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卧底进行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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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响起,一辆车擦着李项的衣角停在他的前面。
“上车!”车窗摇下露出弗朗明哥的脸用来取得信任,车门紧跟着就打开,随即李项就跳进车门钻了进去。从旁边追过来的一众混混最后只看到一辆扬长而去的车闪着嘲讽一样的尾灯消失在前方的拐角处。
而这个时候他们就是想追也来不及了,等他们能全上车的时候载着李项地车已经完全失去踪影。
“法克!”面对事实,混混们只能打骂一场然后诅咒李项不要再被他们给遇上。
“给,”弗朗明哥递给李项一根毛巾,“擦擦吧,看你好像没什么事的样子应该没有吃亏吧。”。
李项接过毛巾擦了擦脸:“还好,我跑得快,你们也来得很快。”。
似乎是挺出了李项话语中若有所指,弗朗明哥解释到:“不要误会,你这样大摇大摆地出现这大街上我的人当然很快就得到了消息。不过还是慢了一点才让你被堵住,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相反我很感谢你的帮助弗朗明哥。”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可以自我介绍一下吗?”。
“我吗?叫我李就好了,现在就是一个流浪汉而已。”
“一般的流浪汉可没有你这样的本事。”
“无所谓了,至少现在我是一个流浪汉就行了。就像一般人也不敢在这种场合救人一样。”。
两人说完相视一眼,然后像是达成了某种共识一样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等了一会儿,李项说到:“说真的弗朗明哥,我突然对你有兴趣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吗?你真的想知道?”。
“当然。”
“那好,晚上我带你去见识一下我到底是什么人。”
“说定了?”
“说定了!”
路过一个路口李项下了车,然后踏着步子离开。弗朗明哥则是坐在车子里面看着李项的背影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需要跟踪他吗?”
“不用,不管他是什么人都没法抵抗神的威能,最后他总会变成我们一样的人。”。这辆车消失在前方路口,并没有丝毫停下的意思。
李项本来是想要再绕上两圈看看到底是谁在有人跟着自己,毕竟弗朗明哥能够掐着点到这可是一种本事。但可惜的是他没有等到自己相等的人。
晚上,弗朗明哥派人按照约定来接李项了,来的人是白天的时候那个开车的人,想来应该是弗朗明哥的心腹一类的人。
“还不知道这位大哥应该怎么称呼?”
“叫我索罗斯就好了。”。
索罗斯看起来很冷,很孤僻,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李项也没有自己找不自在,就装着假寐等到车开到了地方。
这里同样是一个酒吧,只是还没有开张,不过内里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不管是装修还是酒水都已经弄好,只等着开门就可以正是营业。
而现在,这个地方聚集了十来个面目不善的汉子。就在这些人的旁边还都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家伙,长枪短炮应有尽有。弗朗明哥就坐在这群人中间,他的手里同样正拿着一支手枪擦拭。
看到这里李项哪里还不明白这伙人看上了之前和自己冲突的那伙混混的地盘,现在正准备动手抢过来。可是这一伙子搞邪教的人要混混的地盘干什么呢?
“李,你来了。”弗朗明哥笑着给李项打招呼,“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李,之前一个人就打到了好几个骷颅帮的人。今天白天还好似没事人一样在大街上溜达,骷颅帮的好几十号人把他堵住了也让他给跑了出来。李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汉子,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弗朗明哥的话引起了这群人的响应,不少人都很热情地跟李项打着招呼。
李项则是走到弗朗明哥面前比较生疏的摆弄起了桌子上面的另外一把枪,他看似不经意的问道:“这么多枪老哥你不是要去抢银行吧?”。
弗朗明哥接茬到:“如果我说是的话老弟你怎么想?”。
“如果真的是的话我劝老哥还是算了,现在银行大规模送钱都是有标记的,就算是我们抢到了也没法子花出去。有这功夫咱们不如去抢金店,哪怕是去扫几个场子把里面的粉给抢了都要划算的多。”。
弗朗明哥哈哈大笑:“当然,我是在给你开玩笑的。我们又不傻,怎么可能去抢银行呢?你们说是不是?”。
他朝四周一问,屋子里的大汉通通都笑了起来,显然他们是不可能去抢银行的。
“不过有一点你倒是说对了,我们正打算去扫掉骷颅帮的场子,把他们的地盘抢过来。怎么样,有兴趣吗?”。
“骷颅帮?”
“哦,对了,骷颅帮就是找你麻烦的那一帮家伙。”
“是他们吗?如果是去找他们的麻烦的话我当然感兴趣。我还得多谢你能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报仇雪恨。”。
如果是李项只是一般人的话这个时候他是没有一点选择的余地的。既然弗朗明哥已经把他带到这里了,那就说明要么李项跟着他们一起干,要么就去死吧。
虽然李项不是一般人,也没有觉得这群人能把自己怎么样,可他依然答应了下来。原因很简单,如果这就是邪教徒的全部势力的话温彻斯特两兄弟也不必要把他叫来帮忙了。所以,进一步取得他们的信任还是必要的。
更何况对付的是那一群叫做骷颅帮的混混,李项没有一点负担。
“都是自己人,说什么谢谢!”弗朗明哥看起来很满意李项的回答,他朝一个伙计找了招手,那人就把一支散弹枪递给了李项。
“李,你也准备准备把,再等一会儿我们就要出发了。”。
李项接过枪坐在一边开始摆弄。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需要弄的,这种枪结实耐用,结构也简单平时不需要怎么保养。而且必要的保养弗朗明哥的人已经弄好了。李项只是拿着枪玩弄了一会儿就带上一盒子弹跟着他们出发了。
在这个小城市里面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流血的夜晚,李项他们十几个人分成了两队人马去找骷颅帮的麻烦。
对方的底细早已经被弗朗明哥的人给弄清楚了,所以他们很快就找到一个又一个骷颅帮的成员将他们送到了地狱。
只有在突袭骷颅帮据点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他们的据点里面有四五号人把手。没有注意之下冲到前面的几个人都被打倒了。可这没有难倒弗朗明哥,他撩起衣服取下两颗手雷扔了进去。
爆炸声想起来以后据点里就再也没有抵抗了。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响起,一辆车擦着李项的衣角停在他的前面。
“上车!”车窗摇下露出弗朗明哥的脸用来取得信任,车门紧跟着就打开,随即李项就跳进车门钻了进去。从旁边追过来的一众混混最后只看到一辆扬长而去的车闪着嘲讽一样的尾灯消失在前方的拐角处。
而这个时候他们就是想追也来不及了,等他们能全上车的时候载着李项地车已经完全失去踪影。
“法克!”面对事实,混混们只能打骂一场然后诅咒李项不要再被他们给遇上。
“给,”弗朗明哥递给李项一根毛巾,“擦擦吧,看你好像没什么事的样子应该没有吃亏吧。”。
李项接过毛巾擦了擦脸:“还好,我跑得快,你们也来得很快。”。
似乎是挺出了李项话语中若有所指,弗朗明哥解释到:“不要误会,你这样大摇大摆地出现这大街上我的人当然很快就得到了消息。不过还是慢了一点才让你被堵住,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相反我很感谢你的帮助弗朗明哥。”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可以自我介绍一下吗?”。
“我吗?叫我李就好了,现在就是一个流浪汉而已。”
“一般的流浪汉可没有你这样的本事。”
“无所谓了,至少现在我是一个流浪汉就行了。就像一般人也不敢在这种场合救人一样。”。
两人说完相视一眼,然后像是达成了某种共识一样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等了一会儿,李项说到:“说真的弗朗明哥,我突然对你有兴趣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吗?你真的想知道?”。
“当然。”
“那好,晚上我带你去见识一下我到底是什么人。”
“说定了?”
“说定了!”
路过一个路口李项下了车,然后踏着步子离开。弗朗明哥则是坐在车子里面看着李项的背影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需要跟踪他吗?”
“不用,不管他是什么人都没法抵抗神的威能,最后他总会变成我们一样的人。”。这辆车消失在前方路口,并没有丝毫停下的意思。
李项本来是想要再绕上两圈看看到底是谁在有人跟着自己,毕竟弗朗明哥能够掐着点到这可是一种本事。但可惜的是他没有等到自己相等的人。
晚上,弗朗明哥派人按照约定来接李项了,来的人是白天的时候那个开车的人,想来应该是弗朗明哥的心腹一类的人。
“还不知道这位大哥应该怎么称呼?”
“叫我索罗斯就好了。”。
索罗斯看起来很冷,很孤僻,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李项也没有自己找不自在,就装着假寐等到车开到了地方。
这里同样是一个酒吧,只是还没有开张,不过内里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不管是装修还是酒水都已经弄好,只等着开门就可以正是营业。
而现在,这个地方聚集了十来个面目不善的汉子。就在这些人的旁边还都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家伙,长枪短炮应有尽有。弗朗明哥就坐在这群人中间,他的手里同样正拿着一支手枪擦拭。
看到这里李项哪里还不明白这伙人看上了之前和自己冲突的那伙混混的地盘,现在正准备动手抢过来。可是这一伙子搞邪教的人要混混的地盘干什么呢?
“李,你来了。”弗朗明哥笑着给李项打招呼,“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李,之前一个人就打到了好几个骷颅帮的人。今天白天还好似没事人一样在大街上溜达,骷颅帮的好几十号人把他堵住了也让他给跑了出来。李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汉子,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弗朗明哥的话引起了这群人的响应,不少人都很热情地跟李项打着招呼。
李项则是走到弗朗明哥面前比较生疏的摆弄起了桌子上面的另外一把枪,他看似不经意的问道:“这么多枪老哥你不是要去抢银行吧?”。
弗朗明哥接茬到:“如果我说是的话老弟你怎么想?”。
“如果真的是的话我劝老哥还是算了,现在银行大规模送钱都是有标记的,就算是我们抢到了也没法子花出去。有这功夫咱们不如去抢金店,哪怕是去扫几个场子把里面的粉给抢了都要划算的多。”。
弗朗明哥哈哈大笑:“当然,我是在给你开玩笑的。我们又不傻,怎么可能去抢银行呢?你们说是不是?”。
他朝四周一问,屋子里的大汉通通都笑了起来,显然他们是不可能去抢银行的。
“不过有一点你倒是说对了,我们正打算去扫掉骷颅帮的场子,把他们的地盘抢过来。怎么样,有兴趣吗?”。
“骷颅帮?”
“哦,对了,骷颅帮就是找你麻烦的那一帮家伙。”
“是他们吗?如果是去找他们的麻烦的话我当然感兴趣。我还得多谢你能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报仇雪恨。”。
如果是李项只是一般人的话这个时候他是没有一点选择的余地的。既然弗朗明哥已经把他带到这里了,那就说明要么李项跟着他们一起干,要么就去死吧。
虽然李项不是一般人,也没有觉得这群人能把自己怎么样,可他依然答应了下来。原因很简单,如果这就是邪教徒的全部势力的话温彻斯特两兄弟也不必要把他叫来帮忙了。所以,进一步取得他们的信任还是必要的。
更何况对付的是那一群叫做骷颅帮的混混,李项没有一点负担。
“都是自己人,说什么谢谢!”弗朗明哥看起来很满意李项的回答,他朝一个伙计找了招手,那人就把一支散弹枪递给了李项。
“李,你也准备准备把,再等一会儿我们就要出发了。”。
李项接过枪坐在一边开始摆弄。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需要弄的,这种枪结实耐用,结构也简单平时不需要怎么保养。而且必要的保养弗朗明哥的人已经弄好了。李项只是拿着枪玩弄了一会儿就带上一盒子弹跟着他们出发了。
在这个小城市里面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流血的夜晚,李项他们十几个人分成了两队人马去找骷颅帮的麻烦。
对方的底细早已经被弗朗明哥的人给弄清楚了,所以他们很快就找到一个又一个骷颅帮的成员将他们送到了地狱。
只有在突袭骷颅帮据点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他们的据点里面有四五号人把手。没有注意之下冲到前面的几个人都被打倒了。可这没有难倒弗朗明哥,他撩起衣服取下两颗手雷扔了进去。
爆炸声想起来以后据点里就再也没有抵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