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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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豆丁跌跌撞撞的进了前面的一家酒店,只是进去的时候瞎了一条,这家酒店里面竟然有三具尸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杨炎清有些后悔这么鲁莽的进来了,现在他身上一点魔力也没有,而且受了严重的内伤,连身体都变小了,到时真的打起来,他加上阿布根本没有什么胜算。
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在角落,还有一具是在一个大锅里,要不是杨炎清对于鲜血较为敏感也不可能一下子就看到,大部分人都只会注意灯光处的那两个活的人。
比如阿布,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着喝酒的李寻欢,桌上的蜡烛因为风的原因忽明忽暗,也将李寻欢另半张脸隐在了阴影里面,“杨叔叔!”阿布第一眼看到李寻欢的时候就将他认成了杨戬。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寻找杨戬和寸心的,之前在时空裂缝里面的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虽然最后还是安然无恙的来到这个时空,但是杨炎清受了重伤,连身体都变得和他一样大了。虽然阿布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安的。
突然看到穿着白衣的李寻欢,就下意思的将他认成了杨戬,在阿布的意识里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杨戬了,现在遇到了‘杨叔叔’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阿布惊喜的叫了一身之后,就拖着暗中戒备的杨炎清来到李寻欢面前。
杨炎清当然也看到了李寻欢,但他并没有认错,不管在什么时候杨炎清都是非常冷静的,李寻欢和杨戬虽然有着七分像,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同,不说杨炎清对于自己父亲的气场很敏感,这人身上没有丝毫的神力,而且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地皱纹,他的举手投足间虽然也很潇洒,但是没有唯我独尊的霸气,反而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阴郁,而这种阴郁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杨戬的身上的。
虽然知道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是杨炎清也没有阻止阿布的行为,这个大厅有两个人,一个就是被阿布错认的李寻欢,另一个是一个胖成球的丑陋肮脏的男人,他的腿已经被斩断了,只能两手撑地,像一只□□一样前行,身上紧裹着一件金丝马甲,将他身上的肉挤得好几层,看上去诡异又好笑。
这样的场景又为这家死了人的酒店添了几分恐怖,现在杨炎清唯一庆幸的是阿布全部的注意力都被李寻欢吸引了,从而没有发现这家酒店的可怖之处。
李寻欢在和‘妙郎君花蜂’对话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外面的情景,在听到那个脱光衣服企图勾引他的少女在离开之前恼羞成怒所说的话语之后,李寻欢无疑是悲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他的心。
但是那个少女话刚一说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以后是两个对话的声音,可能他们离得比较远,李寻欢听得断断续续的并不真切,也没有听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这里的话,不过听声音好像是两个孩子。
之后断了腿的肥胖男人爬了进来,他一点也没有在意李寻欢手上的飞刀,直奔着金丝甲而去。拿了金丝甲之后,这个男人丑陋的嘴脸显得越发得意,然后他炫耀一般的讲了自己的经历,坦诚自己就是当年江湖中号称‘最卑鄙无耻的七妙人’之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进来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那两个孩子虽然满身的狼狈,衣服也破败不堪,但是那两张小脸尽然异常的精致可爱,让李寻欢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发是珀金色的,连眼珠都是冰蓝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李寻欢并非见识浅薄的人,他知道远在这个大陆之外有一群番邦之人,那里的人的发色并不仅仅是黑色的,红色黄色并不稀奇,这个男孩应该是海外之人。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孩子竟然和他又几分相像——这让一直临危不惧的李寻欢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更让李寻欢感到莫名的是,那个珀金色头发的小男孩好像认识他,一看到他就露出惊喜的表情,并且拉着另一个男孩兴奋的向他走来。
不过一旁的‘妙郎君花蜂’对小孩可不敢兴趣,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竟然敢无视他的存在,还打断他的话,这让他很不满意。
两个小孩看上去非常的乖巧,手拉手(其实杨炎清是被拖着来的)来的他的面前,两张精致的小脸45度抬头萌萌的看着他,李寻欢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那个铂金色发色的那个孩子,但是却被另一个孩子挡了一下,李寻欢这才发现那个黑发的孩子并没有他想想中的那么乖巧,他那黑色的眼睛充满的戒备,全身也保持着备战的最佳状态。但对李寻欢来说,这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眼神中的那股执拗竟与那个阿飞的少年十分的相像。
“真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竟然有两个孩子,李寻欢,你在关外生活的十年,这两个不会是你在关外和胡人生的野种吧,还别说,那个黑头发的长得和你还真像,哈哈。”断腿的‘妙郎君’显然不把这两个孩子放在眼里,他道:“老天待你这个酒鬼不薄,让你临死前还有儿子给你送终呢,不过你死了,这两个小鬼就没有人依靠了,要不我再行行好,也送他们两个一程,好让你们父子三人在地下团聚。”
李寻欢冷冷的望着他:“你莫不是真的认为我拿你没有办法了。”他生平最恨那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下杀手的人。”
看到李寻欢这样的神色,‘妙郎君’心里也有点打鼓,不过一想到这小李飞刀已经中毒,全身无力,胆子又大了起来:“李寻欢你不用在我面前装了,或许别人会上当,但是那毒是我亲自下的,无色无味,你根本察觉不了,现在的你恐怕连飞刀都拿不住,若我真的想对这两个孩子下手,你又能奈我何?”
李寻欢抿着唇没有说话,他早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所以即使现在已经虚弱到站不起来的地步,依然可以从容的对待想要置他于死地的敌人,但是,现在突然冒出来两个孩子,这让他感到非常的无力。
“喂,丑八怪,你说你要杀我们吗?”阿布之前在中国呆过一段时间,对于汉语可以说非常的熟悉了,刚刚这两个人的对话,他也听懂了,原来这个穿白衣服的并不是杨叔叔,而且他被人吓了毒,看上去非常的可怜。
而另一个丑八怪就是就是下毒的人,现在还想杀他和vidya,最最重要的是他只是一个断了腿的大胖子,看上去一点也不厉害,竟然口气这么大,真是不可原谅。
“臭小鬼,这里除了你们,还有别的小鬼头吗?”这个妙郎君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小白脸,勾引过无数的良家妇女,但是时运不济最后竟然栽在了自己的情妇手里,那个女人和自己的姘头将自己的双腿砍断,将他锁在地窖十年,每天只给他吃没有盐的猪油拌饭,最终使他落得这幅模样,而阿布的这声‘丑八怪’更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若是刚才说杀他们只是想搓搓李寻欢的锐气,那么现在他真恨不得将这个臭小鬼扒皮抽筋。
只是他还没来得急动手,就被一道绿芒打在身上,在他失去意识后的最后一眼,就看到那个铂金色头发的小鬼,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棍子对着他......
阿瓦达索命,三大不可饶恕咒之一,巫师界总所周知的黑魔法,这也是阿布第一次使用这么强大的魔法,使用过后全身脱力的像一旁的杨炎清倒去。
“阿布!”显然,阿布的这一举动也吓了杨炎清一跳,阿布只有十一岁,就算他经过系统的训练,实力高出一般成年巫师,但他的魔力还在成长中,这么高深的魔法对他的身体伤害是非常大的,现在他恨不得对那个所谓的‘妙郎君’千刀万剐,这么死算是便宜他了。
李寻欢也顾不得刚才那诡异的场景了,看到这个可爱的孩子突然倒下,他也紧张的望着小孩。
“我没事vidya!”阿布的声音有些虚弱,脸色也比较白,但另外的也没什么,比起杨炎清的内伤,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但显然,杨炎清的脸色还是绷紧的,死死的盯着眼前虚弱的小人——他竟然让他在他眼前受伤,这是杨炎清最懊恼的事了。
“vidya,之前都是你保护我的,就算在时空裂缝中也是你保护我,我才会毫发无损,但是你受伤了,现在换我保护你了,我会变得强大的。”
李寻欢看到孩子似乎没有事情,也松了一口气,“小朋友,你们的父母呢,这里并非就留之地,你们还是快快离去为好。”
或许李寻欢酷似杨戬的原因,杨炎清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竟然抱有一丝好感,而且刚才的那件事,这个人对他们也多有维护,难得礼貌的回道:“这位大叔,我和我的父母失散了,你是否见过一位和你长得很像的男人。”
李寻欢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你是否姓杨,今天我在十里外的小镇上看到过一位姓杨的公子,他的夫人姓敖,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你的父母了,等会我的仆人找来,我让他用马车送你们过去。”
“可是你中毒了!”杨炎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舍己为人的人,自己中毒竟然不是第一时间找解药,反而关系两个才见一次面的路人。
“我的毒是‘妙郎君花蜂’下的,想来解药就在他的身上,现在他被你的朋友杀了,只要搜一下他的身就行了。
杨炎清听了挑了挑眉:“一般想要下毒杀人的人可不会随身带着解药来着,他们会将解药藏在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虽然这么说,杨炎清还是亲自走过去搜了那个死胖子的身,很不幸的事,他猜对了,花蜂身上没有所谓的解药。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寻欢也没有多在意,他只是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个木雕,温柔的放在掌心里痴痴的看着,他的眼里有着不舍,也有着释然,也有着说不出的忧郁。
突然的,李寻欢用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或许他早该死了,但是他不想和这些人死在一起,至少他要离开这个酒店,但是他中毒已深,双脚根本没有力气支撑整个身体,双手离开桌面之后他就颓然倒在地上。
“你干什么?”阿布现在也缓过来了,看到这个很像杨叔叔的人中毒了都不好好坐着,表示很生气。
“我要死了,只是咳咳、不想和这些人死在......同一个地方。”现在他已经不需要伪装,也没有力气伪装了,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还带着咳嗽,显得越发的脆弱。
“你放心,你不会死的,我们会就你的。”面对这样一张脸,就连杨炎清都忍不住心软。
这时远处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
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豆丁跌跌撞撞的进了前面的一家酒店,只是进去的时候瞎了一条,这家酒店里面竟然有三具尸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杨炎清有些后悔这么鲁莽的进来了,现在他身上一点魔力也没有,而且受了严重的内伤,连身体都变小了,到时真的打起来,他加上阿布根本没有什么胜算。
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在角落,还有一具是在一个大锅里,要不是杨炎清对于鲜血较为敏感也不可能一下子就看到,大部分人都只会注意灯光处的那两个活的人。
比如阿布,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着喝酒的李寻欢,桌上的蜡烛因为风的原因忽明忽暗,也将李寻欢另半张脸隐在了阴影里面,“杨叔叔!”阿布第一眼看到李寻欢的时候就将他认成了杨戬。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寻找杨戬和寸心的,之前在时空裂缝里面的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虽然最后还是安然无恙的来到这个时空,但是杨炎清受了重伤,连身体都变得和他一样大了。虽然阿布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安的。
突然看到穿着白衣的李寻欢,就下意思的将他认成了杨戬,在阿布的意识里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杨戬了,现在遇到了‘杨叔叔’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阿布惊喜的叫了一身之后,就拖着暗中戒备的杨炎清来到李寻欢面前。
杨炎清当然也看到了李寻欢,但他并没有认错,不管在什么时候杨炎清都是非常冷静的,李寻欢和杨戬虽然有着七分像,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同,不说杨炎清对于自己父亲的气场很敏感,这人身上没有丝毫的神力,而且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地皱纹,他的举手投足间虽然也很潇洒,但是没有唯我独尊的霸气,反而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阴郁,而这种阴郁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杨戬的身上的。
虽然知道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是杨炎清也没有阻止阿布的行为,这个大厅有两个人,一个就是被阿布错认的李寻欢,另一个是一个胖成球的丑陋肮脏的男人,他的腿已经被斩断了,只能两手撑地,像一只□□一样前行,身上紧裹着一件金丝马甲,将他身上的肉挤得好几层,看上去诡异又好笑。
这样的场景又为这家死了人的酒店添了几分恐怖,现在杨炎清唯一庆幸的是阿布全部的注意力都被李寻欢吸引了,从而没有发现这家酒店的可怖之处。
李寻欢在和‘妙郎君花蜂’对话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外面的情景,在听到那个脱光衣服企图勾引他的少女在离开之前恼羞成怒所说的话语之后,李寻欢无疑是悲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他的心。
但是那个少女话刚一说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以后是两个对话的声音,可能他们离得比较远,李寻欢听得断断续续的并不真切,也没有听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这里的话,不过听声音好像是两个孩子。
之后断了腿的肥胖男人爬了进来,他一点也没有在意李寻欢手上的飞刀,直奔着金丝甲而去。拿了金丝甲之后,这个男人丑陋的嘴脸显得越发得意,然后他炫耀一般的讲了自己的经历,坦诚自己就是当年江湖中号称‘最卑鄙无耻的七妙人’之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进来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那两个孩子虽然满身的狼狈,衣服也破败不堪,但是那两张小脸尽然异常的精致可爱,让李寻欢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发是珀金色的,连眼珠都是冰蓝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李寻欢并非见识浅薄的人,他知道远在这个大陆之外有一群番邦之人,那里的人的发色并不仅仅是黑色的,红色黄色并不稀奇,这个男孩应该是海外之人。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孩子竟然和他又几分相像——这让一直临危不惧的李寻欢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更让李寻欢感到莫名的是,那个珀金色头发的小男孩好像认识他,一看到他就露出惊喜的表情,并且拉着另一个男孩兴奋的向他走来。
不过一旁的‘妙郎君花蜂’对小孩可不敢兴趣,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竟然敢无视他的存在,还打断他的话,这让他很不满意。
两个小孩看上去非常的乖巧,手拉手(其实杨炎清是被拖着来的)来的他的面前,两张精致的小脸45度抬头萌萌的看着他,李寻欢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那个铂金色发色的那个孩子,但是却被另一个孩子挡了一下,李寻欢这才发现那个黑发的孩子并没有他想想中的那么乖巧,他那黑色的眼睛充满的戒备,全身也保持着备战的最佳状态。但对李寻欢来说,这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眼神中的那股执拗竟与那个阿飞的少年十分的相像。
“真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竟然有两个孩子,李寻欢,你在关外生活的十年,这两个不会是你在关外和胡人生的野种吧,还别说,那个黑头发的长得和你还真像,哈哈。”断腿的‘妙郎君’显然不把这两个孩子放在眼里,他道:“老天待你这个酒鬼不薄,让你临死前还有儿子给你送终呢,不过你死了,这两个小鬼就没有人依靠了,要不我再行行好,也送他们两个一程,好让你们父子三人在地下团聚。”
李寻欢冷冷的望着他:“你莫不是真的认为我拿你没有办法了。”他生平最恨那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下杀手的人。”
看到李寻欢这样的神色,‘妙郎君’心里也有点打鼓,不过一想到这小李飞刀已经中毒,全身无力,胆子又大了起来:“李寻欢你不用在我面前装了,或许别人会上当,但是那毒是我亲自下的,无色无味,你根本察觉不了,现在的你恐怕连飞刀都拿不住,若我真的想对这两个孩子下手,你又能奈我何?”
李寻欢抿着唇没有说话,他早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所以即使现在已经虚弱到站不起来的地步,依然可以从容的对待想要置他于死地的敌人,但是,现在突然冒出来两个孩子,这让他感到非常的无力。
“喂,丑八怪,你说你要杀我们吗?”阿布之前在中国呆过一段时间,对于汉语可以说非常的熟悉了,刚刚这两个人的对话,他也听懂了,原来这个穿白衣服的并不是杨叔叔,而且他被人吓了毒,看上去非常的可怜。
而另一个丑八怪就是就是下毒的人,现在还想杀他和vidya,最最重要的是他只是一个断了腿的大胖子,看上去一点也不厉害,竟然口气这么大,真是不可原谅。
“臭小鬼,这里除了你们,还有别的小鬼头吗?”这个妙郎君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小白脸,勾引过无数的良家妇女,但是时运不济最后竟然栽在了自己的情妇手里,那个女人和自己的姘头将自己的双腿砍断,将他锁在地窖十年,每天只给他吃没有盐的猪油拌饭,最终使他落得这幅模样,而阿布的这声‘丑八怪’更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若是刚才说杀他们只是想搓搓李寻欢的锐气,那么现在他真恨不得将这个臭小鬼扒皮抽筋。
只是他还没来得急动手,就被一道绿芒打在身上,在他失去意识后的最后一眼,就看到那个铂金色头发的小鬼,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棍子对着他......
阿瓦达索命,三大不可饶恕咒之一,巫师界总所周知的黑魔法,这也是阿布第一次使用这么强大的魔法,使用过后全身脱力的像一旁的杨炎清倒去。
“阿布!”显然,阿布的这一举动也吓了杨炎清一跳,阿布只有十一岁,就算他经过系统的训练,实力高出一般成年巫师,但他的魔力还在成长中,这么高深的魔法对他的身体伤害是非常大的,现在他恨不得对那个所谓的‘妙郎君’千刀万剐,这么死算是便宜他了。
李寻欢也顾不得刚才那诡异的场景了,看到这个可爱的孩子突然倒下,他也紧张的望着小孩。
“我没事vidya!”阿布的声音有些虚弱,脸色也比较白,但另外的也没什么,比起杨炎清的内伤,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但显然,杨炎清的脸色还是绷紧的,死死的盯着眼前虚弱的小人——他竟然让他在他眼前受伤,这是杨炎清最懊恼的事了。
“vidya,之前都是你保护我的,就算在时空裂缝中也是你保护我,我才会毫发无损,但是你受伤了,现在换我保护你了,我会变得强大的。”
李寻欢看到孩子似乎没有事情,也松了一口气,“小朋友,你们的父母呢,这里并非就留之地,你们还是快快离去为好。”
或许李寻欢酷似杨戬的原因,杨炎清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竟然抱有一丝好感,而且刚才的那件事,这个人对他们也多有维护,难得礼貌的回道:“这位大叔,我和我的父母失散了,你是否见过一位和你长得很像的男人。”
李寻欢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你是否姓杨,今天我在十里外的小镇上看到过一位姓杨的公子,他的夫人姓敖,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你的父母了,等会我的仆人找来,我让他用马车送你们过去。”
“可是你中毒了!”杨炎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舍己为人的人,自己中毒竟然不是第一时间找解药,反而关系两个才见一次面的路人。
“我的毒是‘妙郎君花蜂’下的,想来解药就在他的身上,现在他被你的朋友杀了,只要搜一下他的身就行了。
杨炎清听了挑了挑眉:“一般想要下毒杀人的人可不会随身带着解药来着,他们会将解药藏在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虽然这么说,杨炎清还是亲自走过去搜了那个死胖子的身,很不幸的事,他猜对了,花蜂身上没有所谓的解药。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寻欢也没有多在意,他只是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个木雕,温柔的放在掌心里痴痴的看着,他的眼里有着不舍,也有着释然,也有着说不出的忧郁。
突然的,李寻欢用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或许他早该死了,但是他不想和这些人死在一起,至少他要离开这个酒店,但是他中毒已深,双脚根本没有力气支撑整个身体,双手离开桌面之后他就颓然倒在地上。
“你干什么?”阿布现在也缓过来了,看到这个很像杨叔叔的人中毒了都不好好坐着,表示很生气。
“我要死了,只是咳咳、不想和这些人死在......同一个地方。”现在他已经不需要伪装,也没有力气伪装了,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还带着咳嗽,显得越发的脆弱。
“你放心,你不会死的,我们会就你的。”面对这样一张脸,就连杨炎清都忍不住心软。
这时远处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