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乱葬岗上的狼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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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
呼啦!呼啦!
荒凉的乱葬岗上,狂风呼啸。
杂草飞舞,灌木摇曳。
茂密的灌木丛里,一双红彤彤的眼睛探出,像是两盏灯笼,格外显眼。
莎莎!
灌木分开,一头红眼的孤狼走了出来。
嚓!嚓!
四肢踩在疏松的枯叶上面,发出细微的响声。
孤狼全身腐烂,半张狼脸已经模糊得不成样子,浑身散发着恶臭味儿。
一双眼睛从眼眶中凸起,耷拉在狼脸上。
肌肉、毛皮和骨头几乎完全分开,勉强黏在一起,仿佛随时都会散架。
这是一只青铜级怪诞,狼魅。
砰!砰!
狼魅迈着脚步、穿过一个个小坟头。
周围偶尔还能看到一只只死尸手臂,伸出土壤、搭在枯叶上面。
阴暗潮湿的环境下,尸体腐败得不成样子。
黑色的尸水从尸体中流出,渗进土壤,向着地势低的地方流去。
整个山岗都充斥着熏眼睛的尸臭味儿,除了收尸人,几乎没有正经人会来这里。
乱葬岗的中央,有一个篮球大小的洞口。
洞口黑漆漆的,不知道连通到哪儿。
“呜!”狼魅见到洞口,低嚎一声。
尾巴轻轻摇晃了起来,显得很亢奋。
一双红彤彤的狼瞳闪烁着诡异的亮芒。
没有犹豫,直接钻了进去。
滋溜!
狼魅一路向下。
洞穴的通道越来越狭窄。
咔!
一直到最后,狼魅的脑袋卡在了通道之中。
“啊呜,啊呜!”黑暗的通道中,狼魅不停叫唤,使劲用力。
啵!
狼魅的脑袋猛地钻出了通道,豁然开朗——
一个地下洞窟出现在面前。
滴答!滴答!
洞顶,一滴滴黑色的尸水落下,落在了洞内。
这里是整个乱葬岗地势最低的地方。
渗进土壤的尸水都会汇集在此。
经年累月,积少成多,洞内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小水池。
尸水池每一滴水都散发着恶劣的尸臭,陈年尸水、臭不可闻!
狭小的洞窟内都是这种尸臭,如果是普通人来到这儿,早已经窒息了!
“呜!”狼魅却欢快地大叫,迫不及待地冲进尸水池。
哗啦!哗啦!
水面荡漾。
狼魅高兴地在尸水池里撒欢,激起阵阵水花。
一部分尸水渗进了身体,狼魅立即发出舒爽的呻吟:“啊呜!”
泡过尸水以后,狼魅的身体明显变得紧凑了!
原本耷拉的狼瞳回到了眼眶之中,明显分层的皮肉筋骨也内敛了一些。
不过,一池的尸水也消耗了三分之一,少了一小半。
“啊呜!”狼魅满意地叫了一声,从尸水池中站起,走上了岸。
湿漉漉的狼魅一头扎进通道,向着地面返回。
乱葬岗附近的一处林子。
一名胖和尚鬼鬼祟祟地打量四周:“在这儿吃肉,应该就不会被发现了吧!”
“该死的广圆寺,内务查得也太紧了,我躲哪儿都能发现!这一次我跑到这臭烘烘的乱葬岗,就不信你们还能找到我!呕,这乱葬岗的臭味儿真是臭!”胖和尚干呕一声,捏着鼻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馊掉的鸡腿,放到鼻子下面嗅了两下,“嗯,能吃,还能吃!”
“安呜!”胖和尚一口咬上去,大半个鸡腿咬了下来。
“老天爷,我终于吃到肉了,真是太幸福了!”胖和尚大口嚼着,眼里忍不住闪烁起了泪花,“三个月不吃肉,嘴里都要淡出个鸟了!”
莎莎!
突然,一旁的灌木丛响了起来。
“谁?谁在那儿?”胖和尚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大叫。
莎莎!
灌木丛里,狼魅猛地窜了出来,扑向胖和尚。
“啊!怪诞!”胖和尚尖叫一声。
噗通!
胖和尚被狼魅扑倒。
狼魅身上的恶臭钻进他鼻子,臭得胖和尚浑身恶寒、双眼外翻。
“呕,救……”胖和尚大叫。
狼魅将腐烂的脸颊贴在了胖和尚的脸上。
“嗯!”胖和尚闷哼一声,顿时没了气息。
兹拉!
狼魅张牙舞爪、一口咬开胖和尚的脖子,鲜血如注,不断向外喷溅。
吸溜!
狼魅对准脖子,一口吸干了胖和尚的鲜血。
胖和尚的身体瞬间干瘪了下去。
原地只剩下了一副肉皮囊!
滋溜!
吸完鲜血,狼魅像是液体一样,一头钻进了肉皮囊里面。
干瘪的肉皮囊立即膨胀了起来,恢复成了原本的模样。
“好棒!”躺在地上的胖和尚突然坐了起来,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我喜欢胖和尚!”
“嘿嘿,我就是胖和尚,胖和尚就是我!”狼魅获得了皮囊的控制权,直接顶替了原主的身份。
砰!砰!
狼魅满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对这具大体格的身体非常满意。
“好壮的身体!我好喜欢!”狼魅傻笑两声。
“广圆寺,好多人,好多皮,我来了!”狼魅顶着胖和尚的肉皮囊,笑嘻嘻地走出乱葬岗。
……沪历九月一日,秋高气爽。
宜:求姻缘,成姻缘。
忌:出丧,安葬。
广圆寺坐落于豆峰山上,位于豆社镇附近。
山不是名山大川,寺也不是百年古刹。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广圆寺是近十年才成立的寺庙,历史很短,但却享誉整个豫州域,驰名天下。
唯一的原因就是,广圆寺方丈广智和监寺广济是真正的得道高僧,年轻时普渡终生,受世人敬仰。
冲着这两位高僧,许多善男信女都会来这儿上香。
山路上,一名青年女子带着一名侍女,拾节而上。
“呼!终于到了!沪历说了,今天宜求姻缘。希望广圆寺能赐我一段金玉良缘!”青年女子拿出手帕,蘸了蘸额头的汗珠。
侍女不解地询问:“胡丝姐,这几天可是咱豆社镇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豫州域的许多青年俊杰都会来咱这儿相亲,你既然要求姻缘,为什么挑这个时间上山呢?”
“傻阿珠!”胡丝拍了拍侍女的肩膀,“你看我这个体型,二百斤的身材,会有杰出男子看上我吗?不如拜拜佛,说不定能走狗屎运呢!”
阿珠嘀咕:“二百斤怎么了?我也是二百斤,那些蠢货看不上你,是他们眼瞎!”
“好了,好了!别发牢骚了,这可是高僧住地,要注意谈吐!”胡丝拉着阿珠,走进了寺庙。
守门的瘦和尚一眼就认出了胡丝:“阿弥陀佛,你应该就是山下胡涂老爷的千金吧!我在此等候多时了,请跟我进来吧,我带你去见方丈!”
“多谢圆觉小师傅!”胡丝和阿珠跟着瘦和尚走进了院子。
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
呼啦!呼啦!
荒凉的乱葬岗上,狂风呼啸。
杂草飞舞,灌木摇曳。
茂密的灌木丛里,一双红彤彤的眼睛探出,像是两盏灯笼,格外显眼。
莎莎!
灌木分开,一头红眼的孤狼走了出来。
嚓!嚓!
四肢踩在疏松的枯叶上面,发出细微的响声。
孤狼全身腐烂,半张狼脸已经模糊得不成样子,浑身散发着恶臭味儿。
一双眼睛从眼眶中凸起,耷拉在狼脸上。
肌肉、毛皮和骨头几乎完全分开,勉强黏在一起,仿佛随时都会散架。
这是一只青铜级怪诞,狼魅。
砰!砰!
狼魅迈着脚步、穿过一个个小坟头。
周围偶尔还能看到一只只死尸手臂,伸出土壤、搭在枯叶上面。
阴暗潮湿的环境下,尸体腐败得不成样子。
黑色的尸水从尸体中流出,渗进土壤,向着地势低的地方流去。
整个山岗都充斥着熏眼睛的尸臭味儿,除了收尸人,几乎没有正经人会来这里。
乱葬岗的中央,有一个篮球大小的洞口。
洞口黑漆漆的,不知道连通到哪儿。
“呜!”狼魅见到洞口,低嚎一声。
尾巴轻轻摇晃了起来,显得很亢奋。
一双红彤彤的狼瞳闪烁着诡异的亮芒。
没有犹豫,直接钻了进去。
滋溜!
狼魅一路向下。
洞穴的通道越来越狭窄。
咔!
一直到最后,狼魅的脑袋卡在了通道之中。
“啊呜,啊呜!”黑暗的通道中,狼魅不停叫唤,使劲用力。
啵!
狼魅的脑袋猛地钻出了通道,豁然开朗——
一个地下洞窟出现在面前。
滴答!滴答!
洞顶,一滴滴黑色的尸水落下,落在了洞内。
这里是整个乱葬岗地势最低的地方。
渗进土壤的尸水都会汇集在此。
经年累月,积少成多,洞内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小水池。
尸水池每一滴水都散发着恶劣的尸臭,陈年尸水、臭不可闻!
狭小的洞窟内都是这种尸臭,如果是普通人来到这儿,早已经窒息了!
“呜!”狼魅却欢快地大叫,迫不及待地冲进尸水池。
哗啦!哗啦!
水面荡漾。
狼魅高兴地在尸水池里撒欢,激起阵阵水花。
一部分尸水渗进了身体,狼魅立即发出舒爽的呻吟:“啊呜!”
泡过尸水以后,狼魅的身体明显变得紧凑了!
原本耷拉的狼瞳回到了眼眶之中,明显分层的皮肉筋骨也内敛了一些。
不过,一池的尸水也消耗了三分之一,少了一小半。
“啊呜!”狼魅满意地叫了一声,从尸水池中站起,走上了岸。
湿漉漉的狼魅一头扎进通道,向着地面返回。
乱葬岗附近的一处林子。
一名胖和尚鬼鬼祟祟地打量四周:“在这儿吃肉,应该就不会被发现了吧!”
“该死的广圆寺,内务查得也太紧了,我躲哪儿都能发现!这一次我跑到这臭烘烘的乱葬岗,就不信你们还能找到我!呕,这乱葬岗的臭味儿真是臭!”胖和尚干呕一声,捏着鼻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馊掉的鸡腿,放到鼻子下面嗅了两下,“嗯,能吃,还能吃!”
“安呜!”胖和尚一口咬上去,大半个鸡腿咬了下来。
“老天爷,我终于吃到肉了,真是太幸福了!”胖和尚大口嚼着,眼里忍不住闪烁起了泪花,“三个月不吃肉,嘴里都要淡出个鸟了!”
莎莎!
突然,一旁的灌木丛响了起来。
“谁?谁在那儿?”胖和尚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大叫。
莎莎!
灌木丛里,狼魅猛地窜了出来,扑向胖和尚。
“啊!怪诞!”胖和尚尖叫一声。
噗通!
胖和尚被狼魅扑倒。
狼魅身上的恶臭钻进他鼻子,臭得胖和尚浑身恶寒、双眼外翻。
“呕,救……”胖和尚大叫。
狼魅将腐烂的脸颊贴在了胖和尚的脸上。
“嗯!”胖和尚闷哼一声,顿时没了气息。
兹拉!
狼魅张牙舞爪、一口咬开胖和尚的脖子,鲜血如注,不断向外喷溅。
吸溜!
狼魅对准脖子,一口吸干了胖和尚的鲜血。
胖和尚的身体瞬间干瘪了下去。
原地只剩下了一副肉皮囊!
滋溜!
吸完鲜血,狼魅像是液体一样,一头钻进了肉皮囊里面。
干瘪的肉皮囊立即膨胀了起来,恢复成了原本的模样。
“好棒!”躺在地上的胖和尚突然坐了起来,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我喜欢胖和尚!”
“嘿嘿,我就是胖和尚,胖和尚就是我!”狼魅获得了皮囊的控制权,直接顶替了原主的身份。
砰!砰!
狼魅满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对这具大体格的身体非常满意。
“好壮的身体!我好喜欢!”狼魅傻笑两声。
“广圆寺,好多人,好多皮,我来了!”狼魅顶着胖和尚的肉皮囊,笑嘻嘻地走出乱葬岗。
……沪历九月一日,秋高气爽。
宜:求姻缘,成姻缘。
忌:出丧,安葬。
广圆寺坐落于豆峰山上,位于豆社镇附近。
山不是名山大川,寺也不是百年古刹。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广圆寺是近十年才成立的寺庙,历史很短,但却享誉整个豫州域,驰名天下。
唯一的原因就是,广圆寺方丈广智和监寺广济是真正的得道高僧,年轻时普渡终生,受世人敬仰。
冲着这两位高僧,许多善男信女都会来这儿上香。
山路上,一名青年女子带着一名侍女,拾节而上。
“呼!终于到了!沪历说了,今天宜求姻缘。希望广圆寺能赐我一段金玉良缘!”青年女子拿出手帕,蘸了蘸额头的汗珠。
侍女不解地询问:“胡丝姐,这几天可是咱豆社镇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豫州域的许多青年俊杰都会来咱这儿相亲,你既然要求姻缘,为什么挑这个时间上山呢?”
“傻阿珠!”胡丝拍了拍侍女的肩膀,“你看我这个体型,二百斤的身材,会有杰出男子看上我吗?不如拜拜佛,说不定能走狗屎运呢!”
阿珠嘀咕:“二百斤怎么了?我也是二百斤,那些蠢货看不上你,是他们眼瞎!”
“好了,好了!别发牢骚了,这可是高僧住地,要注意谈吐!”胡丝拉着阿珠,走进了寺庙。
守门的瘦和尚一眼就认出了胡丝:“阿弥陀佛,你应该就是山下胡涂老爷的千金吧!我在此等候多时了,请跟我进来吧,我带你去见方丈!”
“多谢圆觉小师傅!”胡丝和阿珠跟着瘦和尚走进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