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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林恩:无知的人竟是我自己?

作者:纯洁小天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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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的南部,乔伊斯伯爵领内。

    那些欢欣鼓舞,期待着里克曼大公凯旋的富商与小贵族们,万万没有想到在他们的眼里必然会被大军碾碎的雷德尔,隔天就带着一大帮人又杀了回来。

    这一次,雷德尔可没有留手的意思,该抄家的抄家,该肃清的肃清,经过了几天的折腾后,才算是真正的占领了整片领地。

    而后接收各个城镇与村庄的行动也很是顺利,当地贵族的私军和抵抗的力量,往往在几轮燧发枪的射击下便会失去抵抗的能力。

    在【哈德拉塔】王国,贵族间的领土索求与兼并战争并不罕见,以往伯爵领内也经历过几次战乱。

    不管是哪一家的军队,一旦攻入领地,士兵们总是免不了进行一番烧杀抢掠,有时候要比土匪更加凶狠。

    所以贫民们都是紧闭门户,甚至弃家逃难……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一群手里拿着奇怪长棍,一行人却是个例外,在洗劫了那些拥兵反抗的贵族后,非但不向他们讨要任何东西,甚至还打算给他们分发食物、银币和土地……

    这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

    不过也有不少人坚持认为这都是对方蛊惑自己的手段,为的就是将所有人骗到广场上,然后再对他们进行屠戮。

    谣言在几天之后就被打破了,因为那些大着胆子领取了钱财与食物的贫民们,依旧是活的好好的,对于拿着钱粮准备离开村镇的人,那群卫兵也没有任何阻拦的意思。

    所有人这才意识到,这或许并不是骗局……

    难不成是他们虔诚的祈祷感动了伟大的星辰之主【艾拉】,所以派下了神的使者,准备将人间建成天国?

    无数谣言在领地里传播,在经过了几天的相处与交流后,伯爵领内的贫民与矿奴们也逐渐了解到,这些拿着奇怪长棍,能够运用火焰之力的火枪队们,并非来自于天界,也不是什么神的使者。

    而是来自于巫师之地,一个没有国王和贵族,纯粹由巫师统治的圣地……

    巫师在塞卡斯帝国内无疑是邪恶的象征。

    传闻,这些崇拜邪神,受到了魔鬼蛊惑的堕落者会拐走孩童,挖掘坟墓,散播病痛与瘟疫,诅咒他们所憎恨的人,是一切罪恶的集合体。

    作为火枪队一员的老约克面对着这些愚民的胡言乱语,不住的嗤笑道。“你怎么不用脑子好好想想,魔鬼的信徒会给你们分发食物,财富以及土地吗?”

    “而教会和贵族们又为你们做了什么?这些人只会让伱们一天到晚待在土地和矿洞里,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然后赏给你们几块难啃的黑面包……说到底,谁才是魔鬼的信徒?”

    在场的贫民们,顿时都被问住了,如果没有几天前的诉苦大会,他们只会认为这一切都是神明对自己的考验,是为了日后能够进入神国享受荣光,而不堕落地狱。

    而那些贵族老爷们高高在上,是因为他们被神选中,赐予高贵的血脉,是神的恩宠,准许他们作为人间大地的管理者。

    “在依耶塔就不一样了!”老约克得意洋洋的说着,看着这些低头沉默的贫民们,心中涌起了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那里没有贵族也没有教会,大部分人都在工坊里工作,每个人都能吃上可口的面包和驼肉……”

    老约克滔滔不绝的说着依耶塔的神奇之处,那些工坊里的工人们,能将地上沙子做成精美的玻璃器皿,将木头制作成比羊皮纸白皙、好用数百倍的纸页,而且巫师大人们只要挥一挥手,泥土就会主动垒起来,很快便盖好一栋房子……

    “那你们要干农活吗?粮食又从哪里来?”一位贫民忍不住的高声询问道。

    “要,只是我们和你们不同,那些炼金师大人们研究出了一种可以自动耕地的机器……只要一个人用一个小时能够耕出长宽两公里的土地。”老约克很是确信的说道,虽然这个机器他也没有见过,但他弟弟的侄子却是有幸成为了第一批实验这种机器的人。

    在场的众人面面相觑,觉得老约克一定是在吹牛,别说是一个人了,十个人就算累死也很难干完这么多活,但又对于老约克说的那些新奇景象十分的感兴趣。

    此起彼伏的质疑声,让老约克撇了撇嘴,巫师之地外果然是蛮荒地带,一点见识都没有……

    “不管你们相不相信,这都是事实!”老约克,顿了顿后,又宣布了一则无比重要的消息。“另外,今天晚上,林恩大人说要在领地里开展一个实验,能让夜晚变得像白天那么亮!”

    一众贫民们先是困惑这个林恩大人是谁,而后才讨论了起来,难不成是弄一个非常非常大的篝火……总不至于是把太阳摘下来吧?

    对于巫师的实验,他们想到的都是阴深、诡异的,让骸骨复苏又或是在地上绘制稀奇古怪的,召唤魔鬼的图案。

    鉴于这一点,晚上的时候大部分人都选择了闭门不出,可感到好奇的人同样不少,伯爵领内的一处空地上,很快就围满了人,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着位于中央的林恩等人。

    在火把提供的光亮下可以看见一大堆稀奇古怪,他们前所未见的炼金仪器。

    为了这次实验,林恩可是将最新型的发电机都给弄了出来,用细细的铜丝连接着一个做工十分简易的灯泡!

    既然有了电,那相关的电器科技,当然不能不点出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无疑就是电灯了!

    林恩找遍了整个巫师之地都没有找到钨矿,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代替的东西。

    钨之所以能够作为灯丝的最佳材料,第一是因为熔点高,灯丝发光时的温度高达2000多摄氏度,在这样的温度下,一般的金属都已经融化了,而钨的熔点是3400摄氏度左右。

    第二就是电阻较大,导电性差,在相等通电时间的情况下,钨相较其他金属产生的热量较多。

    最后就是化学性质稳定,抗氧化能力强,这使得灯泡的寿命很长,制作精良的话用上几十年也不成问题。

    能满足这些条件,又便宜量大的金属可不多,为此林恩可是头疼了许久,直到菲利普提醒他,可以试一试火狮的毛发……

    听到这个提议的时候,林恩的表情无比的古怪,用生物的毛发当做灯丝的材料,这不是搞笑吗?

    然而实验过后,林恩顿时汗颜,无知的人竟是他自己,魔法生物的奇特超乎他的想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