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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她喜欢他在家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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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南晨,为了一个欢笙这样,你最后……一定会后悔!”简君愤然转身,见到不远处的欢笙,他短暂一僵,随即,便笑了,嘲讽味太浓。

    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欢笙分明听到他说:“欢笙,你永远都无法想象,安琪为姜南晨付出了什么!”

    “……”

    欢笙低下头,眼睫毛落下的阴影一片灰暗,突然,她跑到了姜南晨面前,抱住了他。

    她说:“所有人离开你,我都会在你身边的。”

    姜南晨托起她,让她坐在他的腿上,他才慢慢的开口:“还不是因为你,所有人才会离开我。不过,有了你,那些“所有人”,就变得一点也不重要。”

    “你是重色轻友的鼻祖吗?”靠在他温暖的胸口,欢笙脸蛋发热。

    “如果我是,他简君也是。”姜南晨黑眸淡淡,“我们三人,算是青梅竹马,如今,他为了一个安琪,与我们两个决裂,他……”

    “他爱安琪,对不对?”欢笙接话说,颇有些苦笑的意味,“所以他希望安琪能和她爱的人在一起,也就是你,所以,我这个青梅……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里。”

    原来自以为很重要的感情,可能都不存在别人的心里。

    “唉。”欢笙缓缓地叹了口气,这感觉……真的不好受。

    姜南晨和简君真是好兄弟,同样都可以为了爱,放弃一切,什么友情什么亲情……在爱面前,他们变得非常暖和,在爱以外,他们对待什么都冷峻无比!

    这种近乎偏执的个性,让人可以想象,被他们爱上的女人,有多幸福。

    姜南晨抚了抚她的脸,她依赖的去蹭他的大掌。她知道,这是他的安慰。

    原来有些时候,他们也可以,不必说。就懂彼此。

    第二天一早。

    欢笙醒的异常早,她揉着太阳穴,懵懂的赖进身边男人的怀抱……

    一种眷念,自心底而生。

    欢笙的眼眸逐渐清明起来,她慢慢的撑起身子。低头看姜南晨熟睡的样子,像个孩子。

    在他的唇上亲吻了一下,欢笙眉眼弯弯,用充满爱意的目光,无声的凝望着男人……

    姜南晨,其实我们不必蹉跎五年的。

    但爱因为有遗憾,才显得更加可贵,更加让人珍惜啊!

    我们……不会分开了,对吗?

    一旦开始就要永恒,这是欢笙。

    不会轻易结束。虽然不知永远有多远,但一直在努力奔赴,这是姜南晨。

    ……

    “别人都说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我说盛装出席只为遇到你,凭什么一谈起感情就和揪心牵扯在一起?我偏要我的爱情,告别一切悲伤。”

    “悲伤是因为没爱对人,或者是爱他的方式不对,我会爱对人,我会正确的去爱一个人,我会的。”

    在姜南晨还没睡醒的时候。她在博客上留下了这番话,神色辗转间,已经移动鼠标,打开了“酔恒”的博客。

    最新的更新是:

    “故作坚强。那是没有福气的表现,若有福气,不必故作坚强,有人会小心翼翼的呵护你的脆弱。

    我想,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福气的人……因为,你遇到了我。

    你的福气。让我都嫉妒你。”

    欢笙看完,不禁发出一声感叹,还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个男人比她身边的这位,还会说话呢。

    她想,这个“酔恒”,一定有一个心尖人吧。

    犹豫了一下,她鼓足勇气,在这番话下评价了一句:“你为什么要叫酔恒,你是最狠的人吗?还是,沉醉于永恒?”

    姜南晨缓缓的睁开眼,他一眼看到那个女人半坐在床上,沉静着面容,玩着笔记本,轻轻坐起身,看到了熟悉的博客页面,不由得,剑眉微挑。

    从背后抱住她,嗓音慵懒:“在干什么?”

    欢笙头也没回的说:“你醒了?我在关注一个人。”

    “谁?”姜南晨不动声色的问。

    “这个博名叫做“酔恒”的人,总觉得,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想了解一下。你知道的,我非常喜欢和有故事的人打交道。”

    姜南晨哦了一声:“起这种雄性十足的名字,是男人?”

    欢笙想了想,回道:“是吧。他最新更新的博客说,在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一个人的脆弱,那么,那个人肯定是个女生了。总不能女生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男生的脆弱吧?岂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

    姜南晨笑,骤然,眸底一沉:“那你对一个男人,那么有兴趣?”

    欢笙闻言,撇嘴嘟囔道:“你不会是在吃醋吧……”

    姜南晨默了一下:“不是。”

    “……”你信吗?

    啪,合上笔记本,转过身赖在他的怀里,欢笙嘴角一咧:“不要不好意思承认了,吃醋也不丢脸的。我对他就是有兴趣啊,特别特别的有兴趣,你……吃醋吧!!!”

    姜南晨:“……”

    多可笑,他刚竟然真的吃起了……自己的醋。

    连自己的醋都吃,这种傻事怎么能让这个女人知道,她还不得窃喜死。

    推开她,姜南晨冷着脸掀开了被子,抽离。

    他阴晴不定。欢笙埋怨的看着他,这阵子被宠的越发娇惯起来,转了转黑晶晶的眼珠子,从床上跪坐起来,展臂。

    姜南晨穿好衣服,幽幽的凝着她:“嗯?”

    她嘻嘻笑,眉宇里再没了一丝忧伤:“要抱——”

    轻轻隔着门缝,看里面的依依,见自己的妈咪这样,眨了眨眼,然后,猛地冲了进去,就抱住了姜南晨的大腿,她转头对惊了一跳的欢笙说,“妈妈,不给你抱爸爸。”

    “……”欢笙。

    姜南晨面无表情的抱起了依依。他往门外走,一边低低的说:“为什么不准妈妈抱爸爸?”

    “因为妈妈不给依依吃辣条。”

    “……”

    欢笙郁闷了,姜南晨黑线了,依依咬着手指哼唧了一声:“妈妈今天一定要给我吃辣条。不然不给妈妈抱爸爸。”

    “姜、依、依,你、够、了——!!!!!!!”

    一声怒吼,刺破云霄,震了建筑。

    啪——

    刚咆哮完毕,房门就被姜南晨给关上了。扔下欢笙一个在房间里,她委屈的闭了闭眼,难得撒娇,居然一个漠然,一个破坏。

    现在这漠然的加破坏的,变本加厉,直接把她甩了……

    撒娇撒得如此失败的,也是除了她,没谁了……

    起身,她穿好衣服。洗漱完毕,走出了房间,看到客厅里这对父女各自坐在一边,男人在看报纸,女孩儿在低头画画,扬唇,好温馨的感觉。

    不管他们怎么让她心塞,但是,只要他们在,她就觉得。什么都可以原谅,这一天都美好起来了。

    “欢笙小姐,刚热好的牛奶,喝吧。”

    “谢谢。”

    欢笙对管家微笑着。接过了他手中的杯子,走过去却是放在了依依的面前,只是,还没开口,就听到依依说:“管家伯伯在我一起床的时候就给我喝了,妈妈。你自己喝吧。”

    “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没喝呢。”欢笙又重新拿了回来,她刚放到嘴边,注意到了那边的男人。

    她又走过去,“要不要喝?”

    也许爱,就是这样,即使知道他们什么都不缺,还是想要把最好的留给他们。时刻的关注。照顾,生怕忽略了谁。

    姜南晨接过,让她坐在他身边。

    欢笙看着他喝了一口,心里觉得开心死了,比自己喝还开心。

    沿着他抿过的杯沿,她的唇落下,也跟着喝了一口,靠在他的肩膀上,她轻轻的说:“如果一直都能这样就好了。”

    “嗯。”姜南晨放下报纸,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她要的,他都会努力给。

    他现在在等一个时机,让她正式成为他的,姜太太。

    他在她耳边低沉的说:“依依很好骗,我对她说,如果以后她再吃辣条,我就不会再抱她哪怕一下,当即,她就跟我保证,再也不吃辣条了,嗯,你说,这一点,是不是特别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也很好骗咯?”

    “你说呢?”

    “……我说我一点也不好骗!”

    “呵呵。”

    这对无良人,就在自己的女儿面前咬起耳朵,说起悄悄话来了,幸好,人家依依还什么都不懂!

    不然,分分钟带坏儿童有木有!

    不过有了孩子,恩爱,的确有了束缚。

    “今天晚上我会晚点回来,有个商宴。”姜南晨亲吻着她的额,对她汇报自己的行踪。

    而欢笙靠在他怀里,却是在问:“你的女伴是谁?”

    “欢笙,信我。”

    她慌忙抬起头,一眼撞进他幽深的黑眸里,当即,心好像也安了下来,她不再问,而是狠狠的点了点头,笑着吐出三个字:“我信你。”

    姜南晨,深深的看着欢笙脸上的笑容。

    欢笙静静的回望着他,“少喝点酒。”

    “嗯。”他把她按在自己的胸口,嗓音暗哑:“……等我回来。”

    “好。”

    像一个妻子一样,她站在门口,目送他坐上车,离开这里。

    忍了忍,皱着眉头,她的眼眶还是湿了。叹息的低下头,怎么只是不舍得一个人就那么难过……

    然而,就在姜南晨走不久,欢笙接到了欢宥的电话。

    欢宥说:“姐,你离开家有五年了,乐不思蜀了?这就快要过年,不想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吗?唔,我要让南晨哥还我姐姐!他要是不把你还给我,我就在爸妈面前真相大白!”

    “你敢。”欢笙笑。“正好今晚南晨有事不在家,我回家看看。”

    “别今晚了,言归正传,姐,我打电话给你,是想让你今晚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南城明家举行的,他家的小公主过二十二岁小生日。”

    欢笙说:“你还缺女伴?”

    欢宥在商界,是一个多变的人,外界对他的评价是:时而是一个伪文艺青年,时而是一个看似装傻实则腹黑的狐狸,时而……又冷漠狠戾的像是另一个人。

    他的外表,看起来却阳光又单纯,整个帅气两字了得,所以,他的女人缘是不低的。

    所以,他还缺女伴吗?

    “姐,我就要你做我的女伴!”霸道的撒娇让当姐姐的,还能怎么办呢?

    欢笙无奈,声音带着俏皮的宠爱:“好,今天晚上就瞒着南晨,出来抛头露脸一次。”

    “……”

    另一边,欢宥挂断了电话,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楼下那些密密麻麻的人群,嘴角微扬,心情不错的样子。

    趴在他脚下的泰迪犬缓缓从睡梦中醒来,它嗡嗡了两声,对着欢宥,尾巴摇个不停。

    欢宥弯下腰,把它抱在了怀里,笑:“欢欢,你本来是南晨哥送给我姐姐的,可是他们似乎太忙了,最后你倒是成了我的宠物,我成了你真的主人,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对不对?”

    “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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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光潋滟下,到场人无一不衣装华丽,欢笙揽着欢宥的肩膀,慢慢走进,一场轰动在所难免。

    不久,所有人刚刚驱散开来的目光又迅速聚集在门口。

    包括欢笙和欢宥。

    门口,姜南晨身着白色西装,黑眸轻描淡写的扫遍全场,他单手揣着裤袋,带着郑甜走了进来,气场最强大的王子,不是说他,又是说谁呢。

    欢笙眼神复杂。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样一个闪耀的他,她喜欢他在家里的样子。

    低下头,听到欢宥说:“没想到,南晨哥参加的居然也是明家的宴会。”

    她咬唇:“明明就是人家小公主过生日的生日聚会,他在我面前却说是商业宴会,是商宴,欢宥,你姐姐我是不是真的很好骗啊?我居然信了。”

    欢宥挑眉:“姐,你的确很好骗。”

    “……”

    ……

    郑甜注意到不远处的欢笙,余光不屑一闪,随即便自动掠过,她对身边的男人温柔的笑道:“明老,看似是在为他家的小公主过生日,其实,还不是要从那么多的精锐人士里找出一个女婿。南晨,幸好他明家知道你是惹不起、高攀不起的,我倒是放下心了。”

    姜南晨本可以不来,但明老亲自上门邀请,面子,还是要给的,他来撑撑场面,赚个人情,也无所谓。

    没有等到姜南晨的理睬,郑甜心里一揪。

    无视有时候比语言,还要伤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