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妈咪的大宝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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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水瑶越想越气,越气越是恼!
觉得一接到电话,话都没说几句,就听着对方的指令直接跑来这里等待的自己,简直宛如一个巴巴等待宠幸的妃子,傻透了!
我靠!
忍不住心里骂了一句娘之后,周水瑶干脆抬脚往外走!
算了,老娘暂时不伺候了!这么傻等,得等到猴年马月!就先让那死男人见鬼去吧!
不过这人呐,就是经不起念叨!
这头周水瑶的脚才刚迈出不大的等候厅,那边小区门口就开来了一辆车。
那车型、那车牌,一瞧还特熟悉!
周水瑶就挑了眉头,停了脚步。
而那车子,开进来后也没开几步,就又停了下来。车门一打开,赫然走下来一道熟悉的身影。
周水瑶十足愣了愣之后,这双眼就猛地一亮,顿时觉得花儿开了、鸟儿叫了,整个世界又变得美妙了。
没有丝毫犹豫,她直接跑了过去,欢快地大叫——
“闪电!”
虽然它看上去好小,瞧着不过篮球那么大,又以完全不会符合它性格的乖顺模样窝在那个男人的怀里,但那通体银白的毛发,以及那隐隐透着蓝紫光的毛尖,让人一看到,就知道是它。等跑得近了,更是可以看到它那只缺了一个口的小耳朵。
那是属于它的独一无二的象征!
更别提,它现在正在被男人给抱着!
从始至终,这男人可就只养过它这么一只宠物!
她欢喜得完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能地伸手就要去抱。
她没想到,小家伙这个时候就已经来到了男人的身边!
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闪电,她的闪电!
但是叶绝怀里的小狼狗却是半点都不领情,冲着那挂着大大的笑容向它跑过来,又作势要伸手抱它的周水瑶,猛地弓起小身板,背部的毛略微炸起,警告性地“呜——”了一声,本是竖立的耳朵尖也跟着平平地往前伸,两只冰蓝色的眼睛也微微瞪大,泛着要进入捕猎状态的冷光。
这是一只看上去很凶的狼狗!
似要将所有冒犯它的人都给拿下、撕碎!
但凡脑子不傻的,都该知道有所敬畏,哪怕这只是一只小狼狗!
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周水瑶一点都没有被这只叫做闪电的小狼狗给吓住,而是在猛地拍了一下自个儿的脑袋瓜,略微屈膝往下蹲了蹲,做到自己的视线比小狼狗的要略微低一点之后,直接伸手搭在了小狼狗的头上,然后熟练地开始摸。一边摸,一边笑。
“妈咪的大宝贝,你现在看上去可真小。原来你也有这么小的时候啊,嘻嘻,一点都不酷了哦,不过看上去好可爱啊,简直是可爱死了……”
这番话放出去,这套动作做下来,不说包括叶绝在内的其它同车人员懵逼,便连看着很是恶狠狠的小狼狗都懵逼得“嗷呜”了一声。声音小小的,让人难以分辨这里面透露出的是委屈,还是被顺毛的舒爽!
但能清楚看到的是,周水瑶就是这么上上下下的一通摸,就让这小狼狗收敛了凶相,到最后,甚至直接易了主。
周水瑶乐得嘴都合不拢地直接将小狼狗给抱在了自己的怀里,一边继续摸着,一边轻声哄。
“来,让妈咪好好抱抱你。嗯,现在不该叫你大宝贝了,应该叫你小宝贝……”
前世,闪电可是一只又帅又酷的大狼狗。
她碰到它的时候,正被一帮歹人给围在深夜的巷子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就在她觉得自己这下真的要完了的时候,闪电就这么英勇地跳了出来,以凶狠利落的姿态,救下了她。
它是她的救命恩人,是她的英雄!
也是因为它,她才知道了叶绝这么一号人物。
也是为了接近它、讨好它,才努力地去了解它的主人——叶绝。
那会儿叶绝早就去世了,它被于哲给领养着,不过在它的心里,可就只有叶绝一个主人。
她刚开始接近它的时候,它可是根本就不搭理她。
后来她挖空心思地讨好它,喂它吃、喂它喝、陪它跑,给它顺了无数次的毛,为它做了无数的狗粮,甚至还一次次地趴在它旁边陪睡,为此惹得老男人半夜来逮人,激怒他好多次,才让它稍微接受了她,但就算如此,这大狼狗还是那么一副酷酷的样子对着她,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但就是不给她抱!
从头到尾,哪怕至死,一次都没有!
嗯,和它传说中的主人一样,就是这样一副雷打不动的酷酷的样子!
按照于哲的说法,它只认可叶绝,也只会心甘情愿地给叶绝抱。就算是他,从它小时候起就陪着它长大,也只能在它小的时候强硬去抱它,而等它稍微长大,有绝对的力气可以反抗他之后就再也没让他抱过!
好吧,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一只有原则、够有品位的狗!
不走寻常路!
谁让这是叶绝的狗呢!
不是一般人,不养一般狗!
它越是如此,她就越稀罕它,养着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妈咪、大宝贝”地叫上了。
大概,是因为她太寂寞了;又大概,可以让她交心的人,真的太少了。
外国那么多养狗的,把狗当作自己的家里人,甚至死前还专门写下遗嘱让狗来继承遗产,把狗狗当作自己的儿女来养,她觉得很能理解!
她永远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所以闪电就成了她的大宝贝了!
哪怕闪电总是对她一副爱答不理、有她没她都一个样的样子让她有时候想着有些伤心,甚至有时候她颓丧地想要个安慰可这家伙却还是一副冷酷地仿佛冰山、一副永远都不会为她融化的鬼样子能让她气得好几天都不想再来找它,但最后,她还是会忍不住去找它,不顾它的挣扎,强硬去抱它。
最后虽然没法将它给抱在怀里,但看它气喘吁吁、一副认命的样子将脑袋搭在她的腿上由着她来顺毛,她就又高兴了!
拿着枪去参加那场令人作呕的婚礼之前,她是和它道过别的。
她若是在婚礼上杀了那个渣男,必然要坐牢的,甚至可能殒命的。
那时,她真的无路可走了!
周水瑶越想越气,越气越是恼!
觉得一接到电话,话都没说几句,就听着对方的指令直接跑来这里等待的自己,简直宛如一个巴巴等待宠幸的妃子,傻透了!
我靠!
忍不住心里骂了一句娘之后,周水瑶干脆抬脚往外走!
算了,老娘暂时不伺候了!这么傻等,得等到猴年马月!就先让那死男人见鬼去吧!
不过这人呐,就是经不起念叨!
这头周水瑶的脚才刚迈出不大的等候厅,那边小区门口就开来了一辆车。
那车型、那车牌,一瞧还特熟悉!
周水瑶就挑了眉头,停了脚步。
而那车子,开进来后也没开几步,就又停了下来。车门一打开,赫然走下来一道熟悉的身影。
周水瑶十足愣了愣之后,这双眼就猛地一亮,顿时觉得花儿开了、鸟儿叫了,整个世界又变得美妙了。
没有丝毫犹豫,她直接跑了过去,欢快地大叫——
“闪电!”
虽然它看上去好小,瞧着不过篮球那么大,又以完全不会符合它性格的乖顺模样窝在那个男人的怀里,但那通体银白的毛发,以及那隐隐透着蓝紫光的毛尖,让人一看到,就知道是它。等跑得近了,更是可以看到它那只缺了一个口的小耳朵。
那是属于它的独一无二的象征!
更别提,它现在正在被男人给抱着!
从始至终,这男人可就只养过它这么一只宠物!
她欢喜得完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能地伸手就要去抱。
她没想到,小家伙这个时候就已经来到了男人的身边!
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闪电,她的闪电!
但是叶绝怀里的小狼狗却是半点都不领情,冲着那挂着大大的笑容向它跑过来,又作势要伸手抱它的周水瑶,猛地弓起小身板,背部的毛略微炸起,警告性地“呜——”了一声,本是竖立的耳朵尖也跟着平平地往前伸,两只冰蓝色的眼睛也微微瞪大,泛着要进入捕猎状态的冷光。
这是一只看上去很凶的狼狗!
似要将所有冒犯它的人都给拿下、撕碎!
但凡脑子不傻的,都该知道有所敬畏,哪怕这只是一只小狼狗!
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周水瑶一点都没有被这只叫做闪电的小狼狗给吓住,而是在猛地拍了一下自个儿的脑袋瓜,略微屈膝往下蹲了蹲,做到自己的视线比小狼狗的要略微低一点之后,直接伸手搭在了小狼狗的头上,然后熟练地开始摸。一边摸,一边笑。
“妈咪的大宝贝,你现在看上去可真小。原来你也有这么小的时候啊,嘻嘻,一点都不酷了哦,不过看上去好可爱啊,简直是可爱死了……”
这番话放出去,这套动作做下来,不说包括叶绝在内的其它同车人员懵逼,便连看着很是恶狠狠的小狼狗都懵逼得“嗷呜”了一声。声音小小的,让人难以分辨这里面透露出的是委屈,还是被顺毛的舒爽!
但能清楚看到的是,周水瑶就是这么上上下下的一通摸,就让这小狼狗收敛了凶相,到最后,甚至直接易了主。
周水瑶乐得嘴都合不拢地直接将小狼狗给抱在了自己的怀里,一边继续摸着,一边轻声哄。
“来,让妈咪好好抱抱你。嗯,现在不该叫你大宝贝了,应该叫你小宝贝……”
前世,闪电可是一只又帅又酷的大狼狗。
她碰到它的时候,正被一帮歹人给围在深夜的巷子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就在她觉得自己这下真的要完了的时候,闪电就这么英勇地跳了出来,以凶狠利落的姿态,救下了她。
它是她的救命恩人,是她的英雄!
也是因为它,她才知道了叶绝这么一号人物。
也是为了接近它、讨好它,才努力地去了解它的主人——叶绝。
那会儿叶绝早就去世了,它被于哲给领养着,不过在它的心里,可就只有叶绝一个主人。
她刚开始接近它的时候,它可是根本就不搭理她。
后来她挖空心思地讨好它,喂它吃、喂它喝、陪它跑,给它顺了无数次的毛,为它做了无数的狗粮,甚至还一次次地趴在它旁边陪睡,为此惹得老男人半夜来逮人,激怒他好多次,才让它稍微接受了她,但就算如此,这大狼狗还是那么一副酷酷的样子对着她,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但就是不给她抱!
从头到尾,哪怕至死,一次都没有!
嗯,和它传说中的主人一样,就是这样一副雷打不动的酷酷的样子!
按照于哲的说法,它只认可叶绝,也只会心甘情愿地给叶绝抱。就算是他,从它小时候起就陪着它长大,也只能在它小的时候强硬去抱它,而等它稍微长大,有绝对的力气可以反抗他之后就再也没让他抱过!
好吧,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一只有原则、够有品位的狗!
不走寻常路!
谁让这是叶绝的狗呢!
不是一般人,不养一般狗!
它越是如此,她就越稀罕它,养着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妈咪、大宝贝”地叫上了。
大概,是因为她太寂寞了;又大概,可以让她交心的人,真的太少了。
外国那么多养狗的,把狗当作自己的家里人,甚至死前还专门写下遗嘱让狗来继承遗产,把狗狗当作自己的儿女来养,她觉得很能理解!
她永远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所以闪电就成了她的大宝贝了!
哪怕闪电总是对她一副爱答不理、有她没她都一个样的样子让她有时候想着有些伤心,甚至有时候她颓丧地想要个安慰可这家伙却还是一副冷酷地仿佛冰山、一副永远都不会为她融化的鬼样子能让她气得好几天都不想再来找它,但最后,她还是会忍不住去找它,不顾它的挣扎,强硬去抱它。
最后虽然没法将它给抱在怀里,但看它气喘吁吁、一副认命的样子将脑袋搭在她的腿上由着她来顺毛,她就又高兴了!
拿着枪去参加那场令人作呕的婚礼之前,她是和它道过别的。
她若是在婚礼上杀了那个渣男,必然要坐牢的,甚至可能殒命的。
那时,她真的无路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