宿海吧!关于星宿海,我们族里一直都有个美丽的传说,五百年前,天宫瑶池开蟠桃会,王母娘娘让仙女给她送去东海珍珠项链,结果在途中,仙女不小心弄断了项链,一颗颗珍珠滚落出来,落到人世,就变成了星宿海里数不清的海子。仙女害怕遭受王母娘娘的责罚,也偷偷下了凡尘。喏,远处的那座雪峰就叫仙女峰,据说就是仙女的化身,她化成雪峰,在这里日日夜夜守护这些珍珠!”
星空之下,依稀可见远处的一座山峰,高耸入云,泛着银白色的光芒。
时辰不早了,大家各自回帐篷里睡觉,留下鲁氏兄弟守夜。
鲁氏兄弟是曹骏的心腹,他们是盗门中人,两人还是双胞胎,一个叫鲁阳,一个叫鲁明。两人生得高大威猛,一身的腱子肉,如同两座铁塔,皮肤黝黑发亮,身高都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顶着光秃秃的脑袋,脑袋顶上竟然还有纹身。
鲁氏兄弟的体质相当好,即使是在星宿海这么凉的地方,两人都只穿一件露着膀子的军绿色的紧身背心,背上各自背负着一把大铁锹,那是他们吃饭的工具,也是他们杀人的武器。
鲁氏兄弟话不多,就像曹骏的贴身保镖,几乎寸步不离的跟在曹骏左右。
帐篷能够挡风,里面热和许多,在地上铺了一张毯子,席地而睡。
睡到半夜的时候,营地外面突然传来嘭的一声闷响,同时传来如同狼的哀嚎:“呜——”
此行前来的都是高手,况且在野外大家也不可能有多深的睡眠,狼嚎声响起,几乎所有人都醒了,急急忙忙冲出帐篷。
刚刚走出帐篷,就看见鲁氏兄弟倒拖着一只死狼走回营地。
阿曲冲了出来,顿时就变了脸色:“你们这是在干嘛?”
鲁阳说:“刚才守夜的时候,发现一只狼试图靠近营地,所以我们把它给拍死了!”
鲁明接过话茬:“这头狼不错,挺肥的,明儿可以炖狼肉吃!皮毛还可以卖钱!”
“蠢材!十足的蠢材!”阿曲五官扭曲,指着鲁氏兄弟的鼻尖破口大骂,其中还夹杂着一些骂人的藏语,情绪激动难耐,走了这么长的路,我们还是头一次看见阿曲情绪爆发。
鲁氏兄弟原本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汉子,被阿曲指着鼻子骂,当即就拉下脸色,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拍死阿曲。
曹骏皱起眉头,赶紧问阿曲怎么回事。
阿曲捶胸顿足:“闯大祸啦!你们闯大祸啦!”
鲁阳不屑地扬起嘴角:“不就杀了一只狼吗?有什么好稀奇的?”
阿曲说:“星宿海的狼是有灵性的,它们是大山的守护者,杀不得的!连我们本族的猎人都不敢杀狼,何况是你们这些外来人?这只狼明显是一只探路狼,类似于军队里的侦察兵,你们现在冒冒失失杀死了侦察兵,大规模的狼群很快就会冲上来了!”
鲁明不以为意:“老子打小就跟狼崽子一块玩,有什么好怕的,来一只杀一只,来一双杀一双,到时候可以收不少狼皮回去呢!”
“住嘴!”
曹骏瞪了鲁氏兄弟一眼,两人立刻闭上嘴巴。
曹骏是个聪明人,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就问阿曲:“现在应该怎样弥补?”
“弥补?”阿曲面色凝重地摇了摇头,沉吟片刻:“挖个坑,赶紧把死狼给埋了,然后收拾东西,连夜走人,此处是不能再继续待下去了!”
曹骏点点头,用命令的口吻对鲁氏兄弟嚷道:“还愣着做什么?按照阿曲说的,立刻去做!”
鲁氏兄弟虽然心有不满,觉得曹骏有些大题小做,但是表面也不敢显露出来,只好领命行事,用大铁锹挖了个坑,草草把死狼给埋了,重新填平。
鲁氏兄弟在那边挖坑,其他人就在收拾东西,准备撤走营地。
我正准备熄灭火堆,忽听一声悠长的狼嚎:“呜——”
狼嚎声在寂静的夜晚远远飘荡,清晰入耳。
这声狼嚎粗犷浑厚,久久萦绕。
紧接着,更多的狼嚎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在群山之中来回激荡,声震山谷,跟之前的那声狼嚎遥相呼应,令人毛骨悚然。
我抬头远眺,就看见在那座银光闪闪的仙女峰上,一只体型巨大,毛发雪白的狼王,蹲坐在山顶上,对着天上皎洁的明月长啸,充满王者之气,它就是雪山的王者,它就是星宿海的主宰!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阿曲回来了,提着一只大雁,还有叫不出名的野菜。
阿曲让我们用野菜煮汤,说煮出来的汤特别鲜美。
然后他熟练地将大雁拔毛,开膛剖肚,打理干净之后,用粗壮的树枝穿着,架在火上翻烤。
阿曲从兜里摸出几颗奇怪的绿色果子,看上去长得跟青果有些类似,他将果子碾碎,里面流出乳白色的汁水,然后把汁水均匀地涂抹在大雁上面,很快就有奇异的香味飘荡出来,跟肉香混合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
藏人喜欢吃烧烤食物,所以他们的烧烤手艺很不错,大雁肉烤得外酥里嫩,表皮泛着油光,晶亮亮的油珠子滋滋滴落在火里。
阿曲摸出随身携带的藏刀,将大雁切割开来:“尝尝,咱们这里有名的美味!”
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也是饿坏了,抓起一块大雁肉,用力咬了一口,肉香满溢,那味道幸福得几乎让我流下眼泪,每一个味蕾都在颤动,香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这个时候,野菜汤也煮好了,香飘四溢,咬一口大雁肉,再喝一口野菜汤,那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必须得说,这是出发寻找黄河源头以来,我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
吃完饭,时间还早,也没有什么睡意,大家就围着火堆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我懒得说话,嘴里叼着一根野草,双手枕在脑后,抬头仰望星空。
这里的星空很美,是那种只有在电视上看见的梦幻星空,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满天繁星”,密密麻麻的星星布满苍穹,如同无数闪烁的眼睛。在这数不清的星星里面,有七个星星最是耀眼,那是北斗七星。
耳畔传来阿曲的声音:“星宿海自古以来有个传说,‘七星连珠、巨龟驮碑’!”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曹骏问。
阿曲说:“传说中当天上的北斗七星连成一条线的时候,黄河之源就会浮现出一只驮着石碑的巨龟!”
曹骏说:“真的假的?你有见到过吗?”
阿曲摇摇头:“没有见过,我们族人是不允许去黄河源头的,黄河源头被我们族人视为禁区!我把你们送出这片星宿海,我就得回去了!”
“为什么不能去黄河之源?”曹骏问。
阿曲说:“听老祖宗说,黄河的源头是地狱之门,去了就会进入地狱,再也不能回来!”
曹骏轻轻摇晃着白纸扇:“地狱之门?呵呵,有趣!有人去过吗?是不是真的没有回来?”
阿曲说:“大多数族人都遵守老祖宗立下的规矩,但总有那么几个不守规矩的人,几乎偷着去了黄河源头的人,都没能活着回来!”
阿曲拨弄了两下篝火堆,霍地抬起头来:“啊哈,对了,我只知道有一个人回来过!”
“那人怎么说?”曹骏问。
“那人?”阿曲叹了口气:“那人回来之后就疯了,什么都说不出来,谁也不知道他在黄河源头发生了什么事情,黄河源头显得更加神秘,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偷着去了!”
“疯了?!”曹骏收起白纸扇,若有所思。
阿曲掏出藏刀,在石头上嚓嚓磨着刀:“还是说说星宿海吧!关于星宿海,我们族里一直都有个美丽的传说,五百年前,天宫瑶池开蟠桃会,王母娘娘让仙女给她送去东海珍珠项链,结果在途中,仙女不小心弄断了项链,一颗颗珍珠滚落出来,落到人世,就变成了星宿海里数不清的海子。仙女害怕遭受王母娘娘的责罚,也偷偷下了凡尘。喏,远处的那座雪峰就叫仙女峰,据说就是仙女的化身,她化成雪峰,在这里日日夜夜守护这些珍珠!”
星空之下,依稀可见远处的一座山峰,高耸入云,泛着银白色的光芒。
时辰不早了,大家各自回帐篷里睡觉,留下鲁氏兄弟守夜。
鲁氏兄弟是曹骏的心腹,他们是盗门中人,两人还是双胞胎,一个叫鲁阳,一个叫鲁明。两人生得高大威猛,一身的腱子肉,如同两座铁塔,皮肤黝黑发亮,身高都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顶着光秃秃的脑袋,脑袋顶上竟然还有纹身。
鲁氏兄弟的体质相当好,即使是在星宿海这么凉的地方,两人都只穿一件露着膀子的军绿色的紧身背心,背上各自背负着一把大铁锹,那是他们吃饭的工具,也是他们杀人的武器。
鲁氏兄弟话不多,就像曹骏的贴身保镖,几乎寸步不离的跟在曹骏左右。
帐篷能够挡风,里面热和许多,在地上铺了一张毯子,席地而睡。
睡到半夜的时候,营地外面突然传来嘭的一声闷响,同时传来如同狼的哀嚎:“呜——”
此行前来的都是高手,况且在野外大家也不可能有多深的睡眠,狼嚎声响起,几乎所有人都醒了,急急忙忙冲出帐篷。
刚刚走出帐篷,就看见鲁氏兄弟倒拖着一只死狼走回营地。
阿曲冲了出来,顿时就变了脸色:“你们这是在干嘛?”
鲁阳说:“刚才守夜的时候,发现一只狼试图靠近营地,所以我们把它给拍死了!”
鲁明接过话茬:“这头狼不错,挺肥的,明儿可以炖狼肉吃!皮毛还可以卖钱!”
“蠢材!十足的蠢材!”阿曲五官扭曲,指着鲁氏兄弟的鼻尖破口大骂,其中还夹杂着一些骂人的藏语,情绪激动难耐,走了这么长的路,我们还是头一次看见阿曲情绪爆发。
鲁氏兄弟原本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汉子,被阿曲指着鼻子骂,当即就拉下脸色,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拍死阿曲。
曹骏皱起眉头,赶紧问阿曲怎么回事。
阿曲捶胸顿足:“闯大祸啦!你们闯大祸啦!”
鲁阳不屑地扬起嘴角:“不就杀了一只狼吗?有什么好稀奇的?”
阿曲说:“星宿海的狼是有灵性的,它们是大山的守护者,杀不得的!连我们本族的猎人都不敢杀狼,何况是你们这些外来人?这只狼明显是一只探路狼,类似于军队里的侦察兵,你们现在冒冒失失杀死了侦察兵,大规模的狼群很快就会冲上来了!”
鲁明不以为意:“老子打小就跟狼崽子一块玩,有什么好怕的,来一只杀一只,来一双杀一双,到时候可以收不少狼皮回去呢!”
“住嘴!”
曹骏瞪了鲁氏兄弟一眼,两人立刻闭上嘴巴。
曹骏是个聪明人,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就问阿曲:“现在应该怎样弥补?”
“弥补?”阿曲面色凝重地摇了摇头,沉吟片刻:“挖个坑,赶紧把死狼给埋了,然后收拾东西,连夜走人,此处是不能再继续待下去了!”
曹骏点点头,用命令的口吻对鲁氏兄弟嚷道:“还愣着做什么?按照阿曲说的,立刻去做!”
鲁氏兄弟虽然心有不满,觉得曹骏有些大题小做,但是表面也不敢显露出来,只好领命行事,用大铁锹挖了个坑,草草把死狼给埋了,重新填平。
鲁氏兄弟在那边挖坑,其他人就在收拾东西,准备撤走营地。
我正准备熄灭火堆,忽听一声悠长的狼嚎:“呜——”
狼嚎声在寂静的夜晚远远飘荡,清晰入耳。
这声狼嚎粗犷浑厚,久久萦绕。
紧接着,更多的狼嚎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在群山之中来回激荡,声震山谷,跟之前的那声狼嚎遥相呼应,令人毛骨悚然。
我抬头远眺,就看见在那座银光闪闪的仙女峰上,一只体型巨大,毛发雪白的狼王,蹲坐在山顶上,对着天上皎洁的明月长啸,充满王者之气,它就是雪山的王者,它就是星宿海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