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情深入骨:前夫别来无恙 > 第211章:我保证

第211章:我保证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傅司毅放下手里的事情,无奈地看着她。

    什么时候,她学会了卖乖讨好了。看着放在旁边的水果,他没有说话。

    这算是,哄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晨夕见傅司毅不说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生气。

    是,自己明知道他很介意这些事,尤其是楚越,她还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他单独出去吃饭,还把礼物给带回来了。

    她早该猜到,他会不高兴的。

    可是,如果自己别扭或者拒绝,不是更显得,楚越都已经放下过去的事情,自己还在介怀吗?

    说不定自己这么做,还会弄巧成拙让人以为,他们之间真的有什么。

    况且,这个伴手礼,也就是平常的礼物,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有。

    被他这么看着,晨夕承认,自己不得不服软认输,他就是吃定了,自己在这个时候会先哄他就对了。

    “你不会真的这么小气,这就生气了吧!我和楚越又没什么,他都有女朋友了,不过是过来的时候,顺便吃了个饭而已。”

    “我小气?”现在倒成了他小气了,似乎还没人像她这样哄人的吧!

    明明是哄人,连一句好听的话都没有,应该给差评才对。

    “呃……我……”这下好了,更加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

    傅司毅见她不吭声,顺手将人揽入怀里。晨夕顺势坐在了他的腿上,下意识勾住了他的脖子,四目相对间,傅司毅只是看着她。

    晨夕扛不住他这样的眼神,只能服软说道:“真的生气了?”

    “我小气,那也只因为,那个人是你。”傅司毅也不知道,自己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看她收下楚越的礼物还那么开心,当时他是真的生气了,也可以说,有些嫉妒。

    毕竟,楚越和她相识那么多年,读书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们之间也有很多过去,是傅司毅无法介入的。

    再加上那分开的这三年,他们三年没有见面,这三年,在夕儿身边的,都是楚越。现在,楚越依旧在,关怀也不曾断过。

    哪怕他知道,他的夕儿不会和楚越发生什么,可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傅司毅想着,不禁抱紧了怀里的人。

    因为失去过一次,失而复得,他更加珍惜现在在一起的时间。

    如果可以,他真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和她在一起不分开,把人一直带在身边,寸步不离。

    可是,他更不想让自己对夕儿的爱,成为舒服她的枷锁。

    正因为他知道,夕儿有自己的想法,更多的,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证明自己,而不是做那个一直躲在他身后,需要他庇护的人。

    爱她,才甘愿为她保驾护航,让她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如果有一天,她累了,倦了,想休息。他这里,是她最踏实,永远都不会崩塌的避风港。

    晨夕靠在他的怀里,感觉到阿毅的情绪有些不太对,伸手抱紧了他。

    “怎么了?不是好好的吗?”晨夕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情绪变得低落了,如果是因为楚越的事情,以后,她会注意。

    “对不起嘛!我不该一个人去和楚越吃饭,更不应该收他的礼物。最不应该的,是收下了,还打开看了,看了之后,还那么喜欢。我保证,以后,我只喜欢你一个人送给我的礼物,也只收你送给我的礼物,好不好?”

    别看傅司毅平时雷厉风行的,在工作上毫不含糊,商界的人没人敢和他叫板。

    可在晨夕面前,他就是这样的人。

    从认识的时候开始,慢慢了解,她就发现了。站在台上那么耀眼的傅司毅,其实,也有着普通人的情绪,他甚至比其他人更加辛苦。

    而旁人,看到的都只有他光彩夺目的一面。

    为了这点事业和成就,曾经的他,甚至没有自己的私人世间,经常工作到下半夜,休息的时间少得可怜。

    那么闪耀的人,一开始的时候,也一样要应酬,在没有这番成就之前,他一样要看别人的眼色。

    正因为自己是一5;151121779088459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看尽了人情冷暖,如今的他,才会有那么一双锐利的眼睛,洞悉一切。

    “还有呢?”

    “还有?”晨夕愣了一下,还有什么?

    “嗯?”

    “嗯!反正,除了你,我以后,一定和别的男人保持距离。这个保证,可以吗?”

    其实,看到她端着水果屁颠屁颠进来讨好他的时候,傅司毅已经不生气了。

    只是,他想看看,夕儿会怎么哄他。

    原来,只是做保证!

    “你不是很喜欢那个胸针吗?”傅司毅酸溜溜地说了一句,眼眸中已经挂着淡淡的笑意。看她承认错误的样子,倒像个孩子一样可爱。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希望,从一开始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就是自己。

    “不喜欢,不喜欢。”晨夕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只喜欢我老公送给我的东西,比如,衣帽间里那些。”

    “喜欢?我怎么没发现,我看你,都不怎么用?”

    “用!怎么会不用呢!你看,我每天穿的都是你给我买的衣服,鞋子,包包,都是的。我不喜欢怎么会穿呢?你给我买的每一样东西,我都喜欢。”

    这个时候,晨夕自然要顺势溜须拍马把人给哄高兴了,顺便夸夸他,他自然就高兴了。

    “首饰你不戴?”

    晨夕嘿嘿一笑:“我这是怕,上班不小心被我弄丢了,岂不是很可惜,那可是你给我买的。”

    阿毅买的首饰,自然不便宜,虽然她不知道到底有多贵,可是,那些标志,她又不是没见过。每天在办公室耳濡目染的,奢侈品牌她都见过。

    这些东西,如果自己戴着去上班,那些人肯定会说得更难听了。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晨夕不喜欢戴太多的首饰,总觉得,自己毛手毛脚弄坏了,又要肉疼半天了。

    阿毅送给她的每一样东西,她都知道,也格外珍惜。

    “丢了再买就是,哪有老婆不败家的。”

    “我啊!”

    “傻妞!”傅司毅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自己可不需要夕儿帮他省钱,如果她能帮自己多花一点钱,他反而会更开心。

    “我这么傻,你还喜欢我,你岂不是比我更傻。”晨夕白了他一眼,她才不傻,她看中的男人,可是这世界上,最好的。

    “就因为你比较傻,才好管着。太聪明了,我控不住,怎么办。”

    “你……”见她生气的样子,傅司毅不由得笑了起来。

    只要是她,不管什么样子,都是他用命去爱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