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盖世魔君,杀人无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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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还未开打,阿飞便已注定了败局,断无半分赢下的希望,现在的一切,则很好说明了这一点。
三剑过后,阿飞掌心铁剑一个倒转,道:“金丝甲是你的了。”
岳风一笑:“多谢。”
阿飞一双眼睛灼灼盯在岳风面上,只听他道:“今日你既然得到金丝甲,明日必定能令整个江湖震动,不论你是否想成名,你最终都会成名,而且挑战你的、想要杀你的,也肯定数之不尽。”
岳风笑道:“我知道。”
阿飞道:“不错,你的确知道。我还要说的是,今日你虽然胜了我,改日我剑术有成,一定会再挑战。”
“我等你。”
这一句话说罢,岳风身形已经从沈家祠堂消失,茫茫的白雪地上,居然没有留下任何一丝痕迹,阿飞瞳仁蓦地一缩,有些呆地望着岳风消失的方向。
怔怔出神。
良久之后,他方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将祠堂破旧的门关上。
……
……
岳风从阿飞那里得到了金丝甲,便随意漫步在保定城西大街上,而名动天下的金丝甲就被他穿在身上,他也是懒人,根本懒得提,所以才明晃晃地穿着,甚是招摇过市。
醉仙居,这原本就是保定城名气最大的酒楼。
砰!的一下,岳风好似生怕被人瞧不见他身上穿着的金丝甲一般,重重在桌子上坐了下来。
“这位公子,你需要什么?”
店小二赶忙赶上前来,根本不必问这年轻公子什么身份,反正金钱肯定是不缺的,你瞧瞧那一身价值连城的甲衣,啧,这也是个傻大胆,居然也不怕被贼惦记上了。
那店小二心中又是羡慕,又是暗暗诅咒,恨不得岳风立即遭难。
贪婪,原本就是人类最不可救药的天性之一。
岳风随口道:“有什么来什么,只要是醉仙居的招牌菜。当然,先上一壶酒,敢兑半点儿水,你这醉仙居也不必开了。明白?”
店小二谄媚的道:“是,是,是。”领了赏钱,赶忙下去了。
嘶!!
最近江湖上不太平,销声匿迹数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并且一出江湖,就办了十余件大案,整个江湖为之震惊,随之而来的,则是金丝甲的走俏。
金丝甲原本就是“武林三宝”之一,现在更成了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保定城本就是大城,也是江湖中人聚集之地,最近尤其是这般,原因倒也简单,盖因名动天下的龙啸云龙四爷独生子被杀,杀人者是一籍籍无名之辈。
当然,这也是以前,现在这杀人者早已名动天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岳风。
这就是那个杀人者的名字,因他所杀不过是十二三岁稚子,是以人送绰号“杀人无算”,这也只因此人名气并不显,经过许多调查只知道他姓岳名风,至于门派来历,一无所知。
哦,还有一点很重要:此人与小李探花李寻欢交情匪浅,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李寻欢也注定要被岳风牵连,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龙四爷爱子被杀,悲痛莫名,随后便广英雄帖,邀请天下英雄,要诛杀这个“杀人无算”,一旦得以报仇,龙四爷愿意将自己半数家产完全赠送。
龙啸云和李寻欢的关系,天下皆知,所以兴云庄的财富,也极其惊人。
单单是这财产倒也罢了,现在暂时寄住在兴云庄,有着“天下第一美人”美誉的林仙儿,同时宣告天下。
这是一个类似于捉到梅花盗的宣告:但凡是能为龙四爷爱子报仇之人,无论是僧是俗,是老是少,是完好的,还是残疾的,她都将嫁给他做妻子!
当然,林仙儿只有一个,她也不可能嫁给两个人,所以这两个宣告的基础是,谁先做到,那她便先嫁给谁。
名利、美人、财富,三者得其一,便足以令整个江湖为之癫狂,现下三者合而为一,更不用说了,因而最近三个月的保定城,热闹非凡,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高手,全都齐聚保定城。
他们当中有许多并不认识龙啸云龙四爷,但没关系,他们听说过梅花盗。“杀人无算”便可。
酒楼中,自从岳风坐了下去,唰!的一下,四面八方便迸射来许多震惊、狂喜、激动的目光,自瞧见岳风那一刻,他们所有的目光便再也无法从岳风身上移开。
更准确的说,是他身上穿着的衣服!
“金丝甲!”有一个面容蜡黄,皮肤黝黑的矮小汉子低声冷叱一声。
半响,店小二已经上了一壶酒,但店小二的神情却极其紧张——他额头甚至沁出了豆大的冷汗,拿着酒壶的手也跟着微微颤抖,似拿捏不稳。
这时候,只要是个人都知道这酒水里肯定有问题,但岳风这回却偏偏“有眼无珠”了,洒然一笑,直接拿着酒壶,根本不用酒杯,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有人冷笑,有人不屑,甚至有人讥诮的道:“哪儿来的傻小子,竟然如此不知死活!竟然敢穿着金丝甲招摇过市!呵,你这是找死!!”
就在岳风喝完酒,先前那面容蜡黄的矮小汉子一双豆子般大小的眼睛,横扫整个酒楼,喝道:“他奶奶的,谁都想要金丝甲,你们不出手,老子就先出手了!”
说罢,嗖!的一下,那矮小的汉子已翻身上了二楼,来到岳风面前,喝道:“小子,我来问你,你身上穿的,到底是不是金丝甲?”
岳风看了看那矮小的汉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道:“好像是。”
矮小汉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的道:“好像是?你自己穿的是什么,难道你自己还不清楚?听你的意思,也有可能不是喽,这倒也简单,金丝甲可防刀剑,水火不侵,只要老子砍你一刀,你还不死,那就说明这是金丝甲。你说好不好?”
他原本是开玩笑,但谁料想岳风竟认真地点了点头,笑着道:“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可以试一试。只是在下从来不肯吃亏,所以,你若是一定要砍我一刀,那我肯定是也要砍你一刀的。”(未完待续。)
这一战,还未开打,阿飞便已注定了败局,断无半分赢下的希望,现在的一切,则很好说明了这一点。
三剑过后,阿飞掌心铁剑一个倒转,道:“金丝甲是你的了。”
岳风一笑:“多谢。”
阿飞一双眼睛灼灼盯在岳风面上,只听他道:“今日你既然得到金丝甲,明日必定能令整个江湖震动,不论你是否想成名,你最终都会成名,而且挑战你的、想要杀你的,也肯定数之不尽。”
岳风笑道:“我知道。”
阿飞道:“不错,你的确知道。我还要说的是,今日你虽然胜了我,改日我剑术有成,一定会再挑战。”
“我等你。”
这一句话说罢,岳风身形已经从沈家祠堂消失,茫茫的白雪地上,居然没有留下任何一丝痕迹,阿飞瞳仁蓦地一缩,有些呆地望着岳风消失的方向。
怔怔出神。
良久之后,他方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将祠堂破旧的门关上。
……
……
岳风从阿飞那里得到了金丝甲,便随意漫步在保定城西大街上,而名动天下的金丝甲就被他穿在身上,他也是懒人,根本懒得提,所以才明晃晃地穿着,甚是招摇过市。
醉仙居,这原本就是保定城名气最大的酒楼。
砰!的一下,岳风好似生怕被人瞧不见他身上穿着的金丝甲一般,重重在桌子上坐了下来。
“这位公子,你需要什么?”
店小二赶忙赶上前来,根本不必问这年轻公子什么身份,反正金钱肯定是不缺的,你瞧瞧那一身价值连城的甲衣,啧,这也是个傻大胆,居然也不怕被贼惦记上了。
那店小二心中又是羡慕,又是暗暗诅咒,恨不得岳风立即遭难。
贪婪,原本就是人类最不可救药的天性之一。
岳风随口道:“有什么来什么,只要是醉仙居的招牌菜。当然,先上一壶酒,敢兑半点儿水,你这醉仙居也不必开了。明白?”
店小二谄媚的道:“是,是,是。”领了赏钱,赶忙下去了。
嘶!!
最近江湖上不太平,销声匿迹数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并且一出江湖,就办了十余件大案,整个江湖为之震惊,随之而来的,则是金丝甲的走俏。
金丝甲原本就是“武林三宝”之一,现在更成了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保定城本就是大城,也是江湖中人聚集之地,最近尤其是这般,原因倒也简单,盖因名动天下的龙啸云龙四爷独生子被杀,杀人者是一籍籍无名之辈。
当然,这也是以前,现在这杀人者早已名动天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岳风。
这就是那个杀人者的名字,因他所杀不过是十二三岁稚子,是以人送绰号“杀人无算”,这也只因此人名气并不显,经过许多调查只知道他姓岳名风,至于门派来历,一无所知。
哦,还有一点很重要:此人与小李探花李寻欢交情匪浅,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李寻欢也注定要被岳风牵连,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龙四爷爱子被杀,悲痛莫名,随后便广英雄帖,邀请天下英雄,要诛杀这个“杀人无算”,一旦得以报仇,龙四爷愿意将自己半数家产完全赠送。
龙啸云和李寻欢的关系,天下皆知,所以兴云庄的财富,也极其惊人。
单单是这财产倒也罢了,现在暂时寄住在兴云庄,有着“天下第一美人”美誉的林仙儿,同时宣告天下。
这是一个类似于捉到梅花盗的宣告:但凡是能为龙四爷爱子报仇之人,无论是僧是俗,是老是少,是完好的,还是残疾的,她都将嫁给他做妻子!
当然,林仙儿只有一个,她也不可能嫁给两个人,所以这两个宣告的基础是,谁先做到,那她便先嫁给谁。
名利、美人、财富,三者得其一,便足以令整个江湖为之癫狂,现下三者合而为一,更不用说了,因而最近三个月的保定城,热闹非凡,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高手,全都齐聚保定城。
他们当中有许多并不认识龙啸云龙四爷,但没关系,他们听说过梅花盗。“杀人无算”便可。
酒楼中,自从岳风坐了下去,唰!的一下,四面八方便迸射来许多震惊、狂喜、激动的目光,自瞧见岳风那一刻,他们所有的目光便再也无法从岳风身上移开。
更准确的说,是他身上穿着的衣服!
“金丝甲!”有一个面容蜡黄,皮肤黝黑的矮小汉子低声冷叱一声。
半响,店小二已经上了一壶酒,但店小二的神情却极其紧张——他额头甚至沁出了豆大的冷汗,拿着酒壶的手也跟着微微颤抖,似拿捏不稳。
这时候,只要是个人都知道这酒水里肯定有问题,但岳风这回却偏偏“有眼无珠”了,洒然一笑,直接拿着酒壶,根本不用酒杯,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有人冷笑,有人不屑,甚至有人讥诮的道:“哪儿来的傻小子,竟然如此不知死活!竟然敢穿着金丝甲招摇过市!呵,你这是找死!!”
就在岳风喝完酒,先前那面容蜡黄的矮小汉子一双豆子般大小的眼睛,横扫整个酒楼,喝道:“他奶奶的,谁都想要金丝甲,你们不出手,老子就先出手了!”
说罢,嗖!的一下,那矮小的汉子已翻身上了二楼,来到岳风面前,喝道:“小子,我来问你,你身上穿的,到底是不是金丝甲?”
岳风看了看那矮小的汉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道:“好像是。”
矮小汉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的道:“好像是?你自己穿的是什么,难道你自己还不清楚?听你的意思,也有可能不是喽,这倒也简单,金丝甲可防刀剑,水火不侵,只要老子砍你一刀,你还不死,那就说明这是金丝甲。你说好不好?”
他原本是开玩笑,但谁料想岳风竟认真地点了点头,笑着道:“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可以试一试。只是在下从来不肯吃亏,所以,你若是一定要砍我一刀,那我肯定是也要砍你一刀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