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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八章 星空(大结局 含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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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回报社会,为曾经战争过后的老兵和战争遗孤提供救助外。4营老兵们也都混了个腰包鼓鼓。

    腰包鼓鼓归腰包鼓鼓,虽然的确有不少人已经在KW27这颗首都星或者KW42这类灯红酒绿的繁华星球购置的房屋,讨到了老婆。但除了一部分人因为升职调岗等等原因去了其他同属于第四机械作战师的营队当军官以外,大多数还是离不开他们的“铁盔号”。4营驻扎在KW388附近星域不仅仅是为了守卫KW388这个新兴的贸易中心。4营的汉子们心中也还是带着某种无法随战乱而去的“情怀”,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

    在星际中飘荡了太久,他们已经不习惯拥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了。手里拿不到枪,摸不到冰冷的炮#管。视线里寻不到一起浴血奋战的战友。脚掌踏在地上听不到星舰特种金属发出的咚咚声。头顶上看不到那层淡黄色的保护罩......他们就会没有安全感,就会吃不下,睡不着。仇星宇身边那位著名的心理咨询师朋友秋其然甚至不建议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离开“铁盔号”,因为这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加重4营老兵们的PTSD反映。也就是因为长时间处于战争状态中而产生的应激性创伤反应。

    虽然秦水雁的心一向比身边的大叔们还要大,从唐云认识她至今也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状况,*皆可去得。但只要4营的大叔们还在,这里也永远都是他的娘家。是秦水雁的娘家,那就也还是唐云的家。更何况自己的母亲也一直没有动身去仇星宇替她安排的疗养院。而是一直留在“铁盔号”上,同自己父亲生前的战友们一起生活。

    时隔多年,“铁盔号”的晚餐却依旧同唐云第一次踏上KW388时一样。区别只在于人员、餐品和座位。还是一条条的条凳、条桌。秦昊苍和唐母冯宛以及唐云、水雁聚在一张条桌上。除了独自离开唐云一行人,还打算去演艺圈儿里晃晃的贝芙丽·艾迪外,其他几个生化分身共处一桌。其他的4营战士则和曾经一样沿着条桌而坐。只是少了些老面孔,多了些新人。

    餐品......再没了标配的压缩蛋白块或者方便面。荤素搭配,而且每桌都有鱼虾。这些鱼虾无论品种还是味道,怎么看都像是东湖杜氏赞助的。但吃起来却和之前在KW42东湖大厦时完全不是一个味道。4营这帮家伙穷人乍富,完全吃不得清淡的东西。做起荤菜来油水太大,无法迎合唐大圣子日渐“挑剔”的味觉。以至于唐云只吃下了五碗饭、两条鱼便觉得饱了。

    唐母冯宛头上的白发少了许多,眼角的鱼尾纹似乎也少了些。坎坷人生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正在一点点淡去。和秦昊苍一样,唐母依旧话少。看着唐云和水雁这对金童玉女只是时不时的笑。那笑容落在唐云的眼里,暖在他的心中。同那个就算心里高兴也还是一脸严肃,总是“装”沉默的秦昊苍不同。秦水雁则更像是“铁盔号”上的真正主人。热情的给唐母夹菜,问寒问暖。

    “和平之轮”号空间站散发着如月光般的淡黄色,透过舷窗落在唐云的眼中。再过上一年半载就带着母亲回伊瑞星吧,去亚拉特圣山享享福。

    就在这时,已经连接了星域网的六瞳面具忽然发出了滴滴两声。唐云的眉头皱了皱。

    自己身份上虽是影魇四哥,但他几乎不会参与影魇的各种活动。充其量就是个白拿津贴,连带着“滥用”影魇力量的混子。嗯,这么说也不准确。某种意义上看,唐云替的不是白板的位子,而是影魇老八邵远洲的坑。因为身份特殊,就算是影魇也不敢轻易给“唐大圣子”安排任务。唐云强大的个人战斗能力在影魇内部完全排不上用场,但他的光构和机修手段却成了影魇刺客团的根基之一。

    这时候给自己发消息......难不成姚景天和鱼刺都不在,影魇又出问题了?

    再没了什么装神弄鬼的保密需要,唐云大大咧咧的带上六瞳面具。结果收到的这条消息里一个字也没有,唐云愕然,瞪得大大的眼睛里只看到了一段简短而模糊的视频。

    唐母对唐云的了解可能还没有他的老丈人秦昊苍多。席间秦昊苍和秦水雁都放下了筷子,将目光聚在了唐云带着面具的脸上。秦水雁的剑眉蹙的比唐云还要紧。

    但唐云摘下面具时却是个极大的笑脸。他将面具递给水雁,随后水雁也看到了那个动作夸张,手持一支粗雪茄,呼呼呼吐着烟圈儿的家伙......魏松平。

    魏松平对韩梦雪求婚成功,而且也搞定了那不可思议的心形烟圈儿......

    唐云扭头望向正在慢条斯理吃鱼头的南郭信,“老南,魏松平要结婚了。三个月后,冬幕星第二卫星,江牧星。”

    “这事儿你应该跟白板他们说,我跟这小子又没多少交情。”

    “你得帮我个小忙......我答应平哥送他点小礼物。”

    “什么小礼物?”

    “S级的【幻六38】II型!”

    “嗯......这玩意儿......有点意思。”

    ......

    蛮荒星K5一行时秦昊苍分配给唐云的小型休息舱仍旧给他留着。施萧回到4营以后还安排顺子他们替唐云打通了这舱室相邻的两个小型储物仓。稍作调整,便成了唐云自己的机修工作室。

    晚饭后没有回休息舱,唐云带着水雁去了自己的小舱室。

    “我有件礼物送给你。”得知平哥即将结婚,唐云的心情也明显不错。吹了半天把妹手段,其实魏松平到底也只能娶一个。没法跟自己这个“人生赢家”相比。人食五谷杂粮,想到自己的三个老婆,即使唐云也偶尔会生出些小得意,不得免俗。

    “但这件礼物不适合留在军用星舰上,最后还是要送到KW27的艺术博物馆里,委托他们收藏和展示。不过没关系,就算你把它送到博物馆,收藏证明上也还是留着你的名字。没准还能在K279部队里给你记一份功劳。”

    “什么宝贝这么神秘?还需要送进博物馆?”

    “你看看吧,其实是百约入侵东湖州时从东湖州的收藏家手里抢来的。后来原罪远征军又进攻百约星域。最后辗转落在了教廷的手里。我知道你会喜欢,就把它留下了。”

    打开照明灯和舱室除尘设备。唐云走向舱室中间。掀开蒙在某物上的黑布,秦水雁才终于看清楚这东西的原貌。

    安静躺在密闭玻璃箱中的一幅油画,文森特·梵·高的——《星空》。

    第一次来到KW388时唐云就见到过秦水雁临摹这幅画。秦水雁算是个小有文艺气质的女汉子。最喜欢的无非两样东西,梵高画作和贝芙丽·艾迪的老电影。

    看着呆立在油画面前的秦水雁,唐云轻轻按下玻璃箱一侧的密码锁。随着滋滋和哧哧的声音,画架略微升高,于普通人的视线平齐。挡在油画前的玻璃盖轻轻抬起。这幅来自旧历地球的著名油画终于毫无遮挡的彻底呈现在了秦水雁的面前。

    “这幅画的历史太久远了,离开密封保护箱的话没办法保存太久。就算在博物馆展出时也只能隔着这层玻璃罩欣赏。作为它的收藏者,今天这次零距离欣赏已经算是个小小的特权了。”

    “当然,你知道地球上的3D打印技术......等我南郭信将打印车床安排好以后还会仿制出一副完全一模一样的,挂在你的舱室里。”

    ......

    梵高的星空和宇宙星际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大相径庭,这是梵高内心主观世界眼中的宇宙,不同于星际空间站拍摄出来的写实照片。

    整幅画充满了墨蓝色的夜空、漩涡一样流淌的星河、充满生命力的不羁笔触和色彩。

    蓝色的星空仿佛汹涌、动荡的湍流。唐云看到的,并不是一个弱小个体在浩瀚宇宙面前的渺小,而是无限的勃勃生机。是一个人同命运洪流抗争时所展现出来的生命力。

    “很遗憾,虽然上过北域松岩大学艺术学院的课程。但我终究也没能看懂这幅画。我甚至觉得,如果作者不清楚说出自己的创作意图,这世界上根本就没人能完全看得懂它。”

    “但......我还是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个世界在每个人的眼中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是个独立的个体,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星空。只有每人心中的画面都不一样,这个世界才会充满生机。也才会变得有意义。”

    “不能被庸众的海洋所淹没,也不能只把自己眼中的世界当作真实。”

    “对于我这个总是想太多,总是扭曲、纠结的家伙来说......我喜欢旧历地球上的那句话,‘一个人同时保有两种相反的观念,还能正常行事,这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注)”

    在心爱女人面前装模作样自夸了一番的唐云颇感得意,转身取过酒杯为自己倒了一杯将军红,轻轻的抿了一口。脸上又挂着笑容说道。

    “水雁,我觉得我做的......还不错!”

    ......

    ......

    的确,每个人眼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世界。哪怕是被剥夺了自#由#意#志的傀儡,他依旧可以拥有很“美好”的情感。

    穿过茫茫星域,在Z0星门那一边。伊瑞星的东部沿海地区有一个风景宜人,气候湿润温和的小镇,索斯约里镇。这里属于伊瑞星古老贵族罗密奇欧斯家。换言之,这里是唐云最忠诚的黄金圣战士,罗密奇欧斯的家乡。

    圣战结束了,伊瑞星内部的叛乱也渐渐平息。“虔诚”的尼禄教皇终于卸下了肩上的“重担”。由于权力被一点点架空,“操心事儿”越来越少。尼禄教皇的气色比以前好得多,就连他长长的指甲都很少开裂了。脾气更是变了很多,完全没有了曾经的多疑和暴躁。

    此时的索斯约里镇正值春季。为了“享受生活”,更好的接近圣光。教皇尼禄丢下亚拉特圣邦的教皇圣殿,将大部分霸占来的神女遣散。仅带着随身那七八十个最贴心的神女,随罗密奇欧斯来到了这片风景如画的海滨小镇。开始了他“无限期”的疗养。

    教皇尼禄已经完成了教廷代代相传的所有“心愿”。身旁有美女相伴,头上笼罩着圣光,身旁有黄金圣战士作为护卫。手里端着的,是跨过茫茫星宇,送到自己行宫的“将军红”。尼禄忽然觉得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愉悦。

    尼禄听说过柯米娅星域的传说,“将军红”与其被成为酒,还不如被说成是一曲曲歌颂英雄的赞歌所组成的传说。而自己......当然也是伊瑞星上的“英雄”。

    在数名漂亮神女的陪伴下,尼禄端着手中的“将军红”走向寝宫南侧的落地窗。有神女替他拉开了绣满繁复花纹的垂地纱帘。尼禄轻轻的推开窗。

    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空,无尽的大海。尼禄轻轻抿了口酒,不知道该如何抒发自己的心情,不知道后人将会怎样赞颂自己的“功绩”。毫无缘由的,他忽然想起了班尼迪克特送给自己的一句诗。

    于是他眯起眼睛,拖着长音大声的念诵了出来。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正文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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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注)这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的名言。“一个人同时保有两种相反的观念,还能正常行事,这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

    《星徒》的正文到此就全部结束了,下面是一段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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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年后,地球,某土著山寨。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将粥碗和面馕递到自己那偶尔疯疯癫癫,还总是不停自言自语的母亲手里。这才走到木门前,扛上那把老旧的猎#枪。

    “阿布,早点回来。”

    “切,什么早回晚回。本就是个拖油瓶,怎么就那么爱操心?”

    “你没有当过母亲,你懂什么?”

    “我不懂?我是没当过母亲,但我倒是见识过你是怎么受的伤!如果你当时听我的,又怎么会......”

    “你住口!那是我的选择,我就不该任由你这种东西存在在我的世界里!”

    ......

    母亲就像完全分裂成了两个人一样,自言自语的仿佛和谁斗着嘴。这场面十年如一日,阿布早就见怪不怪了。轻轻叹了口气,大踏步跨出了自家茅屋,登上一辆崭新的四轮越野摩托。

    阿布没有父亲,从小就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别提知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母亲疯疯癫癫的,阿布活了十五六岁,甚至都没办法搞清楚母亲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阿布家在这山寨里的地位。因为自从阿布年满12岁参与狩猎开始,阿布家就慢慢变得富裕起来了。富裕到什么程度?阿布家甚至比山寨寨主家还要有钱。比如这辆从“希望之城”游魂手里换来的越野摩托,整个山寨就只此一辆。

    但阿布狩猎时有个特殊的习惯,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跟其他年轻人结伴出行。尤其他很少会早出早归,经常会回来的很晚,甚至会在地球这片充斥着丧尸和生化怪物的废土上露宿荒野。回到家时,就算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得乱作一团,身上却没有一点伤。

    当然,寨子里的邻居更不可能知道。阿布背着的破旧猎枪里一发子弹都没有!

    “獐子、小鹿......今天打点什么好呢?”

    按平时的狩猎经验躲避着有可能遇上的丧尸群和强辐射区,阿布自言自语的寻思着。他考虑的倒不是食材肉质是否美味,而是它们的皮毛。眼看就要入冬,阿布想搞两张优质的兽皮送到寨子里的裁缝手上,替母亲缝制一件保暖的大衣。

    眼看距离自家山寨越来越远,阿布跳下摩托,将没用的破猎枪也挂在摩托车后。就着牛肉干,吃着面馕。一边吃,一边徒步向林间走去。阿布的饭量比同龄人大出许多倍,干什么事手边都少不了各种掺着主食的“零食”。

    走了约莫两个钟头,一头能吃能用的小兽都没有遇到。阿布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平时狩猎的区域相对固定,也就是几个地方来回换。这处地区有一处安全的水源,平日里不乏各种值得狩猎的走兽。可今天......略微想了想,阿布毫无犹豫,转身就往回走。

    要么就是来了丧尸群,要么就是来了其他猛兽。不然这地方不可能这么安静。

    “小心驶得万年船,胆子太大死得快。”

    嘟嘟囔囔的转身走出没多久,嗷呜一声兽吼。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一头被土著村民称为“剑齿虎”的变异野兽。一巴掌将阿布扑倒,对着咽喉便咬!

    “切,自找的,真是活该你死!”

    阿布抬起左臂挡在面前,不知不觉间他左臂上竟然凝聚出一层厚厚的“骨甲”。这变异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却完全咬不动。阿布并不惊慌,右手一甩,拳头上又莫名其妙的覆盖上一层黄蒙蒙的东西。这层黄蒙蒙的雾状东西迅速凝结,最后幻化成一大块硬石,包裹住了他的右拳。二话不说,对着这变异野兽的脑袋当头就砸!

    一个体重不到六十公斤的瘦弱少年竟然和一头体重二百公斤以上的野兽胡乱的滚到一处去了。在“骨刺”和“石锤”的帮助下,竟然还真就平分秋色,打了个热火朝天。

    直到夕阳西下,在西方天际映出了满天红,阿布才疲倦的站起身。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流着血的伤口,那头所谓的“剑齿虎”也趴在地上,有出气没进气了。

    没有急着去切肉剥皮,或者说阿布已经没力气去做其他事情了。一屁股坐在地上。

    “疼啊......”

    “真特么疼啊......”

    “左一道伤,右一个口的......真特么疼死小哥我了......”

    一边斯斯哈哈的抱怨着,饭量极大的阿布还是忍不住前胸贴后背的饥饿感。挣扎着捡起之前掉在地上的面馕就往嘴里送。一边吃还一边嘟嘟囔囔的骂着。

    “小样的,要不是为了要一张完整的虎皮,小哥我早特么用骨头刺儿戳死你了!”

    “咬的我浑身是伤,到处流血。你说我怎么回山寨?又特么得被关进观察笼里憋七天!七天呢!七天不能出来,还不让见人。你说我妈可怎么办?”

    为了防止有寨子里的村民感染丧尸病毒,山寨会把狩猎时受伤的村民关到所谓的观察笼里软禁7天。确认他们没有变成丧尸才会放出来,否则便会“处理掉”。阿布明显是吃过苦头的。

    “唉,实在不行就明天再回家吧......有了这张兽皮也不用给老妈缝衣服了。送到‘希望之城’去,跟城里那些晃晃悠悠的蠢货游魂们换件羽绒服穿......嗯,那玩意儿倒是不错,又轻又暖。可就是不耐刮,老妈疯疯癫癫的。再弄件帆布风衣罩在她羽绒服外面,应该会耐用点。”

    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希望之城”里的游魂们似乎逐渐“活”了过来。虽然一个个仍旧是目光呆滞,傻里傻气。但却和十几年前那副半丧尸的游魂样子完全不同。

    不知道为什么,“希望之城”从十年前开始就不再攻击、打压地球上的幸存者土著山寨了。虽然依旧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他们的城市,但“希望之城”还是开放出了几个“窗口”。同各个土著山寨的居民们进行些以物易物的交易。山寨居民们可以用兽皮、特殊的食物、矿物之类的东西换取赖以生存的汽油、机械或者弹药。除此外,“希望之城”的游魂们偶尔还会分发出一些报酬更为丰厚,但难度也更高的任务。

    最值钱的当属关于残存核设施的消息,只要寻到某个核#武#器、核#试#验设施的旧址,一条消息就能换来许多刻着羽毛和翅膀标识的优质生活用品。

    ......

    也许因为从小就跟喜欢自言自语的疯母亲生活在一起,加上阿布为人内向,不太合群。没人的时候他就忍不住会没完没了的自言自语,跟他那个疯疯癫癫的母亲倒是有几分相似。

    身体往后一仰,阿布直接躺在了地上。

    如果仔细看,阿布身上的伤口都在以极为缓慢的速度自愈。就像他自言自语时说的一样,一夜工夫足以彻底复原了。

    就在这时,身边忽然传来了人类说话的声音。那声音低沉、沙哑,但似乎又暗藏着某种极具吸引力的磁性。

    “嘿嘿嘿嘿......”

    “好睡好睡,总算是醒过来了。小子,我得好好谢谢你这个能吃的小饭桶啊!”

    “谁?你是谁?”阿布猛然站起身,结果伤口处传来的疼痛让他脚下一软,差点跌倒。

    “我是菲利克斯!没必要一惊一乍的,咱可是十几年的老邻居了!”

    ......

    循着声音的方向低下头,阿布猛地撕开胸前衣物。自己胸口那出肉瘤般的疤痕上竟然凝聚出一张鸡蛋大的小脸!吓得他一个激灵。

    阿布隐约有点模糊的记忆,大概是在自己四五岁的时候经历过一次危险。好像是一场很激烈的战斗。后来有什么东西爆炸......自己那时候太年幼了,阿布也不知道这块伤疤是那时候受伤留下的,还是有什么东西爆炸,溅在自己身上的一块生化物质。

    懂事以后的阿布更倾向于相信后者。因为他无法给自己可以凝聚出“骨质”和“石化”物质的能力找到理由。地球上是一片被生化污染和核污染覆盖的废土。变异生物不算新鲜事儿。也许就是这东西给了自己某种特殊的能力,让自己“脱贫致富”。

    但他很确定的就是,一定要为自己的能力保密。因为当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拥有这些能力时,疯疯癫癫的母亲就曾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语气,“异口同声”的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将这件事泄露出去。免得被迷信的山寨村民将自己当成什么魔鬼邪祟。或者干脆被他们上交给“希望之城”里的“库巴神”。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阿布在狩猎时才会刻意的独来独往。

    “菲利克斯?你?你是活的?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嘿嘿嘿嘿......很遗憾,因为曾经受过伤。躯体不全,记忆就不全。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了。不过我知道,答案一定就在那个所谓的‘希望之城’里!”

    “‘小布布’,我可是知道关于你的很多事儿呢!你妈妈的真名叫田竹娴,你要是听话,我没准能治好她的疯病呢!”

    “你能治好我妈妈的疯病?”

    “嗯!不敢保证,但把握不小。这样,咱做笔交易吧!‘陪’我去希望之城转转,让我‘吃’点好的,寻回自己的记忆!作为报酬,我也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替你瞧瞧田竹娴的老毛病,怎么样?”

    “说话要算数!”

    “菲利克斯从不骗人!”

    “好,那就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彩蛋完)

    ......

    ......

    《星徒》全文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