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康平镇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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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敏跟萧铭易两人告别了那热情起来的村妇,一直向东走,果真是看到了一个叫做青山镇的小镇,小镇虽小,五脏俱全。
杨晓敏找了一个小当铺,将自己的一对耳环死当当了十两银子,换了十两的碎银子,其实当初刚被萧铭易挟持的时候,杨晓敏想到这或许是离开侯府的一个契机,心里便有些后悔没有多带些首饰出来。
她向来不喜欢浮夸的打扮,身上带的饰品一向不多,只是去了珍脂斋的时候自持身份,稍微打扮的庄重了一些,可到底还是不够,除了带了一支玉簪,一支银簪,一对镶宝的珠花,耳环,一只翡翠手镯之外就没有了。
银簪落在了悬崖下,玉簪送给了那帮助他们的村妇,如今当了耳朵,身上的首饰也只有一对珠花,一只手镯。只是她现在打扮的就是村妇的形象。
实在是不好太大手笔,这些当铺的掌握伙计虽说是不能跟京城的比,可人家吃这行饭的,杨晓敏有理由相信他们的眼光,因此在进当铺之前她就将珠花儿跟手镯都收了起来。
这对珠花虽说不是十分珍贵。可是做工精细,宝石也是上好的绿宝石,而那只翡翠玉镯更是秦进烨亲自给她选的礼物,更是珍贵,她这样的打扮拥有这么好的东西,因此若是叫人看见了反倒是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这对耳环平时乃是她钟爱的,款式简单,胜在做工跟用料,因此勉强值十两银子。
在从那村民家出来之前,她要了一块粗布,做了一个包袱,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却将那件撕破的衣服装了起来,还有她随身的饰品。
这些东西等到了康平镇的时候再看看找个当铺,现在却是不能出手的。一对耳环不值当什么,若是一次性出手她身上的许多东西,难免京城的人不会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然而事实证明杨晓敏多虑了,秦进烨虽说是不相信她死了,可是他头脑简单,再者亲眼看见她从上面掉下来,根本就不会想到她跑了,还拿随身的饰品换银子用。
忠王一向心细,倒是能够发现,只是忠王知道她的心思,是断然不会拆穿她的,只等着她安顿下来到时候再与她联系呢。
只是杨晓敏一直觉得小心无大错。这也是她以普通的资质却能够一直顺利博士毕业的原因。萧铭易见杨晓敏对随身的珠宝毫无留恋之情,说当了就当了,头上只缠了一块绿色的头巾,还是曾经从她身上的衣裙撕下来的。
不由想起来自己手上腿上曾经也绑着那样颜色的布,如今的她面色发黄发青,再加上人不胖,看上去倒真的像是在与他这个“哥哥”在山中行走多日,被饿的面黄肌瘦的。
身上还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蓝底白花的上衣跟褐色的下裙,裙子里面穿着同色的裤子。除了一双灵动的眼睛,再也看不出原来的半分模样。
可偏偏这样的她却耀眼的叫他移不开眼睛,意识到自己那莫名的情绪,萧铭易面色微微一变,顿时不大自然的别过身去。
“哥,咱们走吧。”杨晓敏跟萧铭易的离开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为了更加低调一些,两人雇了一辆牛车,赶车的汉子家住在京城与平州交界的一个村子里面。
平时也偶有去平州,再加上有二两银子可以挣,十分愿意带他们去。到了平州,再找莲花乡的康平镇就十分容易了。
赶了两天的路,终于到了平州,从平州城赶路到康平镇又用了三天时间,好不容易到了康平镇却下起了大雨,所以老人常说,“六月的天变脸最快”,刚才明明还是大晴天,可转眼就是大雨。
新雇的马车赶车的是个脸黝黑的汉子,见下了雨,就不肯在康平镇留着了,非要走,杨晓敏跟萧铭易留不住,只好下了车。可是到了这康平镇人生地不熟的实在是举步维艰。
小镇就是小镇,下了大雨,人原本就不多,一下子四散开来,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街边小面馆,老板的是一对中年夫妇。
“老板,再来两碗面。”老板连忙应声。面很快就端了过来,大雨就跟空中撒沙一般打在蓬上。下了大雨,原本生意就不大好的街边面馆如今就更不好了。
一来夏日里大家本就不喜欢吃汤口的面食,现在雨又下那么大,除非是别的馆子下不起的才会来这个有些地方还漏着水的街边小面馆。
因此老板夫妇俩格外的客气,见杨晓敏两人吃的高兴,老板他婆娘在一边坐了下来。“两位客官是外地人吧。”
话虽然还是这些话,可是平州的口音毕竟与京城不同,这次杨晓敏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却听见萧铭易用同样的语气说道:“我跟我妹妹是从京城来的,来投亲。”
杨晓敏略略惊讶,萧铭易这一次怎么那么主动?这老板婆娘一听,是平州口音,顿时一愣,只不过她脸上迅速换上了笑容,“是平州人士,去了京城的吧。”说着像是验证自己是不是猜对了一般笑眯眯的望着萧铭易。
萧铭易点了点头,这老板婆娘脸上的笑容顿时更深了,“这年头去京城的多,回来的少。”只不过望着杨晓敏跟萧铭易的穿着,再加上他们来他们的小面馆吃饭,也知道他们在京城过得并不好。
因此老板娘十分有眼色的什么都没有问。杨晓敏觉得这个老板娘热情,倒不如趁机问问她这王家的住处在何处?这户口证上面只写着大致的一个位置,可究竟在哪里,杨晓敏根本就不知道。
因此这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毕竟若是真的是那秦王氏本人,怎么会不知道自家住在哪里呢?所以杨晓敏觉得还是不要暴露她就是那秦王氏这件事情比较好吧。
“嫂子,我们兄妹俩父母双亡,在京城生活实在是无以为继,所以只好选择回来,可是这一回来一时半会儿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就想起了表姐跟表姐夫住在康平镇。可是我们只知道他们的名字,不知道他们的住处,所以我们想跟嫂子打听打听。”
老板娘听着杨晓敏那正宗的京城口音,萧铭易连忙说道:“小妹从小在京城长大,父母去了之后才决定与我回来。”
老板娘点了点头,表示了解。“那你说说你们的表姐,表姐夫都叫啥名儿,我跟我们家那口子在这街市口开面馆开了十几年了,别的不敢说,对这康平镇还是熟悉的。”
杨晓敏心中一定,连忙说道:“那谢谢嫂子了,我表姐姓王,表姐夫叫做秦江。乃是入赘王家的。”
这老板娘一听完面色却微微一变,凑近了一些才说道:“哎哟大妹子啊,不是嫂子说啊,你表姐家怕是不好了。你表姐早年得了病,门都出不了,好在你表姐夫对她不离不弃。后来据说跟着一起进京赶考了。人人都说你那表姐夫将来高中了,你那表姐就不行了。”
杨晓敏心里不由一阵恶寒,不好意思啊,她“王氏”好好的回来了,不好的是秦江……当然忠王给了她这么一个身份也就说明真正的王氏必然也已经死了,要不然她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在京城无依无靠的必然是要回平州的。
只有王氏死了她才能够顶替她接收那一间祖屋,还有一亩旱地。当然还有这个寡妇的身份。
只不过一听到这个妇人说王氏早年一直病着,门都出不了,杨晓敏心里顿时后悔了,早知道就不编个“表妹”了,到时候成了街坊乡亲的反倒是尴尬。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托词,不是有失忆嘛,丈夫死后悲痛欲绝,以至于失忆,然后亲哥哥萧铭易找了上来,把妹妹带了回来,为了不勾起她的伤心往事,所以编了一个所谓的表姐。
其实就是她自己。嗯嗯,她真是一个天才。哈哈哈~“那表姐夫真是太可怜了,那嫂子你能不能告诉我跟我哥哥,他们家住在哪里?我们怎么着也得去看看,若是表姐夫回来了,我们也可以去安慰安慰夫。”
“这个……”老板娘嘴角抽了抽,盯了自家男人一眼,她男人立即缩了缩头。老板娘心道果真是个小妹妹,不了解男人啊。
所谓“升官发财死老婆”是人生三大乐事啊。秦秀才入赘王家本来就不光彩,这对男人来说可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来的事情。
要不是秦家没钱,怎么会让自己儿子给人家做上门女婿呢?秦老头夫妇可是这康平镇秀水村里出了名的难对付啊。为了不被人戳脊梁骨,因此秦秀才不得不对这个病病殃殃的从来不出门见人的王氏好的不得了。
可是这些都是表面上的谁又知道呢?若是他一朝高中,王氏正好死了,又能续娶一个美娇娘,还不用入赘,时间久了,谁还记得他曾经入赘过王家啊?岂不是快哉?当然这些话老板娘没有说出来。
毕竟眼前这两个可是王家的表亲呢。跟他们说不大合适。这点老板娘心里还是明白的。“我们倒是没有听说过他们家有人回来的消息,老王家到了你表姐那一代据说只有两个孩子,早年那王氏有个哥哥被拐子拐了去,便只剩下王氏一个,那秦秀才家里穷,所以入赘了王家。如今他们小俩口都不在,房屋大约是空着吧。”
说着老板娘盯着他俩看了一会儿,见他们没有露出什么惊奇的神色,便脑补他们或许真的是王家的表亲。便继续跟他们说了许多王家跟秦家的事情。
然后等他们的面快要吃完的时候才热心的替他们指了路。杨晓敏心道幸好自己已经想好了对策了,要不然到时候她忽然之间变成了王氏,可不好说啊。
至于王氏的婆家秦家,那可不是她要考虑的事情,忠王给她安了这个身份,她不过是得乐王家一亩地,一间祖宅,秦江本就是入赘的,若是她还要讨好那所谓的婆家那才是见鬼了呢。
难不成还以为是在侯府?现如今即便是见了姚氏跟镇南侯,杨晓敏也能直接忽视,出了府了,她就没有打算再回去。更别说是那没影儿的秦家两老了。
自家儿子都入赘了王家,那么就是王家的人,生了孩子也只能是姓王。根据杨晓敏的了解,古代的入赘也跟现代差不多,女方给男方礼金。男方去女方家里。
生的孩子都跟女方姓,就跟女方娶了男方是一个道理。如果夫妻恩爱的话暂且好说,若是不恩爱的话,男方显然就是受气的一方。所以秦家那两个老东西当初既然有脸收礼金让自己儿子入赘。
还有脸再来闹的话,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据说秦家两老在秦江跟王氏在康平镇的时候就常常来打秋风。也就是原主王氏性子软,她杨晓敏可不是吃素的。只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两个人或许是她很长一段时间要防备的对象。
再者王氏因为生病长时间不出门,这倒是一件好事,这样一来,即便是她跟王氏长得不一样也不会露馅儿了,还有王家的近亲直系几乎都死光了,就连邻居都不曾见过王氏,别说是远亲了。
因此只推说失忆就能够应付过去了,杨晓敏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杨晓敏跟萧铭易两人告别了那热情起来的村妇,一直向东走,果真是看到了一个叫做青山镇的小镇,小镇虽小,五脏俱全。
杨晓敏找了一个小当铺,将自己的一对耳环死当当了十两银子,换了十两的碎银子,其实当初刚被萧铭易挟持的时候,杨晓敏想到这或许是离开侯府的一个契机,心里便有些后悔没有多带些首饰出来。
她向来不喜欢浮夸的打扮,身上带的饰品一向不多,只是去了珍脂斋的时候自持身份,稍微打扮的庄重了一些,可到底还是不够,除了带了一支玉簪,一支银簪,一对镶宝的珠花,耳环,一只翡翠手镯之外就没有了。
银簪落在了悬崖下,玉簪送给了那帮助他们的村妇,如今当了耳朵,身上的首饰也只有一对珠花,一只手镯。只是她现在打扮的就是村妇的形象。
实在是不好太大手笔,这些当铺的掌握伙计虽说是不能跟京城的比,可人家吃这行饭的,杨晓敏有理由相信他们的眼光,因此在进当铺之前她就将珠花儿跟手镯都收了起来。
这对珠花虽说不是十分珍贵。可是做工精细,宝石也是上好的绿宝石,而那只翡翠玉镯更是秦进烨亲自给她选的礼物,更是珍贵,她这样的打扮拥有这么好的东西,因此若是叫人看见了反倒是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这对耳环平时乃是她钟爱的,款式简单,胜在做工跟用料,因此勉强值十两银子。
在从那村民家出来之前,她要了一块粗布,做了一个包袱,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却将那件撕破的衣服装了起来,还有她随身的饰品。
这些东西等到了康平镇的时候再看看找个当铺,现在却是不能出手的。一对耳环不值当什么,若是一次性出手她身上的许多东西,难免京城的人不会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然而事实证明杨晓敏多虑了,秦进烨虽说是不相信她死了,可是他头脑简单,再者亲眼看见她从上面掉下来,根本就不会想到她跑了,还拿随身的饰品换银子用。
忠王一向心细,倒是能够发现,只是忠王知道她的心思,是断然不会拆穿她的,只等着她安顿下来到时候再与她联系呢。
只是杨晓敏一直觉得小心无大错。这也是她以普通的资质却能够一直顺利博士毕业的原因。萧铭易见杨晓敏对随身的珠宝毫无留恋之情,说当了就当了,头上只缠了一块绿色的头巾,还是曾经从她身上的衣裙撕下来的。
不由想起来自己手上腿上曾经也绑着那样颜色的布,如今的她面色发黄发青,再加上人不胖,看上去倒真的像是在与他这个“哥哥”在山中行走多日,被饿的面黄肌瘦的。
身上还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蓝底白花的上衣跟褐色的下裙,裙子里面穿着同色的裤子。除了一双灵动的眼睛,再也看不出原来的半分模样。
可偏偏这样的她却耀眼的叫他移不开眼睛,意识到自己那莫名的情绪,萧铭易面色微微一变,顿时不大自然的别过身去。
“哥,咱们走吧。”杨晓敏跟萧铭易的离开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为了更加低调一些,两人雇了一辆牛车,赶车的汉子家住在京城与平州交界的一个村子里面。
平时也偶有去平州,再加上有二两银子可以挣,十分愿意带他们去。到了平州,再找莲花乡的康平镇就十分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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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雇的马车赶车的是个脸黝黑的汉子,见下了雨,就不肯在康平镇留着了,非要走,杨晓敏跟萧铭易留不住,只好下了车。可是到了这康平镇人生地不熟的实在是举步维艰。
小镇就是小镇,下了大雨,人原本就不多,一下子四散开来,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街边小面馆,老板的是一对中年夫妇。
“老板,再来两碗面。”老板连忙应声。面很快就端了过来,大雨就跟空中撒沙一般打在蓬上。下了大雨,原本生意就不大好的街边面馆如今就更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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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铭易点了点头,这老板婆娘脸上的笑容顿时更深了,“这年头去京城的多,回来的少。”只不过望着杨晓敏跟萧铭易的穿着,再加上他们来他们的小面馆吃饭,也知道他们在京城过得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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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听着杨晓敏那正宗的京城口音,萧铭易连忙说道:“小妹从小在京城长大,父母去了之后才决定与我回来。”
老板娘点了点头,表示了解。“那你说说你们的表姐,表姐夫都叫啥名儿,我跟我们家那口子在这街市口开面馆开了十几年了,别的不敢说,对这康平镇还是熟悉的。”
杨晓敏心中一定,连忙说道:“那谢谢嫂子了,我表姐姓王,表姐夫叫做秦江。乃是入赘王家的。”
这老板娘一听完面色却微微一变,凑近了一些才说道:“哎哟大妹子啊,不是嫂子说啊,你表姐家怕是不好了。你表姐早年得了病,门都出不了,好在你表姐夫对她不离不弃。后来据说跟着一起进京赶考了。人人都说你那表姐夫将来高中了,你那表姐就不行了。”
杨晓敏心里不由一阵恶寒,不好意思啊,她“王氏”好好的回来了,不好的是秦江……当然忠王给了她这么一个身份也就说明真正的王氏必然也已经死了,要不然她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在京城无依无靠的必然是要回平州的。
只有王氏死了她才能够顶替她接收那一间祖屋,还有一亩旱地。当然还有这个寡妇的身份。
只不过一听到这个妇人说王氏早年一直病着,门都出不了,杨晓敏心里顿时后悔了,早知道就不编个“表妹”了,到时候成了街坊乡亲的反倒是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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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她自己。嗯嗯,她真是一个天才。哈哈哈~“那表姐夫真是太可怜了,那嫂子你能不能告诉我跟我哥哥,他们家住在哪里?我们怎么着也得去看看,若是表姐夫回来了,我们也可以去安慰安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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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升官发财死老婆”是人生三大乐事啊。秦秀才入赘王家本来就不光彩,这对男人来说可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来的事情。
要不是秦家没钱,怎么会让自己儿子给人家做上门女婿呢?秦老头夫妇可是这康平镇秀水村里出了名的难对付啊。为了不被人戳脊梁骨,因此秦秀才不得不对这个病病殃殃的从来不出门见人的王氏好的不得了。
可是这些都是表面上的谁又知道呢?若是他一朝高中,王氏正好死了,又能续娶一个美娇娘,还不用入赘,时间久了,谁还记得他曾经入赘过王家啊?岂不是快哉?当然这些话老板娘没有说出来。
毕竟眼前这两个可是王家的表亲呢。跟他们说不大合适。这点老板娘心里还是明白的。“我们倒是没有听说过他们家有人回来的消息,老王家到了你表姐那一代据说只有两个孩子,早年那王氏有个哥哥被拐子拐了去,便只剩下王氏一个,那秦秀才家里穷,所以入赘了王家。如今他们小俩口都不在,房屋大约是空着吧。”
说着老板娘盯着他俩看了一会儿,见他们没有露出什么惊奇的神色,便脑补他们或许真的是王家的表亲。便继续跟他们说了许多王家跟秦家的事情。
然后等他们的面快要吃完的时候才热心的替他们指了路。杨晓敏心道幸好自己已经想好了对策了,要不然到时候她忽然之间变成了王氏,可不好说啊。
至于王氏的婆家秦家,那可不是她要考虑的事情,忠王给她安了这个身份,她不过是得乐王家一亩地,一间祖宅,秦江本就是入赘的,若是她还要讨好那所谓的婆家那才是见鬼了呢。
难不成还以为是在侯府?现如今即便是见了姚氏跟镇南侯,杨晓敏也能直接忽视,出了府了,她就没有打算再回去。更别说是那没影儿的秦家两老了。
自家儿子都入赘了王家,那么就是王家的人,生了孩子也只能是姓王。根据杨晓敏的了解,古代的入赘也跟现代差不多,女方给男方礼金。男方去女方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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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脸再来闹的话,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据说秦家两老在秦江跟王氏在康平镇的时候就常常来打秋风。也就是原主王氏性子软,她杨晓敏可不是吃素的。只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两个人或许是她很长一段时间要防备的对象。
再者王氏因为生病长时间不出门,这倒是一件好事,这样一来,即便是她跟王氏长得不一样也不会露馅儿了,还有王家的近亲直系几乎都死光了,就连邻居都不曾见过王氏,别说是远亲了。
因此只推说失忆就能够应付过去了,杨晓敏对未来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