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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107章 飞蛾会后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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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某姓富商家的孩子?

    琉璃想来想去,又考虑到端王如此问她的用意,最后“呀”了一声。

    “总不会是……周家的孩子吧?”

    她大姐琥珀嫁入京城的皇商周家,算起来的确有几个小姑子同自己年纪差不多,有可能是故事中人。

    不过在她的记忆里,那几位小姐看着都不像能早慧到说出那种叛道离经,又颇有道理的话。

    如果说是宝瓶,倒是挺有可能。

    就像瓶塞被“啵”的一声拔开一样,琉璃忍不住回忆起她被宝瓶笼罩于阴影之下的苦难史。

    三岁那年,她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个表妹。

    那天是大年初三,季府上下喜气盈盈。

    琉璃穿着银红团花小棉袄,葱绿洒金散腿裤,裹着暖融融的雪兔毛围兜,挂着金灿灿的富贵长命锁,被母亲朱氏抱到前厅来与客人见礼。

    客从京城来,是顾家姑姑托来报信的。

    报的当然是喜信。

    一喜姑父镖局开张,生意兴隆。

    二喜姑姑久病处愈,等到春暖花开时就能南下归省。

    三喜么,客人也忍不住提高了嗓门,按捺不住地欢喜:“谁能想到?顾大爷家的闺女竟是这么个小神童!”

    小深筒?

    琉璃咂咂手指:“她很会洗衣服么?”

    朱氏拍掉女儿的手指,静静听客人说话。

    两岁就能读千字文啦。

    听见大人说上句,就能接下句啦。

    丫鬟不小心打翻了灯油,顾家姑太太正在斥责,那小人儿居然皱起眉来:“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这聪慧,这善良,连大人都要惭愧呢。

    琉璃也皱皱眉:“咦,姑姑家啥时候养了马?”

    朱氏叹了口气,同季老太太一起皱眉:“若能像她姑姑家的闺女,该多好。”

    过了一年,季老爷到京城做生意,携家带口的住在顾家姑父家隔壁的宅院里。

    她四岁,宝瓶才三岁。

    杨柳春风,海棠花下,两个小人儿相对一站。

    论个头,自然是琉璃要高些。

    论穿戴,也是琉璃要美些。

    谁知那穿着布衣布的小人儿一撇嘴:“俗丽!”

    “啥,酥梨?”

    琉璃想了想,很认真地告诉表妹。

    “宁陵县金顶谢花酥梨虽然好吃,可是要秋天才能结果。如果你想吃,我让丫鬟去拿梨膏糖,也是甜甜的。”

    小人儿又一撇嘴:“无知!”

    “不,不行,一口气吃五支是会闹肚子的!”

    小人儿气得脸蛋通红,小脚直跳。

    赵姨娘路过瞧见,欢喜一把小人儿搂在怀里。

    “哎哟,瞧这小模样多活泼,多可爱,到底是她姑姑家的闺女!”

    五岁时,琉璃仍跟着爹娘住在京城。

    所以发蒙,也是同宝瓶一起。

    第一天,她认识了“天地君亲师”。

    宝瓶在夫子面前把三字经倒背了一遍。

    第二天,她描红写了二十篇“人、口、手、足。”

    宝瓶同夫子争辩,问女孩子为什么不能临二王。

    第三天,她装病不肯再去家塾……

    总之,往事不堪回首。

    不过她这些痛苦的记忆倒是把端王逗笑了。

    “小时候,本王也常被拿去同皇兄比较。”

    “不过,顾家姑父却并不是富商。”

    一介武夫,开了镖局也算不上是生意人,更谈不上富有。

    “原来琉璃小姐认为那女童是宝瓶小姐?”

    听起来,端王的声音里竟带了几分惋惜。

    琉璃有些忐忑。

    “王爷是想再见那女童一面么?只是时隔多年,恐怕寻人不易。”

    “谁知道呢。”

    端王薄唇牵动,漫不经心地眺望隔岸灯火。

    “每年年节,宫中也会张灯。各宫各殿,花样百出。你猜哪里的灯火最好看?”

    这个问题琉璃哪里回答得出,只能默默摇头。

    “冷宫。”

    他眸光温柔,映照着朦胧的灯光。

    琉璃立刻就明白了。

    的确,灯火通明处虽然好看,但只有身在黑暗冷清中,才会体味到什么是真正的光亮与热闹。

    “就像现在这样。”

    就像她隔着一百万种不可能倾慕于他。

    “不过还有一个地方,比冷宫更好。”

    端王微微扬起脸,视线已投向不知何处的虚无。

    “长乐宫,未央殿。”

    长乐宫,未央殿,这是太后所居之处。

    孝哀太后未薨之前应该就住在那里,养育着生为遗腹子的端王。

    “母后在时,未央殿入夜后绝不悬灯。可用来照明的,只有蜡烛,一殿内也不许超过三枝。”

    琉璃听得暗暗心酸。

    不举火,不燃灯,这分明是仍在举哀。

    懿文帝逝后四年,孝哀太后抛下幼子也溘然长逝,果然是因为哀痛过度。

    如果之前小八说的故事真是皇家旧事,孝哀太后的公公、丈夫和长子同日而亡,实在惨绝人寰。

    为此又让一个不到四岁的孩子,夜复一夜在黑暗中羡慕远方的灯火,更是残忍而悲伤。

    “本王那时年幼,十分羡慕皇兄。等到母后去世以后才发现,百灯千烛也不过如此。”

    端王自嘲地摇摇头。

    “大约飞蛾扑入焰心时,也会如此后悔,琉璃小姐以为呢?”

    琉璃想了想,低声说:

    “求光得光,求仁得仁。看飞蛾扑火从不回头,我想它心中应该不会后悔。”

    这几乎也是她自己的心声。

    “也可能是想回头,却来不及了。”

    端王抬起右手。

    食指尖上停着一只翅膀扑动的彩蛾。

    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无灯无火,蛾翅上又笼着一层薄薄的青光。

    琉璃几乎就要以为这是只真的飞蛾。

    “其实每只飞蛾在毁灭之前,都有过无数次回头的机会。”

    端王怜惜地注视着灵卫所化的飞蛾,语调轻柔。

    “可是……”

    琉璃伸出手指,颤抖着抚上不断震颤的蛾翅。

    居然和真的蛾翅一样。

    “如果不是全心全意贪恋光焰,如果还懂得及时回头,飞蛾又怎么会成其为飞蛾?”

    蛾翅的震颤停住了。

    “是么?”

    端王俯瞰着她。

    手指一捻,彩蛾立刻碎作点点光斑消失在黑暗中。

    “琉璃小姐,本王给过你机会。”

    在琉璃想出任何回复之前,他已朝她俯下身来。

    比蛾翅还轻巧的,封住了她的樱唇和全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