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意料之外的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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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干就干。
第二天,戴安就让侍女拿来叠起来有半人高的纸张,开始了写作。
她并不是什么作家,从来只看过书,没有自己写过任何东西,顶多就是培养了鉴赏水平,至于创作水平,完全为零。
她自认为没有创作方面的才华,她可以去延伸、去演绎、去深度理解一个作品里的东西,但要说她能不能自己构思出这样的作品,她可以肯定地说,起码她喜欢的那些作品,她是一个都写不出来的。
但抄是没问题的。
当然,她不可能记住原著的一字一句,她又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过一次的作品,能模模糊糊记得大概发生过什么事主角叫什么名字就不错了。哪怕是那些看过很多次的,甚至因为演过而背下了全文的,到了现在,也只顶多能复刻个百分之七八十。
可是对她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毕竟这个时代的文学,嗯,应该是说文笔的水平,大部分,真的就是现代的小学生水平。
更何况,她要写的这本书,它的原著本身就没有任何文笔,干巴得不行,两个人决斗,永远是冲撞过去难分难解展现了高超的技艺,女人只有两个形容词,美女跟少女,书里受人尊敬的大魔法师,大概就会伸伸手指给你点个昏睡魔法,而剧情的推进方式,就是一天天的白开水一样的流水帐,就阅读观感来说,说它一声辣眼睛也不过份。
但是它却在那个时代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而在将近六百年之后的现代,也仍然在出版,仍然被改编,几乎全世界的人,无论是看过还是没看过的,都知道它的名字。
亚瑟王!
在现代,大多数人对亚瑟王没什么感觉,因为在超级英雄横行的时代,亚瑟王,是有些老土了。
但超级英雄再火,也无法动摇亚瑟王的地位。
毕竟,有谁能像亚瑟王一样,让后世无数著名的作家学者,如豪尔赫·踢易斯·博尔赫斯,奥斯卡·王尔德,弗吉尼亚·伍尔芙,金庸,木心等等,争相评论?
甚至连马克·吐温,都跑去写了本亚瑟王的同人本,写的是一个美国青年穿越到亚瑟王王朝的故事。
而又有哪个英雄能像亚瑟王一样,让后世无数优秀作品,如《达·芬奇密码》、《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魔戒》等等,都以它为灵感,都向它致敬?
更别说根据亚瑟王的故事衍生出来的各种影视、动漫作品,连游戏,都少不了它的一份,最有名的,当属‘我自己就是一个庞大的系列IP’的《Fate》了。
而这整个亚瑟王系列兴起,把亚瑟王从一些虚无飘渺,没什么人知道,更谈不上有什么影响力的传说里,正式搬到历史的舞台,让那个时代,以及随后各个时代的人,都对亚瑟王这个名字如雷贯耳……
这一切的开始,是在伦敦的一座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在那里,一个叫马洛礼的落难贵族,一个在政治斗争中落败了的中世纪骑士,在这个肮脏简陋、潮湿寒冷的地方,写下了一本书,然后在完稿后没多久,就死在了监狱里。
他死了,可是他也活了下来。随着那本书与书上的名字,一起活了下来!
那本纪录了亚瑟王一生的书,那本成为所有衍生作口不可或缺的蓝本的书!
《亚瑟王之死》!
撇开它白烂的文笔,前后矛盾的故事,跟令人头秃的价值观,混乱的人际关系,中二得不行的情节……等等几十个缺点。戴安觉得,它还是一个值得被记录,被传诵下来的故事的。
毕竟,没有亚瑟王,没有梅林,没有圆桌骑士,没有圣杯,没有石中剑,没有阿瓦隆,没有兰斯洛特,没有……
没有那些有关亚瑟王的传奇故事的世界,是多么无趣!
更何况……
不就是缺点吗?她可以改啊。这个世界又没有亚瑟王传奇,她作为把它创造出来的人,当然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的了。
比如说,把梅林的魔法弄得更强大华丽一点。
比如说,把打斗跟战争场面描写得更宏大一点。
在亚瑟王的剑上安排上以一当百的精灵魔法!减少那些莫名奇妙的(伪)爱情故事(实则是银乱偷情大全)!删掉那些重重复复,无关紧要又很无聊的骑士冒险故事!……哦,这个就不用了,反正那些无聊的故事跟无聊的骑士,她也不记得。
不过单是她记得的,就已经很多了,甚至多到有些混乱。
她虽然看过原版将近一千页的《亚瑟王之死》,但同时她也看过后来丁尼生……嗯,也就是写《尤利西斯》的那位诗人……写的《国王叙事诗》(也有人意译为《亚瑟王传奇》),还看过相关的电影、电视剧、舞台剧……
偏偏,这些故事不仅自己里面就有互相矛盾对不上号的情况,这些故事之间也存在着各种相互矛盾对不上号的情况。
一千个说亚瑟王的故事,就有一千个不同的亚瑟王,甚至一千个不同的亚瑟王手下,跟一千个不同的他们的冒险故事……
好处是有足够多的素材。
坏处是整理这些素材,选出里面最符合她心意的最优解这个工作,十分艰巨。
当然,她可以偷懒,随便选定一个版本跟风格,直接写出来。
但人有七罪,其一贪婪。
她什么都想要。
庞大的亚瑟王传说体系,数百年漫长的演绎。
戴安最终决定以《亚瑟王之死》的去繁存精版为大框架,再添加各个版本的亚瑟王传说中的要素,来作为补充。
《亚瑟王之死》描绘了亚瑟王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是一条非常完整的时间线。
但正如之前说过的一样,它的文笔、叙述方式,以及最重要的,人物形象,是铁一般的短板。
而后人的衍生创作,正可以用来补足这些不足之处。
“应该没有穿越者会搞这么麻烦的抄书吧,我真是能给自己找事呢……”戴安自嘲,但却掩饰不了嘴角的笑意。
她很兴奋!
伟大的亚瑟王的传奇!一百五十位圆桌骑士!剑与魔法的世界!
将在她手下诞生!
……
正在戴安陷入一种创造历史的中二感觉里的时候,一件她自己干完后就直接抛到了脑后的事情,在帝都昆德拉,引起了一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风波。
那风波被一位性格跟疯狗一样的贵族少年所得知,这位闲得发慌,一身精力无处发泄的少年人,马上幸灾乐祸地把这件事告诉了他最看重的一位狐朋狗友。
“哈哈,太爽了,伍德伯爵那孙子被气得病倒了!”一头红色短发,外表英俊爽朗的少年,一屁股坐到桌子上,脚下的长靴粗鲁地抵着椅子,乐不可支,口吐芬芳,“操,早就看那老东西不爽了,次次见了老子都恨不得把他揍到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好了,报应来了,戴安公主!干得漂亮!”
他倾诉的对象,是一个跟他一样年纪,气质却全然不同的贵族少年。
此时少年正享用着他的下午茶,他喝茶的动作十分缓慢,整个人懒散地陷在放满了垫子跟枕头的天鹅绒躺椅里,屋内常年点着昂贵的熏香,一种沉郁而奢靡的气味经久不散,仿佛渗入了他的衣衫皮肤,甚至骨髓里面。
少年把倾身向前,把杯子放到眼前的桌子上,缕缕灰白色的发丝散落到眼前,他带着笑意,语气却十分冰冷:“阿道尔·约克,滚到椅子上坐去。”
名叫阿道尔·约克的红发少年冷笑一声:“我不滚怎……”
阿道尔话没说完,忽然身手灵活地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坐好之后,他看了一眼正正地插在他刚才坐着的桌面上的一把极其锋利的匕首,又看着对面灰白色头发的少年,咧嘴一笑:“疯子!”
“我只是希望教会你这只疯狗一点基本的贵族礼仪。”少年笑了笑,端起一杯新茶,优雅地喝了起来,仿佛刚刚把匕首扔出来的人根本不是他一样,“既然你已经学会礼仪了,那就说吧,发生了什么事?”
阿道尔也仿佛刚刚根本没人朝他扔过匕首一样,他嘿嘿一笑,就把今天他奉父亲的命令,被迫去伍德伯爵家讨教关于税法改革的事情,但却在到了那儿后,发现正在装病的伍德伯爵居然真的病了,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话都说不清楚。
伍德伯爵是被气病的,而把他气成这样的人,就是戴安公主,这位本就声名狼藉的公主,昨晚不知道抽了什么,差人送了一封信去骂伍德伯爵。
“哦?”少年略感兴趣地抬了抬眉,“她写了什么?”
“我也想知道。”阿道尔耸耸肩,“那老东西看完信就直接烧了,也不告诉别人信上写了什么,哎,要不我们去找那个戴安公主问问?我也想知道怎么才能够把人气成这样,我把我的老师们给气一遍,就再也不用上那些烦人的课了。”
“如果是这样,约克公爵恐怕会把你杀了。”
阿道尔想起自家那位魁梧而冲动的父亲,打了个冷颤。
而少年,则又喝了一口茶,眯起了眼。
……
所谓写作,就是你在脑子里想到了一个好故事,想了很多,也想得很兴奋,觉得马上就能喷涌而出十万字的时候,开始动笔,才发现这里是问题那里是问题哪哪都是问题的单人纸上运动。
戴安推掉了课,一天十四小时,勤勤恳恳地写了四天,写了能摆满一整个书桌的零碎素材,然后开始写开头的时候,卡壳了。
戴安思索了几个小时,终于顺利度过了一次卡壳,然而没写几百字,又迎来了一次卡壳……
戴安就这么磕磕绊绊地写着,一边等着坎迪斯找到靠谱的书商,也一边等着伍德伯爵那边的回复。
她没有等来这两个当中的任何一个,反而是等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访客。
戴安看着手上侍女送来的拜帖。
“里昂·卡文迪许?”戴安疑惑了几秒,然后把拜帖扔进垃圾桶,“没空!不见!”
说干就干。
第二天,戴安就让侍女拿来叠起来有半人高的纸张,开始了写作。
她并不是什么作家,从来只看过书,没有自己写过任何东西,顶多就是培养了鉴赏水平,至于创作水平,完全为零。
她自认为没有创作方面的才华,她可以去延伸、去演绎、去深度理解一个作品里的东西,但要说她能不能自己构思出这样的作品,她可以肯定地说,起码她喜欢的那些作品,她是一个都写不出来的。
但抄是没问题的。
当然,她不可能记住原著的一字一句,她又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过一次的作品,能模模糊糊记得大概发生过什么事主角叫什么名字就不错了。哪怕是那些看过很多次的,甚至因为演过而背下了全文的,到了现在,也只顶多能复刻个百分之七八十。
可是对她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毕竟这个时代的文学,嗯,应该是说文笔的水平,大部分,真的就是现代的小学生水平。
更何况,她要写的这本书,它的原著本身就没有任何文笔,干巴得不行,两个人决斗,永远是冲撞过去难分难解展现了高超的技艺,女人只有两个形容词,美女跟少女,书里受人尊敬的大魔法师,大概就会伸伸手指给你点个昏睡魔法,而剧情的推进方式,就是一天天的白开水一样的流水帐,就阅读观感来说,说它一声辣眼睛也不过份。
但是它却在那个时代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而在将近六百年之后的现代,也仍然在出版,仍然被改编,几乎全世界的人,无论是看过还是没看过的,都知道它的名字。
亚瑟王!
在现代,大多数人对亚瑟王没什么感觉,因为在超级英雄横行的时代,亚瑟王,是有些老土了。
但超级英雄再火,也无法动摇亚瑟王的地位。
毕竟,有谁能像亚瑟王一样,让后世无数著名的作家学者,如豪尔赫·踢易斯·博尔赫斯,奥斯卡·王尔德,弗吉尼亚·伍尔芙,金庸,木心等等,争相评论?
甚至连马克·吐温,都跑去写了本亚瑟王的同人本,写的是一个美国青年穿越到亚瑟王王朝的故事。
而又有哪个英雄能像亚瑟王一样,让后世无数优秀作品,如《达·芬奇密码》、《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魔戒》等等,都以它为灵感,都向它致敬?
更别说根据亚瑟王的故事衍生出来的各种影视、动漫作品,连游戏,都少不了它的一份,最有名的,当属‘我自己就是一个庞大的系列IP’的《Fate》了。
而这整个亚瑟王系列兴起,把亚瑟王从一些虚无飘渺,没什么人知道,更谈不上有什么影响力的传说里,正式搬到历史的舞台,让那个时代,以及随后各个时代的人,都对亚瑟王这个名字如雷贯耳……
这一切的开始,是在伦敦的一座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在那里,一个叫马洛礼的落难贵族,一个在政治斗争中落败了的中世纪骑士,在这个肮脏简陋、潮湿寒冷的地方,写下了一本书,然后在完稿后没多久,就死在了监狱里。
他死了,可是他也活了下来。随着那本书与书上的名字,一起活了下来!
那本纪录了亚瑟王一生的书,那本成为所有衍生作口不可或缺的蓝本的书!
《亚瑟王之死》!
撇开它白烂的文笔,前后矛盾的故事,跟令人头秃的价值观,混乱的人际关系,中二得不行的情节……等等几十个缺点。戴安觉得,它还是一个值得被记录,被传诵下来的故事的。
毕竟,没有亚瑟王,没有梅林,没有圆桌骑士,没有圣杯,没有石中剑,没有阿瓦隆,没有兰斯洛特,没有……
没有那些有关亚瑟王的传奇故事的世界,是多么无趣!
更何况……
不就是缺点吗?她可以改啊。这个世界又没有亚瑟王传奇,她作为把它创造出来的人,当然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的了。
比如说,把梅林的魔法弄得更强大华丽一点。
比如说,把打斗跟战争场面描写得更宏大一点。
在亚瑟王的剑上安排上以一当百的精灵魔法!减少那些莫名奇妙的(伪)爱情故事(实则是银乱偷情大全)!删掉那些重重复复,无关紧要又很无聊的骑士冒险故事!……哦,这个就不用了,反正那些无聊的故事跟无聊的骑士,她也不记得。
不过单是她记得的,就已经很多了,甚至多到有些混乱。
她虽然看过原版将近一千页的《亚瑟王之死》,但同时她也看过后来丁尼生……嗯,也就是写《尤利西斯》的那位诗人……写的《国王叙事诗》(也有人意译为《亚瑟王传奇》),还看过相关的电影、电视剧、舞台剧……
偏偏,这些故事不仅自己里面就有互相矛盾对不上号的情况,这些故事之间也存在着各种相互矛盾对不上号的情况。
一千个说亚瑟王的故事,就有一千个不同的亚瑟王,甚至一千个不同的亚瑟王手下,跟一千个不同的他们的冒险故事……
好处是有足够多的素材。
坏处是整理这些素材,选出里面最符合她心意的最优解这个工作,十分艰巨。
当然,她可以偷懒,随便选定一个版本跟风格,直接写出来。
但人有七罪,其一贪婪。
她什么都想要。
庞大的亚瑟王传说体系,数百年漫长的演绎。
戴安最终决定以《亚瑟王之死》的去繁存精版为大框架,再添加各个版本的亚瑟王传说中的要素,来作为补充。
《亚瑟王之死》描绘了亚瑟王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是一条非常完整的时间线。
但正如之前说过的一样,它的文笔、叙述方式,以及最重要的,人物形象,是铁一般的短板。
而后人的衍生创作,正可以用来补足这些不足之处。
“应该没有穿越者会搞这么麻烦的抄书吧,我真是能给自己找事呢……”戴安自嘲,但却掩饰不了嘴角的笑意。
她很兴奋!
伟大的亚瑟王的传奇!一百五十位圆桌骑士!剑与魔法的世界!
将在她手下诞生!
……
正在戴安陷入一种创造历史的中二感觉里的时候,一件她自己干完后就直接抛到了脑后的事情,在帝都昆德拉,引起了一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风波。
那风波被一位性格跟疯狗一样的贵族少年所得知,这位闲得发慌,一身精力无处发泄的少年人,马上幸灾乐祸地把这件事告诉了他最看重的一位狐朋狗友。
“哈哈,太爽了,伍德伯爵那孙子被气得病倒了!”一头红色短发,外表英俊爽朗的少年,一屁股坐到桌子上,脚下的长靴粗鲁地抵着椅子,乐不可支,口吐芬芳,“操,早就看那老东西不爽了,次次见了老子都恨不得把他揍到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好了,报应来了,戴安公主!干得漂亮!”
他倾诉的对象,是一个跟他一样年纪,气质却全然不同的贵族少年。
此时少年正享用着他的下午茶,他喝茶的动作十分缓慢,整个人懒散地陷在放满了垫子跟枕头的天鹅绒躺椅里,屋内常年点着昂贵的熏香,一种沉郁而奢靡的气味经久不散,仿佛渗入了他的衣衫皮肤,甚至骨髓里面。
少年把倾身向前,把杯子放到眼前的桌子上,缕缕灰白色的发丝散落到眼前,他带着笑意,语气却十分冰冷:“阿道尔·约克,滚到椅子上坐去。”
名叫阿道尔·约克的红发少年冷笑一声:“我不滚怎……”
阿道尔话没说完,忽然身手灵活地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坐好之后,他看了一眼正正地插在他刚才坐着的桌面上的一把极其锋利的匕首,又看着对面灰白色头发的少年,咧嘴一笑:“疯子!”
“我只是希望教会你这只疯狗一点基本的贵族礼仪。”少年笑了笑,端起一杯新茶,优雅地喝了起来,仿佛刚刚把匕首扔出来的人根本不是他一样,“既然你已经学会礼仪了,那就说吧,发生了什么事?”
阿道尔也仿佛刚刚根本没人朝他扔过匕首一样,他嘿嘿一笑,就把今天他奉父亲的命令,被迫去伍德伯爵家讨教关于税法改革的事情,但却在到了那儿后,发现正在装病的伍德伯爵居然真的病了,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话都说不清楚。
伍德伯爵是被气病的,而把他气成这样的人,就是戴安公主,这位本就声名狼藉的公主,昨晚不知道抽了什么,差人送了一封信去骂伍德伯爵。
“哦?”少年略感兴趣地抬了抬眉,“她写了什么?”
“我也想知道。”阿道尔耸耸肩,“那老东西看完信就直接烧了,也不告诉别人信上写了什么,哎,要不我们去找那个戴安公主问问?我也想知道怎么才能够把人气成这样,我把我的老师们给气一遍,就再也不用上那些烦人的课了。”
“如果是这样,约克公爵恐怕会把你杀了。”
阿道尔想起自家那位魁梧而冲动的父亲,打了个冷颤。
而少年,则又喝了一口茶,眯起了眼。
……
所谓写作,就是你在脑子里想到了一个好故事,想了很多,也想得很兴奋,觉得马上就能喷涌而出十万字的时候,开始动笔,才发现这里是问题那里是问题哪哪都是问题的单人纸上运动。
戴安推掉了课,一天十四小时,勤勤恳恳地写了四天,写了能摆满一整个书桌的零碎素材,然后开始写开头的时候,卡壳了。
戴安思索了几个小时,终于顺利度过了一次卡壳,然而没写几百字,又迎来了一次卡壳……
戴安就这么磕磕绊绊地写着,一边等着坎迪斯找到靠谱的书商,也一边等着伍德伯爵那边的回复。
她没有等来这两个当中的任何一个,反而是等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访客。
戴安看着手上侍女送来的拜帖。
“里昂·卡文迪许?”戴安疑惑了几秒,然后把拜帖扔进垃圾桶,“没空!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