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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拳女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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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英伦的首府,雾都市的街道充满了古典的韵味。不同于华夏的雄伟壮丽,雾都的特点在于朴素而优雅,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一个个或是身穿风衣的绅士、或是头戴轻纱的淑女,李越只想这一幕保持永恒。

    不同于前世喧嚣的街道,在这里,行人虽然来去匆匆,看上去这是个快节奏的大城市,但当你走进一家酒吧或是餐厅时,就会发现一切又是那么的自然、放松。

    轻风撩动了李越白长的长发,细雨就如同缕缕银丝划落他的身体。没有冰冷,他所能感受到的,是一种惬意,特别是在踏入这家名叫“蓝色忧郁”的酒吧后,在耳畔萦绕的布鲁斯音乐使得他彻底放松了下来。

    无论是因为这段时间疯狂追忆导致的烦躁感,亦或者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约会的紧张感,都渐渐离他远去。

    但慢慢地,烦躁感又重新回到了他的心中。

    他不喜欢雾都那举止必须优雅,进入还必须穿西装打领带的餐厅,所以他选择了在这家不错的酒吧和大美女克里斯蒂娜约会,一想着马上能和这个金发碧眼的性感尤物约会,甚至是后续在发生些什么,李越心中便激动不已。

    但事实是,他坐在吧台边喝了一杯一杯的酒,直到他都开始微醉了,却还是不见人美女的到来。

    “六点十七分。”抬起左腕看了看上面的表,李越叹了口气,眨眼间举起杯子便将其中的酒水一饮而尽。他和克里斯蒂娜的约定时间是五点三十分,而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十七分钟了……

    他被放鸽子了!

    也恰好在这个时候,酒吧的表演台上,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背心搭着皮裤长靴,不施粉黛扎着长马尾的靓丽女子走了上去,一边唱着歌一边弹奏起了电吉他。

    “yeah!我知道这一切,是的,宝贝!”

    “但你实在是太蠢了,我不得不选择放手。”

    “时光荏茬,我知道你是真爱我,但将来若是重逢。”

    “你该知道,我会选择与你擦肩而过,因为我们始终都是陌生人。”

    “yeah!你知道这一切,对吗,宝贝!”

    ………………

    表演台上,那女子专注的弹奏吉他,口对着话筒卖力的歌唱,但她的唱功不敢恭维,虽然声音还不错,但歌曲中好几段高音部分都显得较为颤,看上去她唱的摇摇欲坠般,似乎下一刻就会破音。

    但不得不承认,她还是没有犯什么失误,完完整整的将这首在这个世界已经风靡了十年之久的《陌生人》给演绎完毕。平心而论,女子唱的还算不错,但吧内的观众却反响平平,甚至称得上是冷漠。

    没有一声欢呼,更没有任何一个人鼓掌!就连坐在吧台边买醉的李越也是面露不屑,这首歌这个女人虽然演绎得一般般,但却自以为聪明的改编了一部分,而改变的这部分却是这首歌的精华所在,她改变演绎的却是毫无亮点。

    所以,在李越看来,这个女人唱的一般也就罢了,但胡乱改编却是在侮辱这首名曲,没办法,谁让他今天本来心情就不好,这首被演绎的歌还是他在这个世界最爱的一首歌呢?

    也因此,当那女人抱着电吉他略显失落的走下表演台时,坐在吧台边的李越轻声吐槽道:“唱的一般也就算了,还瞎改编,吉他弹得烂还非要自弹自唱,这女人真是……”当他嘀咕完后又转头看向了表演台那边,谁知道刚才表演的那女人却正站在远处紧盯着他。

    就像是……听到了他刚刚的吐槽一般!

    “卧槽,这女的不会是听到了吧!”将举在半空中的酒杯放下,李越略带质疑的与那女人对视,谁知道两人才对望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女人便已经转身离去。

    见状,李越松了口气,却又不忘嘀咕道:“其实听到了也没什么,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这女的要真能跟我计较,那就是一个不懂得学习不懂得自我检视的傻叉了……”

    “你说谁是傻叉?”就在李越刚刚嘀咕完不到十秒的时间,那女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语气不善的问道。

    “卧槽!你这耳朵要逆天啊!这么灵!”被吓得喷出了一些酒水,李越转身看着面来怒意的女人,解释道:“你是不是傻叉,得看你的行为举止。现在的话,我还不完全觉得你是个傻叉。”

    “你说什么?”女子闻言将挂在身上的电吉他取下放到了一边的椅子上,环抱双臂冷眼注视着李越,她深吸了一口气,厉声道:“听着,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无论这件事做的多么不尽如人意,但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因为你不见得就比我强多少!”

    女子这话讲道理其实说得是很正确的,如果这是前世时的一则微博,那么正常状况下李越看到肯定会点个赞。但现在的状况不同,本就因为脑中残破回忆而导致心下烦躁,现在又被放鸽子,李越的心情可想而知。

    再加上的酒精的作用,面对女子咄咄逼人的强硬态度,李越并没有如同绅士般让步,也没有像色狼般见到美女就什么事都认怂,他就跟个粗鲁的乡下汉子或是地痞流氓一般,毫不客气的回道:“对不起,虽然你可能不服气。但恕我直言,与原来没被你胡乱改编的这首歌相比,你演绎的这版确实很垃圾!唱得不好就算了,有些歌我唱得也不怎么样,人人都有缺点,但你凭什么还乱改编拿来表演啊!我本来只是随意的点评一下你刚才的表演,虽然可能带了一些主观意识,但你要是不爽……你咬我啊!?”

    现在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是在这么一个时代,在绅士风作为民族文化的英伦一间酒吧中,面对一个大美女,心情不好再加上酒精影响的李越说出了这么一句无耻前卫的话——“你咬我啊!?”

    “砰!”

    但结果却出乎了李越的预料,那女子没有咬牙切齿狠狠的看着他,也没有真的就来咬他,而是举起手来直接了断的一拳打了过来!不是巴掌扇脸,而是狠狠地一拳打在了李越腮帮子上!直接就将李越防倒在了地上!

    这女的不按剧情走啊!这是一拳女超人?李越重生前的都市爽文里所谓的泼辣女也没这么泼吧?

    女子这一拳虽然将凌浩击倒在了地上,但换做正常状况下凌浩其实是可以马上在起身的,只可惜他酒喝的有点儿多,脑袋瓜子稍有些迷糊,恍惚着过了五六秒才从地上爬起来,待他抬起头时,女子那背着吉他箱刚刚走出酒吧大门的背影深深印在了他脑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