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落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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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是炖好了,沈献溪将汤盛好给余笙,说道:“你身体太虚了。”
余笙坐在椅子上喝汤,觉得“虚”这个词,很是巧妙。
那天考完试吃完饭,刚坐上车,余笙就觉得好像是流鼻涕了,热热的不受控制的从鼻腔中流出来,沈献溪倒是惊到了,让她仰着头,拿着纸巾给她,然后开车就去医院。
流鼻血了,余笙才反应过来。
结果就是身体太弱,没什么大碍。余笙想到备考那一阵子,天天掉头发,吃饭也不规律,不怎么出门,还着凉了。
余笙走出医院的时候,纸巾还塞在鼻子里,看着很是好笑,但是余笙却是笑不出来,她都没敢跟医生说她大姨妈两个月没来了。
余笙想了下,还是应该跟沈献溪说一声搬家的事。
沈献溪倒是想的不一样,问道:“你是嫌我天天叫你早起,想要躲我吗?”漆黑的瞳仁中带着笑意。
余笙撇撇嘴:“才不是。”
她想到季真说的那件事,咬着筷子想了会,冒了一个念头,打算逗一逗沈献溪。
白皙清秀的脸上露出难色,一双眼睛里水光潋滟,余笙小声说道:“献溪,我最近可能会给你添麻烦。”
“怎么?”
“那个……上次签售,大家都知道我长什么样,前几天网上有人拍到我和你的照片,然后因为我的缘故,就连带着对你开始八卦,会让你有些打扰。而且因为我和一个画手太太合作的原因,让读者以为我和她有什么暧昧,这个怎么可能呢,我不喜欢同性的。”她装作很苦恼的样子,“太太只是微博画风比较像是男人,但是直觉告诉我,blackyear就是一个比我大一些的很成熟的女星。”
沈献溪不动声色的吃着菜,默默地听,心里却已经有了数,余笙演技太差,看她不时瞟向自己的小眼神,就知道她是在试探。
“没关系,不算打扰。”沈献溪说道,他指着煲中剩下几乎没动的排骨,“你不吃排骨吗?其实你不用介意在我面前啃排骨,形象这种东西,以后会慢慢没有的。”
余笙:“……”
吃完饭收拾桌子,余笙说她既然坐吃现成的,洗碗必须她来做。洗好的碗放在晾碗架上,余笙听到沈献溪在一边说了句:“不如你搬来和我住吧。”
余笙洗干净手,强作镇定的说道:“不行,那个……”她想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拒绝的理由,然而最后只是说道,“你上次不是说,我们得避嫌吗?”
沈献溪上前帮她摘下围裙,突然从身后环住了她的腰身抱住了她,他将头搁在余笙那骨感分明的肩膀上,低声说道,“现在网上都知道了,还避什么嫌?”
他仿佛是故意的,贴着余笙烧红的耳朵说着这话,气息绕在余笙耳边脖颈间,让她无处可躲。
沈献溪察觉到余笙身体的僵硬,而后站直身体,替她捏了捏肩,语气多了些无奈和温柔:“你不用这么紧张,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不搬家,住在隔壁每月付房租,和跟我一起住其实没什么区别。”
而余笙此刻脑子里想的不是这一档子事,她想到了电影《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里,奥利佛一开始试探艾里奥的时候,艾里奥的身体很僵硬,奥利佛就给他捏肩放松……难不成其实沈献溪是在试探她能不能接受更深的接触?
能!当然能!余笙光是这样想,立马就不假思索的回身抱住了沈献溪,算是给一个回应。
沈献溪低下头,看到余笙的睫毛微微颤抖,如同他此刻的内心。
怀中的软香玉体有着淡淡的薰衣草香,沈献溪嗅着余笙的发香,一时间心里又坚定了下来。
原来心动一直都有,只是在某一个时刻会蹿到最高点,让他确确实实的知晓。
一开始的交往,原是他知道对自己对余笙有好感,也知道余笙喜欢他,那天去签售会见到她眼里的欢喜,他想着原来一个人高兴,他也会心情变得很好,于是没有想过以后,只想着在那一天,问问她愿不愿意试着交往。
交往以后有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怕太冷淡会让余笙伤心,怕太热情会吓到她让她更加不安,好在慢慢的余笙适应了角色的转变,也变得更加主动。
也是这一刻,才知晓的,他喜欢她,不是白月光也不是朱砂痣,而是心头血的那种喜欢。
元旦的时候,余笙还是决定搬家了,这件事多亏了季真,她那边合租的一个朋友要离开海城了,最后空出来的房间正好给了余笙。本来余笙问季真要不要干脆搬回来,但是一是因为季真那里上班更近,二是因为租金低很多,余笙摇摆不定时,季真又语重心长的说了句:“我知道你舍不得沈老师,但是余笙啊,跟你说情侣之间恰恰需要距离,你们交往以后还门对门,就没什么约会的惊喜了,这是真的,我和乔子甫就是这么耗干的。”
余笙想说沈献溪不一样,但是她没有谈恋爱的经验,说这种话也就只是沉浸在恋爱里的自信罢了。
最后还是决定搬到季真那边,其实离沈献溪这边也很近,还是很方便的。
搬家的时候沈献溪一早就帮余笙收拾起来了,余笙打着哈欠看着沈献溪将纸箱封好又提前打电话叫了搬家公司,余笙慵懒的坐在沙发上笑了笑:“收拾的这么快,等不及我走啊?”
沈献溪弯腰将她的水杯拧紧收进她的书包里,说道:“快点搬过去收拾好了,我想送你个礼物作为元旦礼物。”
余笙靠在沙发上,虽说洗漱完了可还是没醒过神,昨天晚上熬夜看了本小说,巨大的黑眼圈暴露了睡眠不足,本来昏昏欲睡了,结果听到沈献溪这句话又像是打了鸡血,立马坐直身体,期待的说道:“那还等什么啊,赶紧搬赶紧搬!”
沈献溪忍俊不禁,拉住她的手坐在她身边,屋子里有些阴冷,余笙光着脚没穿袜子,冰凉的像是从冰窖里拿出来一样,沈献溪将她的脚放在膝盖上用手捂着,余笙先是觉得痒,习惯了后又觉得暖和的不舍得抽出来。
沈献溪的眼睛看着余笙,用沉稳的声音宣布了一个消息:“我明天的航班,去一趟伦敦,你不用来送我,照顾好你自己就行。”
余笙愣愣的,也不是什么生死离别,但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毕竟刚考完试没多久,正好沈献溪他的课都结束了,想着好好两个人腻歪腻歪的,结果他就要出国了。
他认真的在用手给余笙暖脚,突然发现余笙的脚趾头圆润的可爱,脚也不大,小巧得很。
余笙见着他这么盯着看,有些不好意思了,缩回脚,用长裙盖住蹲坐在沙发一角。
这一天天气很阴沉,屋内灯只开了一盏,光线有些暗,沙发因为不大,两个人距离其实伸手就能触碰到,两相对视,气氛便有些暧昧了。
沈献溪倾身而下,突然靠近的脸庞,让她不知所措,或者说是期待着也惶恐着。
他吐出的气息她都可以闻到,是薄荷的清香,还有专属于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余笙……”他的声音低沉性感,带着侵略的意味,素来清冷如他,此刻却变为了蓝色火焰,带着热度而来。
“嗯……”她小声应着,低垂着眸,视线放在沈献溪凸出的喉结。
“你还记得你给我打的第一个电话吗?”
余笙想了想,她第一次打电话其实是离开家乡的前一晚,坐在屋子里百般压抑,于是拨了梦境中记下的号码,没想到是他。
只是这件事她一直没有跟沈献溪说过,他怕沈献溪以为她早有预谋接近他,或是觉得她精神有问题。
但要是说起来在那之后给沈献溪打的第一通电话……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沈献溪唇角微微勾起,道:“你说你只是随便拨的号码,我想这个诈骗的怎么胆子这么小,我有那么可怕吗,都吓哭了,是业绩不好吗?你之后却问我天气怎样,问我晚饭吃了什么,我就想这个女生可能遇到难过的事了。”
“你怎么知道那个打电话的就是我?”
“不告诉你。”沈献溪轻笑,这个可不能说给余笙。
其实是那次余笙和麦甜甜在教室里起了争执,余笙事后声音带了哭腔,和那次电话中悲伤着的女声一样,为了确认这一点,沈献溪回家以后找到那个女生的电话号码,而后发现是余笙注册微信用的那个电话号码。
他才不能告诉余笙是从哭音知道的,否则余笙以后难过了哭鼻子都会背着他了,更不容易让他知道。
余笙伸出手搂住沈献溪的脖子,抬眼直视他,笑道:“沈老师,我来海城遇到你,是我二十三年的人生中做的最最最正确的事情,也是最幸运的事。”
她说完,沈献溪便吻住了她,双唇相触的时候,余笙觉得浑身发热,心跳的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沈献溪的手捧着她的脑袋,唇上力度轻柔,只是吮吸着她的唇瓣,待到余笙懵懂且放松的张开嘴,便探索了进去,惹得余笙身体微微颤抖着。
阳台没关严实,冷飕飕的风顺着缝溜进来,两个人也完全感受不到,只愿融化在炙热的怀抱中。
总算是炖好了,沈献溪将汤盛好给余笙,说道:“你身体太虚了。”
余笙坐在椅子上喝汤,觉得“虚”这个词,很是巧妙。
那天考完试吃完饭,刚坐上车,余笙就觉得好像是流鼻涕了,热热的不受控制的从鼻腔中流出来,沈献溪倒是惊到了,让她仰着头,拿着纸巾给她,然后开车就去医院。
流鼻血了,余笙才反应过来。
结果就是身体太弱,没什么大碍。余笙想到备考那一阵子,天天掉头发,吃饭也不规律,不怎么出门,还着凉了。
余笙走出医院的时候,纸巾还塞在鼻子里,看着很是好笑,但是余笙却是笑不出来,她都没敢跟医生说她大姨妈两个月没来了。
余笙想了下,还是应该跟沈献溪说一声搬家的事。
沈献溪倒是想的不一样,问道:“你是嫌我天天叫你早起,想要躲我吗?”漆黑的瞳仁中带着笑意。
余笙撇撇嘴:“才不是。”
她想到季真说的那件事,咬着筷子想了会,冒了一个念头,打算逗一逗沈献溪。
白皙清秀的脸上露出难色,一双眼睛里水光潋滟,余笙小声说道:“献溪,我最近可能会给你添麻烦。”
“怎么?”
“那个……上次签售,大家都知道我长什么样,前几天网上有人拍到我和你的照片,然后因为我的缘故,就连带着对你开始八卦,会让你有些打扰。而且因为我和一个画手太太合作的原因,让读者以为我和她有什么暧昧,这个怎么可能呢,我不喜欢同性的。”她装作很苦恼的样子,“太太只是微博画风比较像是男人,但是直觉告诉我,blackyear就是一个比我大一些的很成熟的女星。”
沈献溪不动声色的吃着菜,默默地听,心里却已经有了数,余笙演技太差,看她不时瞟向自己的小眼神,就知道她是在试探。
“没关系,不算打扰。”沈献溪说道,他指着煲中剩下几乎没动的排骨,“你不吃排骨吗?其实你不用介意在我面前啃排骨,形象这种东西,以后会慢慢没有的。”
余笙:“……”
吃完饭收拾桌子,余笙说她既然坐吃现成的,洗碗必须她来做。洗好的碗放在晾碗架上,余笙听到沈献溪在一边说了句:“不如你搬来和我住吧。”
余笙洗干净手,强作镇定的说道:“不行,那个……”她想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拒绝的理由,然而最后只是说道,“你上次不是说,我们得避嫌吗?”
沈献溪上前帮她摘下围裙,突然从身后环住了她的腰身抱住了她,他将头搁在余笙那骨感分明的肩膀上,低声说道,“现在网上都知道了,还避什么嫌?”
他仿佛是故意的,贴着余笙烧红的耳朵说着这话,气息绕在余笙耳边脖颈间,让她无处可躲。
沈献溪察觉到余笙身体的僵硬,而后站直身体,替她捏了捏肩,语气多了些无奈和温柔:“你不用这么紧张,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不搬家,住在隔壁每月付房租,和跟我一起住其实没什么区别。”
而余笙此刻脑子里想的不是这一档子事,她想到了电影《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里,奥利佛一开始试探艾里奥的时候,艾里奥的身体很僵硬,奥利佛就给他捏肩放松……难不成其实沈献溪是在试探她能不能接受更深的接触?
能!当然能!余笙光是这样想,立马就不假思索的回身抱住了沈献溪,算是给一个回应。
沈献溪低下头,看到余笙的睫毛微微颤抖,如同他此刻的内心。
怀中的软香玉体有着淡淡的薰衣草香,沈献溪嗅着余笙的发香,一时间心里又坚定了下来。
原来心动一直都有,只是在某一个时刻会蹿到最高点,让他确确实实的知晓。
一开始的交往,原是他知道对自己对余笙有好感,也知道余笙喜欢他,那天去签售会见到她眼里的欢喜,他想着原来一个人高兴,他也会心情变得很好,于是没有想过以后,只想着在那一天,问问她愿不愿意试着交往。
交往以后有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怕太冷淡会让余笙伤心,怕太热情会吓到她让她更加不安,好在慢慢的余笙适应了角色的转变,也变得更加主动。
也是这一刻,才知晓的,他喜欢她,不是白月光也不是朱砂痣,而是心头血的那种喜欢。
元旦的时候,余笙还是决定搬家了,这件事多亏了季真,她那边合租的一个朋友要离开海城了,最后空出来的房间正好给了余笙。本来余笙问季真要不要干脆搬回来,但是一是因为季真那里上班更近,二是因为租金低很多,余笙摇摆不定时,季真又语重心长的说了句:“我知道你舍不得沈老师,但是余笙啊,跟你说情侣之间恰恰需要距离,你们交往以后还门对门,就没什么约会的惊喜了,这是真的,我和乔子甫就是这么耗干的。”
余笙想说沈献溪不一样,但是她没有谈恋爱的经验,说这种话也就只是沉浸在恋爱里的自信罢了。
最后还是决定搬到季真那边,其实离沈献溪这边也很近,还是很方便的。
搬家的时候沈献溪一早就帮余笙收拾起来了,余笙打着哈欠看着沈献溪将纸箱封好又提前打电话叫了搬家公司,余笙慵懒的坐在沙发上笑了笑:“收拾的这么快,等不及我走啊?”
沈献溪弯腰将她的水杯拧紧收进她的书包里,说道:“快点搬过去收拾好了,我想送你个礼物作为元旦礼物。”
余笙靠在沙发上,虽说洗漱完了可还是没醒过神,昨天晚上熬夜看了本小说,巨大的黑眼圈暴露了睡眠不足,本来昏昏欲睡了,结果听到沈献溪这句话又像是打了鸡血,立马坐直身体,期待的说道:“那还等什么啊,赶紧搬赶紧搬!”
沈献溪忍俊不禁,拉住她的手坐在她身边,屋子里有些阴冷,余笙光着脚没穿袜子,冰凉的像是从冰窖里拿出来一样,沈献溪将她的脚放在膝盖上用手捂着,余笙先是觉得痒,习惯了后又觉得暖和的不舍得抽出来。
沈献溪的眼睛看着余笙,用沉稳的声音宣布了一个消息:“我明天的航班,去一趟伦敦,你不用来送我,照顾好你自己就行。”
余笙愣愣的,也不是什么生死离别,但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毕竟刚考完试没多久,正好沈献溪他的课都结束了,想着好好两个人腻歪腻歪的,结果他就要出国了。
他认真的在用手给余笙暖脚,突然发现余笙的脚趾头圆润的可爱,脚也不大,小巧得很。
余笙见着他这么盯着看,有些不好意思了,缩回脚,用长裙盖住蹲坐在沙发一角。
这一天天气很阴沉,屋内灯只开了一盏,光线有些暗,沙发因为不大,两个人距离其实伸手就能触碰到,两相对视,气氛便有些暧昧了。
沈献溪倾身而下,突然靠近的脸庞,让她不知所措,或者说是期待着也惶恐着。
他吐出的气息她都可以闻到,是薄荷的清香,还有专属于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余笙……”他的声音低沉性感,带着侵略的意味,素来清冷如他,此刻却变为了蓝色火焰,带着热度而来。
“嗯……”她小声应着,低垂着眸,视线放在沈献溪凸出的喉结。
“你还记得你给我打的第一个电话吗?”
余笙想了想,她第一次打电话其实是离开家乡的前一晚,坐在屋子里百般压抑,于是拨了梦境中记下的号码,没想到是他。
只是这件事她一直没有跟沈献溪说过,他怕沈献溪以为她早有预谋接近他,或是觉得她精神有问题。
但要是说起来在那之后给沈献溪打的第一通电话……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沈献溪唇角微微勾起,道:“你说你只是随便拨的号码,我想这个诈骗的怎么胆子这么小,我有那么可怕吗,都吓哭了,是业绩不好吗?你之后却问我天气怎样,问我晚饭吃了什么,我就想这个女生可能遇到难过的事了。”
“你怎么知道那个打电话的就是我?”
“不告诉你。”沈献溪轻笑,这个可不能说给余笙。
其实是那次余笙和麦甜甜在教室里起了争执,余笙事后声音带了哭腔,和那次电话中悲伤着的女声一样,为了确认这一点,沈献溪回家以后找到那个女生的电话号码,而后发现是余笙注册微信用的那个电话号码。
他才不能告诉余笙是从哭音知道的,否则余笙以后难过了哭鼻子都会背着他了,更不容易让他知道。
余笙伸出手搂住沈献溪的脖子,抬眼直视他,笑道:“沈老师,我来海城遇到你,是我二十三年的人生中做的最最最正确的事情,也是最幸运的事。”
她说完,沈献溪便吻住了她,双唇相触的时候,余笙觉得浑身发热,心跳的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沈献溪的手捧着她的脑袋,唇上力度轻柔,只是吮吸着她的唇瓣,待到余笙懵懂且放松的张开嘴,便探索了进去,惹得余笙身体微微颤抖着。
阳台没关严实,冷飕飕的风顺着缝溜进来,两个人也完全感受不到,只愿融化在炙热的怀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