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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六章:京师南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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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拳击出,轰然一声暴响,眼前方圆丈许之内的积雪顿时被一扫而空,雪雾漫天飞舞,纷纷扬扬的落下,四周顿时一阵热烈的鼓掌之声和叫好之声,待得雪雾渐清,看清眼前的景象,围观的士兵们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积雪之下,艰硬的冻土竟然也被轰出了一个大坑。

    冻土有多硬,苍狼营的士兵们是深有体会的,即便是用军队专用的铁铲铁钎,往往下去也不过是弄起浅浅的一层,但野狗的一拳,却将地上轰出了一个大坑。如果这一拳击在血肉之躯上,岂不是要将人轰成渣渣。

    赤裸着上身的野狗吐出一口气,收拳而立,赤裸的上身,古铜色的肌肉一块块棱角分明,上面纵横交错的伤疤,更是让苍狼营的士兵动容。

    对于军人来说,伤疤便是无言的勋章,但像野狗这样,身上几乎被伤疤覆盖,还是让所有人震惊不已,这得打了多少硬仗,受了多少伤,才能有如此之多的伤痕。

    野狗打仗是一个疯子,在敢死营的时候,他一向充任前锋,他的信条就是向前,向前,再向前。这样一个人,在伤亡率恐怖的敢死营能一直活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士兵。现在的苍狼营,自然也沿袭了野狗一贯的风格,彪悍,蛮横,不讲理,不管你有千般诡计,我自以一法应之,那就是一力降百会。

    自从进入越京城之后,野狗的苍狼营便没有再离开过这里,哪怕他曾一力请战想要去北地四郡过过瘾,但无一例外,都被秦风拒绝。驻扎在越京城外南面的苍狼营,是拱卫越京城的重要力量之一。现在的苍狼营已经扩展到五千人,率上辅兵等各类杂兵,近七千人驻扎在被百姓称为南大营的这个地方。

    与之相对应的,便是越京城北面丰台的骑兵营,百姓称之为南大营,一步一骑,两个大营拱卫着越京城的安全。

    今天是大年初一,军营里虽然也稍稍的布置了一下,但与城内相比,却并没有多少过年的气氛,仍然是一板一眼的按照平时的节奏生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战争与和平两个时间段而已。

    早训已经结束,军营之内的一些军队已经开始收队,返回营房,各队的伙房炊烟袅袅,各种香气混和在一起,随风在营中飘荡,马上就要到吃早饭的时间了。

    在大明,即便是越京城内,普通百姓仍然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但在军队之中,却是一日三餐,秦风信奉精兵路线,不要兵多,但要兵精,他不惜花费大量的钱财将自己的士兵武装到牙齿,不惜以高额的饷银吸引青壮年加入军队,当然,在伙食之上,更不会吝啬。强壮的身体是要喂养出来的,没有强壮的身体,如果承受高强度的训练,又如何能在战场上有持久的战斗力呢?

    野狗一瘸一拐的走回自己的营房。南大营作为拱卫军师的重要兵营,自然不会让士兵住在帐蓬之内,一排排军营青砖碧瓦,横平竖直,建设得极其漂亮,住宅区,后勤区,训练校演区,分工明确,一目了然。

    在这些军营的正中间,一幢独立的房子显得鹤立鸡群,门前三根旗杆,大明日月旗最高,烈火战刀旗次之,苍狼营的狼头旗稍矮一些,三面旗帜正在晨风之中随风起舞,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走回自己的营房,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卫兵早将大堂里的地龙烧得暖暖和和,坐在将位之上的野狗舒展开四肢,舒服的躺在了铺着一张虎皮的太师椅上。

    他对于自己的武功进境感到很满意。当初在敢死营之时,他不过是六级顶的武道修为,在安阳之变中,丹田被破,一身武功尽数被废,双腿脚筋被挑断,自以为人生将就此了结,但随着秦风归来,舒畅替他治好了脚伤,虽然变成了一个瘸子,但他已经心满意足。只要不葡伏在地上过完剩下的人生,他就很满足了。

    然而他的人生并没有因此就结束,他开始修练老大的混元神功,因为丹田早已被破,他无法像秦风那样经那种由生到死,死而复生的过程,修练出来的混元内力散布在全身的四肢百骸之中,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他都需要秦风替他锻炼全身内力,洗去混远神功的暴戾。

    这样练成的混元神功,与秦风所练习的已经大相径庭,秦风的混元神功,百变莫测,要刚则刚,要柔则柔,刚柔相济,让人无从捉摸,而野狗的混元神功却在狂野的道路之上越走越远,一身肌肉,似钢如铁,便是一刀砍下去,也只不过在身上留下几条白印而已。这使得小猫等熟知内情的人,都嘲笑野狗从此以后连盔甲也省下了,身上也休想再添上新的伤疤了。

    实情也的确如此,现在的野狗,浑身坚逾钢铁。而他本人,也能再长高了,却在向横向发展,不是胖,而是壮,整个人往那里一矗,便是活生生的一块门板。

    现在他已经是八级巅峰,但在宗师贺人屠看来,一般的九级武道修为的人在野狗面前,也不可能是野狗的对手,因为野狗现在太变态。贺人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修练武道的,对于秦风的混元神功,更是一无所知。但他对野狗说过,只要野狗不练死自己,等他到了九级之后,将真正成为宗师之下第一人。

    野狗知道,他这辈子是达不到宗师级别了,但只要他能练到九级巅峰,即便正面对上宗师,也绝不会有丝毫的畏惧,他渴望自己早日达到这一级别,成为老大更得力的助手。

    野狗的地位,在越京城中是很显然的。大明现在近十万大军,除开秦风的敢死营外,能够驻扎在越京城拱卫京师的,便只有苍狼营,秦风对野狗的信任,由此可见一斑。而北大营的骑兵,现在并没有成军,只能作为一个唿应和威慑力量。

    这样的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哪怕长得丑一些,又是一个残废,但还没有结婚的野狗仍然毫不意外的成为越京城的钻石王老五,成为家有女儿的人家眼中的香饽饽。各路人家各显神通,通过各种途径,请各路人马向野狗提亲,每天上门的人络驿不绝,让野狗深为苦恼。

    但这些人能站在野狗面前向他提亲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朝廷之中有头有脸的人,即便野狗深为恼怒,心中恨不得将这些人拎起来直接丢到营外去,但脸上却还是得堆满笑容,最终,还是求助了皇帝。由皇帝发话,直接言明野狗的婚事,将由皇帝指婚,这才让这股求婚潮终于慢慢淡了下去。

    各队的将校们一个接着一个的走进大堂,按照职位高低,向野狗汇报着今天的早训等情况,各路职官也一一禀明今天要完成的事务,然后便分列两排,等着野狗安排。

    野狗抓起笔,在职官们递过来的文件之上,一一签上自己的大名,字写得极丑,上不得台面,但却力道十足,将这些职官打发走,大堂之内剩下的就只有直接指挥军队的将校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那些从越京城补充进来的新兵,都放一天假。”野狗道:“告诉这些小崽子们,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们要是没有出现在训练场上,就准备等着挨军法吧。”

    “遵命,将军。”一名负责新兵训练的校尉走出了队列,大声道。作为一支拱卫京城的军队,新兵的来源,已经全部是来自越京城内了,内里充斥着大量的官员子弟,谁都知道,能在这支军队之中出人头地的话,那将来的前程自然是不可限量。

    “剩下的各支部队,也一半放假一天,许他们去城内逛一逛,另一半留守营内值守。”野狗接着道。

    “是!”各部将领也是兴高采烈,这样的话,他们只要不是值星军官,便也可以去城内玩一玩了,虽然他们离越京城只有咫尺之遥,但平素,他们离开军营去城内的机会,可是少之又少,城内的繁华,对于这些基本上来自太平城,沙阳郡的老军官来说,可也是极大的一个诱惑。野狗的命令一下,已经有不少人开始交头接耳,商量着要一起凑份子去越京城内的天上人间好好爽一把。

    大明军官的薪饷虽然极高,但天上人间这种地方的消费,却也不是他们随便能承担得起的。

    看着军官们兴高采烈的商量,野狗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军队太紧绷了也不是一件好事,有张有弛,这才是统兵之道,这是他从秦老大身上学来的,当初在敢死营的时候,不作战的时间,秦风对军队的管理是极其松散的,但只要进入作战期间,军纪之严苛,是任何其它部队都不具备的。但现在,军队的管理,即便是平时,也已经是相当严格了。

    “你们要去哪儿,可以去找他们的大老板紫萝,报上我的大名,至少给你们打个八折。”他呵呵笑着。

    “谢谢将军!”屋内响起了欢唿声。

    “去吧去吧,看你们一脸迫不及待的模样,让我心烦,不过都给我记好了,天黑之前,统统给我滚回军营。”野狗挥了挥手,大笑道。

    将军们冲着野狗行了一个礼,一窝蜂的冲出了大堂,只余下一些需要值勤的军官们,满脸的羡慕之情。

    “有什么好羡慕的,今天他们去,明天你们去,换着来。”野狗笑着站了起来,“走吧,跟着我去营地转一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