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江湖险恶,保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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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越咬牙抽着冷气拔出自己屁股上白色银针,脑子里的记忆终于融合完毕,在心中为原主默念了一声走好。
祝他下辈子别倒霉,刚混江湖就丢了性命,便宜了别人。
在前辈子,钟越是一个公司的打工仔,属于劳碌还赚不到钱的那类工具人,谁想到竟然一觉醒来就他娘的穿越了。
穿越的对象也叫作钟越,今年十四岁,是刚入沅江帮的菜鸟小瘪三。
他原本是个放牛娃,因与沅江帮的堂主沾了点姑妈家的干爹的表姑之类的亲,三天前才入的帮。
武功还没学到一点刀都没拿稳,就跑过来参与了伏杀李莫愁的行动,却巴巴的送了性命。
像这种初入江湖的菜鸟,沅松一般是不会带着参与这种类似的行动的,可一架不住沅松的死磨硬泡,二又以为此次行动胜券在握,三也很喜欢这个远房亲戚有心历练他,便让他在自己身边埋伏观看,藏好身不参与围杀李莫愁。
可是没想到一个照面,沅松便被李莫愁给一掌给劈死。
原主顿时吓破了胆,立即转身便想悄悄地逃走,可没想到打斗时的李莫愁,仍然察觉到旁边的树林里有个黑影,黑灯瞎火,以为他要趁乱偷袭,便顺手一枚冰魄银针射来……
原主顿时屁股中针死翘翘,这才被后世的沅松给鸠占鹊巢。
将冰魄银针扔到地上,沅松突然想起这玩意好像是有毒的。
对着月光一看,银针比后世针灸所用的银针粗长了许多,入手冰寒,上面有一种危险的气息。
冰魄银针可是李莫愁的看家暗器,剧毒无比,钟越的屁股竟然被扎了一下,竟然没死,当真是不可思议。
钟越隐隐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穿越,自己的身体得到了某种神秘的改造,不但身体的体质得到了加强,而且还变得百毒不侵。
所以现在冰魄银针上的毒素还残存在他的身体内,却并没有毒发身亡,来个魂穿一日游,回去写游记发朋友圈。
钟越正暗自庆幸的时候,屁股上突然传来一阵肿痛,让他直抽了一口气,拉开裤子侧身一瞧,中针的地方竟然青紫一片,肿得老高。
李莫愁武功高强,内力劲大,这一针虽然没有让钟越毒发身亡,但是屁股上肌肤受到这一针的劲力撞击,既然伤了里面的肌肉组织,差点透到了骨头里。
“妈的,太痛了,李莫愁,你太狠,早晚也给你来这么一针!让你知道老子的厉害!”
钟越怨恨地在心里骂过,拉起裤子瞧了瞧四周。
除了一些野鸟的呜呜叫声,山林里寂静无声。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各种惨状的尸体在清冷的月光下更加的狰狞可怖。
山林中只有一个活人了。
钟越突然心中瘆得厉害,心中有种莫名的恐惧。
他太娘的怕鬼啊……
钟越越看此处越恐怖,准备跃开腿就跑,跑到有人的地方去。
可是肚子突然饿了,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大着胆子,在沅江帮众人尸体衣物上摸索了一阵,将摸到的东西聚拢在一起。
不久之后……
“发财了!发财了!”
见着眼前的劳动成果,钟越的心中一阵畅快。
面前的地上垫着衣服,上面放着一堆散碎的银子,足足有三四百两,按照这个时代的购买力来说,足可以买一大片地了,这些都是从沅江帮的普通帮众身上搜刮来的。
钟越的怀里还有一张一千多两的银票,和几个像是珍贵疗伤药的小瓶子,这些是从沅松身上得到的。
闯荡江湖的人还真是有钱啊。身为江湖上成名大佬的李莫愁对这些钱不屑一顾,不成想却便宜了钟越。
一朝穿越便成富豪。
钟越便决定花钱买一大片地,娶个漂亮老婆,讨几房小妾,当一个混吃胸无大志的地主,再在城里买几处房产,当房东收租子,不用劳累,衣食无忧,未来生活当真滋润而美好……
至于像其他的穿越者那样闯荡江湖,登临武学顶峰,压伏四方,钟越是不会做的。
原因无它……
钟越怕死。
所谓的江湖就是类似于后世的黑社会,但是更加的危险,刀光剑影尔虞我诈,搞不好就丢了小命。
好日子不过去闯荡黑社会,有毛病差不多。
换一条路,像网络小说中其他的那些穿越者那样靠着所谓后世的知识或者先知先觉,谋一下皇帝的宝座,钟越也觉得自己干不了。
一是他没有什么兴趣,二是古人又不是白痴,夺取江山才干、运气、大势缺一不可,死了千千万万,才有一个得江山。
按照概率来说,钟越觉得自己是那千千万中的一员几率比较大。
还是买房买地,过过财主员外的生活比较滋润。
无论什么时代有房有地有钱就叫成功,钟越觉得他一穿越就即将成为成功人士,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对得起自己穿越者这个身份。
月没云隐,夜黑风高。
山林更加的幽深可怖,钟越将银子打包裹好,寻了把刀,便撒着脚丫子寻着一条小路就往外跑。
可是屁股上的肿痛还不断的传来,让钟越跑起来一跛一折的。
看上去有些滑稽。
……
天亮的时候,钟越终于跑出了山林,见到了人烟,松了一口气。
又在路上拦住了一辆牛车,给了几两银子买下,顺着官道直行,没过多久被来到了沅江县城。
沅江县城靠水而建,正好是长江水道的一处落脚点,城里商铺林立、人来人往,在这大宋算得上是繁华的县城。
钟越买了些包子吃了,便寻了处客栈歇下,然后一倒头就睡。
……
接下来半月钟越一直住在客栈,没事就在县城里闲逛。
一天直到中午才起床,洗漱过后,便来到客栈下的饭厅,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盘小菜,来了一小酒。
几个江湖人坐在旁边,正在那里闲聊,便听见其中一个汉子,压着声音对旁边的人道:
“你们可听说了,岳阳城里的沅江帮三日前被人给灭门了,全帮的上下五百九十六口全死了,没有一个活口。不管怎么说,沅江帮也是这湖南地界有名号的帮派,想不过不到竟然会被人一晚上给灭了。”
“什么!沅江帮被人给灭了,哪个帮派这么厉害,又是哪个帮派与沅江帮血斗?”众人惊呼一声,连忙发问。
“哪里有什么帮派,告诉你们,灭沅江帮的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只有一个人,还是女人,这不可能吧,谁的武功可以这么高?沅江帮别的人不说,那帮主断魂掌沅清江一把离魂钩使的出神入化,在这湖南武林可是有数的高手啊……”
“骗你们干嘛。你们也不看看这出手的人是谁。告诉你们吓一跳,这出手的人是江湖顶顶有名的大魔头,人称赤练仙子的李莫愁。”
“话说,那一夜李莫愁在沅江帮后院的墙壁上足足拍下五百九十六个血红手掌,一掌便是一条性命。更有那冰魄银针,剧毒无比,来上一针,绝难活命……”
钟越在这旁边听得明明白白,心中默叹了一声,感叹赤练仙子李莫愁的心狠手辣。
同时,用手摸了摸自己被扎了针的屁股。
紫肿已消,还是有点痛。
同时,也为自己的决定感到明智。
江湖险恶,还是保命要紧……
钟越咬牙抽着冷气拔出自己屁股上白色银针,脑子里的记忆终于融合完毕,在心中为原主默念了一声走好。
祝他下辈子别倒霉,刚混江湖就丢了性命,便宜了别人。
在前辈子,钟越是一个公司的打工仔,属于劳碌还赚不到钱的那类工具人,谁想到竟然一觉醒来就他娘的穿越了。
穿越的对象也叫作钟越,今年十四岁,是刚入沅江帮的菜鸟小瘪三。
他原本是个放牛娃,因与沅江帮的堂主沾了点姑妈家的干爹的表姑之类的亲,三天前才入的帮。
武功还没学到一点刀都没拿稳,就跑过来参与了伏杀李莫愁的行动,却巴巴的送了性命。
像这种初入江湖的菜鸟,沅松一般是不会带着参与这种类似的行动的,可一架不住沅松的死磨硬泡,二又以为此次行动胜券在握,三也很喜欢这个远房亲戚有心历练他,便让他在自己身边埋伏观看,藏好身不参与围杀李莫愁。
可是没想到一个照面,沅松便被李莫愁给一掌给劈死。
原主顿时吓破了胆,立即转身便想悄悄地逃走,可没想到打斗时的李莫愁,仍然察觉到旁边的树林里有个黑影,黑灯瞎火,以为他要趁乱偷袭,便顺手一枚冰魄银针射来……
原主顿时屁股中针死翘翘,这才被后世的沅松给鸠占鹊巢。
将冰魄银针扔到地上,沅松突然想起这玩意好像是有毒的。
对着月光一看,银针比后世针灸所用的银针粗长了许多,入手冰寒,上面有一种危险的气息。
冰魄银针可是李莫愁的看家暗器,剧毒无比,钟越的屁股竟然被扎了一下,竟然没死,当真是不可思议。
钟越隐隐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穿越,自己的身体得到了某种神秘的改造,不但身体的体质得到了加强,而且还变得百毒不侵。
所以现在冰魄银针上的毒素还残存在他的身体内,却并没有毒发身亡,来个魂穿一日游,回去写游记发朋友圈。
钟越正暗自庆幸的时候,屁股上突然传来一阵肿痛,让他直抽了一口气,拉开裤子侧身一瞧,中针的地方竟然青紫一片,肿得老高。
李莫愁武功高强,内力劲大,这一针虽然没有让钟越毒发身亡,但是屁股上肌肤受到这一针的劲力撞击,既然伤了里面的肌肉组织,差点透到了骨头里。
“妈的,太痛了,李莫愁,你太狠,早晚也给你来这么一针!让你知道老子的厉害!”
钟越怨恨地在心里骂过,拉起裤子瞧了瞧四周。
除了一些野鸟的呜呜叫声,山林里寂静无声。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各种惨状的尸体在清冷的月光下更加的狰狞可怖。
山林中只有一个活人了。
钟越突然心中瘆得厉害,心中有种莫名的恐惧。
他太娘的怕鬼啊……
钟越越看此处越恐怖,准备跃开腿就跑,跑到有人的地方去。
可是肚子突然饿了,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大着胆子,在沅江帮众人尸体衣物上摸索了一阵,将摸到的东西聚拢在一起。
不久之后……
“发财了!发财了!”
见着眼前的劳动成果,钟越的心中一阵畅快。
面前的地上垫着衣服,上面放着一堆散碎的银子,足足有三四百两,按照这个时代的购买力来说,足可以买一大片地了,这些都是从沅江帮的普通帮众身上搜刮来的。
钟越的怀里还有一张一千多两的银票,和几个像是珍贵疗伤药的小瓶子,这些是从沅松身上得到的。
闯荡江湖的人还真是有钱啊。身为江湖上成名大佬的李莫愁对这些钱不屑一顾,不成想却便宜了钟越。
一朝穿越便成富豪。
钟越便决定花钱买一大片地,娶个漂亮老婆,讨几房小妾,当一个混吃胸无大志的地主,再在城里买几处房产,当房东收租子,不用劳累,衣食无忧,未来生活当真滋润而美好……
至于像其他的穿越者那样闯荡江湖,登临武学顶峰,压伏四方,钟越是不会做的。
原因无它……
钟越怕死。
所谓的江湖就是类似于后世的黑社会,但是更加的危险,刀光剑影尔虞我诈,搞不好就丢了小命。
好日子不过去闯荡黑社会,有毛病差不多。
换一条路,像网络小说中其他的那些穿越者那样靠着所谓后世的知识或者先知先觉,谋一下皇帝的宝座,钟越也觉得自己干不了。
一是他没有什么兴趣,二是古人又不是白痴,夺取江山才干、运气、大势缺一不可,死了千千万万,才有一个得江山。
按照概率来说,钟越觉得自己是那千千万中的一员几率比较大。
还是买房买地,过过财主员外的生活比较滋润。
无论什么时代有房有地有钱就叫成功,钟越觉得他一穿越就即将成为成功人士,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对得起自己穿越者这个身份。
月没云隐,夜黑风高。
山林更加的幽深可怖,钟越将银子打包裹好,寻了把刀,便撒着脚丫子寻着一条小路就往外跑。
可是屁股上的肿痛还不断的传来,让钟越跑起来一跛一折的。
看上去有些滑稽。
……
天亮的时候,钟越终于跑出了山林,见到了人烟,松了一口气。
又在路上拦住了一辆牛车,给了几两银子买下,顺着官道直行,没过多久被来到了沅江县城。
沅江县城靠水而建,正好是长江水道的一处落脚点,城里商铺林立、人来人往,在这大宋算得上是繁华的县城。
钟越买了些包子吃了,便寻了处客栈歇下,然后一倒头就睡。
……
接下来半月钟越一直住在客栈,没事就在县城里闲逛。
一天直到中午才起床,洗漱过后,便来到客栈下的饭厅,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盘小菜,来了一小酒。
几个江湖人坐在旁边,正在那里闲聊,便听见其中一个汉子,压着声音对旁边的人道:
“你们可听说了,岳阳城里的沅江帮三日前被人给灭门了,全帮的上下五百九十六口全死了,没有一个活口。不管怎么说,沅江帮也是这湖南地界有名号的帮派,想不过不到竟然会被人一晚上给灭了。”
“什么!沅江帮被人给灭了,哪个帮派这么厉害,又是哪个帮派与沅江帮血斗?”众人惊呼一声,连忙发问。
“哪里有什么帮派,告诉你们,灭沅江帮的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只有一个人,还是女人,这不可能吧,谁的武功可以这么高?沅江帮别的人不说,那帮主断魂掌沅清江一把离魂钩使的出神入化,在这湖南武林可是有数的高手啊……”
“骗你们干嘛。你们也不看看这出手的人是谁。告诉你们吓一跳,这出手的人是江湖顶顶有名的大魔头,人称赤练仙子的李莫愁。”
“话说,那一夜李莫愁在沅江帮后院的墙壁上足足拍下五百九十六个血红手掌,一掌便是一条性命。更有那冰魄银针,剧毒无比,来上一针,绝难活命……”
钟越在这旁边听得明明白白,心中默叹了一声,感叹赤练仙子李莫愁的心狠手辣。
同时,用手摸了摸自己被扎了针的屁股。
紫肿已消,还是有点痛。
同时,也为自己的决定感到明智。
江湖险恶,还是保命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