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甜蜜约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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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所有区域都热闹非凡,Queen和凌缙刚吃早饭,却听到门铃突然响起。
凌缙放下碗筷,快速的去开门。
猛然间,他的眼前是一大片粉色——上百朵粉色玫瑰带着温柔的爱意和香味遮挡住了整个大门。
凌缙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尽管曾经他为了逗思乡心切的彩玄开心,在那个雪夜,命人站在观天阁房顶,将一马车红梅花瓣飘洒在她的窗前,让她误以为下了场花雨。
可这样的粉色玫瑰,明眼人一看就透着浓浓的暧昧味道,让同Queen有过深情拥吻的凌缙顿生醋意。
一晃眼,玫瑰花束上有一张粉色的卡片。
凌缙那充满敌意的目光死死的锁定卡片竟一动不动,如同捕猎的老鹰,不愿移开视线。
突然,花束后传来了一男子的声音,“顺风送货上门,请Q小姐签收。”
凌缙傻傻的接过花束,看到一戴着帽子的超级帅哥递过来的一只签字笔和一张收货单,而快递帅哥对着他微微一笑,示意他签字。
凌缙忙回头看了眼饭桌前的Queen,可Queen却微微颔首示意他代签,于是他在收货单上签上了她的中文名字:阳滋。
完事,凌缙和快递相互说了声谢,那白色钢琴烤漆的大门就关上了。
他抱着超级花束走到饭桌前,脸色难堪的递给Queen,仿佛心中有一片醋海,正波涛海浪的翻滚,“看谁送你的。”
Queen接过花,抽下卡片后,随意的把花束放在左手方空着的桌面。
当镂空卡片打开时,带着浓浓的迷迭香味道。
眼尖的凌缙恍惚觉得,在暖色调的餐灯下,居然看到几只荧光构成的蝴蝶从卡片中飞了出来,围绕在Queen的周围,当迷迭香的味道消散之后,那些蝴蝶也消失了。
而Queen也看到了那些由魔幻荧光粉幻化的蝴蝶,嘴角微微一弯,眸子中露出了一丝喜意。
不过她却认真的看着卡片上那排唯美而娟秀的字迹:Queen,这一票完了,我们就去国外过神仙眷侣的生活,永远在一起不分离。爱你的King。
就这一排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文字,她居然等了快二十年。可就偏巧,在遇到凌缙后,她仿佛已经不需要任何人说有关厮守的话儿。
但事实就如此奇怪,不需要情感慰藉的她,反而等到了曾深深渴望的他的承诺——一看字迹便让这张卡片充满了认真和坦诚,明显这是发自King内心深处的殷殷期盼。
这一瞬间,她自嘲的认为这是上苍对自己的一种讽刺。
难道,不荒诞吗?
这二十年中,他对自己的若即若离,仿若自己并不是他需要的女人,在他纵观花丛的情场中,各种香艳美女络绎不绝……
想到此,她随手就将卡片撕碎,丢在了一旁金色浮雕的垃圾桶中。
不知为何,她仿佛心中升腾起一股脾气,不禁用左手将桌面的玫瑰花扫向垃圾桶,可花束太大,并未顺利落入桶中,反而是将垃圾桶打翻,使其在地面滚了数周后停在沙发前。而一路上,细小的卡片纸从桶中跑了出来,洒了一地。
当看着地面的“狼藉”,Queen莫名的站了起来,回了卧室后用很大的力气关上门,同时关上了正在发脾气的自己。“你吃完饭把厨房收拾干净,今儿我带你去外面玩。”
凌缙看着她单薄的背影,迟疑一瞬后走到沙发前将垃圾桶抽起,顺带把地面撕成碎片的卡片放在桌上,慢慢的拼凑好。
当他看到那一行字后,眉头微蹙,又轻轻的抓起纸片将它们放回垃圾桶。
此时,他尽管外表云淡风轻,甚至举止高雅的继续喝完最后一口牛奶,却难遮心中的慌乱——情敌出现,能不乱了方寸吗?
他一边猜测这未知的情敌跟她究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一边将碗筷等餐具带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漫无目的的冲洗起来。
只见他目光呆滞的望着水柱打在餐盘上,溅起的水花将他身前的衣服全都浸湿了也无动于衷。
其实在看到那束充满暧昧气息的玫瑰花时,他就被未知的“第三者”勾了心,而那“爱你的King”仿佛印在他灵魂深处的“痛处”,让他莫名生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突然,他感到腹部冰冷,忙收回心神,飞快的关掉水龙头。可低头一看,才发现衣服已经完全湿透并紧紧的贴在身上。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径直跑到客厅,从Queen的背包里找到一张空白的镂空卡片,神秘兮兮的走进书房,抽起笔架上的一只最小号的毛笔,在卡片上写下一排小纂:众鸟临高飞,孤云岂等闲。
他看了看这排字儿,微微一笑,仿佛还让自己满意,于是忙吹了口气,看墨迹干了后,叠起来放回包中。
待Queen换了一身紧身贴身的连衣裙出来后,内心还有一丝小脾气的她站在沙发背面弯腰提起沙发上的一个白色小挎包直接走出门。可刚到门口,她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向屋内,淡淡道:“小凌同学,你快点,别迟了,今天不管哪里都不好预订位置,要是迟到五分钟,就不给我们留座了。”
凌缙在里屋找前些天Queen在商场给他买的一件灰色小方领T恤,可是他翻了好几处地方都没有看到。于是跑进了Queen的房间,终于在她的衣服堆中翻到了。
等他换了衣服出来后,屋子中哪里还有Queen的身影呢。
于是他忙走到门口的鞋柜旁换了双灰色的翻皮乐福鞋,就锁门而出。
他知道她一定是去了停车场,于是径直而往。
在这凌云城一个多月,他们两人也开车出去兜过几次风。说起开车兜风,他就很佩服Queen来,因为他们两人都没有永恒国度的驾照,可Queen却能以购买前的试驾方法,在每次出行前预订到不同的超级豪车——毕竟她住的这个区域,也算凌云城的富裕区。
当他来到花园中的停车场,一眼就被前方的一辆车所吸引,不仅是因为这辆白色钢琴烤漆的跑车在阳光中泛着尖锐的光,而是车中一身黑色绸缎的Queen今儿长发如瀑,随风而舞的长发向在对他说着今儿她的忧伤和彷徨。
他知道今儿她心中有事,同时他自己心中不也有一个未解的结吗?
他怀着沉重的心情却又故作淡然的含笑走向白色敞篷保时捷的副驾驶位,并未开门而入,反而是直接从上面跳进去。
他本想逗她开开心,可是却弄巧成拙,一只脚踢在了棕色的真皮坐垫上,讨得板着个脸的Queen黛眉紧蹙的看了自己一眼。
凌缙见此,并未惊慌,反而松了口气,心中感叹:虽然自己忘记了很多事儿,就连自己究竟是谁都不知晓,但好在她救了自己后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自己,并拿真心对待着自己……
在凌缙这颗经受了各种生活巨变后而成为了玻璃般易碎的七窍玲珑心深处,Queen这个女人属于善良类的女人,不过却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是这份神秘感,让他为之动容和迷醉。
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他已暗暗发誓要用余生守护这个女人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心,早有所属。而这个城市,不是她的“终点站”。
那被拼凑而成的一行带着强烈碎裂感的黑色文字,就像此时凌缙他自己的心——布满了无数的碎裂纹。
他想,也许碎裂的不仅是自己想要更好重生的希望,还有自己余生的梦想。
或者,经受了数次背叛后,他那“要力挽狂澜去拯救天下苍生”的抱负早就消耗干净;亦或者,他余生的所有梦想和生活动力,就是和身旁这个心中装着无数心事的女人“厮守”。
但是,他那充满了蜜糖般的心绪,却在今儿这个特殊的日子洒上了“苦水”——这杯苦水只有他自己慢慢品尝,而也必须由他自己去品尝。
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中,他已经断定:那个叫做King的男人和她有着过命之交;此时他们还在共同从事着某件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勾当;她曾是他身下的女人;她爱过他?否则为何是他的女人……
想到这,他麻木的将右手伸出窗外,想感受被疾风伤害的痛感——也许身体上的刺痛可降低心里的难过?
不过他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他并未跟她上床,但自己却很爱她,很需要她,并因内心的这种强烈欲望,他想为她付出所有。
同时,因为他对她的在乎,导致了他这天生本就高贵的灵魂居然生出了自卑感。
风很强劲的打在凌缙的手上,甚至有种要把他“卷出”车外的力道。
就在他屁股已经离开座位的瞬间,车子居然来了个紧急刹车,导致他“叮”的碰到了控制台边缘,出了个丑。
Queen看了他一眼,抽掉车钥匙就起身站了出去。“进去了,还傻着干嘛。”
凌缙抬头望着从车尾绕到自己跟前,却径直而去的窈窕背影,居然有了生理反应。
她今儿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走路小心翼翼的模样,让她本就曲线玲珑的身姿充满了美感和诱惑力。
凌缙整了整自己的衣衫,想极力遮挡发生变化的某个部位,避免成为笑话。他忙打开车门跟着她的身影而上。
而这里,居然是一家高档发型屋,灰色的外墙在突然变得阴雨绵绵的初夏甚是迷离,还好有数十盏射灯让灰暗的墙变得有立体感。
凌缙从古代穿越到凌云城后,尽管跟着凌小姐住在城主府,也跟着Queen去了很多公共场所,可却并未进过今儿这样风格的美发沙龙。
今儿,所有区域都热闹非凡,Queen和凌缙刚吃早饭,却听到门铃突然响起。
凌缙放下碗筷,快速的去开门。
猛然间,他的眼前是一大片粉色——上百朵粉色玫瑰带着温柔的爱意和香味遮挡住了整个大门。
凌缙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尽管曾经他为了逗思乡心切的彩玄开心,在那个雪夜,命人站在观天阁房顶,将一马车红梅花瓣飘洒在她的窗前,让她误以为下了场花雨。
可这样的粉色玫瑰,明眼人一看就透着浓浓的暧昧味道,让同Queen有过深情拥吻的凌缙顿生醋意。
一晃眼,玫瑰花束上有一张粉色的卡片。
凌缙那充满敌意的目光死死的锁定卡片竟一动不动,如同捕猎的老鹰,不愿移开视线。
突然,花束后传来了一男子的声音,“顺风送货上门,请Q小姐签收。”
凌缙傻傻的接过花束,看到一戴着帽子的超级帅哥递过来的一只签字笔和一张收货单,而快递帅哥对着他微微一笑,示意他签字。
凌缙忙回头看了眼饭桌前的Queen,可Queen却微微颔首示意他代签,于是他在收货单上签上了她的中文名字:阳滋。
完事,凌缙和快递相互说了声谢,那白色钢琴烤漆的大门就关上了。
他抱着超级花束走到饭桌前,脸色难堪的递给Queen,仿佛心中有一片醋海,正波涛海浪的翻滚,“看谁送你的。”
Queen接过花,抽下卡片后,随意的把花束放在左手方空着的桌面。
当镂空卡片打开时,带着浓浓的迷迭香味道。
眼尖的凌缙恍惚觉得,在暖色调的餐灯下,居然看到几只荧光构成的蝴蝶从卡片中飞了出来,围绕在Queen的周围,当迷迭香的味道消散之后,那些蝴蝶也消失了。
而Queen也看到了那些由魔幻荧光粉幻化的蝴蝶,嘴角微微一弯,眸子中露出了一丝喜意。
不过她却认真的看着卡片上那排唯美而娟秀的字迹:Queen,这一票完了,我们就去国外过神仙眷侣的生活,永远在一起不分离。爱你的King。
就这一排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文字,她居然等了快二十年。可就偏巧,在遇到凌缙后,她仿佛已经不需要任何人说有关厮守的话儿。
但事实就如此奇怪,不需要情感慰藉的她,反而等到了曾深深渴望的他的承诺——一看字迹便让这张卡片充满了认真和坦诚,明显这是发自King内心深处的殷殷期盼。
这一瞬间,她自嘲的认为这是上苍对自己的一种讽刺。
难道,不荒诞吗?
这二十年中,他对自己的若即若离,仿若自己并不是他需要的女人,在他纵观花丛的情场中,各种香艳美女络绎不绝……
想到此,她随手就将卡片撕碎,丢在了一旁金色浮雕的垃圾桶中。
不知为何,她仿佛心中升腾起一股脾气,不禁用左手将桌面的玫瑰花扫向垃圾桶,可花束太大,并未顺利落入桶中,反而是将垃圾桶打翻,使其在地面滚了数周后停在沙发前。而一路上,细小的卡片纸从桶中跑了出来,洒了一地。
当看着地面的“狼藉”,Queen莫名的站了起来,回了卧室后用很大的力气关上门,同时关上了正在发脾气的自己。“你吃完饭把厨房收拾干净,今儿我带你去外面玩。”
凌缙看着她单薄的背影,迟疑一瞬后走到沙发前将垃圾桶抽起,顺带把地面撕成碎片的卡片放在桌上,慢慢的拼凑好。
当他看到那一行字后,眉头微蹙,又轻轻的抓起纸片将它们放回垃圾桶。
此时,他尽管外表云淡风轻,甚至举止高雅的继续喝完最后一口牛奶,却难遮心中的慌乱——情敌出现,能不乱了方寸吗?
他一边猜测这未知的情敌跟她究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一边将碗筷等餐具带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漫无目的的冲洗起来。
只见他目光呆滞的望着水柱打在餐盘上,溅起的水花将他身前的衣服全都浸湿了也无动于衷。
其实在看到那束充满暧昧气息的玫瑰花时,他就被未知的“第三者”勾了心,而那“爱你的King”仿佛印在他灵魂深处的“痛处”,让他莫名生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突然,他感到腹部冰冷,忙收回心神,飞快的关掉水龙头。可低头一看,才发现衣服已经完全湿透并紧紧的贴在身上。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径直跑到客厅,从Queen的背包里找到一张空白的镂空卡片,神秘兮兮的走进书房,抽起笔架上的一只最小号的毛笔,在卡片上写下一排小纂:众鸟临高飞,孤云岂等闲。
他看了看这排字儿,微微一笑,仿佛还让自己满意,于是忙吹了口气,看墨迹干了后,叠起来放回包中。
待Queen换了一身紧身贴身的连衣裙出来后,内心还有一丝小脾气的她站在沙发背面弯腰提起沙发上的一个白色小挎包直接走出门。可刚到门口,她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向屋内,淡淡道:“小凌同学,你快点,别迟了,今天不管哪里都不好预订位置,要是迟到五分钟,就不给我们留座了。”
凌缙在里屋找前些天Queen在商场给他买的一件灰色小方领T恤,可是他翻了好几处地方都没有看到。于是跑进了Queen的房间,终于在她的衣服堆中翻到了。
等他换了衣服出来后,屋子中哪里还有Queen的身影呢。
于是他忙走到门口的鞋柜旁换了双灰色的翻皮乐福鞋,就锁门而出。
他知道她一定是去了停车场,于是径直而往。
在这凌云城一个多月,他们两人也开车出去兜过几次风。说起开车兜风,他就很佩服Queen来,因为他们两人都没有永恒国度的驾照,可Queen却能以购买前的试驾方法,在每次出行前预订到不同的超级豪车——毕竟她住的这个区域,也算凌云城的富裕区。
当他来到花园中的停车场,一眼就被前方的一辆车所吸引,不仅是因为这辆白色钢琴烤漆的跑车在阳光中泛着尖锐的光,而是车中一身黑色绸缎的Queen今儿长发如瀑,随风而舞的长发向在对他说着今儿她的忧伤和彷徨。
他知道今儿她心中有事,同时他自己心中不也有一个未解的结吗?
他怀着沉重的心情却又故作淡然的含笑走向白色敞篷保时捷的副驾驶位,并未开门而入,反而是直接从上面跳进去。
他本想逗她开开心,可是却弄巧成拙,一只脚踢在了棕色的真皮坐垫上,讨得板着个脸的Queen黛眉紧蹙的看了自己一眼。
凌缙见此,并未惊慌,反而松了口气,心中感叹:虽然自己忘记了很多事儿,就连自己究竟是谁都不知晓,但好在她救了自己后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自己,并拿真心对待着自己……
在凌缙这颗经受了各种生活巨变后而成为了玻璃般易碎的七窍玲珑心深处,Queen这个女人属于善良类的女人,不过却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是这份神秘感,让他为之动容和迷醉。
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他已暗暗发誓要用余生守护这个女人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心,早有所属。而这个城市,不是她的“终点站”。
那被拼凑而成的一行带着强烈碎裂感的黑色文字,就像此时凌缙他自己的心——布满了无数的碎裂纹。
他想,也许碎裂的不仅是自己想要更好重生的希望,还有自己余生的梦想。
或者,经受了数次背叛后,他那“要力挽狂澜去拯救天下苍生”的抱负早就消耗干净;亦或者,他余生的所有梦想和生活动力,就是和身旁这个心中装着无数心事的女人“厮守”。
但是,他那充满了蜜糖般的心绪,却在今儿这个特殊的日子洒上了“苦水”——这杯苦水只有他自己慢慢品尝,而也必须由他自己去品尝。
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中,他已经断定:那个叫做King的男人和她有着过命之交;此时他们还在共同从事着某件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勾当;她曾是他身下的女人;她爱过他?否则为何是他的女人……
想到这,他麻木的将右手伸出窗外,想感受被疾风伤害的痛感——也许身体上的刺痛可降低心里的难过?
不过他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他并未跟她上床,但自己却很爱她,很需要她,并因内心的这种强烈欲望,他想为她付出所有。
同时,因为他对她的在乎,导致了他这天生本就高贵的灵魂居然生出了自卑感。
风很强劲的打在凌缙的手上,甚至有种要把他“卷出”车外的力道。
就在他屁股已经离开座位的瞬间,车子居然来了个紧急刹车,导致他“叮”的碰到了控制台边缘,出了个丑。
Queen看了他一眼,抽掉车钥匙就起身站了出去。“进去了,还傻着干嘛。”
凌缙抬头望着从车尾绕到自己跟前,却径直而去的窈窕背影,居然有了生理反应。
她今儿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走路小心翼翼的模样,让她本就曲线玲珑的身姿充满了美感和诱惑力。
凌缙整了整自己的衣衫,想极力遮挡发生变化的某个部位,避免成为笑话。他忙打开车门跟着她的身影而上。
而这里,居然是一家高档发型屋,灰色的外墙在突然变得阴雨绵绵的初夏甚是迷离,还好有数十盏射灯让灰暗的墙变得有立体感。
凌缙从古代穿越到凌云城后,尽管跟着凌小姐住在城主府,也跟着Queen去了很多公共场所,可却并未进过今儿这样风格的美发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