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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第161章 37小节 给你讲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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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宜郑重其事的看着我。突然说了句:“其实你真的很善良。”

    我被这句话吓到了。

    曾宜突然又转而一笑:“你就不要装样子了,我看就是天下所有人都变成了厉鬼,你也不见得就会善良。”

    “你不能这样说吧,虽然我是长得很丑,但是你不能拿长相跟善良作正比,那岂不这世间没好人了?”

    “好人?像倒是像。”

    这什么话啊,你直接说我不是人得了。说我不是人,这话我经常听,能免疫了。反正我也不打算准备让人说我是人。这个问题很严重了。

    这个问题之所以让我觉得严重,不是因为我不是人了,而是这个问题背后。说别人不是人,这个国家没有颁布法律条文作为标准,世界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有这方面的标准,所以很难,而且是艰难。

    你想啊,你是人也好,不是人也好,总该还是单种的某种生物或是死物吧,比如人家骂你猪,你也还是身份确定唯一。现在好了,没法判定你是人,也就没法判定你不是人而从属于某一种妖物鬼怪,最后只能搞得人不人妖不妖,全新而崭新的混合物种,成人妖了。

    夜晚的空气挺好的,比较白天的油腻烦闷,至少是要凉爽干净一点点。但也不见得就会好多少,毕竟五十百步,萝卜青菜都是半斤八两,你不说我缺胳膊,我也就不说你少腿,彼此相安。

    “要不我请你吃烧烤吧?”

    “不能喝酒!”

    “你还想喝酒?还想进医院,是恋上医院,还是恋上医院的床了?”

    “那你就把那钱扔了。”这句话干嘛说得那么理直气壮,视死如归啊?“那多可惜!”

    等等先让我晕一会儿,晕晕就好了。拜托你一次将话说完好不好?前半句说得那么孤高自傲不谙人间世故的样子,怎么接着突然蹦出这么句大伤风雅自甘堕落的话。你要是再这样吞吞吐吐,我估计过不了今天,就会被你吓得心肌梗塞,死了先。

    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要是路上捡到了别人的东西,绝对不能自己藏着,一定要马上揣着。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不用难道要弄得天怒人怨啊?

    当然要是捡着的不是人的东西,那也没关系,受鬼钱财,你就当是替鬼消灾了呗。替人消灾是好事吧?那不用说,替鬼消灾一样的是好事。

    所以综合起来,不管是拿谁钱财,替谁消灾,都是好事。像我这种血还是热的所谓热血青年,有好事当然是要奋勇向前的。

    “不用白不用,反正这钱又不是自己的。”

    说不得,要是自己掏钱我可没那么大方。我会大方,问题在于就是手掏钱的时候,手时常背叛自己的意思。这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能拿着我的手有什么办法,还能宰了不要?

    估计它要是秉承了我执着的脾气,估计我真要宰了它,它也就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大方一回,回头又本性萌生死灰复燃,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双手?还痛。

    “那吃完了去做什么?”

    你吃傻了,还是吃上头了?其实我也想找个地方走走,回家太早,肯定不是太好。说这话肯定是有原因的,难道你认为我会瞎说?瞎说也不是没可能。就是不想太早回去,屋子里关着太热了,这理由总成吧?

    我发觉人不管做什么事,管它大的小的好的坏的,都会拼命给自己找借口,而且越是堂皇越好。你见过哪一个菩萨做事,不是打着普渡众生救苦救难这样富丽堂皇的口号?难不成你要他扛着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旗子去做好事?

    由此漫推,人类文明也不过就是在借口与借口之间,发展堆积起来的借口文明罢了。谁的借口发展得成熟,发展得完善,那么他的文化就越是发达,文明就越是先进。不信你去翻一下历史人文典籍,孔老夫子已经知道名不正言不顺,终于发展到国外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不找借口的苏格拉底,结果不料他在最后的时刻,居然掉转回头。估计一生都没有好好为自己找过一个借口,突然后悔莫及了。赶忙在死之前,为自己找了一个在当时人看来不可理喻的现在看来依旧令人气结的借口,管它好坏高下,总算算是将借口找到了。

    有些人穷其一生就只是为自己找一个好借口而已。可不像我,我所见到的范围,遍地借口,俯拾即是,压根用不着去找,要用,顺手牵羊两个,就能用上好一阵子。

    “曾宜,我跟你讲一个故事啊,要不要听听?”

    “什么事啊?”

    “我想问问,我刚才出来先,吃过了晚饭没有?”

    “这就是故事啊,你说呢?”

    “忘了。”这个不是故事,本来该是事故,一句话说快了,坏事变好事了,至少是中性。没有办法,这年头连只能惦记住的吃,都给忘了。

    人自一出生,唯一能记住,而且至死不忘的,就是这件事,我曾经亲切的称之为人之极乐。可惜一直都没能乐起来,倒是频添了麻烦不少。你想啊,原始人不能耕种,就只好去渔猎,后来人能耕种了,想吃饭还得去犁田,等长长的一年,现在好了,可以不用去耕也不用去犁,你要吃饭总还得上街去买米吧,总重要的是,吃完了还得洗碗。

    没有一件是轻松的,人这一辈子就没有给自己找点好受,都说向阳是天性,懒惰是本性,他偏要怎么难过怎么弄,没办法,一个字,很贱。

    其实住在城市里,也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晚上出来看看霓虹灯就很不错,五光十色,霞光满天。要是在乡村里,一到晚上就乌漆抹黑,连睁开眼都成了问题,哪里还想看见什么。想看啊,也不是没有办法,回家打开灯,盯着不动,两个时辰后,霓虹也会出现,而且还是玄幻的。

    到目前为止,我也就发现了晚上看霓虹的好处,可能是我常常不出门的缘故。我暗暗决定,指天发誓,以后一定要多出来走走,特别是晚上,又特别是这时候的夏天的晚上,美女特别多,而且穿得一个比一个少,群芳竞艳,就差一点全艳,裸奔了。这是才发现的第二个好处。似乎要比第一个好处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