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另类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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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我们吃完,母亲把碗筷收走,当我和猪哥躺下睡去的时候,我还隐约听见勤劳的母亲还在厨房里洗碗。
一觉醒来,勤劳的母亲已经把饭烧好了等着我们,她还特意把一直没用的蒸饭桶洗好,为我们蒸了一桶饭。蒸出来的饭比用别的方式做出来的香,就算是那电饭煲闷出来的,也不能够和它相比,美味而带有熟悉味道的菜加上香喷喷的大米饭。
我俩食欲大开,这时候可不管什么健康饮食里说的: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我俩只管放开肚子吃,每人都吃了三碗,一碗稀饭二碗大米饭,吃饱了,就有力气出去赚钱了。
生意,真的不是想像中的好做,走了一整天,我们基本上把县里和衣服有关的店面都跑了个遍,却没有拿到一个订单。
有的店甚至理也不理我们,直接丢给我们一句话:自己有货源,不考虑和别人合作。还算有点收获的是:有家店愿意帮我们代销。不过我们却不同意他的这种做法。
我们需要的是快速地把货卖出去,然后把赚来的钱拿去付给加工厂的老板,用来抵剩下一半货物的钱。如果代销的话,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啊?
假如我们愿意走代销这条路的话,何必回到家乡来,直接在杭州去四季青找就可以了。
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和猪哥决定到外面走走,看看家乡的夜市。杭州的夜市那么的繁华,创造了那么多的机会,我们也想从家乡的夜市里找找机会。
虽然我们的羽绒服量太大,放在夜市里销,不太切合实际,可杭州的夜市里都销得动。猪哥二天时间已经卖掉了几十件,为什么就不能试着在家乡的夜市里找找机会呢?也许有奇迹发生也说不定。
这一次老天爷看来是有意考验我们,我们把夜市逛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一家销售衣服的摊位。我们这才明白,家乡是旅游城市,夜市里做的最多的是夜宵、烧烤,都是以吃为主的。
来旅游的顾客到了这里,需要的也是尝尝当地的美食,至于衣服,他(她)们自己身上穿的已经够档次了,何必还要去地摊上买那些便宜货呢?更何况在我们国家便宜无好货的观念又是这么的深入人心。
星期天我和猪哥决定改变路线,骑着摩托车去乡下市场找机会。忙了一整天,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家,也没有拿到一个订单。
乡下的店里提出的更多的合作方式也是代销,让他们掏出钱来先拿货,他们都摇头,不想冒这个险。
虽然没有拿到一个订单,我们却发现乡下市场非常的有潜力。我们去了好几个乡镇,在那些乡镇的羽绒服店里,有很多顾客进进出出买羽绒服,生意是非常好的。
我们仔细地把那羽绒服检查了一遍,发现质量根本就比不上我们手上的这批货。我们有信心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可以打开这乡下的市场。
时间,时间啊,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啊。
当晚回到杭州,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出了火车站,被夜风一吹,我感觉到非常的寒冷。看一眼猪哥,他也是缩着身子,我这才明白原来心情也是会影响温度的。
回家时我们满怀信心,虽然寒冷但我们有说有笑不断地制造温暖的气氛,倒也不觉得冷。回来时精疲力竭的我们心情跌落到极点,连动都懒得动,任由寒冷把我们包围,一无所获的心情极差的我们只能是更冷了。
回到房间,已经是凌晨,丢下包,澡也没洗,我就倒在chuang上睡觉了,连那压在石头下面的笔记本也没有去看一眼。
马不停蹄地忙了二天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我是真的累了,需要好好睡一觉,希望明天起来会是一个不一样的大晴天。
思念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我想自人类有感情开始,它应该就一直存在。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更是为它衍生出了无数的含义,更有无数的歌曲以它为题材,无数的电视以它为剧本,目的只有一个,勾起人们对思念的向往,让思念住进人们的心里,让它也成为人们思念的对象。
这里我要说的是感情到了一定的阶段之后,要深化,要巩固,最好的方法就是思念。一个思一个念,组成了一个思念,思念只要一产生,就牵动了内心深处的感情,就调动起了一个人的情绪,投入了情绪的感情,那是最牢固,也最有机会结果的。
在情绪的强大力量面前,理智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非是理智力量小,而是情非得已,带有情绪的感情难以抗距。
人们通常所说的小别胜新婚,我认为在这里面思念当居首功。如果思念是毒的话,恋爱中的人一旦中了,那就会像吸食**一样,吸上瘾。最后被思念霸占去全部的时间,成为爱情的俘虏,这也就是失恋的人痛苦地大叫着:我思念的空间里填满了你的身影,挥之不去,只希望你能够奇迹般地在我的眼前回心转意的原因。
我想,此刻拿着本子在思念钱安妮的我,已经不小心让那思念沿着我的血液侵入了我的神经,钻进了我的心房,它野蛮地要在里面定居,不管我是不是愿意。
早上起来后,坐在阳台上,对她的思念就不可抑制地涌来。虽然知道她已经出差不在家了,可我还是忍不住几次翻过栏杆凑近窗户去看看她是不是在里面?
几次的失望之后,我坐了下来,拿起了压在石头下面的笔记本。这是我新买的笔记本,在我来不及把被她撕掉的内容凭借记忆补上去的时候,她就把它抢走了。
现在这本笔记本被她重新压在了这里,不用猜,她一定在上面留下了什么内容?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看。
翻过扉页,我看到了我们以前聊天时的全部内容,就连最早的那张纸上的图画也都被画在了上面,她能够把图画补上去我不奇怪,我自问也可以做到,毕竟几副图的印象还是比较深的。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她竟然能够把我们以前的那些内容全部都补了上去,并且是一模一样地补了上去,就连那有缘分的小偷吴鸣诗给我的信的内容都是一样的。
等到我们吃完,母亲把碗筷收走,当我和猪哥躺下睡去的时候,我还隐约听见勤劳的母亲还在厨房里洗碗。
一觉醒来,勤劳的母亲已经把饭烧好了等着我们,她还特意把一直没用的蒸饭桶洗好,为我们蒸了一桶饭。蒸出来的饭比用别的方式做出来的香,就算是那电饭煲闷出来的,也不能够和它相比,美味而带有熟悉味道的菜加上香喷喷的大米饭。
我俩食欲大开,这时候可不管什么健康饮食里说的: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我俩只管放开肚子吃,每人都吃了三碗,一碗稀饭二碗大米饭,吃饱了,就有力气出去赚钱了。
生意,真的不是想像中的好做,走了一整天,我们基本上把县里和衣服有关的店面都跑了个遍,却没有拿到一个订单。
有的店甚至理也不理我们,直接丢给我们一句话:自己有货源,不考虑和别人合作。还算有点收获的是:有家店愿意帮我们代销。不过我们却不同意他的这种做法。
我们需要的是快速地把货卖出去,然后把赚来的钱拿去付给加工厂的老板,用来抵剩下一半货物的钱。如果代销的话,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啊?
假如我们愿意走代销这条路的话,何必回到家乡来,直接在杭州去四季青找就可以了。
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和猪哥决定到外面走走,看看家乡的夜市。杭州的夜市那么的繁华,创造了那么多的机会,我们也想从家乡的夜市里找找机会。
虽然我们的羽绒服量太大,放在夜市里销,不太切合实际,可杭州的夜市里都销得动。猪哥二天时间已经卖掉了几十件,为什么就不能试着在家乡的夜市里找找机会呢?也许有奇迹发生也说不定。
这一次老天爷看来是有意考验我们,我们把夜市逛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一家销售衣服的摊位。我们这才明白,家乡是旅游城市,夜市里做的最多的是夜宵、烧烤,都是以吃为主的。
来旅游的顾客到了这里,需要的也是尝尝当地的美食,至于衣服,他(她)们自己身上穿的已经够档次了,何必还要去地摊上买那些便宜货呢?更何况在我们国家便宜无好货的观念又是这么的深入人心。
星期天我和猪哥决定改变路线,骑着摩托车去乡下市场找机会。忙了一整天,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家,也没有拿到一个订单。
乡下的店里提出的更多的合作方式也是代销,让他们掏出钱来先拿货,他们都摇头,不想冒这个险。
虽然没有拿到一个订单,我们却发现乡下市场非常的有潜力。我们去了好几个乡镇,在那些乡镇的羽绒服店里,有很多顾客进进出出买羽绒服,生意是非常好的。
我们仔细地把那羽绒服检查了一遍,发现质量根本就比不上我们手上的这批货。我们有信心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可以打开这乡下的市场。
时间,时间啊,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啊。
当晚回到杭州,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出了火车站,被夜风一吹,我感觉到非常的寒冷。看一眼猪哥,他也是缩着身子,我这才明白原来心情也是会影响温度的。
回家时我们满怀信心,虽然寒冷但我们有说有笑不断地制造温暖的气氛,倒也不觉得冷。回来时精疲力竭的我们心情跌落到极点,连动都懒得动,任由寒冷把我们包围,一无所获的心情极差的我们只能是更冷了。
回到房间,已经是凌晨,丢下包,澡也没洗,我就倒在chuang上睡觉了,连那压在石头下面的笔记本也没有去看一眼。
马不停蹄地忙了二天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我是真的累了,需要好好睡一觉,希望明天起来会是一个不一样的大晴天。
思念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我想自人类有感情开始,它应该就一直存在。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更是为它衍生出了无数的含义,更有无数的歌曲以它为题材,无数的电视以它为剧本,目的只有一个,勾起人们对思念的向往,让思念住进人们的心里,让它也成为人们思念的对象。
这里我要说的是感情到了一定的阶段之后,要深化,要巩固,最好的方法就是思念。一个思一个念,组成了一个思念,思念只要一产生,就牵动了内心深处的感情,就调动起了一个人的情绪,投入了情绪的感情,那是最牢固,也最有机会结果的。
在情绪的强大力量面前,理智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非是理智力量小,而是情非得已,带有情绪的感情难以抗距。
人们通常所说的小别胜新婚,我认为在这里面思念当居首功。如果思念是毒的话,恋爱中的人一旦中了,那就会像吸食**一样,吸上瘾。最后被思念霸占去全部的时间,成为爱情的俘虏,这也就是失恋的人痛苦地大叫着:我思念的空间里填满了你的身影,挥之不去,只希望你能够奇迹般地在我的眼前回心转意的原因。
我想,此刻拿着本子在思念钱安妮的我,已经不小心让那思念沿着我的血液侵入了我的神经,钻进了我的心房,它野蛮地要在里面定居,不管我是不是愿意。
早上起来后,坐在阳台上,对她的思念就不可抑制地涌来。虽然知道她已经出差不在家了,可我还是忍不住几次翻过栏杆凑近窗户去看看她是不是在里面?
几次的失望之后,我坐了下来,拿起了压在石头下面的笔记本。这是我新买的笔记本,在我来不及把被她撕掉的内容凭借记忆补上去的时候,她就把它抢走了。
现在这本笔记本被她重新压在了这里,不用猜,她一定在上面留下了什么内容?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看。
翻过扉页,我看到了我们以前聊天时的全部内容,就连最早的那张纸上的图画也都被画在了上面,她能够把图画补上去我不奇怪,我自问也可以做到,毕竟几副图的印象还是比较深的。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她竟然能够把我们以前的那些内容全部都补了上去,并且是一模一样地补了上去,就连那有缘分的小偷吴鸣诗给我的信的内容都是一样的。