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搬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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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你这是要?”查尔斯最初的激动似乎过去了,然后,就发现了房间里收拾好的包裹。
“搬家!”韩澈没有隐瞒。
“搬家?”查尔斯一脸的惊异:“你要搬到哪里去啊……哪里还能比这里便宜吗?”查尔斯也是住在这里,就在大头的隔壁。
“哦,我要搬去贝林公馆那边!”韩澈随口答道。
贝林公馆是罗纳森城东边另一家规模很大的公寓。比起卡多夫这边环境要好得多。当然,相应的价格也要高得多!
“那里?那边房租一周要3纳西啊!”查尔斯惊呼道。
“但是环境好啊,而且那边的房间都有灯!还包含三餐!”韩澈浑不在意的说道。他当然知道碑林公馆比这边贵的多!可是这种逼仄的小房间,他实在住不下去!尤其是口袋里有钱!
鬼熊的皮运气好能价值七八布朗,光这就已经足够他在贝林公馆住上很久了!至于之后,韩澈自信自己绝对可以找到能够承担那边房租的工作,毕竟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脑子不好用的大头了!
“可,你哪来的钱啊?你的钱,还有东西,不是都……”查尔斯一脸的茫然,他觉得眼前这个从小光着屁股……嗯,这个没有,这边太冷了,不能光着。反正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似乎忽然就变得有点不认识了。
韩澈耸耸肩,大头原本是有一些积蓄的。不过外出冒险的时候全都带在身上了。之后大头挂了被扒成了光猪,自然什么都没了。不过,那几个纳西,韩澈也并不在意。
查尔斯还是值得信任的吧?韩澈琢磨着,然后把一个用床单打的包袱掀开一个角,露出一个巨大狰狞,但是已经残破的兽首。
“鬼……鬼熊!”查尔斯眼珠子差点没弩出去,他和韩澈是一起一路冒险的,自然也是见过鬼熊的。当时,他们一个完整的冒险团都是落荒而逃,此时,竟然看到韩澈的包里面有一颗鬼熊的脑袋!
“嗯!”韩澈点点头,将包袱重新包好:“一起搬吧,我记得贝林那边的房间是可以住两个人的!”
“啊……大头你,有点不对劲!”查尔斯语气有点狐疑。
果然瞒不住熟悉的人。韩澈心道,不过他早就做好了准备,点点头道:“毕竟死过一次嘛!”
查尔斯闻言一愣,张张嘴,最后什么都没有说。扭身去了隔壁——那是他的房间。显然,韩澈的话打动了他,碑林公馆所在的城区比这边要好多了!环境也完全没有可比性,如果能搬过去,自然比这里要强。
卧槽,你狗曰的说让你搬你就真搬啊?
韩澈心中暗暗腹诽,他就客气一句,结果查尔斯真的收拾东西去了!
娘希匹,你又不是妹子,谁要和你同居啊?
韩澈疯狂吐槽,可是已经说出去的话,也不好意思再收回来。仔细想想,也未必不好!查尔斯虽然打架是菜鸡,可是脑子好!并且认识一些字!
识字,是韩澈当前非常紧要的目标之一!
查尔斯是和另一个家伙合租,两个人因为工作原因,睡觉的时间刚好岔开了!因此虽然是合租但是通常谁都见不到谁!但是却可以分担一半的房租。此前,大头对此很羡慕。
查尔斯的东西比韩澈稍微多一些。除了衣服被褥,还有就是一些书籍。韩澈现在手上的那些书也都是查尔斯给他的。这小子,在学习进步上的劲头甩大头不止一条街。
罗纳森城虽然不大,但是却也分了好几个部分。首先是内城、中城和外城。中城又分为了东南西北四个城区。
内城区毫无疑问是有钱人的聚集地,虽然占据了不到五分之一的城市面积,但是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口住在这里。有钱人永远是少数。
外城和内城在面积上差不多,但是却占了近一半的人口。毋庸置疑,外城就是所谓的贫民区。大头和查尔斯之前就是住在这里。
中城的面积最大,人口占据城市总人口的四成左右。而东南西北四个城区也略微有些区别,不过总体上是相差不多的。
韩澈和查尔斯要去的贝林公馆,位于中城四区之中的西城区。这里主要是各种中高级店铺聚集的地方,这边的居民也大都是这些店铺的正式雇员——这是查尔斯一直渴望成为,而大头甚至不敢期望的职位。
他们有着相对丰厚并且稳定的收入,可以承受这边远高于外城的房租。
事实上,他们也需要一个相对好的环境来对应自己的身份,毕竟他们是要和同级别的人社交的。不可能你身边的人都住在中城区的平民区,而自己住在外城的贫民区。这是社交规则。
韩澈从大头的记忆力获知了贝林公馆的房租是三纳西每周。可是真的到了贝林公馆,韩澈才知道这个记忆是有误差的。贝林公馆是最差的房间三纳西每周!
而那最差的房间,同样是地下室隔断间一样的小房间。没有卫生间没有厨房,除了能多放下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并且床稍微大了一点之外,在韩澈看来,和在卡多夫的公馆住的房间也没啥大区别。
而韩澈所期望的,从其他人口中听说过的一室一厅,有单独浴卫和厨房的房间,并且有窗户的房间租金足足七个纳西每周!
这几乎是卡多夫公馆两个月的房租。即使身上揣了一笔巨款,韩澈还是有点心疼。而至于查尔斯,则完全无法理解,韩澈竟然真的租下了这里!
首次租赁需要一次支付两周的租金,加上押金,整整一布朗!
看到韩澈真的掏出一布朗的时候,查尔斯都惊呆了!
查尔斯在出去冒险之前,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一家外城的低级杂货店的学徒工。收入比起大头虽然并不高,但是胜在稳定。并且店里包吃。可即便如此,查尔斯也从来不曾拥有过一张一布朗的钱币。
当然,总价值超过一布朗的纳西他倒是有。
韩澈一脸痛苦的付了一个布朗,和查尔斯一起来到了他们的房间。
有外间有里间,里间还有窗户——虽然外面一片漆黑。
有一个不到一平米的卫生间和一个同样没大多少的小厨房。
外间有一张桌子和一个陈旧的沙发,里间则是一张大床和一个大柜子。最让韩澈满意的,是有灯!虽然不是电灯而是煤气灯或者其他什么燃气灯。不过有灯就已经很好了!
将东西放下,便开口道:“查尔斯,我有一个赚钱的主意!”
“大头,你这是要?”查尔斯最初的激动似乎过去了,然后,就发现了房间里收拾好的包裹。
“搬家!”韩澈没有隐瞒。
“搬家?”查尔斯一脸的惊异:“你要搬到哪里去啊……哪里还能比这里便宜吗?”查尔斯也是住在这里,就在大头的隔壁。
“哦,我要搬去贝林公馆那边!”韩澈随口答道。
贝林公馆是罗纳森城东边另一家规模很大的公寓。比起卡多夫这边环境要好得多。当然,相应的价格也要高得多!
“那里?那边房租一周要3纳西啊!”查尔斯惊呼道。
“但是环境好啊,而且那边的房间都有灯!还包含三餐!”韩澈浑不在意的说道。他当然知道碑林公馆比这边贵的多!可是这种逼仄的小房间,他实在住不下去!尤其是口袋里有钱!
鬼熊的皮运气好能价值七八布朗,光这就已经足够他在贝林公馆住上很久了!至于之后,韩澈自信自己绝对可以找到能够承担那边房租的工作,毕竟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脑子不好用的大头了!
“可,你哪来的钱啊?你的钱,还有东西,不是都……”查尔斯一脸的茫然,他觉得眼前这个从小光着屁股……嗯,这个没有,这边太冷了,不能光着。反正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似乎忽然就变得有点不认识了。
韩澈耸耸肩,大头原本是有一些积蓄的。不过外出冒险的时候全都带在身上了。之后大头挂了被扒成了光猪,自然什么都没了。不过,那几个纳西,韩澈也并不在意。
查尔斯还是值得信任的吧?韩澈琢磨着,然后把一个用床单打的包袱掀开一个角,露出一个巨大狰狞,但是已经残破的兽首。
“鬼……鬼熊!”查尔斯眼珠子差点没弩出去,他和韩澈是一起一路冒险的,自然也是见过鬼熊的。当时,他们一个完整的冒险团都是落荒而逃,此时,竟然看到韩澈的包里面有一颗鬼熊的脑袋!
“嗯!”韩澈点点头,将包袱重新包好:“一起搬吧,我记得贝林那边的房间是可以住两个人的!”
“啊……大头你,有点不对劲!”查尔斯语气有点狐疑。
果然瞒不住熟悉的人。韩澈心道,不过他早就做好了准备,点点头道:“毕竟死过一次嘛!”
查尔斯闻言一愣,张张嘴,最后什么都没有说。扭身去了隔壁——那是他的房间。显然,韩澈的话打动了他,碑林公馆所在的城区比这边要好多了!环境也完全没有可比性,如果能搬过去,自然比这里要强。
卧槽,你狗曰的说让你搬你就真搬啊?
韩澈心中暗暗腹诽,他就客气一句,结果查尔斯真的收拾东西去了!
娘希匹,你又不是妹子,谁要和你同居啊?
韩澈疯狂吐槽,可是已经说出去的话,也不好意思再收回来。仔细想想,也未必不好!查尔斯虽然打架是菜鸡,可是脑子好!并且认识一些字!
识字,是韩澈当前非常紧要的目标之一!
查尔斯是和另一个家伙合租,两个人因为工作原因,睡觉的时间刚好岔开了!因此虽然是合租但是通常谁都见不到谁!但是却可以分担一半的房租。此前,大头对此很羡慕。
查尔斯的东西比韩澈稍微多一些。除了衣服被褥,还有就是一些书籍。韩澈现在手上的那些书也都是查尔斯给他的。这小子,在学习进步上的劲头甩大头不止一条街。
罗纳森城虽然不大,但是却也分了好几个部分。首先是内城、中城和外城。中城又分为了东南西北四个城区。
内城区毫无疑问是有钱人的聚集地,虽然占据了不到五分之一的城市面积,但是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口住在这里。有钱人永远是少数。
外城和内城在面积上差不多,但是却占了近一半的人口。毋庸置疑,外城就是所谓的贫民区。大头和查尔斯之前就是住在这里。
中城的面积最大,人口占据城市总人口的四成左右。而东南西北四个城区也略微有些区别,不过总体上是相差不多的。
韩澈和查尔斯要去的贝林公馆,位于中城四区之中的西城区。这里主要是各种中高级店铺聚集的地方,这边的居民也大都是这些店铺的正式雇员——这是查尔斯一直渴望成为,而大头甚至不敢期望的职位。
他们有着相对丰厚并且稳定的收入,可以承受这边远高于外城的房租。
事实上,他们也需要一个相对好的环境来对应自己的身份,毕竟他们是要和同级别的人社交的。不可能你身边的人都住在中城区的平民区,而自己住在外城的贫民区。这是社交规则。
韩澈从大头的记忆力获知了贝林公馆的房租是三纳西每周。可是真的到了贝林公馆,韩澈才知道这个记忆是有误差的。贝林公馆是最差的房间三纳西每周!
而那最差的房间,同样是地下室隔断间一样的小房间。没有卫生间没有厨房,除了能多放下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并且床稍微大了一点之外,在韩澈看来,和在卡多夫的公馆住的房间也没啥大区别。
而韩澈所期望的,从其他人口中听说过的一室一厅,有单独浴卫和厨房的房间,并且有窗户的房间租金足足七个纳西每周!
这几乎是卡多夫公馆两个月的房租。即使身上揣了一笔巨款,韩澈还是有点心疼。而至于查尔斯,则完全无法理解,韩澈竟然真的租下了这里!
首次租赁需要一次支付两周的租金,加上押金,整整一布朗!
看到韩澈真的掏出一布朗的时候,查尔斯都惊呆了!
查尔斯在出去冒险之前,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一家外城的低级杂货店的学徒工。收入比起大头虽然并不高,但是胜在稳定。并且店里包吃。可即便如此,查尔斯也从来不曾拥有过一张一布朗的钱币。
当然,总价值超过一布朗的纳西他倒是有。
韩澈一脸痛苦的付了一个布朗,和查尔斯一起来到了他们的房间。
有外间有里间,里间还有窗户——虽然外面一片漆黑。
有一个不到一平米的卫生间和一个同样没大多少的小厨房。
外间有一张桌子和一个陈旧的沙发,里间则是一张大床和一个大柜子。最让韩澈满意的,是有灯!虽然不是电灯而是煤气灯或者其他什么燃气灯。不过有灯就已经很好了!
将东西放下,便开口道:“查尔斯,我有一个赚钱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