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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壮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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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灯结彩迎国庆。曾几何时,十一长假这个称呼,竟然取代了国庆节这个延续了许多年的敬称,整的好像放假比建国还重要似的。

    对于有一些年岁了的老人来说,当然十一有着更丰富的正治含义,但对于朝九晚五的年轻人来说,十一长假的意义,更多的还是长假这两个字。

    放假了,可以放放松,暂时告别往日的辛劳。游山玩水者有之,沉迷游戏者有之,趴在被窝里呼呼地睡大觉的有之,双城恋的人们和男朋友女朋友一起开房嘿咻的有之。男男有之,女女有之,男男女女也有之。……不过这个,平时便随时可以享受生活乐趣的萧小天不屑为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和萧小天的可以随时嘿咻相比,潘彦森这两日混的就比较惨了。经过一番缜密的策划之后,程春娜彻底明白了那个自己认为可以依靠的人的真实面目,愤然与之分手,萧小天这边也得知了冷库的新任小领导丁辰竟然是打入我军内部的奸细,刘莉找了个借口把丁辰的职务拿了下来,随即在萧小天的授意下一阵风言风语传出,药品营销公司内部员工都在议论,原来程蝶衣已经离世,毁在这个丁辰的手中。

    随后药品库那边便传来消息,丁辰借工作之便提取了一些严格管控的毒性药品。

    丁辰不但失去了工作,还面临故意杀人的指控。

    真他妈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丁辰一瞬间从楼顶滑落谷底,人生陷入惨淡的低谷期。

    这对于萧小天和刘莉来说,是能算一个不大不小的插曲。不过对于潘彦森来说,却是俘获一个美女芳心的大好机会。

    然而没有人会考虑这对于程春娜来说,究竟是怎么样的重大事件。

    过小帅隔着半透明的玻璃窗,看着静静的坐在屋里一动不动的程春娜,不由得摇头道:“不吃东西或许还行,不喝水这怎么能行?给她多送点水去,让她多喝水。”

    “是。”一个跟班的应了一声,去准备过小帅吩咐的事情。

    喝水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得需要大佬关照着,这女的简直就是帝王一般的享受,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跟班的小声嘟囔了两句,恨不得把自己的妹妹送来当金丝雀。

    他这是不知道屋子里的女人是被谁送来的,如果知道的话,打死他也不会这么想了。

    金丝雀的悲哀,不是男人可以体会的了的。

    至少不是公鸭嗓小妹那种类型之外的男人能体会了的。

    “女人长得漂亮,可惜他妈的只能看看摸摸。”潘彦森端着一碗黑乎乎的物事,咕咚喝了一大口道。“真他奶奶的苦,没有酒好喝。”

    潘彦森直了直脖子,勉强把那一碗中药汤喝完,期间被噎着两次,有一次差点把喝下去的中药汤全呕吐出来,恶心了一阵。还好事先准备了两块糖,含在嘴里化开,总算勉强压制下去了。

    “良药苦口。我说什么来着,叫你平时多喝水,你就是不听。”过小帅手中举着一个杯子,只要有时间的时候,杯不离手,水不离杯。

    “这与喝水没什么关系吧?”潘彦森放弃了看美女的机会,颓然的坐倒在手工精制的真皮沙发上。“没听过喝水还能补肾的。”

    “喝水能利尿排毒。”过小帅纠正道:“百利而无一害。”说着又喝了一口白水,指着隔壁屋子里的程春娜道:“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小姑娘而已,拿票子一砸,我就不信她不能乖乖的跟你上床。你说你,人也不小了,偏偏玩儿什么情趣。情趣很好玩么?有这个培养的时间,三五个女人都上过了。”

    “你不懂。”潘彦森老气横秋的道:“你那叫种马,滥交。咱这个是谈恋爱,格调大大的不同。”

    潘彦森的兴趣在于苦苦追求的过程,追到手上过床之后,再弃若敝履。用潘彦森的话说,只有有感情的嘿咻,才可以的道最大的乐趣,女人的那种投入感与花钱***买来的**声,决计是不一样的。

    只可惜潘彦森现在得不到最大的乐趣,连退而求其次的小乐趣都找不着了。

    兄弟不给力,当大佬的也是光杆司令。小兄弟不给力,也只能是脑海中yy一阵,难以投入到现实之中了。

    “格调!你懂什么叫格调么?算了不和你说了,我们两个有年龄差距,有代沟。”潘彦森比过小帅小不到十岁的样子,从小很喜欢跟在过小帅的屁股后面一起玩打仗啊什么的游戏,偶尔也会在过小帅的授意下扒一下下七八岁小女生的裙子为乐事。原本过小帅的意思是扒裙子就要找那些十三四十四五的小女生才有看头,不过潘彦森怕挨打,轻易的不敢出手。

    “屁话。我比你多活十年,还不知道什么叫格调?不懂格调,能把这里起出这么动人的名字么?听听,春宵会馆,多有意境的名字啊。”过小帅摇头晃脑的吧嗒吧嗒嘴,品咂一番自己的格调。

    “还不如拼爹会馆好听。”潘彦森无动于衷。“简单直白,比什么不强?格调这东西,假装是假装不来的,哥哥你还是省省吧。”

    过小帅表示不服气,道:“好吧,就算这起名字上面,哥哥做的不够有格调,但我还是知道什么叫格调的好不好?你住都市,我住乡村。你喝酒,我喝水,这就是格调。你看美女,我看白云。这么简单的事情,不要欺负哥哥不懂。”

    “我说的是找女人。”潘彦森道:“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找个漂亮妞,就要身心一起俘获才算本事,要不然跟挺尸似的,玩儿起来都没意思。花钱买来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假得要命。”

    “你说这个啊,那哥哥也知道什么是格调。你找女人,我找男人,这就是格调。”过小帅很笃定的说道。

    “噗!”潘彦森一阵反胃,终于把喝进肚里的中药汤吐了一部分出来。

    “你不会受刺激了吧?”潘彦森漱了漱口,问道。

    过小帅原本心仪的女人是黑北制药集团的苏小婵,为了能获得苏小婵的芳心,过小帅甚至还坚持了三个月没有出去找女人风流。后来据说过小帅的求爱大作战以失利告终,这哥哥不会因此而消弭低沉,一蹶不振的换了口味了吧?

    菊花发紧,潘彦森有些不良的预感。

    “就算苏小婵那边不行,咱也不要对找女人失去信心啊。”潘彦森像一个过来人一般淳淳教导:“找男人是格调,这个想法更不能苟同。”

    “你那是落伍。”过小帅笑道:“实际上我也落伍了,一直想试试,一直没敢进行。嘿嘿。”

    过小帅招招手,叫人把潘彦森不小心呕吐出来的呕吐物清理掉。

    听听而已,至于恶心的吐了么?看来潘彦森比自己还落伍的多,至少自己听听,还不至于恶心成这样。

    一个清洁人员打扮的人敲了敲门,告罪一声,拎着打扫房间用的家伙什走了进来。

    “整干净点。”过小帅叮嘱了一声,道:“找一块抹布来,小心点一点一点擦掉。”

    “好的。”清洁人员应了一声,忽然道:“咦!这是什么?怎么还会动?”

    清洁人员用一根长约一米左右的小棍子,在潘彦森刚刚吐出来的呕吐物里扒拉了一阵,指着一个长约一寸,圆滚滚的小白虫子道。“是活的!还长着两只脚。”

    潘彦森大吃一惊,忙不迭的从沙发上窜了下来,径直跑到那清洁人员身边,脸色煞白的道:“你说啥!你他妈的在说什么?怎么可能会有虫子的?我这么注意卫生的人,怎么可能会吐出虫子来?还长着两只脚?”

    白白的小肉虫有一个小指长短,在那清洁员的指点下,潘彦森也终于发现不是人家撒谎,而是真真实实的从自己的呕吐物中,出现了一个活着的小白虫子。

    不是长着两只脚,而是长着两只角。两只角长在小白虫子的头部的部位,一左一右的就像蜗牛的两只触角一般来回晃动。

    但肯定不是蜗牛的触角一样的那种东西,而是两个真正的角。

    除了两个角之外,这虫子看不清楚眼睛在哪里,昂着头抬起半厘米左右的高度,毫不畏惧的和潘彦森对峙着。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潘彦森叫道:“给我整两片肠虫清来,马上,马上!”

    一边说着,忽然觉得自己的腹部一阵绞痛,就像有无数个虫子在里面翻江倒海一般。

    大概被孙悟空钻进肚子里面的铁扇公主,也就是这个感觉了。

    扑通!潘彦森抱着肚子,身体屈曲成一个弓撞,豆大的汗滴涌了出来,像是十分痛苦的样子。

    “不用。”过小帅道:“这是你自己吃下去的,只不过又被你吐了出来而已,没关系,没关系。”

    “我吃的?怎么可能,这么恶心的东西。我怎么能吃!”

    “这是你喝的那中药里面的一部分啊。”过小帅呵呵笑着:“怕你害怕,没有跟你说而已。这是苗疆的特产,壮阳虫,一个一千多块呢,浪费啊,浪费。要不然洗洗你还吃了吧?”

    “呕……”

    “呕什么呕,多喝水就好了。”过小帅这时候还不忘了他的喝水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