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乌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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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侍女将这个新买的奴隶带下去收拾一下,雷格尔见拉加西出去办事了,也知情识趣的告退。
程千寻终于可以躺下闭目养神。这才第四天,就累得象狗一样,剩余的九十六天怎么办?幸好一切还是混过去的,至少城池围困解决了,民众把她当做神灵,而她也成众矢之的。三王一王子,将攻城转而攻下她了。
攻城是显示武力,而攻下她则显示了魅力。男人宣扬武力,还不是为了权利和女人。有了权利,就有了女人。所以归根到底,武力大部分是为了女人。象这种名利双收,多个儿子当王的好事,不争是傻子。否则这个城池打下来,也只有驱赶和屠城才能完全拥有,而其他国家又会打过来,说不定以神或者正义的名义联合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拉加西回来了,轻声汇报道:“他们已经出城,保证三年内不会回来,我也警告他们了,见到他们,无论什么理由,先全部杀了。”
程千寻懒洋洋地躺着道:“嗯,做得好,辛苦你了,你先回去休息吧。”实在是难以打起精神,就觉得累,累死了。
拉加西小心翼翼地问:“女王为什么要买这个奴隶,如果被其他大臣发现了,可能要搬弄是非。虽然很多城邦和国家供养的女神,还要让女祭祀出去找有钱人,交融后付钱,但现在正是非常时期,不知道那些王是什么样的态度。据说三位王在所有王中属于异类,取消了新娘的祭祀活动,该强制为自愿。大祭司们差点没和他们反目!”
微微皱眉。程千寻睁开了眼睛:“什么意思?”
拉加西知道她很多事其实是不知道的,也很乐意说,于是说起了有关这方面的风俗和规矩。
当听完后,程千寻下巴差点没掉下来。很多国家新娘在大婚前,要蒙着面纱坐在女神庙前。等中意她的男人扔下一个银币带她走,初夜就归男人了。如果没有男人愿意带走她,那么就不能回家,必须不分昼夜地等到为止。
而得来的钱,则归神殿,新娘就能得到祭司们的祝福。
拉加西又说起了女祭司。女祭司是发誓侍奉女神的女人。都是美貌动人的女人,她们在神殿里等男人上门,男人会去占卜、用餐、甚至通过“交融”排解压力、接受神意,男人则会留下或多或少的钱作为供奉。
程千寻表情很怪:“排解压力可能,但接受神意。。。”
“有些男人交融后产生的轻飘飘感觉。如同飞到天上。”拉加西还一点都不避讳,全盘托出:“有些还几乎晕过去的时候,感觉到了神的存在。”
有着美艳女祭司的“帮助”,那肯定是爽飞了。
前面一个新娘大婚前夕要服务一次,这个听说过古代巴比伦有过,无论是贫民还是王后,大婚前都必须坐在神庙前等着。如果没有男人要她,就必须等着。一直等到愿意带她走的男人。可后面一种,是她第一次听说。
看到她不可思议的表情,拉加西又说出来一件事。证实哪怕现代思维都转过来的事情确实存在:“在城市的偏角地方,有个女神庙,前国王就偏好女祭司的教导,常去、并且还叫女祭司到王宫里来。女祭司还负责教导不会做/爱男人明白如何才能繁衍后代。”
还能再晕一些吗?神的祭祀还负责这种事情。
怪不得她用招亲来解决问题,所有人不但没有感到惊世骇俗,还对她越发的恭敬。搞了半天。真把她当做了神的代言人。这是什么乌七八糟的神,什么乱七八糟的信仰习惯。
想想还真是好笑。在现代的中东地区,那里的女人出门脸上要戴纱巾。从头包到脚。却在六千年前,结婚前必须坐到神庙前,如果没有男人嫖她,还不能回家,更不谈结婚了。风水轮流转,从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程千寻想了想后,立即对旁边的侍女道:“那个新买的奴隶,让他穿上女祭司的衣服。吃完、穿好衣服后带来让我看看。”
她又躺下对着拉加西道:“麻烦你去请埃利卡的王子雷。”这样避免了他呆在这里等着时的尴尬。
奴隶小正太穿着女祭司的筒裙,站在中央跪下,对着勉强打起精神坐起来的女王行礼。旁边的雷格尔和拉加西都看愣了,这个小子也长得太娘们了,简直超级伪娘呀。
“女王,您这是要。。。”拉加西也不确定程千寻要做什么了。
程千寻满意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正太跪在那里,浑身微微颤抖着,可怜模样越发惹人怜爱了:“女,女王。。。我,我。。。”
“有什么说什么,不要害怕。”拉加西提醒完后,在旁边补充着:“奴隶是没有名字的,主人想叫什么就可以叫什么。”
确实相当不错,程千寻笑着挥了挥手:“把他带下去,教他女祭司的基本礼仪,再给他起一个临时的名字。”
此时的她笑得一定象一只狐狸:“起个好听一点的,配合他外表的名字。”
女王的宴会终于举办了,大祭司说还是挑选白天的好。于是程千寻选定了下午,其实她倒是希望晚上。
三个王和一位王子,站在车上进来了。程千寻站在王宫高高的大殿口,偷偷往外看。
果然这个时期如果坐车都是乘驴拉的木轮车,四头驴拉着实心的木轮车,一个拉着缰绳和鞭子驾驶着,而主子则站在旁边,这样主人就可以保持高贵的姿态。
他们进来时,道路两边自然又好多人围观,还有站在自己家屋顶上、手中拿着啤酒用麦秆吸着看。
女人们当然最乐呵地就是议论哪个候选人更帅,男人们更多的在猜哪个能胜出。
三个队友都目光对着王宫,目标很是明确。可狭小的街道不可能同时容纳三辆车同时通过的,于是三车就象玩起了追逐赛,你争我夺,驾驶的人差点没把可怜的驴子给抽死。
只有埃利卡王子这个骚包,慢悠悠地在后,如同闲庭散步。不时对着两边的人侧头致意,却得到了不少人气,而且还看到了不少对着他大眼传情的美女。
程千寻坐在了大厅里,迎接事物由老大臣带着其他大臣搞定。这是雷格尔教她的,这样才能显示自己身份。她的国家再小,她也是女王,是代表神意的人间女神,再说上回她已经出了一次城门了,没必要再去迎接。
有了雷格尔在,也帮了不少忙。拉加西毕竟只是侍卫,很多王族的规矩并不懂,也可能考虑得不透彻,这个时候可以雷格尔做补充。
坐在席子上,程千寻也忐忑不安着,不知道这次又能不能拖过去。什么事情都至少要有二手准备,如果拖不过去,那么就先答应一个,随后再想办法。那也是最坏的打算!
四个人先在偏殿洗脸洗脚,干旱地区,哪怕乘了这段路的车,也会脸上蒙点灰。而洗脚是必要的,没有鞋子的时代,只有通过洗脚才能洗干净满脚的泥沙。
偏殿还有各种水果、食物、以及啤酒选用。如果他们愿意,还有侍女帮他们催催肩膀。但他们显然并不想先享受,在洗完脸后,依次在大臣和侍女的带领和簇拥下进来。
程千寻侧坐在那里,旁边站着的侍女长用尽量娇美的声音道:“女王请各位入座。”
女王的座位已经挪到下面来,其余四张席子摆放在左右。在这里,椅子和桌子还没有被发明,没有固定的泥桌,那么吃的喝的就直接象游牧民族一般的放在席子上。
席子左边两张,右边两张,必定有两张靠近女王,而另外两张稍微远点。
四个人相互看了看后,埃利卡王子对着席子做了个请的姿势,表示无意去争抢。于是斯内德和戈登首先就跑了过去,左右抢占了。而鲁道夫也不去争抢,默默地走到一张席子上面坐下。
原本想让他们争抢一番的,其实越是乱,越是好说话。结果鲁道夫和埃利卡王子无所谓席位,这一计没成功。
程千寻没有说话,看了看旁边的侍女长。侍女长会意,恭敬地鞠躬后,对着门外拍了拍手。
随着悠扬的弹拨乐器声,食物被搬运了上来。整头的烤羊、烤牛、大盘大盘的烘饼、成筐的水果。。。虽然比起以后食物显得粗糙了点,看视觉效果还是很好的。
在冥界,这样的场景也经历过一次,就是在别西卜那一层,印象极为深刻。程千寻也就照搬了过来,以显示国力,也有那么一点点期待其他三个队友能有熟悉的感觉。
所有食物摆在两边后,侍女和厨子过去,站在旁边开始准备伺候来宾了。
其他君王应该不知道怎么弄,因为其他地区请客吃饭,都是东西分好后一盘盘搁在席子上的。程千寻举起手,指了指整头的烤羊:“羊后腿肉来点。”
光头、只围着一条亚麻围裙的厨子,立即拿起刀切起羊肉来。
原来是这样呀,于是其他人纷纷点自己中意的吃喝。(未完待续)
让侍女将这个新买的奴隶带下去收拾一下,雷格尔见拉加西出去办事了,也知情识趣的告退。
程千寻终于可以躺下闭目养神。这才第四天,就累得象狗一样,剩余的九十六天怎么办?幸好一切还是混过去的,至少城池围困解决了,民众把她当做神灵,而她也成众矢之的。三王一王子,将攻城转而攻下她了。
攻城是显示武力,而攻下她则显示了魅力。男人宣扬武力,还不是为了权利和女人。有了权利,就有了女人。所以归根到底,武力大部分是为了女人。象这种名利双收,多个儿子当王的好事,不争是傻子。否则这个城池打下来,也只有驱赶和屠城才能完全拥有,而其他国家又会打过来,说不定以神或者正义的名义联合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拉加西回来了,轻声汇报道:“他们已经出城,保证三年内不会回来,我也警告他们了,见到他们,无论什么理由,先全部杀了。”
程千寻懒洋洋地躺着道:“嗯,做得好,辛苦你了,你先回去休息吧。”实在是难以打起精神,就觉得累,累死了。
拉加西小心翼翼地问:“女王为什么要买这个奴隶,如果被其他大臣发现了,可能要搬弄是非。虽然很多城邦和国家供养的女神,还要让女祭祀出去找有钱人,交融后付钱,但现在正是非常时期,不知道那些王是什么样的态度。据说三位王在所有王中属于异类,取消了新娘的祭祀活动,该强制为自愿。大祭司们差点没和他们反目!”
微微皱眉。程千寻睁开了眼睛:“什么意思?”
拉加西知道她很多事其实是不知道的,也很乐意说,于是说起了有关这方面的风俗和规矩。
当听完后,程千寻下巴差点没掉下来。很多国家新娘在大婚前,要蒙着面纱坐在女神庙前。等中意她的男人扔下一个银币带她走,初夜就归男人了。如果没有男人愿意带走她,那么就不能回家,必须不分昼夜地等到为止。
而得来的钱,则归神殿,新娘就能得到祭司们的祝福。
拉加西又说起了女祭司。女祭司是发誓侍奉女神的女人。都是美貌动人的女人,她们在神殿里等男人上门,男人会去占卜、用餐、甚至通过“交融”排解压力、接受神意,男人则会留下或多或少的钱作为供奉。
程千寻表情很怪:“排解压力可能,但接受神意。。。”
“有些男人交融后产生的轻飘飘感觉。如同飞到天上。”拉加西还一点都不避讳,全盘托出:“有些还几乎晕过去的时候,感觉到了神的存在。”
有着美艳女祭司的“帮助”,那肯定是爽飞了。
前面一个新娘大婚前夕要服务一次,这个听说过古代巴比伦有过,无论是贫民还是王后,大婚前都必须坐在神庙前等着。如果没有男人要她,就必须等着。一直等到愿意带她走的男人。可后面一种,是她第一次听说。
看到她不可思议的表情,拉加西又说出来一件事。证实哪怕现代思维都转过来的事情确实存在:“在城市的偏角地方,有个女神庙,前国王就偏好女祭司的教导,常去、并且还叫女祭司到王宫里来。女祭司还负责教导不会做/爱男人明白如何才能繁衍后代。”
还能再晕一些吗?神的祭祀还负责这种事情。
怪不得她用招亲来解决问题,所有人不但没有感到惊世骇俗,还对她越发的恭敬。搞了半天。真把她当做了神的代言人。这是什么乌七八糟的神,什么乱七八糟的信仰习惯。
想想还真是好笑。在现代的中东地区,那里的女人出门脸上要戴纱巾。从头包到脚。却在六千年前,结婚前必须坐到神庙前,如果没有男人嫖她,还不能回家,更不谈结婚了。风水轮流转,从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程千寻想了想后,立即对旁边的侍女道:“那个新买的奴隶,让他穿上女祭司的衣服。吃完、穿好衣服后带来让我看看。”
她又躺下对着拉加西道:“麻烦你去请埃利卡的王子雷。”这样避免了他呆在这里等着时的尴尬。
奴隶小正太穿着女祭司的筒裙,站在中央跪下,对着勉强打起精神坐起来的女王行礼。旁边的雷格尔和拉加西都看愣了,这个小子也长得太娘们了,简直超级伪娘呀。
“女王,您这是要。。。”拉加西也不确定程千寻要做什么了。
程千寻满意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正太跪在那里,浑身微微颤抖着,可怜模样越发惹人怜爱了:“女,女王。。。我,我。。。”
“有什么说什么,不要害怕。”拉加西提醒完后,在旁边补充着:“奴隶是没有名字的,主人想叫什么就可以叫什么。”
确实相当不错,程千寻笑着挥了挥手:“把他带下去,教他女祭司的基本礼仪,再给他起一个临时的名字。”
此时的她笑得一定象一只狐狸:“起个好听一点的,配合他外表的名字。”
女王的宴会终于举办了,大祭司说还是挑选白天的好。于是程千寻选定了下午,其实她倒是希望晚上。
三个王和一位王子,站在车上进来了。程千寻站在王宫高高的大殿口,偷偷往外看。
果然这个时期如果坐车都是乘驴拉的木轮车,四头驴拉着实心的木轮车,一个拉着缰绳和鞭子驾驶着,而主子则站在旁边,这样主人就可以保持高贵的姿态。
他们进来时,道路两边自然又好多人围观,还有站在自己家屋顶上、手中拿着啤酒用麦秆吸着看。
女人们当然最乐呵地就是议论哪个候选人更帅,男人们更多的在猜哪个能胜出。
三个队友都目光对着王宫,目标很是明确。可狭小的街道不可能同时容纳三辆车同时通过的,于是三车就象玩起了追逐赛,你争我夺,驾驶的人差点没把可怜的驴子给抽死。
只有埃利卡王子这个骚包,慢悠悠地在后,如同闲庭散步。不时对着两边的人侧头致意,却得到了不少人气,而且还看到了不少对着他大眼传情的美女。
程千寻坐在了大厅里,迎接事物由老大臣带着其他大臣搞定。这是雷格尔教她的,这样才能显示自己身份。她的国家再小,她也是女王,是代表神意的人间女神,再说上回她已经出了一次城门了,没必要再去迎接。
有了雷格尔在,也帮了不少忙。拉加西毕竟只是侍卫,很多王族的规矩并不懂,也可能考虑得不透彻,这个时候可以雷格尔做补充。
坐在席子上,程千寻也忐忑不安着,不知道这次又能不能拖过去。什么事情都至少要有二手准备,如果拖不过去,那么就先答应一个,随后再想办法。那也是最坏的打算!
四个人先在偏殿洗脸洗脚,干旱地区,哪怕乘了这段路的车,也会脸上蒙点灰。而洗脚是必要的,没有鞋子的时代,只有通过洗脚才能洗干净满脚的泥沙。
偏殿还有各种水果、食物、以及啤酒选用。如果他们愿意,还有侍女帮他们催催肩膀。但他们显然并不想先享受,在洗完脸后,依次在大臣和侍女的带领和簇拥下进来。
程千寻侧坐在那里,旁边站着的侍女长用尽量娇美的声音道:“女王请各位入座。”
女王的座位已经挪到下面来,其余四张席子摆放在左右。在这里,椅子和桌子还没有被发明,没有固定的泥桌,那么吃的喝的就直接象游牧民族一般的放在席子上。
席子左边两张,右边两张,必定有两张靠近女王,而另外两张稍微远点。
四个人相互看了看后,埃利卡王子对着席子做了个请的姿势,表示无意去争抢。于是斯内德和戈登首先就跑了过去,左右抢占了。而鲁道夫也不去争抢,默默地走到一张席子上面坐下。
原本想让他们争抢一番的,其实越是乱,越是好说话。结果鲁道夫和埃利卡王子无所谓席位,这一计没成功。
程千寻没有说话,看了看旁边的侍女长。侍女长会意,恭敬地鞠躬后,对着门外拍了拍手。
随着悠扬的弹拨乐器声,食物被搬运了上来。整头的烤羊、烤牛、大盘大盘的烘饼、成筐的水果。。。虽然比起以后食物显得粗糙了点,看视觉效果还是很好的。
在冥界,这样的场景也经历过一次,就是在别西卜那一层,印象极为深刻。程千寻也就照搬了过来,以显示国力,也有那么一点点期待其他三个队友能有熟悉的感觉。
所有食物摆在两边后,侍女和厨子过去,站在旁边开始准备伺候来宾了。
其他君王应该不知道怎么弄,因为其他地区请客吃饭,都是东西分好后一盘盘搁在席子上的。程千寻举起手,指了指整头的烤羊:“羊后腿肉来点。”
光头、只围着一条亚麻围裙的厨子,立即拿起刀切起羊肉来。
原来是这样呀,于是其他人纷纷点自己中意的吃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